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武夫(刑干)》第179章


仗是一定要打的,而且也必须要打的漂亮才行,只是没了一些赌注的话。拼杀起来反倒是没有太多的激情了。
秦琼稍稍思索,便是做出了回答,“那么我们就以秦小子以后提供的装备作为赌注吧,哪一队杀的多。哪一队便是能够提前获得装备。怀默那小子除外,反正他老师的东西,他也看不上。”
“好。就这么决定了,这次定然是我们获得胜利。”程老魔王眼睛放光的拍板道。
秦琼摇了摇头,不再做声,显然对于这场战斗,他也有着必胜的决心。
三棱血刺程老魔王可是艳羡了许久,好不容易有了这样一个机会,怎么能不好好把握,至于自家的那个小子,他才不会去过问。
反正那小子对于他老师拿出来的东西,也向来看不上,若是想和他这个老子抢东西,回去直接让那庄晓蝶搬离程府,很简单的问题,就能将他拿捏的死死的。
藏在别处的程怀默,俨然不知道自己被父、叔两人背地里给卖了,还指望着能够多杀点敌人,让秦枫再给他涨些官职呢。
等到他的战功和职位超越了程老魔王,以后可就不用再看什么脸色了。
可惜这样的想法,也就只能是想想而已,程老魔王勋至国公,可不是一般的军功,能够超越的。
“哒哒哒哒哒哒。。。。。。”
急促的马蹄声越来越近,可还未等他们走进宁丰村,就被一股突然冲出的人马拦住了。
看到这突来的人马,秦枫眼中闪过一道冷芒,如果说吐蕃人安插在宁丰村中的人马有所动作,他丝毫不会放在心上。
可这拨人马中,明显有不少是大唐子民,这怎么能不让他心头火光大涨,什么时候强悍如大唐,出了这么多吐蕃的狗腿子。
两波人马交流了一下之后,吐蕃骑兵显然是放慢了骑行的速度,后背的弓箭也放了下来,有些警惕的扫视向四周。
草原善于培养马背上的战士,论骑射能力,大唐的王牌部队和吐蕃、突厥所培养出来的凶悍兵种相比,也还是要差了许多。
可是对于参与过地狱训练的利剑小队来说,双方的差距通过训练,基本上已经得到了持平,甚至出色者要比这些游牧民族更加锐利。
秦枫对着潜伏在自己的薛礼招呼道,“给我将那个队正模样的家伙射下来,擒贼先擒王,必须一击毙命,不能让他下达任何命令,否则局势将不利于我们,这一战的成败得失,就看你的这一箭了。”
这一战的目的,就是全歼所有来敌,不让他们泄露己方的行踪,秦枫自然是要将这重任,交到箭法最好的薛礼身上,近战他是没问题,可对于弓箭的使用,他是万不能和薛礼相比。
“是,保证完成任务。”薛礼有些激动的说道。
自从进入这个队伍以后,他便感觉自己就好似变成了一个无用之人,无论什么地方,都用不到他,反而还经常给队伍添乱。
如今秦枫居然将这么重要的任务交到他手中,顿时让他有了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静心、屏息,记住你是最强的弓手,你的目标是一击毙敌,是敌人眼中致命的阎王,莫不能让任何情绪干扰了你的情绪。”秦枫皱眉提醒道。
果然在他的提醒下,薛礼这个未来的名将,也是迅速的冷静了下来,表现出致命的本色,搭在弓弦上的箭矢随时准备做出最致命的打击。
第二百四十章全部都杀,一个不留
第二百四十章全部都杀,一个不留(20/155)
“嗖!”
骤然发射的箭矢,在薛礼手中的强弓作用下,飞速离弦,带着一丝死亡的气息,直取目标首级。
利剑小队的所有人,都在盯着那一支箭的走向,可惜他们的眼睛,还是跟不上箭矢的速度,几乎就是在他们眨眼的时候,箭矢已经到达了它应该去的目的地。
“砰!”
一声闷响,吐蕃高傲的首领,眷恋的从马背上坠落,眼瞳迅速失去生命的色彩,从眉间贯穿而过的箭矢,像他身边的人叙述着肃杀的气息。
壮硕的身躯轰然倒地,村外的所有人具是不自觉的颤了一下。
如此了得的箭术,若是在战斗中瞄准了他们,那么他们还有命活吗?从死去的头领身上去看,似乎就是他们此行的下场,所有人不禁都有些心惊肉跳起来,握着兵刃的手指也不自觉的颤抖了两分。
“大人们,潜伏在村子中的人,没有马匹,咱们是骑兵作战,一定没有问题的。”
一鼓作气,再而三,三而竭,显然汉奸们都懂得一个道理,如果没有了突厥人的冲击,他们很显然会成为村子中那些不明来路之人的刀下亡魂。
“冲!大家一起冲!近身战对于弓手来说是致命的,只要我们全部冲入村子中,那些弓手的作用,也就完全废掉了,吐蕃铁骑无敌!”
