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真人秀》第68章


罗成但笑不语,先拿下她的单衣,露出她雪白的背部,但肩上那道触目惊心的箭疤却吸引他的视线。
“这箭疤是上次在瓦岗留下的吧?”
池恩夕回头,看了肩上的箭疤一眼,撅嘴道:“嗯!丑死了,上次中了那一箭,害我足足在躺了三个月,现在想起来就呕。”
上次若他注意些,或是暗中保护她,那她也不会落下这一箭伤,要怪……也许真的只能怪他!虽然外伤已经痊愈一阵子,但她的肩头毕竟被长箭活生生穿过,不知要花多少年才会调养好身子。思及此,罗成心中不免顿感心疼。
他的指腹轻触那道凸起的肉疤,见她身子微颤,不由得脱口:“还会痛吗?”
“现在不痛了,不过一看这伤疤还是会害怕。”她心不在焉地说道,罗成凝视的目光让她满身不自在。“其实我最怕疼了,还有……这个伤疤实在是太丑了,留在这里恶心死了。”
“你放心,我会想办法把个箭疤抚平的,还你漂亮的肌肤。”罗成柔声道。
“真的吗?那太好了,想不到你们这个时代科技也挺发达的嘛,没有华佗也懂现代那种高超激光生肌去疤,太厉害了。”
罗成满脸疑惑:“你说的什么科技、激光的这些我听不懂,不过无论如何,我会遍请天下名医,医好你肩上的箭疤。”
一阵热流在她心中涌过,他的话让她感动。
这男人,简直就是让她又爱又恨,舍不得,放不开。
又爱又恨?
池恩夕心中猛跳几拍,她一直怕,怕会在这里爱上任何人,特别是他!不行,他是有老婆的,她不允许自己一夫两妻制,甚至更多……
“罗成,谢谢你!”可是,若他对自己再温柔一点,她好害怕自己会陷入永远止境的无底深渊。
话音刚落,她就被罗成从身后抱住,属于男性气味的气息围扰着她全身,让她身子不由得一颤。两人肌肤相亲的地方,生起一股,泛着四肢蔓延开来,同样燃红的她的俏脸。
“你家乡还有什么亲人吗?”他突然问道。
第九十一章:一匹披着羊皮的狼
“爹地和妈咪,就是我的父母。还有我最好的朋友小妍,后院的小白。其他的……好像就没有了。”虽然不知他为何有此一问,但池恩夕还是如实告之。
“小颜(妍)是谁?”罗成的口气中含有一丝让人不轻易发觉的酸味。
“她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从小一起玩到大。”一想起小研,那张经常爱鼓着胀胀脸颊的脸立即呈现在她的脑海里,惹得她轻笑出声。
“男的女的?”罗成的声音明显沉了下来。
池恩夕微愕,随即偷笑道:“小妍是女的。”
他会紧张,是不是代表他吃醋了?池恩夕眼睛发亮。
“那小白呢?”罗成的声音依旧不悦。
池恩夕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小白是我家养的一只白色的小狗,还是我帮它取的名,怎么样,挺有创意吧!哈……简单明了,小白小白,又好听又好记。”
罗成感觉自己被人耍了,一改之前的别有用心地一笑,略带不正经地说道:“已经不快了,要是早知道我喜欢的人就是你,我早在瓦岗就向你求亲了。”
池恩夕连忙捂住自己嘴,怕自己一时太过震惊而忍不住尖叫,只能睁大双眼,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以前她怎么没发现眼前的男人竟是一匹披着羊皮的狼,这说什么就要什么的态度也太惊人吧,连她这个新时代女性的高强心脏都有点承受不过来。
第九十二章:这到底意味着什么?
