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成神修炼手册》第129章


一阵风吹过; 吹起了三人的衣角,陆芫根本就不会被木明风吓到,她的修为比木明风高; 说实话,倘若是她真的想要将陆笙抢过来,那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容易到,真的不过也就三两下吧,可是她没有动手,她有什么资格动手呢。
她是人家多年不见的所谓的妹妹,他是陪伴她多年的名义上的伴侣,其实是她没有资格的。
于是陆芫看向了陆笙。
陆笙也懂她的意思,将自己的手慢慢地慢慢地从陆芫的手中抽离,她抽离的速度很慢,感觉像是用尽了浑身的力气。
陆芫抿了抿唇,心里没由来的一紧,她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她也说不上来,但是就是觉得不太对劲。
“你要跟他走吗?”她的面上没有表情,说不上来心里是什么样的感受,风吹过,她用刚刚拉着陆笙的手将鬓角的碎发挽到了耳后。看着陆笙,她又问了一遍,“你要跟他走吗?”
陆笙笑了,笑着说:“我不跟他走跟谁走呢?阿芫,姐姐已经没有家了。阿芫,真的真的对不起。。。。。。我。。。。。。”陆笙还没有说完,就被迫转过身去,跟着木明风走了,头也没回。
过了好一会而,陆芫才回过神来,她伸出空落落的手,发出一声轻呵:“呵。。。。。。”
陆笙这个人啊,这么多年了,还是这样。
她没有再多想什么,转身自个儿也回去了。可是距离那次谈话这么久了,陆笙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再也没有了消息。陆芫心中的不安越来越扩大,也越来越严重。
她心中隐隐觉得陆笙可能出了什么事情,这种感觉没有任何的由来,也没有任何的依据,就是单纯的一种的直觉,一种打出心底里面涌出来的一种情感和一种莫名的恐慌。是一种她自己也不知道源自于什么的情感。
也许是血脉,也许是其他的什么。
这两天,斗蛐蛐大赛进行得如火如荼,激烈到无语言表。这个节日太热闹,陆芫原本是很想去看一看的,可是陆笙的事情一直都萦绕在她的心间,她总觉得事情不对劲,这两天对什么都提不起兴趣来。
直到印光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于是索性带着陆芫出了门,街上人来人往,热闹得不得了,陆芫却打不起精神来。
她是真的真的不知道最近怎么了,她总觉得自己手上都残留着陆笙手上拿冰凉得可怕的温度,一闭眼就想起陆笙转身离开的时候微微闭上的眼睛。
陆笙到底是怎么回事。
斗蛐蛐大赛,前两天的比赛不过是选出了前五十,前五十出来了,比赛才算是正式开始了,这场比赛最精彩的环节才算到来了。倘若错过了前面的环节,那不可惜,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从第三天开始,比赛就不容错过。
从这一天开始,街上才是真正的人山人海。
有比赛,就少不了赌。今年赌的就是谁能赢,不赌第二第三,就赌谁能拿到第一,这个猜中的概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算很小。
每一年都有夺冠热门。
还有前一届的冠军,其实五十选一才是最让人觉得纠结的。在比赛结果没有出来之前,谁也不敢拍胸膛保证说,谁谁谁能得第一。
比赛的精彩就在于,永远没有人知道答案。
印光牵着陆芫走在街上,有人的头上戴着蛐蛐样式的帽子,也有人的手上抱着阿拉苏,还有人的手上拿着厚厚的一叠纸,向过往的行人发着什么。
陆芫也有幸得到一张,拿起来一看,上面画着一只蛐蛐,一旁写着,“骄子骄子,战无不胜”。看来刚刚发这个的那个人,或许是这个叫做骄子的蛐蛐的粉丝吧。这种行为,陆芫在异世也见过,说实话,还挺让她怀恋的。
“他们真的很享受这个节日吧。”陆芫环顾四周,突然说道。
印光牵着她的手,去一个小摊贩那里买了一个手编的蛐蛐头环,不贵,也才五文钱。然后他笑着轻轻给陆芫戴上了,边戴边说:“这里最热闹的就是这个节日了,万茗城是个很热闹的城市,你永远不会寂寞。”有他陪着,永远不会寂寞。
