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牧场主的悠哉小日子》第269章


就像是他们所说,整个夏天都一直有人家源源不断的住进来,相比之下能在这里有地产的都是跟林觅差不多阶级的资本家,能做到这种地步至少面子上都能过得去,更何况林觅短短几年之内资产翻了几倍,经营的还是独门生意,在经历了爱普失败的一次试探之后,这些人都很精明。
他们放弃了研究开发林觅那样的生产过程,而是转为三百六十度想办法从林觅这边合作共赢。
一个暑假过去,林觅玩着玩着竟然谈成了不少生意。
跟一个又一个的资本家们建立友好的关系,林觅从他们当中受到不少启发,生意就像是滚雪球,起步是最难的,资本的积累也不容易,但是一旦跨过那个坎,后面的一切就水到渠成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越有钱的人赚钱越轻松的道理。
林觅名下的土地面积一点点的扩张,直到某一天他超过了弗兰克,林觅一跃成为帝国土地占有面积前五的超级大亨,那年他还不到四十岁。
林觅成了资本界的传奇,他终于摘下了弗兰克第二的帽子。
在拥有的土地面积超过弗兰克之后,林觅就停止扩张,把目光更多的放在了精细化生产上面,随着精细化生产的发展,林觅积累下的人脉逐渐变成他优质的客户资源。
高品质的牛羊肉可以提供给各个档次的酒店使用,皮毛可以做毛笔之类的小东西,皮革可以用来做包、皮鞋和大衣……林觅严苛控制牧草的输出,而且没人知道为什么明明是林觅家美好牧场的草籽,种在别的地方不过两三代就会变成很普通的牧草。
有人猜测林觅家牧草可能是上了某种化肥,很快的,网上就开始有人怀疑这种功效强劲可怕的化学品会对人身体产生不良影响。
奥利文这些年的科研论文一篇接着一篇的发表,他成了家畜动物研究界的大拿,他发表论文认为林觅家美好牧场的湖里优秀的水质与牧草形成了良性循环,优质的水源精华土地,给牧草生长提供良好的环境,而牧草也会反过来净化水源,这样相互促进,牧草种子一代代优化,自然提取优质基因。
而没有了湖水那样的生长条件,基因自然也就会退化,这也就是其他牧场就算是用美好牧场的草籽,也需要年年播撒新种子的原因。
接着有人再次公布了林觅家出产食物营养成分中活性因子的作用,经过几年科学研究追踪,甚至有专业人体研究学家很负责人的说,经常吃林觅家的食物可以延年益寿。
再得如此一个震撼的科学研究结果之后,有人把林觅美好牧业生产出来的东西称为超级食物!
而除去网媒纸媒铺天盖地的报道,小镇里林觅的生活依旧平静悠闲。
有时他会跟长辔一起乘坐他们的私人飞机跑去各个牧场,给那些牧场来个突然的惊喜,或者冬天跑去拉斯加跟特略特一起欣赏他口中的北国风光,夏天依然会去他们第一栋海边别墅出海玩,但是那个时候的林觅已经不需要再跟别墅群里的资本家们谈生意了。
小叶子跟茜茜长大成人,他们继承了林觅事业,并将之发扬光大。
直到老年,林觅养着几头牛,每天早上带它们出去吃吃草,晚上带它们回到家,平时就跟长辔一起躺在草地里晒太阳,不用担心会被踩踏,家里彻底成了动物园,每次出行林觅都感觉像是个被拥护着的动物园园长。
悠闲的动物园园长呵!
