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叛道二周目》第110章


氖澜纭?br /> 这一切的一切,只有一个人不被算在灵界的时空内。
只有她。
只有她不在这个时空的天命之内。
难怪揽芳华死前如此从容,她期望着种下的那颗种子,将彻底改变整个灵界的天命。或许,明琇的这一次穿越,揽芳华死前布下的终局,能够做到!如此,灵界的灭世之劫便可以被化解。对明琇来说,更重要的是,她再也不能接受看着李青莲死在自己怀里的那一幕,只要经历过一次,她一生都忘不了那种万念俱灰、恨不得生殉的痛。
明琇有比谁都坚定的决心和魄力。她平常放荡形骸,但对于她真正在意的事,从没有一件不竭尽全力地去做,所以她才能花不到两年的时间从一个无灵根的孱弱少女修为鬼道高手、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十恶不赦塔里历经酷刑却活下来、甚至杀死比自己强百倍千倍的仇人。
这一次,她也同样相信自己——必找到打破轮回、扭转乾坤的办法,无论付出什么代价!
李青莲并不知道接下来将发生什么,他尝试御剑,可一方面伤势严峻,另一方面谷底怨气太重阻碍了灵气,仙剑问酒也成了一把普通的宝剑。
明琇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不外乎是百年蝗妖出现,地上的骷髅全部凝聚起来,形成蝗妖的千面骷髅脸。然后明瑄会在上面杀死女主揽芳华,然后以神笔技能将女主的机缘写给他们。她会在谷底发现上古神奇娑婆箭,再由李青莲射杀蝗妖。传说,婆娑箭的无上灵力能从亡者之国中带回亡灵回到阳间。众骷髅一开始争抢那唯一的婆娑箭,蝗妖的头颅就土崩瓦解。
婆娑本可渡一魂,却没有将任何一个灵魂舍得将这个机会拱手相让,所以,千面骷髅会为了争抢那救赎的机会,互相厮杀,城墙不攻自破,大败蝗妖。
第一次经历这场战斗,明琇被蝗妖吓得魂飞魄散,这第二次经历,她心境大有不同,委实可以作壁上观了。
李青莲用剑支身体,环顾四周,“阿止,蝗妖随时都可能再犯,我们得尽快找地方一避。”
明琇摇摇头,大剌剌拉着李青莲坐在白骨堆上,淡定道:“你听我的,不着急。”
此后的剧情如明琇所经历过的那一次一般无二,娑婆现,蝗妖死。
只是这一次,在击败蝗妖后,明琇并没有像上次那样迫不及待地与李青莲御剑离开谷底,而是对着那把圣弓久久沉思。
李青莲:“对了,阿止,这把救命的弓为什么会莫名其妙出现在骷髅谷底?”
明琇声音略微沙哑,“或许……不是莫名其妙出现的。在一开始,它就预示着什么。娑婆弓……娑婆花……俗间之罪满婆娑,唯有悭贪罪最多,悭贪,贪的是生,是情。正如这谷地千年来的白骨骷髅一样,亡魂拘禁于此,永远寻不到出路,只有方才你射出那一箭毁了一切,才引出了那唯一的一条道。本就不该存在于这世上的灵魂,回到它该去的地方,才是最好的吧。”
李青莲拉着明琇的手跳到剑上,飒然一笑,“阿止说什么呢。我们赢啦!小命捡回来可真不容易,还不快回去喝酒!”
这一次,明琇没有将娑婆箭重新扔回谷底,而是将剩下的两枚箭矢收入了乾坤袋中。
“好,喝酒去。”

明琇已经找到了解法,但她迟迟没有去做,而是一直拖着,一直拖到了大败蝗妖的七天后。
明瑄兴致勃勃地说,他还是要去九阙,看看自己笔下的绝世仙宫究竟是何样貌。
明琇不想反驳他的任何一个心愿。他要去哪里,她都陪他一起去罢了。
“吴大哥。”在返回九阙的一路上,明琇甚至已经能心平气和地和朱无咎说话了。“你有个女儿吧?”
