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配不太完美》第104章


清雅幸福快乐地活下去。
既然谷雨都已经死了,那宫袖月也该去陪着她罢,不若谷雨又会感到孤独了。
而谷雨,他总会赔她一生安静祥和的,谷雨在下一本书中是流云门的弟子,没错,就是流云门,谷雨最开始诞生的世界,可这次却不同,清明将时间线拉到了几千年后,已经到了现代。
谷雨没什么本事,除不了妖,降不魔的,终生都留在月形山上打铁,人间再翻云覆雨,对谷雨而言也没什么关系,她在流云门法阵的保护下,妖魔不侵,一生都过得很好。
可一生,也都过得很寂寞。
这四本短篇小说在网上一发布出来,立刻引起了轰动,清明以写男频小说成名,风格突然改成了女频言情小说,还皆是些老生常谈的梗,和清明以前所写的大气磅礴的文章风格相差太大,引来不少质疑。
“大大这是抄袭的?”
有些事情就像是两个人拉住一根皮筋绷紧了,你不去触碰它,或许慢慢拉长了也就平安无事,可你万一扯断了那根皮筋的中间,两端都会缩回去打得手疼。而清明突然改变自己的行文风格,若是没人提起,时间长了,读者就会习惯清明新的写作风格。
可这一句话的出现,就像是一把尖利的小刀割在了那绷紧的皮筋上。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清明的作品涉嫌抄袭,就连之前清明写下的那些男频小说,也被人翻出来反复查看和其他人的作品是否有什么相似的地方。
这件事情清明说在意也不是那么在意,他相信清者自清这句话,无论流言蜚语传得有多么严重,莫须有的东西就是莫须有,最后总会还他一个公道的。可若说一点感觉都没有的话,也太过虚假了。
清明最新创作的小说写的就是他自己的生活,只不过凭生出了些剧情,例如他那正要开拍,阿绪还没选好角的小说改编电视剧,换在了小说里就是由名流巨星谷雨主演的,只不过即便是这般他们也没什么交集。
谷雨很个很优秀的人,清明比谁都清楚这点。也可以这样说,清明是按照自己相反的一面去塑造谷雨的,谷雨所拥有的正是他所缺少的,他愧对于自己这样的卑劣,也无法触及到谷雨的高尚,所以在这一篇文中,谷雨才是那个卑劣者。
他们总要都做一些恶事,才会沉沦到一样的黑暗中去。
落笔至此,清明才明白了,他担忧的并非是谷雨要在她漫长的一生中孤寂下去,而是怕他们的时间不对等,在他死后,谷雨会经历什么?会爱上一个人吗?会遇见一个和她一样可以永生的人在一起好好地生活下去吗?
明明是他一手创造的人物,却逐渐地脱离了他的控制。
他啊,果然只是个自私自利的小人而已,清明以为自己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谷雨着想,原来他也是站在自己的角度考虑而已。
这样的他,如果死了,谷雨会轻松些吧?
在写下文中的清明服药自尽时,清明也吞下了他所有的安眠药,就这样,死了就很好,他不会再去左右谷雨的人生,更不会去追寻他一场不同空间的荒谬爱恋了。
清明所不知道的是,在他死后,公众立刻为抄袭一事划上了句号,证明了他的清白,同时清明留下的这本未完结书籍,被喜爱清明的读者续写,出于对文中谷雨逼死清明一事感到愤怒的同时,对接下来谷雨的结局描写也是非常凄惨的。
幸好在很多年后的现在,因为一场赌约,所有人的命运都开始改写。
清明以为他死后,灵魂就会消弭,没想到反倒是遇见了一个身穿蓝色唐装的俊美青年。
“就是你写出了那么多的野生世界么?啊啊,还真是头疼呢,你所爱的女子早已超脱了文字之外,你写得再多名唤‘谷雨’的人物,都不会是她了。”
那青年似乎很不耐烦,神色间稍微的还有些恼怒,不时地用折扇敲打着自己额头说道。
“你是谁?”
清明讶然于眼前的这个人为何会知道谷雨和他之间的事情,便出言问道。
“我?你就叫我老板好了,与其再让你这般胡闹下来,不若和我来书店,如果你真能够改变什么,就试试看好了。”
第一百零七章 清明番外(古代)
谷雨说,我与她早已相识。
我不信,若我早已认识她,我如何就会忘记了?