不得不说,吐蕃也是到了一个人才爆炸的时代,从松赞干布到禄东赞,胸中的韬略和才华都不是那么简单的,否则也不会让强悍如李二一般的人物,做出和亲此般损颜面的事情来。
可惜此时冲进宁丰村的选择是不错。但他们遇到了一支超越时代的小队,所有的战术思维和作战工具,都不能以常理来理解。
所以在冲进宁丰村街道的那一刻,五六百骑的人马,瞬间倒下了大半。
三角铁棱扎破了没有任何保护的马掌,凶悍的马匹在哀鸣中,将背上的主人狠狠摔在了地上,而后面受了惊的马群,更是在慌乱中抑制不住惯性的前冲,形成了一股踩踏的风气。
这不还不用利剑小队的人出手。吐蕃人的骑兵,便是折损了大半,不是被铁棱扎到了要害,就是被乱蹄给踩死了,染红的黄沙和泛白的脑浆让战场显得更加凄凉。
“杀!”
落水狗要痛打!秦枫做出这个命令的时候,不夹杂丝毫的感情,那些吐蕃人和汉奸,在他眼中已然成为了失去性命的死人。
“可恶的唐人!兄弟们,反击!我吐蕃铁骑所向披靡。杀!杀!杀!”
口号喊的是不错,可同时也暴露出了自己的主导地位,藏在暗中的薛礼,也是快若流星的一箭。狠狠的将那人射落马下。
秦枫在冲出去之前和他交代了,一会谁喊命令,就结果了他的性命。
狼最大的特性,就是需要头狼的命令。否则一盘散沙之下,绝对不会是虎狮此等王者的对手。
此时的吐蕃军队,就好似那狼群一般。每当一个新的头狼产生,总是会被薛礼的箭矢,毫不留情的夺走生命。
不是没有人想到干掉薛礼这个神箭手,可惜薛礼是什么人,身手也只是比秦枫差上一筹,在他专心当弓手的时候,即使是骑兵也别想要有冲到他身前的机会。
退无可退,只是打!
可是怎么打,没有了头领,空有一身蛮力的吐蕃骑兵,也只能是陷入各自为战的低等状态,他们渴望用手中的刀,带走这些可恶的唐人,让他们与自家死去的兄弟一同下地狱。
只是双方实力的差距,让他们悔悟的有些晚,这一支唐人的配合作战能力之高,让人心寒。
“过瘾,小子们给我得劲的杀!谁杀的最多,老子回去赏他一万开元通宝。”程老魔王挥舞着手中的长刀,肆意的放声高呼。
为了秦枫以后鼓捣出来的先进装备,他也不想太多了,必须得出出血才行,否则怎么拼得过秦琼手下的兵卒。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程老魔王的一声高呼之后,他手下的士兵,杀的愈发兴起,马匹和骑兵,只要视线之中出现敌人,必然被他们砍倒在地上。
唯一有些可惜的是,他们手中拿着的是长刀,而秦琼所带的队伍,早早的便是换上了三棱血刺。
血刺所过之处,必然是一击致命,森冷的血槽,根本就是夺命的死神,只要受伤不讲任何道理的便是带走了他们的生命力。
不消一柱香的时间,宁丰村内便是一片狼藉。
与以往不同,那些意志消沉的村名,在这样的狼藉之后,头一次露出了希冀的目光。
没有错,这一次被屠杀的不是留着和他们一样血脉的大唐人,而是那些卑劣肮脏的盗窃者,那是吐蕃人的血液。
很久,很久了,他们之所以不愿意走,一是没有去路,二也是心中的血还未燃尽,吐蕃虽能杀死他们的身躯,却不能覆灭他们的灵魂。
“知节,这次可是你输了,下次有新装备,我可就笑纳了。”秦琼笑着将三棱血刺收起,拍了拍还在清点尸首的程老魔王。
“啊!可恶啊!若不是有三棱血刺的帮助,这次定然是我赢了。”程老魔王有些不忿的说道。
可惜凡事都没有如果二字,他们的拼杀值得认可,在击毙敌人的数量上,却是实实在在的比不上秦琼那边的人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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