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女配心慌慌》第313章


沈清平也想要找点事情做。
而且,既然决定要按照云修的意思去做,目前除了努力活着之外也有了一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新目标。
沈清平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青山学院分派下来的任务用心去完成。
她想得入神,没注意到跟王昂的距离靠的有些近。
王昂在靠近她的时候,顿时闻到了沈清平清清淡淡的馨香,眼神倏尔转深。
那日在潇湘馆距离的远,且叫来陪酒的姑娘们身上脂粉气太浓,盖住了沈清平身上的味道。此刻靠的那么近,王昂轻而易举就能够将这股味道闻到、
不得不说,沈清平身上的味道太好闻了,比那些刻意涂抹胭脂水粉和香膏的姑娘要找人喜欢的多了。
长得也好看。
那皮肤水水嫩嫩的,近看之下,还能看到一点细细短短的小绒毛,粉嫩的唇瓣水润饱满,鼻梁小巧挺翘,她的五官,无一处不美。
身为男子,沈清平的小身板着实太过瘦弱了些,而这长相尤其妖艳,比女子还要娇艳动人。
孟相宜察觉到王昂眼睛里蕴藏的危险,再加上又听闻近期王昂在玩弄小倌的桃色传闻,当即警铃大作。
他的四弟冰清玉洁,可千万不要入了王昂的眼啊。
当下,孟相宜几步上前,一把将沈清平拉开,高大的身子挡在王昂的身前,同时挡住王昂的视线,道:“王公子,多谢你与在下在这里等候四弟,但是人我已经等到了,相信王公子也还有许多事情需要回府处理,我们就在这里分开吧。”
分开好啊。
瞧瞧王昂盯着四弟时痴迷和不受控制的流氓举动,再多看一会儿,分明就是要在大庭广众下调戏四弟的节奏啊。
身为一名合格的兄长,孟相宜是绝对不允许自己的兄弟被王昂这等猥琐之徒占便宜的。
感受到鼻尖的馨香不在,想要看到的人儿也被孟相宜挡住后,王昂的心里有些不爽,但因为对方是孟相宜,只能将心底的情绪暂且压下。
“孟兄不必着急,想来四公子被云夫子叫到屋内一番指责,必然是受到了惊吓。这样吧,既然我们都在这里,不如一道去就酒楼说说话,顺便再吃点东西给四公子解解压?”
他还记得,云修给沈清平投喂过。
而沈清平对于吃的,几乎是来者不拒,这说明想要讨好沈清平,可以从美食美酒开始。
沈清平拒绝。
她的确是沉迷于吃吃喝喝,但她更喜欢和相处和谐的对象在一起吃吃喝喝。
比如顾妄。
再比如孟相宜或者是左相府里的人。
可如果跟她在一起吃饭的对象换成是王昂,亦或者是曾经对她心怀不轨,老想着把她弄到后院当美姬妾室的黄世安时,她的内心是拒绝的。
于是,她凭着直觉抓住了孟相宜的衣袖,并扯了扯,“云夫子安排下来的事情必须要完成,相信王公子也知道云夫子脾气不太好,若明日来到青山学院,我没有完成云夫子给我的任务怕是会让云夫子更为生气。所以,王公子,你还是跟你的那些朋友们一道去酒楼说话吧。”
孟相宜对她的反应很是满意,他也明白沈清平虽然性格比较软,但智商还是在线的,当即道:“四弟说的是,王公子,我跟四弟都要回去抄写今日学过的内容了,就此别过。”
王昂:“……”
脸有点疼。
能够一次次把他的面子踩在脚底下也是没谁了。
孟相宜说完,直接拉着沈清平一道上了马车。
很快,马车就哒哒哒的行驶起来。
王昂站在原地,嘴角上扬的弧度消失,眼中划过阴狠的幽光,他的双手紧握成拳头,在被屡次不被接受和待见后,他产生了放弃拉拢孟相宜跟沈清平的想法。
但……
这是大皇子的命令,不能轻而易举说放弃就放弃。
马车内。
不用跟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吃饭应酬,实在是太好了。
沈清平嘴角止不住地上扬。
也幸亏有孟相宜等候在外面为她解围,不然,依照她的身份,王昂肯定直接不客气地将她拽走,“多谢二哥适才帮我解围。”
