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女捕头》第224章


夏初噗嗤一笑,在他后背上拍了两巴掌,“屁!谁拐谁啊!”
“你拐我。”蒋熙元抱着她慢慢地晃了晃,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好好的西京我不呆,好好的尚书侍郎我不做,被你拐去灵峰郡做郡守。是你拐我。”他松心般地舒了口气,“我真怕你不愿意拐我。”
夏初的脸上又有些发红,低头笑了两声,“那……不许再让别人拐了去。”
“不可能。”
“也不许给我拐个别人过来。”
“更不可能。”
“以后不许动不动给我摆上司的身份。”
“唔……”
夏初又拍了他后背一下,“听到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
夏初这才满意地嗯了一声,却听蒋熙元说道:“那你也得答应我。”
“答应你什么?”
“在家不许欺负你相公,在外面不许给相公摆娘子威严。”
“我哪来的相公!”
“将来不许教女儿打架,不许教儿子拈花惹草。”
“我哪来的女儿,哪来的儿子!”
蒋熙元将她打横抱在怀里,在她唇上轻啄了一下,笑道:“会有的,很快就会有的,全都会有的!”
————
你不知道一棵树什么时候钻出了土壤,在不经意间缓缓长大。经过严寒的冬,经过温暖的春,经过炎热的夏,经过清凉的秋。
当它终成一片荫凉,清风诉说过往,拂动的每一片树叶都记录了曾经,记录了欢笑与泪水,记录了相逢与离别。
即便你不记得,何时埋下了种子。
——致夏初和蒋熙元,也致苏缜
[全文终]
说:
明天还会有番外的~
☆、完结感言
《女捕头》的正文至此就完结了,比起我之前的两个文来说,这个结尾还是比较欢乐的。至少主角都活着。
最后一章的章节名叫‘秋意浓’,一个欢乐的结尾配了一个萧索的名字。这是算是我送给小苏的吧,是张学友唱的一首歌。我在写构思结尾的时候,脑子里盘旋不去的都是这首歌。
有兴趣的可以听一听曲子,看一看歌词。^_^
我们的小蒋大人和女汉子夏初终于走到了一起,不管你们是喜欢小苏皇帝还是喜欢小蒋大人,也不得承认,夏初最合适的还是蒋熙元。
一个可以包容她在异世中的离经叛道,一直陪伴在她身边,真正尊重她,也真正能给她自由生活的男人。
《女捕头》在最初最初的构思里,夏初其实是配给苏缜的,但行文没多久我就改了主意。其实也不算是我改了主意,而是夏初说服了我。
因为她与苏缜在一起,只能有爱情,而不会有快乐。
爱情应该是让人感到快乐的,而不是以爱情之名去消磨掉快乐。
《女捕头》是一个破案的故事,但本质上它还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关于初恋,关于情感的成长。
初恋哦,这是个非常甜蜜又有点伤感的词,因为它经常是不成功的。在我们还青涩的时候,第一次触碰到爱情的滋味,没有世故,不加考虑,全心的投入,只为爱情本身。
就像小夏对小苏,她就是那样的动心了。可当现实摆在面前的时候,这种纯粹而清澈的爱恋就不复存在了。有人说为应该为爱情牺牲,应该坚定不移,如果做不到就不是真爱。
但我宁愿把爱情放在现实里。有土壤的爱情,才更趋于真实。
有人说小夏就这样放弃了小苏,太快了。其实不然,从她知道小苏要结婚时,她便已经开始在放弃这段感情了。她一直知道自己的接受的底线在哪里。
在宫里的那一段,有人说小夏不像小夏了,那么的不果断。可我觉得那才是一个完整的小夏。
她只是个十七岁初涉感情的小姑娘,不冷血也不无情。她并不是不喜欢小苏,所以她会犹豫和摇摆,理智与情感会有所冲突。但冷静下来之后,理智还是占了上风,性格决定了她的选择。
小蒋是什么时候走进小夏心里的呢?无从考证,也许是他救了小夏的时候,也许是他鼓励小夏的时候,也许更早,也许根本就没有那个分界线。一天一天,点滴汇聚,终成海洋。
