《穿成民国大佬的疯姨太[穿书]》第147章


他抿抿嘴唇,没说话,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了。
同一时间,晋城偏远郊区,一套许久无人居住的院落被收拾干净,住进来几个人。
阮苏,顾千秋,还有两三个杂役。
对于自己的决定,她振振有词。
“你个死瞎子,一个人住在那光都没有的破胡同里,天天喝白粥,你不得癌症谁得癌症?幸亏你遇上我这样的大好人,这些天没什么事可做,就送你一程吧,吃喝住行我都包了,药也给你买好了,你就多多感谢菩萨吧。”
顾千秋站在院中一脸无奈,“明明是你把我给绑架过来的。”
“绑架?绑架怎么不用绳子?”阮苏理直气壮,“我又没有绑你关你,你不想待在这里就走回去吧。”
顾千秋没说话,但脸上明明白白写着“欺负人”三个字。
看着他可怜兮兮的模样,阮苏忍不住笑出了声,走过去说:“别拒绝了,就剩下这半个来月,好吃好喝地过往不好吗?说不定因为营养丰富,你的病自己就好了。”
顾千秋问:“你也一直待在这里?你家人不担心你吗?”
她想到兄妹俩,以及离开时赵祝升的眼神,在心底暗骂了自己一句不是东西,却对他说:“跟你没关系,你管好自己。”
二人在这院子里住了下来,顾千秋睡东厢房,阮苏睡西厢房,中间是客厅和杂役的房间,隔着十几米远。
每天早晨杂役都会开车去城内购买新鲜蔬菜和肉类,回来煮饭。
顾千秋本来不必做事,可他闲不住,睁着一双无用的眼睛在院中走来走去,要么帮忙扫地,要么洗菜做饭,甚至在后院里种了几沟萝卜。
阮苏要做的只有一件事——看着他。
他走到哪儿她就看到哪儿,记忆中段瑞金的脸已经变得很模糊,她要好好记住这张与他相似的脸。
她甚至特地买了一台照相机,偷偷拍了许多照片,有他正在挖地的,有他洗菜的,也有他躺在摇椅上闭着眼睛打瞌睡的。
每一卷胶卷她都小心翼翼存放,比珠宝更珍惜。
因日夜相处,两人的距离拉近了很多,几乎无话不谈。
一天他们同桌吃饭,夹菜的手不小心碰到一起,顾千秋猛地缩了回去,几秒后白皙的脸颊泛起淡淡红晕。
阮苏饶有兴趣地放下筷子,歪头看他,越看脑袋凑得越近。
最后他屏住呼吸说:“你的气息都喷到我脸上了。”
她咧嘴一笑,坐回原位,“我问你个问题,你是不是……喜欢上我了?”
顾千秋毫不犹豫地回答:“没有。”
“为什么没有?”
他仿佛很疑惑她会这样问,但还是尽量解释了原因。
“你脾气不好,经常骂我死瞎子。而且我欠了你很多,没有人会喜欢自己的债主。”
阮苏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却不太相信他的话。
他不可能一点感觉都没有。否则的话,为什么每次她回头都能看见他望着这边?
要不是他的眼睛看不见,这种行径可以称之为偷窥了。
对了,他的眼睛。
阮苏认认真真望着那双形状漂亮的眼睛,从漆黑的瞳孔里看见自己的倒影,用口型无声地说:“我——爱——你。”
顾千秋突然捂住脸低头咳嗽起来,“咳咳,今天的菜太辣了。”
阮苏起身喊杂役倒水。
住进院中一周后,顾千秋的情况开始急速恶化。
他常常吐血,食欲不振,明明天气已经转热,他却整天躺在床上盖着厚厚的被子。
阮苏不拍照了,因为不想留下他虚弱的模样,只坐在旁边陪他,偶尔给他念念书。
顾千秋的父亲是教书先生,爷爷奶奶也认识几个字。他没正经上过学,但受家人熏陶习得几手,作了一首诗给她听。
“仙鸟兮飞寒岭,金屋兮藏娇娥。惨绿不知亡国仇,夜夜舞笙歌。起风兮望四方,烈火兮燃故乡。我随清风上云霄,步步踏星河。”
阮苏摸摸他瘦可见骨的脸庞,笑道:“瞎子,你如果不瞎,说不定能有一番出息。”
他扬了扬嘴角,“人生没有如果,而且我这辈子……不后悔。”
“你都没睁眼看过这世界,不后悔?”
