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诛仙青云志]何人斯》第77章


惊羽。”
林、惊、羽。
林惊羽这三个字再次响遍青云山脉,距离他的消隐,过去十年。
漫天碧芒,遮天蔽日,纵横天地苍穹间,一声声震耳欲聋的清啸声,从远古洪荒走来。
那一天,在夺目的碧绿剑芒中,林惊羽衣襟飞舞,一只腾龙已经醒来,带着睥睨世间的桀骜,静静地看着眼前遭受重创的老人。
对方放声大笑,笑得酣畅淋漓,毫不在意大口大口的鲜血呕出,“走吧……做你想做的事,如今这天下,没有多少人能挡得了你的路!”
“林惊羽……叩谢师伯多年教诲。”
从前多少的嫌隙,经过十年的陪伴,一朝消泯。
离开祖师祠堂,林惊羽第一时间回到了龙首峰,对着每一位师兄,下跪叩头。
此后西方大沼,此后南疆焚香,此后须弥天音,此后凉州狐岐山,此后西陲蛮荒……
林惊羽也一点一点,帮龙首峰师兄们将所有的看低和瞧不起,都讨回来。
但他没有去过小竹峰,哪怕见了陆雪琪也没有问过有关于李鲤的一句话。
他讨了田灵儿的嫌,讨了文敏的怨。
甚至是水月临死前的叮嘱——林惊羽听到了,也保证,但是此后,他依然没有去见她。
师叔说什么要守候她平安醒来,殊不知在他心里,哪怕等到死,也甘之如饴。
可还没到时候。
林惊羽想要做的,一如青云的门训,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他想要让她醒来看到的,是大好的海晏清河。
她能够好好地待在青云山上,不必卷入什么腥风血雨中去,笑容明艳。
作者有话要说: 我就不懂为什么你们一定要找虐呢……所以应你们的意,有这篇番外,于是萌萌哒的小包子还没生出来
☆、环环相扣时:书环
“……叫我‘神棍’,你小子可别不信,总有一天,你会老老实实喊我一声‘爷爷’。”
年少的曾书书绝对不会想到,自己那个算命神棍的启蒙先生随随便便一句话,实际上还真的给他说中了未来。
原来很多很多年以后,真的有唤周一仙“爷爷”的一天。
周小环。
曾书书第一次见周小环……
没什么特别到惊鸿一面不能忘记的印象。
只记得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俏生生的模样,嫩黄色的衣衫衬得她乌发雪颜,亭亭玉立,清澈得像是出水芙蓉。
那时候的他觉得不可思议,指着周一仙满脸嫌弃,“老神棍,惊羽跟我说了我还不信,你从哪儿拐来这么个孩子,白白糟蹋人家。”
那时候那个表面上道骨仙风实际上坑蒙拐骗的江湖术士是这么说的,顺便还捋着胡须,“命里有时终须有。”
曾书书是见怪不怪这神神叨叨的样子,毕竟在通天峰后山的那几年里,他太习惯了。
只是那个小姑娘,一口一个冰糖葫芦、啧吧着嘴、舔着小粉唇上的糖精这么称呼他,“叔叔好,我叫‘小环’。”
叔、叔……
曾书书差点一口气没上来,努力让自己忽视算卦老人一副孺子可教的讨人嫌。
他林惊羽是“哥哥”,到他这儿怎么就成了“叔叔”?
小环姑娘将糖葫芦吃得嘴唇有种娇艳欲滴的红,玉雪可爱得紧,“爷爷一早就跟我说过的,叔叔是特别聪明,但也特别皮,像个小泼猴一样……既然你是爷爷的徒弟,那小环喊一声‘叔叔’,不是很对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按照辈分。
然而——
到后来,“小凡哥哥”、“雪琪姐姐”,以及,“书书叔叔”……怎么听怎么别扭,凭什么别人是哥哥姐姐,到他哪里非得就是叔叔。
硬拽着那小丫头片子改称呼,偏那丫头一副天真无邪的纯良,眨巴着大眼睛看着你,“辈分不能乱的,叔叔。”
不、能、乱。
曾书书一口气堵在心里。
实际上,他那时是存了这样的心思:周一仙考虑过把他拐回去当孙子,那他也可以考虑考虑把小环拐回去给爹当女儿。
这个老前辈,实在太不靠谱了,自个儿小气抠门得风餐露宿也就算了,带着这么粉粉嫩嫩的小妮子江湖行走,究竟是谁照顾谁啊?