孟相宜被她脆生生的二哥叫得心里舒坦,想到王昂此人暗中行事的阴险狠辣,担心沈清平哪一日会被其欺骗坑害,便道:“王昂此人心机颇重,手段狠毒,四弟,日后你在青山学院遇到要尽量跟他保持距离,也尽量跟在我的身边。有我在,相信王昂也不敢对你如何,万一我不在,你就让你身边的白襄去找云修求救。”
云修不可能不管沈清平的。
沈清平点头,“都听二哥的。”
这下子,惹得孟相宜心底软软的,他嘴角勾起,忍住想要虎摸沈清平脑袋的冲动,“你母亲虽然走了,但是左相府以后都会是你的依靠,二哥也会对你好。”
“……”
她相信。
因为,沈清平全都感受到了。
第415章 看,这是我家公子写的
书案前,白襄准备好笔墨,站在一旁,看着沈清平端正笔直地坐在位置上。
别说,那气势瞧着的确有几分读书人要尽情书写的架势。
可惜,架势终究只是架势。
沈清平伸出手,向前摸索,终于摸到了狼毫,她再摸了摸摊开的纸张,从指间碰触的触感判断出纸张的大致位置。
衣袖落在书案上,沾染了点点浓墨。
白襄:“……”
她觉得,公子此举根本就是在为难姑娘。
难怪公子追求了姑娘这么久都还没有回应,老实说,人家追女孩子都是送房送马车送各种金银首饰,还会把自己收拾的妥妥当当,言语幽默逗女孩子开心。
就她家公子是一朵开在雪峰上的奇葩。
明明可以摆着更简单的套路去追求喜欢的女孩子,却非要选择这种为难人家女孩子的方式。
毕竟,要说财力,长相,她家公子都是世上数一数二的人物。
情商太低啊。
瞧着沈清平拿着狼毫迟迟不落下,以及她被墨水弄脏的那点衣袖后,白襄终究是没能忍住,开了口:“公子,依我看,云夫子也就是做做样子罢了,你没有必要非要完成这项任务啊。”
反正姑娘是她家公子的心上人,就算姑娘在公子面前放肆,不把公子的话放在心里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爱侣之间,哄哄就好了。
然而,作为跟随公子多年的随从,白襄跟卫隐等人是没有这项权利的,一旦他们敢不把公子的每一个字放在心上,那就意味着他们距离死期不远了。
这就是差别啊……
沈清平并不知晓白襄丰富的内心活动,毕竟在她心里,她所以为的白襄应当是高冷型的妹纸。
任由她怎么都会想不到,原来,白襄的骨子里也有沙雕的成分。
握着手里的狼毫,待调整好慌乱的内心以后,沈清平一笔一划地落笔。
估计效果不咋样吧……
但是,她在很尽力地做了。
白襄惊讶地睁大眼睛,瞧着宣纸上那工工整整的字迹,那秀气漂亮的簪花小楷,再对比自己那一手像是鸡爪子刨出来的字迹,顿时觉得内心遭受到了强烈的暴击。
姑娘看不见写的字都能如此漂亮?
那如果姑娘眼睛是好的,能够看清楚,只怕到时候写出来的字会更加漂亮。
沈清平写完一个字,想要伸手过去再触碰墨汁写出来的字,以此来确定第二个字应该写在哪里,但再一想刚刚写下去的字墨汁还未干,这一碰触只会弄得满手都是,还会毁掉这个字时,当即不再动作。
算了,还是再等等吧。
等墨汁干了以后再写。
白襄赞叹地盯着这手好字,看了看沈清平白净纤细,漂亮的没有半点茧子一看就是养在深闺中的双手,再对比了一下自己常年习武满是茧子的手,心底尤其受伤。
都是一样的手,一样都是五根手指,但是,为何写出来的字却一个天一个地?
由于眼睛看不见以后对周围的感知能力更加灵敏,沈清平很快捕捉到白襄的情绪。
这一次,她没有再隐藏实力。
以前在寂云庄,她必须要模仿上一个沈清平的一言一行,也清楚原主应当是个没什么文化水平更不可能写出来一手好字的人设,所以,在接触言桑的时候,她都存在刻意讨好的成分。
但是现在的这具身体,却是完全不用。
因为根据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原主在诗书方面是极为不错的。
原主身娇体弱,时常出去吹个风就能够得了风寒,次日躺在床上动都不动的体质,再加上沈氏这么多年对其严格的控制和教导,自然不可能出去走动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