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红楼]林家林小爷》第97章


现场一阵安静,林瑞瑾的这一手实在是让人震惊,尤其是蒙古这样生性好战、遵从丛林法则的民族,知道自己不敌,那些本就站在大清一面的部落,更是坚定了信念。
太子抿了一口酒之后,略带无奈和炫耀地语气说道:“别看这孩子长得人高马大,比孤都高了,但今年还未满十五,性子正是好斗的年龄。”
说着,太子拿掉林瑞瑾手里的签子,又从怀里掏出帕子给林瑞瑾擦擦手,然后说道:“去找你十三叔玩儿去吧,但是不许多喝酒,也不许耍酒疯!”
林瑞瑾看了一眼众人,特意在土尔扈特台吉长子的脸上多停留了两秒,这才说道:“那谁要是对您和玛法不敬,就叫儿子一声。”
太子拍了一巴掌林瑞瑾的后背道:“行了,快去玩儿吧,不许随意动手,不许贪杯闹事。”
林瑞瑾这才起身离开这边儿,去十三阿哥那边儿的篝火处找十三阿哥,这边儿的事儿,十三他们离得并不远,再加上被照的亮如白昼的夜空,以这些常年练习骑射的汉子们的好眼力、好耳力,自然都看得明明白白,听得清清楚楚。
想那太子连续两次叮嘱这位爷,不许贪杯闹事,怕是个酒量浅,还容易耍酒疯的,其他人耍酒疯可能是出丑闹笑话,这位爷,估计是要闹出人命吧?
于是,这些本来都是以酒量定人品的蒙古汉子们,二话不说,直接把刚刚灌十三阿哥的烈酒换成了平日用来当做饮品的马奶酒,十三阿哥垂下眼皮忍下笑意。
康熙那边儿的篝火处,众人还在震惊中,还是哲勒篾反应迅速,他大笑道:“好,皇孙殿下不亏是皇上的孙子,这手功夫真俊!”
其他人也反应过来,跟着一顿吹捧,那个丢了面子的台吉长子,面红耳赤地回到自己父王身边,低头喝着闷酒,顺手把耳朵上的鱼刺和半个耳饰摘下来握在手中。
他的王父倒不以为意,对他安慰道:“阿木古郎,这没有什么,在这样天生神力的强手手里失败,实在不算是羞辱,而是荣幸。”
不管因为政治立场的不同,他和大清没办法如同科尔泌那般亲近,但是蒙古汉子崇拜强者的心思是不会变的。
可以这么说,如果康熙跟成吉思汗一样勇武,那别说是让他们呆在草地相对贫瘠的地方,就是让他们撇家舍业去打沙俄,他们也会乐呵呵地去,就像汉人说的那样,脑袋掉了也就碗大的疤!
若是康熙有成吉思汗的勇气,喊一句:蒙古儿郎,同朕一起杀去沙俄,为我们的牛羊抢下最丰沛的草地!
那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蒙古汉子都会响应供他驱使,这也是为什么太子也好,贾瑚也罢,都是只算计除掉几个害群之马,其他的人,都是尽量收拢为目的。
随着这些简单甚至可以称为匮乏的拍马屁之语,气氛是越来越高涨,大家也逐渐放开了性子,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第二天,狩猎正式开始,皇上带着众人来到猎场,简单说了些场面话之后,接过小太监送来的弓箭,但却没有如往常一般打手势,让人将赶过来的鹿直接松手。
他将自己的马撤了一点儿,然后将手里的弓箭交给落后他半个马身的太子手里道:“胤礽,你来,这大清的江山就看你的了!”
太子感激地看了看自己的皇阿玛,见康熙满眼的鼓励,他不再犹豫,下马跪地,双手接过弓箭,又给康熙磕了三个头之后,从容镇定地上马拉弓,对着跑过来的鹿就是一箭。
箭直接从鹿的眉心穿透过去,鹿缓缓地倒下,四周叫好声不断,这就是逐鹿中原的意思!同样也代表着权利的交接,代表着太子已经有足够的实力接下江山。
看着箭枝有力的穿透鹿的头,证明射箭者有恒心、有毅力,同样也有实力和精力,康熙很是欣慰地为他鼓掌叫好。
太子再次下马,从靴子里掏出匕首,将一对鹿角割下,然后亲自捧到康熙的面前道:“皇阿玛,这万里江山是皇阿玛一手打造的,儿子只是沾了阿玛的光,这对鹿角,理当是儿子对您的敬意,请皇阿玛收下。”
康熙心情立即好了,不是他喜欢这对儿鹿角,而是因为太子明白吃水不忘打井人的道理,也有一颗知道感恩的心。
于是,康熙笑道:“好,不亏是朕一手教养起来的太子,朕心慎慰!”接着又道:“二郎们到了大显身手的时候了,半个月后,谁的猎物最多,朕有重赏!”