这个熙熙攘攘的城市,人们大多都是热情向上的,这才是印光选择这里的定居的原因。
不排除这里有坏人,有恶人,可是这里更多的是好人,是善人。
陆芫点点头,终于笑了。
比赛的详细情况,是主办方用灵力打到空中的,保证每个人都能看得清楚。
这个比赛很血腥也很残忍,输就是输,赢就是赢。采取抽签,一对一的方式来,直接就剔除了一半的蛐蛐,然后输的那一半再继续一对一,剩出来的哪一个直接晋级。在二十五只蛐蛐之中,最后会有十三只跟着开始的那二十五只晋级。
这是第一轮。
第二轮就是俗称的二十强了。只有进了二十强,才有可能被人记住名字,当然每一年的二十强都很多,若是长时间不参加比赛,不出来活动,很快也会被人们忘记。
蛐蛐的寿命,特别是专门用来斗蛐蛐用的蛐蛐的寿命,总归是没有那么长的。
“大块头”就是去年进了前二十,又因为那相对其余蛐蛐来说巨大的块头,这才火了起来,也算是成功拥有了一批粉丝了吧。可是就是那么简单,输给了“老幺”之后,很快根本就没有人还记得这个块头比别人大一点的“大块头”了。
他还没有死,就已经被人遗忘了,这种悲伤,倘若他为人,必定可以述说出来,可是他不为人,没有人懂那份悲凉。这就是,万茗城的斗蛐蛐大赛。
在人人狂欢的下面,其实掩盖着很多不为人知的悲哀,这也是比赛,永远都是残酷的,真正的比赛,没有友谊和心软。
“老幺”成功打败了对手,他这一次没有过多的伤害对方,这个被他的主人称呼为“大苗”的蛐蛐,他不知道为什么他要叫这个名字,可能是因为他的触角比别的蛐蛐要长一点,也要粗一点。
要“老幺”来说,这个“大苗”其实傻乎乎的,挺可爱的。他有时候晃个假动作,这个叫“大苗”的蛐蛐根本就看不懂,还傻乎乎的冲着那边去了。
可是这一次,“老幺”没有伤害他,上一次,他第一次去参加这种比赛,最后打出火气来了,撕掉了“大块头”的前腿,后来他才知道,在这种比赛之中,手上严重,不能再继续比赛的蛐蛐,最后都逃不掉被抛弃的命运。
而他们从家养的环境回到野外,身上又伤痕累累,其实也是逃不掉一个死了。
那个时候起,“老幺”才知道,原来人,是这么的坏和残忍。明明是他们将蛐蛐从野外抓回来,用来为这些人争名夺利,可是到头来,等着没有用了,这个原本的功臣就成了废物了。
多么讽刺。
“老幺”曾经在罐子下面趴着想过这个问题,那个被他伤害了的“大块头”去了哪里,会不会已经。。。。。。已经失去了生命了呢?
这个问题日夜折磨着他,可是他心里也清楚,如果他不能变回去,那么想再多都是白想,想再多都没有意义。他自己也是一个命运被他人操纵的蛐蛐,谈何去解救别的蛐蛐,去改变万茗城斗蛐蛐的畸形?他自己也是网中的一只蛐蛐。
命途握在别人的手里。
他不伤害“大苗”,这使得他获胜的道路比别的蛐蛐要困难一些,尽管他恍惚间听见了徐老板的声音,这个不配为父亲的人,在大喊着:“‘老幺’上啊,撕掉他的脑袋,快,上!!!撕掉他的腿!!!”一旁还有更多的,名义上是他的粉丝的人在跟着一起呐喊。
“撕掉他的腿,撕掉他的脑袋,快!!!”
没有一个人想过,如果他撕掉了他的腿,那么接下来的第二轮比赛之中,“大苗”绝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机会胜利,那就是注定会被淘汰,淘汰的蛐蛐会有什么样的狭长,“老幺”心知肚明。他不知道“大苗”下一轮会不会赢,他只知道,不能这么对他。
尽管他是一只什么都听不懂的蛐蛐,他也想给他一个机会。
至于什么撕掉脑袋,“老幺”从来没有这样想过,撕掉脑袋之后,的确,他就轻易获胜了,可是那么然后呢,然后“大苗”就死了,根本没有然后了。
原本就短暂的蛐蛐生涯,就更短暂了。他们在呐喊的同时,只觉得这样子很爽快,这样子看上去战况激烈,很酷,可是没有人想过,倘若蛐蛐是人,那么撕掉的是头颅,是一个人,没有了就活不下去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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