“嗯。”
“好吧。”阮苏仰头望着天花板,“我倒是蛮希望你能睁眼看看我。”
顾千秋清瘦的脸上荡漾着笑意,“不用看,我知道你美。”
阮苏笑着不说话。
“阮小姐,我最后给你算次命吧,就当这些天的报答。”
“好啊,摸骨还是抽签?”
“抽签。”
阮苏拿来签筒,抽出一支,递到他手里。
他摩挲了半天,淡淡地说:“此签吉。”
阮苏诧异,“又是吉?写得什么?”
“相见争如不见,有情何似无情。”顾千秋艰难地坐起身,把签放在她掌心里,“该放手了。”
她握着那支签,深深低头,过了很久才用尽所有力气,扯出一抹惨淡的笑。
“好。”
三天后,顾千秋闭上了眼睛。阮苏托人埋了他,卖掉院子,独自开车回家。
美梦结束,她该回到原本的轨道里了。
到家时赵祝升在陪兄妹俩背古诗,看见她并未询问什么,仿佛她没有消失半个月,只不过出去散了下步一样,告诉她他又买了一套更大的洋房,翌日带她去看。
新家的装修比老家更华丽,面积极大,光房间就有十几个,草坪可以让安安带他的小朋友来玩一场幼儿足球比赛。
地段更是格外的好,与陈定山的府邸相隔不到一千米。每天只要站在阳台上,就能看见总统的卫兵在外巡逻。
赵祝升说,这里是全晋城最安全的地方。哪怕攻城战再一次打起,他们也有足够的机会和时间撤离。
与旧房子一起换掉的,还有旧邻居。
阮苏每日开车回家,都能看见文书局长、总务局长、各种常任委员、秘书、警察厅厅长。漫长而宽阔的一条林荫大道两边,住满了晋城各种有头有脸的人物。
阮苏住进来不到半个月,便从陌不相识变成了点头之交,甚至去某某部长家喝过茶,安安音音也迅速认识一帮背景雄厚的小伙伴。
她知道这是赵祝升在默默的帮她,为了表示对他的感激,阮苏特地空出一天时间专门陪他去逛街,给他买了几身新衣服和一块新手表。
重逢才一年多,他又长高了一截,生长速度快得仿佛每晚都能听到他骨头在咔嚓咔嚓响。
阮苏虽然已不是当年风吹就倒的豆芽菜,可是站在他面前,依然感觉他似乎一只手就能抱起她。
当他换好衣服后,走到她面前低下头,由她踮起脚尖为自己系上领带,然后两人一起看向镜子。
“天啊,简直是天造地设!天生一对!”
站在一边的老板连用三个天字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阮苏也很满意,抬起头问:“就要这个?”
赵祝升却有些犹豫,因为知道买好以后就要回去,结束这难得的独处时光。
“我……”
他打算再拖延一会儿,不料有人匆匆从外面跑进来,对阮苏道:“阮经理,良爷有急事找您,让您马上过去一趟。”
二人目前还在商元良手下混饭吃,他的命令自然大过买衣服。赵祝升失望地看着阮苏匆匆付账,把新衣服塞进他怀里,然后跟那人开车离去。
来到烟草公司,沿路碰见的所有员工都殷勤地向阮苏打招呼,孙老六也心不甘情不愿地喊了声阮经理。
阮苏快步上楼,来到办公室门外,准备敲门时听见里面传出一声巨响,像是砸碎了花瓶。
商元良绝不是易怒的人,但他若是气到摔东西的程度,那么发生的绝对不是小事。
莫非又是洋人或买办惹怒了他?
阮苏揉揉眉心,敲了门。
“良爷,我来了。”
“进来。”
她走进去,果然看见满地狼藉,黑猫被吓得跳到窗台,看见她连忙扑向她怀里。
商元良坐在椅子上,余怒未消,眼角的皱纹似乎又多了几根。
阮苏安抚黑猫,问:“良爷,出了什么事吗?”
他冷笑两声,无缘无故地骂了句,“都他妈是白眼狼!”
阮苏心中一紧,以为他抓到了什么把柄要翻脸。可转念一想,自己并未做过什么背叛他的事,至于找林清报仇,也只是在心中谋划,还未实施过。
由此看来,除非他老年痴呆,否则发火的对象不可能是她,大概率是找她来发发牢骚。
阮苏把黑猫放在桌上,为他倒了杯茶,递过去道:
“良爷,消消气,有什么事慢慢说。”
商元良看了她一眼,缓缓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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