谷雨又说,那是我三岁之前的事情了,我当然不会记得。还有的便是,我的娘亲是死在她手中的。
谷雨在说这句话时秀气的眉紧紧地颦在一起,隐隐透出担忧之色,她是在害怕我会恨她吗?……其实不然,对于那个我从未见过的母亲还不如我对谷雨的感情来得深厚些。
我自小漂泊,最初的记忆就是与阿猫阿狗抢食时被挠出一身的伤痕,后来偶然认识了一些如我一般年纪大小的孩子,他们有时会从脏兮兮的衣兜里掏出同样脏兮兮的小半块窝头来给我吃,也是他们教会我跪在各种人流密集的路口处乞讨。
那时的我大抵是对他们有所感谢的,最起码我可以依靠乞讨活下去了,虽说还是会时不时的饿着肚子。但若是遇见一个好心的过路人,随手扔进裂了好几条纹路的小破瓷碗里的铜板,也够我买好几个大白面馒头了。
当然,我也会将白面馒头分给其他的孩子吃的,那时虽不懂知恩图报是何种意思,总觉得别人对我好,我总该对别人也好些的。久而久之,也就熟悉了那些孩子的姓名。
“小一,小二,小三,小四,小五……”
没什么可记的地方,都是按照年纪大小来排序的,他们从记事时就在这条街道上乞讨了,一开始是分散开来的,后来是年纪最大的一个孩子将他们聚了起来,有规划地乞讨,效率上也高了很多。
若只是一个人的话,没有名字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一旦有了同伴,叫不出名字的话就有些麻烦了,总不能喊人时都喊“那个短发长得矮的……”,“那个眯眯眼……”之类的称呼。
不得不说,小一已经在这街道上乞讨多年了,较之其他人也机灵些,便由着他给其他孩子起名字,但小一自己也从未读过书,唯一认识的就是数字,就只好以数字命名了,听起来也算是顺耳。
本来我加入了这个队伍中,也该有个“小七”这样的名字的,可就在小一喊我“小七”的时候,我想起来,我似乎是有名字的,隐隐约约,我听见有人在喊我,清明。
“我不叫小七,我叫清明。”
“清明?听上去是个新鲜的,咋写的?”
小三是个活泼男孩,也颇为地好学,听我这样说就立即扬着灰扑扑的小脸问道。
“大概……这样……”
见他这般,我捡起地上一根枯树枝就着泥土松软的地面上一笔一划写了出来,我也不记得我为何会写这两个字,大约是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人教过我吧?可又会是谁呢?想不起来了……
“唔哇!好难,那你还是叫小七好了,念着好听!”
见我在写字,小五也凑过小脑袋来看,只是在看见那一横一竖复杂的笔画时,就头疼地叫出了声,然后又笑嘻嘻地对着我说道,引得其他人也都点头表示同意,年纪最小的一个女孩儿小八欢喜地上前抱住我胳膊。
“就喊小七哥了,大家都是这样的名字,小七哥名字不一样会很奇怪的。”
名字,这种东西,取出来其实很少是自己会用到的,都是别人为了区别才会需要,既然他们几个都不喜欢清明这个名字的话,那也随他们去好了。
就此,我被人唤作小七唤了好几年,直到小六得了风寒的时候。
穷人是生不起病的,没钱也就看不起大夫,吃不起药,若是憋一憋过去了就还算是好的,若是过不去就只能听天由命。小六的风寒来得迅猛,夜里就发起了高烧,直到黎明也没有转好,迷迷糊糊说了好多话,其中一句话便是“我不想死……”。
也对,这世间,谁又是想死的呢?
小一叹了一口气,伸手探了探小六的额际,即便将仅有的破被褥都盖在小六身上了,他还是遍体发寒,发着虚汗,唯独额间炙热得有些吓人。若是吃不着药的话,怕是挨不过几日了,小一黑着脸将所有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了他一人在屋子里照顾小六。
我知他是怕我们都被传染上风寒了才赶我们出来的,小一那会儿也不过是半大少年,即便心上担忧着小六,他也不能表现出半点,若连他都慌了,这个乞丐小团体恐怕也就没了。
“小一在照顾小六,我们就去乞讨吧,说不定能够多讨些钱给他买些药呢。”
小二拉了我们几人一起偷偷商议着。
“药可贵着呢,除非……偷!”小三抬眸慎重地看了我们一眼,他话语里的意思已经明了,这么多年,大家一起长大,感情方面自是不用说,小六这般谁心里都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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