西风古道,斜阳瘦马,朱无咎看着这个有着深邃眼神的少女,竟愣住了。
明琇并不打算戳穿他的身份,她的时间异常紧迫,她已不打算把有限的时光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了。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她很爱你。”
“……我知道。”
“回去好好陪陪她吧。”或许能在未来的神爱心中多留下一段美好的记忆。
明琇只想要好好珍惜这几天,和哥哥在一起,和心上人在一起。这份浓烈的爱冲淡了她本以为很重要的仇恨。
作者有话要说: 真·二周目,蝗妖战就不详写了,指路三十七章《骷髅说》3。当时以为会有小天使吐槽为啥会有娑婆箭的设定、为啥娑婆箭后来又打酱油了,本想着卖个关子,结果没人注意。我就默默地爬到了这章。
由于时空轮回的局面临收网,比较复杂,剧情会有点绕,如果觉得太复杂的话,小天使可养肥等完结再一道看,就是希望别抛弃别放弃~(蠢作者顶锅盖跑)
小公告:
存稿中的下一本奇幻是《我为三界培养天帝》,这次真的是甜文了,洪荒系,师徒系,然后还是坚持剧情流三十年,无细菌,不残留。。。
然后,由于写古文太累,期间打算缓冲写着玩的衍生是《程序祖师世界第一可爱》,大概是一本以我大女神Ada为原型的反穿越西方背景的校园软科幻文。。。
第86章 【清平调】2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所谓记忆,是什么时候开始?
笔尖落下的那一瞬; 白纸就拥有了记忆; 在故事开始之前; 书中人就有了过去。
又是什么时候结束呢?
“许柔止,你真是作死!作大死!”
一行人除了蝗妖,回九阙的一路上,许二郎在明琇耳边喋喋不休,宛如一百只蝗虫飞过。明琇一边打哼哼一边点头; 尽是敷衍,他依旧坚持不懈。
“许柔止!好歹你是一个闺中女儿,成天和男人混在一起成何体统!左手尉迟瑄,右手李青莲; 前几天吴九还没走的时候也是对你青眼有加。我说; 你到底喜欢哪个啊?哥求你选一个吧; 再不做个了断,我看他俩在后面都快打起来了!”
什么“不守妇道”、“勾三搭四”; 这些天明琇听这些词听得耳朵都快起茧子了。若真是四年前的明琇; 她肯定还回去反驳,但现在的她修成了厚脸皮神功,不仅毫无认错的态度; 还笑,“二哥哥,怎么不骂了?”
多骂几句吧,以后就听不到了。
这个嘴毒心软的江南锦衣郎;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上,给明琇带来过亲人的实感。回过头来看,他这些细细碎碎的训斥,反而令人留恋。
许二郎冷哼一声,“小时候许家姊妹多,我和你接触不多,倒是最近才发现你这小滑头脸皮这么厚!丢人现眼!尉迟那混小子也就罢了,也不知李兄看上你哪一点!”
明琇鼓掌大笑:“哈哈哈哈哈……好问题啊!你要是好奇的话,不妨去问问他?”
兄弟姊妹之间,每个人的样貌美丑倒都被模糊了。哪怕许柔止清丽柔美,出水芙蓉,在仙门闺秀榜上位列探花,在许二郎眼里,也还是最寻常不过的黄毛丫头。
许二郎扶额长叹:“无可救药——”
李青莲耳力很好,听得一清二楚,但他就抱着剑走在后面听明琇胡说八道,装作没听见,只是脸上又禁不住微红。
“琇琇,你有心事。”明瑄低声道。他们如此熟悉,熟悉到她的不同的笑声,他都听得出不一样的含义。
“不,已经没有了。”明琇凝视着明瑄,微微一笑。
她从来狠得下心,不服输,不认命。所以,虽然她很不舍得这些美好的记忆,但她更明白长痛不如短痛的道理,在这个世界待得越久,就越舍不得,她必须在自己犹豫之前下手。
那是一个夏末的晚上。夏蝉争先恐后地吟唱,直到短暂的一季过后再无蝉声,新的一年蛰伏茧中的幼虫又会开始新的吟唱,故去新生,周而往复。
夜空剔透如洗,银河依稀可见。
少女的发间飘来皂角的味道,弥漫在夜风中,她轻快地跑向山头的李树,大声唤着那个名字:
“李青莲!李青莲!李青莲!”
洁白无瑕的小花在月光下,散发出幽幽的萤光,树枝轻轻颤动,李花零落,宛如初雪。
少年望向那个方向,微微一愣。夜风清寒,他斜斜依在树梢,一只腿曲着,一只腿在下面,晃啊晃。他的腰间是剑,手中是酒,眸中微醺,吐息间仿佛和月光化为了一体。
“莲莲,过来下。”
白衣黑靴,施施然落地。他不知道明琇为什么搞得神秘兮兮的,但还是被“莲莲”这个称呼弄得有些局促,“阿止,你别……”
接下来的话,都被吞入肚。
明琇早就不是昔日手无缚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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