“哥哥给你买冰糖葫芦,你得喊‘哥哥’。”
小女孩对着手指,漆黑透明的瞳孔里亮晶晶的,“多少?”
“你想吃多少,哥哥就给你买多少。”
“我要……我要一座山那么多的!”
“好,就给你一座山那么多的糖葫芦。”
“谢谢叔叔!”
“小环。”
“叔叔!”
“周小环。”
“小环听到了,叔叔,怎么了?”
“……没什么,不、客、气……”
那几日的相处,并没有在曾书书心里留下多么深刻的回忆。
哄孩子而已,哄一个小女孩欢心罢了。
谁又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时候。
像周一仙这种人物,正魔两道根本没有人敢惹,他的所有嫌弃和埋怨终究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小姑娘跟着老前辈挺好的,虽然那个人胡话浑话满嘴溜,但却是真真正正有本事的。
这时候的曾书书没有想到,此番相别,再相见,是十年以后的事了。
六七八岁的小女孩,已经长大,长大到,随便摆了个路边摊算命,就能够惹上好色之徒的调戏和欺凌。
曾书书几乎一眼就认出了她。
还是柔嫩的黄色衣衫,裙摆上绣着大片大片的萱草枝蔓,随草棚下的光线变幻摇曳不定,竟像是真的一般。
他所见过的穿黄衫的女子,魔道妙公子金瓶儿称第二,绝对无人感称第一,明丽到近乎妖艳的长相,倾城绝色。
但是周小环。
是另一番感觉。
眉眼间的鲜活美丽,嫩黄的颜色衬得她像是只有十五岁的样子,看上去涉世未深,纯真而懵懂。
面对宵小之徒的见色起意。
虽然曾书书并不认为周小环是那种温柔娴雅的淑女,会我见犹怜地等待英雄救美,开什么玩笑,看看他自己就知道,周一仙教出来的孩子,就该是聪慧狡黠、只有欺负别人的份哪能任人欺负,小环低眉那一刹那的抿嘴他可没忽略,但是——
从哪儿冒出来那个穿着黑不溜秋道袍的家伙,眼皮向下耷拉,舌头长伸,手里还举着一根灰色的獠牙大棒。
有点眼熟啊。
不是野狗又是谁?
这个画风,跟曾书书少时看的侠骨柔情的戏码,相差甚远。
区区一个野狗,在西方大沼边陲这种地方出风头,瞧,这就对人女孩子献起殷勤来,也不看看自己什么货色,不过是被自家大师兄灭了炼血堂后剩下的丧家之犬。
黑眸一眯,复杂难辨的精光闪过,要是他知晓的消息无误的话——
野狗如今,跟在血公子鬼厉身边。
不知道因为什么缘故没和周前辈在一起的小环,不能让人惦记了去。
周一仙告诉过他,小环相术之上拥有惊人天赋,身怀璧玉。
“铮啷!”
曾书书一把将轩辕剑搁在算命摊上,大咧咧坐下,“姑娘,给我算个命吧。”
这个驿站距离死亡沼泽已经很近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都是充满煞气与妖气的丝缕雾气。女孩子穿着月黄色罗裙,眸如秋水,唇若施朱,通身的气质依然像小时那般,天然去雕饰。
“……叔、叔?”小环咧嘴,“好久不见,就你一个吗?雪琪姐姐和惊羽哥哥是不是也来了?”
“来是来了,人都在镇头歇脚。”曾书书也懒得在称呼上跟她计较,单刀直入:“前辈人呢?”
“爷爷在渝都,并不想蹚天帝宝库的浑水,但我想来看看热闹,就跟金姐姐一起来。”
“金姐姐?”
“瓶儿姐姐。”
曾书书不动声色,轩辕剑已经露出了半截亮若紫宸的光芒,成功让野狗倒退了好几步后转身离开。
“你干嘛吓唬道长?他不是坏人。”
“不是坏人也不是什么好人……小环,死亡沼泽,太危险了,赶紧回渝都去。”
“我是要回去了。”她说,“我知道金姐姐也不是什么好人,跟她过来,就想看看小凡哥哥过得好不好。”
张小凡。
或许记忆里有小环亲近那个清秀腼腆少年的场景。
可真的,恍如隔世。
“你帮他测了字?”
“是,还有毒公子秦无炎。”
“怎么样?”
“多行不义必自毙。”
“我问鬼厉。”
“是张小凡。”
闻言,曾书书第一次正经地打量起这个姑娘,她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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