大家应诺,看康熙带着太子和一些亲王们又回了御帐,这才纷纷打马四散进入林中,林瑞瑾自然也进了林子,只是,他是按照事先研究好的路线去跟弘晖他们汇合。
只是半路上,林瑞瑾遇到了阿木古郎,阿木古郎对着林瑞瑾拱手道:“莫而庚额阿哥,阿木古郎想要与您比试一次。”这是阿木古郎对强者的敬意。
林瑞瑾笑着同样还了一礼道:“那你要比什么?”
阿木古郎道:“这里是皇家牧场,就是那狗熊、老虎也是失了烈性的,打来也没有什么好炫耀的!”
“而且,我们习武,是为了保护妻儿姐妹,为了给她们好的生活条件,让她们能放心的放马牧羊,不用心惊胆战地害怕。”
“我们各个部落争抢地盘也是为了这些,现在自然是不能跟中原争抢,想来打其他部落,你们的天可汗也不会愿意。”
“那么,咱们就出了巴利吉坎,那边有沙俄的驻军假扮的山匪,专为了截杀我们这边儿的商人,咱们各带二百人,谁先夺下一个山头,谁就赢。”
林瑞瑾一看,这虽然跟计划不一样,但是最后的结果殊途同归啊,有这个外藩的王子开绿灯,他们也用不着偷偷摸摸地往那边儿去,可以大摇大摆地走啊。
于是,林瑞瑾道:“这倒也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就凭你这翻话,小爷也认下你这个兄弟了,但是输赢之后,又有什么做彩头呢?”
阿木古郎憨笑道:“彩头?你说吧,只要我能做到的,您随便说!”
林瑞瑾道:“那如果我赢了,我要我的商队,以后在你们旗下做生意,不得被恶意为难,更不能杀人越货。”
阿木古郎一听道:“我应下了,那要是我赢了,我想拜你为师,并且,以后可以将功夫传给我的孩子们。”
第70章 
林瑞瑾笑着点头道:“既然认可你做兄弟;甭管输赢,就冲着兄弟你说出的话,还有不来窝里斗,愿意枪口对外,明白事理;只要你愿意,哥哥我闲时教上你两招又何妨?”
阿木古郎憨笑道:“哥哥好本事,好性情;那咱们现在就各自寻人,然后出发?”
林瑞瑾道:“你也知道,小爷的阿玛生怕小爷惹是生非,这一去;没个三两个月是走不了一个来回儿,我阿玛必然是以为我是出事儿了,所以;还是先去跟我阿妈还有你的王父打声招呼的好。”
阿木古郎一听,点点头道:“也好,只是你们中原的父母;管得实在是严厉;男孩子就该放手去闯;总是手捂手摁着护在身后;那后代岂不是被驯养的如同羔羊了?”
蒙古民风彪悍,族人因为生存条件恶劣,常年需要警惕野兽侵袭;还要不时的因为给羊群和马匹寻找水草丰沛地地方而经常迁徙。
一但自己领地的草木枯竭了,为了生存就要与其他部落争抢地盘,为了锻炼孩子,男孩儿会走路的时候,就已经学会了用刀子,四五岁上就可以拉弓射兔子。
这些都是为了训练后代的野性,所以,哪天听说自己孩子带着手下去跟别的部落打仗了,做父亲的不仅不会生气孩子的惹是生非,还会大加赞赏。
打仗,那就难免要有伤亡,若是传来儿子因为征战死了,伤心肯定会伤心,但也不会有太大的情绪波动。
他们只会哀叹自己儿子的本领不到家,若是有本事,就会带着族人杀过去给自己的儿子报仇,若是知道自己不是对方的对手,就会蛰伏起来,以便伺机报复,这就是真实的丛林法则。
而阿木古郎之所以一开始看不惯林瑞瑾,其主要原因也在这里,他觉得林瑞瑾太娘娘腔了,总是跟在太子身后转。
不过,被教育了之后,知道了林瑞瑾的真实本事之后,阿木古郎除了有羞愧感之外,剩下的就是感慨这中原人真不会养孩子,孩子有这般本事,你不去让他闯,反倒是糟蹋了莫而庚额的一身好本事,磨掉了男孩子该有的锐利。
林瑞瑾让六安去找贾瑚他们,把事情说一下,然后就带着身后的毛峰三人和阿木古郎转身回了营地。
正在跟康熙一起与这些台吉绕圈子的太子,一抬头看到林瑞?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