第255章 番外
我叫钢筋; 一条很普通的中部牧牛犬,虽然现在有很多人认为我们并不普通。
我身上有着黄白相间的花纹,通身长着长而密的毛,因为这样的毛发可以帮助我们抵抗中部平原上毒辣的紫外线; 到了冬季还可以当做一件厚厚的衣服御寒。我的四肢短而粗壮; 矮小的身子可以帮助我们在高大的牛群当中可以灵活自如的穿梭;下颌结实有力,可以狠狠的给那些不听话立群的牛的脚后跟一个难忘的教训。
我还有三个弟弟妹妹; 我们一起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家庭牧场; 这种牧场很小; 需要的工人和牧牛犬也更少,我们的母亲无时无刻不在担心我们将会被主人卖出去。
后来,我们果然被带到了一个人群攒动的地方,在这里我们兄妹四个都很害怕; 而且担心我们未来的命运。
好在我们是幸运的; 我们的新主人对我们很好,他是个很奇怪的人,他可以凌空变出来很多对我们有致命吸引的东西; 虽然我们兄妹四个都不知道那是什么食物; 但我们身体渴望着那些。
吃了那些食物之后,我们渐渐身体变得更加结实起来; 甚至于半大的我们比记忆力的母亲还要壮实。
我们所在的地方也是一个牧场; 里面有着很多牛; 我们天性被不经意的被激发出来,后来我们就离开了主人身边; 投入到我们的天职当中——牧牛。
我热爱奔跑,我喜欢在阳光之下驱赶不听话的牛,我享受着被人们需要着的感觉,当然,最期待的是主人看到我卖力工作之后,抚摸着我的头和脊背,那是对我最大的鼓励。
……
我是小宝,我的童年很黑暗,但是黎明之后是晴朗的天空,林觅便是我的曙光。
我并不喜欢钢筋它们把林觅当成主人,我更认为我们是朋友、是伙伴,是对手——虽然我到现在也不明白为什么林觅看起来小小弱弱的,身体中却蕴含那么大的力量。
我打不过林觅,林觅是我值得尊重一生的朋友。
跟钢筋不同,我一直都不喜欢被林觅摸脑门,他手劲很大又不自知,每次拍我脑壳的时候就感觉像是被拍皮球,我总是感觉我的脑袋就像那个藏着千奇百怪东西的盒子演的一样,林觅最喜欢看里面的小人拍球。
砰砰砰!
我看到里面小人把皮球在地板上拍上拍下时,就感觉像是我的脑袋被他们拍上拍下,很恼火的!
所以,每次发现林觅看那个之后,我都会在他看完把盒子关掉之后,悄悄在黑夜里对它进行破坏,后来有次它竟然反击了!漆黑的夜光里冒出五彩的火花,那个时候我才明白,我……真的很弱小。
当然,作为百兽之王,我有我骨子里的骄傲,我骄傲我每次把林觅的客人们吓跑,那是我的乐趣,后来我觉得只有我一个耍威风还不够,我又带上了维妮,这样每次就不必担心只有我一个挨骂了。
就算是林觅每次都会狠狠的教训我也绝不放弃我最后的骄傲!
后来林觅学精明了,每次我不吓唬他的客人,等客人走了之后我就会喝到那神秘泉水——真香!
……
我是维妮,我喜欢吃东西。
是的,我真的很喜欢食物从我的口腔滑到我肚子里的充实感。
这来源于我小时候跟母亲一起挨饿的经历,我的身体比哥哥更小一点,母亲每次觅食都会首先给哥哥吃,哥哥吃完了才轮到我,所以我总是吃不饱的。
后来,母亲遇到了一头发。情的公熊,母亲为了保护我们受了伤,在母亲养伤的时候我们只能饿着,饥饿的感觉充斥我小时的记忆。
母亲的伤渐渐好转,但是仍然不敢带我们进入更深的林子,误打误撞的,我们到了林觅的牧场,牧场里的东西都很美味,母亲跟哥哥吃饱肚子之后,要回到山林里夺回地盘,但是我觉得待在这里多好啊。
所以在第二次来到这边时,母亲把我交给了林觅。
钢筋认为林觅是它们的主人,小宝觉得林觅它的朋友,我觉得林觅是我的母亲。
我从小就被欺负着长大,林觅给了我前所未有的温暖,他会担心我吃的太少,在发现一次我吃了过多食物导致吐了之后,他会很关心的刻意控制我的食量。
我很感激他。
但是我也很怕他,怕的原因跟小宝一样,我们打不过林觅,林觅一生气,巴掌拍下来我们就感觉自己的屁股好像是被铁棒槌敲了一样剧痛,虽然我们俩都不知道被那样的棒槌敲一下是什么感觉,但是我们一致认为林觅比把墙都敲毁了的铁棒槌更可怕。
我在一次偷吃被发现之后,就再也不想承担林觅第二次的惩罚。
我一直以为人类都是那么强大的,或者是像林觅那样有着无穷的力气,或者是像记忆力恐惧的猎人那样有枪,后来我发现小宝每次都能在林觅之外的人面前作威作福的恐吓他们,小宝告诉我,除了林觅以外的人类其实更是他们惧怕着我们。
后来我就不怕人了,但是跟着小宝吓唬几次林觅的客人之后,我的内心并没有多少它那样的成就感,反而是林觅断了我的零食!
我错了,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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