秦叔宝爱死了她这个娇窘的模样,可爱极了,让他好想好好爱怜一番。
但是现在不行,他不能吓着她,方才的求亲好像已经吓到她了,他要小心,可别把他的准新娘给吓跑了。
虽然这么想着,但秦叔宝仍然控制不住自己的双臂,紧紧地将惊惶失措的池恩夕围在自己的怀内,脸上泛起幸福的笑靥。
完全沉溺于自身世界的两个人,浑然不知他们先前的一幕已尽入别人的眼中。
不远外,一双迷死人不偿的眼眸瞪视着正拥在一起的两人,眼中迸射着愤怒的寒冰利箭,原本被罗成轻捋在手上,绽放得灿烂无比的野花被硬硬地折断。
罗成的身边站着一个极其美丽的妙龄少女,云鬓高挽,如柳浓眉,鼻如悬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总是时不时地偷偷瞅着男子,颊边带着两片霞红,以为自己的小动作没被人看见,熟不知已尽收她搀扶着的老夫人眼中。
“成儿,你表哥的好事看起来将近,那个女子似乎真的挺不错,只是不知她是何处人家出生,配不配得上叔宝。”罗老夫人一双眼睛紧盯着不远外的人。
罗成不语,微微眯起的眼睛迸射出危险的信息,唇边挂着冰冻三尺的嗜血笑靥。她想要嫁给别人?那也要看看她有没有这个能耐,豆腐都已被他占得差不多,居然还敢妄想嫁给他表哥,看来定是自己最近太忙没去找她,所以她才忘记自己的位置是在哪了。
罗老夫人瞥了他一眼,儿子是她生的,她怎么可能不知道他想的是什么,估计是想跟他表哥抢新娘子吧。只是……有她在,她一定会让他先娶窦线娘,其余的,他爱娶多少,她都不会管的。
“等回到长安,你们两人的婚事也该办了,最好跟叔宝同一天,到时可就真是双喜临门。”
母亲别有用意的话,罗成怎么可能会听不出来。
他转头看向表姐窦线娘,只见两人眼神刚一碰上,她就立即羞昵地低下头。像这样的女子,的确有很多人爱,可惜他罗成对她有的只是亲情,以及感激,根本就不是儿女情长的那种感情。
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当他第一次见到池恩夕时的那份惊讶。站在人潮中的她是那么的娇小可人,看着他们刀来剑往,别人都躲得远远,而她纯粹只当是看戏,样子挺大的。她还主动跟他搭讪,不像别的姑娘家一样,心里明明想得半死,表面上还得假矜持,扭扭捏捏的样子一看就心烦。
他想要的就是这样女人,爽朗,不扭捏,一看就假得令人作呕。
“这事不急,以后再说吧。”罗成回头看向窦线娘,笑得一派从容。“表姐,你说对吧?”
窦线娘见他看着自己,脸更红了,柔声道:“表弟所言甚是。”
罗成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冷冷一笑,他就知道表姐会这样回答的。
“既然你们都这样说了,那就等过阵子再说吧。”罗老夫人瞪了自己儿子一眼。儿子长大了,翅膀硬了,就只会忤逆她。问线娘,那不如他自己说了算;明知凡事以他为主的线娘只会顺着他的意思说下去,他还问,这不是摆明不想成亲。
然而,对窦线娘来说,这才是幸福,自己心爱的人开心,她就算是再忍让点也没有关系。
☆☆☆☆☆☆
池恩夕被秦叔宝这样一告白,脑袋顿时一个比两个大,回来后,整个下午不停在帐蓬内来回踱步,烦恼不已。
事情根本就不是这样的,到底是哪环节搞错了?
没错,她是喜欢秦。跟他在一起时,会让人觉得很舒服,可是这种感觉就好像邻家哥一样。
一直以来,他总像哥般照顾她,每次她有危险,他总在第一时间救她,她对他有的只是感激之情。但是感激并不是真正的爱情。
爱情,不是应该会多一种心动的成份,在一起时,心会跳得非常厉害,会脸红,离开会想念,见到他对别人好,会吃醋、嫉妒。它是一种契合,相濡以沫,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契合、相濡以沫,她感觉他们是有的,但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方面她却从来没有想过。跟他在一起,她根本就没有那种心跳、脸红、不知所措的感觉。两人分离时,她的确会想念,但那种感觉就像她会思念小妍,还有她爸妈一样。
至于吃醋和嫉妒,这种情绪更是从来没有过。就好比当初,当她得知小玟喜欢他,她有的只是替秦高兴。
从怀中掏出那只害她受苦受难的珍珠发簪,池恩夕只能无奈地叹气。
心中的感觉虽然是理清楚了,可是,这只发簪又是怎么回事呢?正如小玟和秦说的那样,若她不是真心爱着发簪的主人,她怎么可能爱乌及乌,整天将这个拿在身上。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啊!烦死了!”
她受不了地大叫一声,将发簪丢到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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