文的最后,小苏放手了。虽然种种的指向表明他应该放手,但他是皇帝,如果他就是自私的扣下小夏,谁也没有办法。但他也是个理智的人,爱情虽然难以割舍,可毕竟不是这世上唯一的事。
放手,其实比争取更难。
争取,可以一腔热血勇往直前,什么都不考虑不顾及;而放手,则需要冷静的思索与权衡,伤痛留给自己。放手,然后成全。
小夏遇见蒋熙元是她的幸福,遇见苏缜,是她的幸运。
是啦是啦,我承认,因为我本身就不认为‘为爱而活’这种事是正确的。每个人都应该有自我,应该有责任,才会是一个值得让人喜欢的人。
我不是一个浪漫的人,或者说,我不是一个喜欢鲜花烛光,喜欢甜言蜜语,那种意义的浪漫的人。所以我的文也不可避免的都是这个调性,也许这会让大家觉得很不过瘾吧,不光清水,连点油都放的很吝啬。
多多包涵啦~
在此,非常感谢大家,抱着一颗看言情的心,看了这么一篇不太浪漫又全是凶杀的文;又或者抱着一颗看破案文的心,看了这么一个谈情说爱的故事。都好,只要你们觉得喜欢,它是什么文都好。
还要向大家道歉,关于我的更新速度。虽然在连载的过程中我不止一次的道歉,但我一直没有改正。不是不想改,是真的改不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码字速度会是这样一个磨人的小妖精。
实在对不起。
连载期间,适逢黄金联赛这个喜大普奔的盛事,我参赛了。本来觉得只要能够进入复赛就好了,没想到你们给了我这么大的惊喜!初赛中,《女捕头》以第七的位置顺利进入复赛,而复赛里,目前读者投票数排在第五。
你们太给力了!谢谢大家给我的票,好爱你们!
还要谢谢大家给我的每一条留言,谢谢你们给我打赏的东西,谢谢你们对我的包容和鼓励,谢谢你们能够喜欢《女捕头》。
如果看到首页‘2014年终盘点’的,会知道《女捕头》已经签了出版合同,不出意外的话,它会变成油墨印刷的实体书。接下来的时间我会开始修文,将文中不尽人意的地方做一些调整。
当然,答应的番外会有的。比如闵风,这个话不多出镜少,却只要一出现就夺人眼球的家伙,我都没想到他会这么受欢迎。不过看完文的也都能知道,那不是一个欢乐结局的故事。
从2014到2015,感谢《女捕头》可以让我与你们结缘,感谢你们支持,感谢!
鞠躬~
爱默丁
2015年1月12日
明天开始番外~
☆、锦瑟无端五十弦 番外壹
悯峰山很高,高到过了半山腰就再找不到一棵树了,它矗立在一片矮山中显得十分突兀。山顶上,一年里有十个月都是盖着雪的,抬头看去,总是皑皑一片,裸露的岩石也总是那么灰冷。
山下的村民传说雪顶上住着神仙,可我知道,那里什么都没有,除了雪和岩石。因为我每个月都要上去七八回,为师父取雪水,他要用来酿酒或烹茶。
也许是这个原因吧,所以我一直不相信有神仙的存在,只相信自己亲眼能够看到的东西。悯峰山上,除了我师门的人,再没有别人了。
我叫闵风。
我没有父母,师父将我捡回悯峰山之后,便懒惰的用悯峰山的名字做了我的名字。可能他觉得悯这个字太富于悲剧色彩,于是改做了闵。
他去掉了那个心。
悯峰山的半山腰有一处突如其来的平坦,我不知道它是自然形成的,还是被我的师门的人经过三百年的努力一点点铲平的。我们就住在那里。
是的,三百年。有时候我很为自己的师门感到骄傲,但更多的时候,我其实没有什么机会提起它。
在悯峰山的时候,除了习武练功之外,我便喜欢坐在山沿边上的那块大石头上往下看。我看得见山下的村子,看得见村民,看他们牧牛、劈柴、种田、做饭。可他们离的实在很远,有时候我都不确定自己是真的看见了,还是想像出来的。
日子过的平淡,也许别人觉得枯燥,但是我已经习惯了。那时的我,没有什么过去可以回忆,也从来不去想自己的将来。
我的改变要从景德十三年说起,哦,应该更早一些,应该从景德十年的夏天。那是六月初,我第一次见到她。
?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