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芳菲》第214章


童玺:“放心,我这里放养的动物最终目的都是吃,今天你们来了,我就当免费劳力用了,不用只抓山鸡,能抓到什么就抓什么。”
乐芳菲黑脸道:“除了山鸡,你还放养了什么?”
童玺:“我还放了几只山羊,野鸭子也有,还有一些刺猬。”
乐芳菲一脸惊讶:“还有刺猬?这个东西好像没有鸡鸭繁殖力那么强吧。”
童玺:“你不懂,我以前养过刺猬,这东西现在正好是产仔的季节,我们要是能找到刺猬窝,就把它们一锅端了。其实我有点后悔放养刺猬,这东西也吃庄稼,虽然吃的比较少。我这山上没有大型的野兽,刺猬天敌少,我担心会让它们大量繁殖起来,那就糟糕了。”
乐芳菲:“我以前吃过刺猬,用泥巴把刺猬整个糊起来,然后放在火堆里面烤,烤熟了以后把泥块剥下来,刺猬身上的刺也会跟着泥块下来,刺猬的肉是蒜瓣肉,一瓣一瓣的。”
阿治吸了下口水:“说的我想吃了。”
童玺:“开工了开工了。”
寻找猎物踪迹,还是乐芳菲比较胜任。她接连找到了两个山鸡窝,和一窝刺猬。抓到的猎物都暂时由张槐和小李子处理了送到下山的马车上。
乐芳菲正在寻觅刺猬的踪迹,阿治跑过来道:“可曾看到一只山鸡飞过去?”
乐芳菲摇头:“我刚一直盯着地上的足印,没注意头顶上。你等等,我听听。。。”侧耳倾听,山林中的各种声音收入耳中。
乐芳菲指了一个方向:“到那边看看,我听到那边有振翅的声音,正好我也要去那边。”
乐芳菲和阿治结伴往那边行去,乐芳菲时时注意着地上的足印,分辨着会是哪些动物从这里路过。
两人不知不觉竟是走到了另一个山头上,因林子连成了一片,就没发觉已经出了童玺山头的地界。原想着就此放弃,偏阿治在林间看到了山鸡的影子,两人便一直追了过去。
“看到了,在那边树上。”
“等等。。。”
乐芳菲拉住搭弓拉弦的阿治,做了个禁声的手势。
前方一座石碓挡住了视线,石碓后有潺潺水声和说话的人声。
乐芳菲拉着阿治来到石碓后面,两人通过缝隙向里面看去。
石碓后是一个小水潭,水潭中有泉眼涌动,水面上冒着蒸蒸热气,原来此处竟是一处温泉。温泉中,有一男四女,红果着身体正在鸳鸯戏水。
非礼勿视!
乐芳菲连忙低下头,有扭头作势要捂住阿治的眼睛,却发现阿治脸上表情有些怪异。
就在此时,那只不听话作妖的山鸡忽然飞了过来,竟是落在旁边的石碓上,伸头叼了一件女子的衣衫,扑棱棱飞起来,把那衣衫丢进了水潭里。
“啊~”惊起四女的惊叫,那水潭中的男子也被吓了一跳,待看清是一只山鸡后脸色铁青一片。
趁着这个机会,阿治搭箭上弓,冷不丁一箭朝那只山鸡飞去。那只山鸡正站在一根树枝上,嘲笑似的看着温泉中的五人,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箭钉在了那里。
“大胆!什么人?!出来!”
那男子也算快了,转过身就拿起石碓上放的一把剑,只是他身上没穿衣服,也就无法出水,只能泡在温泉里,气势就小了大半。
阿治拉着乐芳菲从石碓后闪身出来,舔着脸笑得傻兮兮:“哎,皇叔,这么巧啊,居然在这里遇到了你。”
温泉中的男子定睛一看,立刻认出了阿治,不由放下手里的剑,悠然踩水上岸穿衣:“你啊,又这样跑出来了。。。”显然这位皇叔非常了解阿治的脾性。
阿治嘿嘿笑,然后为乐芳菲和男子介绍:“皇叔,这位是乐芳菲,我朋友。乐乐,这位是南亲王,我的亲亲皇叔。”
“乐芳菲见过南亲王。”乐芳菲大方行礼,装作没看到之前南亲王的狼狈相。
话说南亲王在帝都的名声可是大过天子,之前元念正式册封御弟之前,就是南亲王出面设宴为他庆祝。另外,南亲王还是辅政王之一。
因为元治还没有及冠,先天子留下的辅政处一直存在。辅政处由皇室宗亲组成,成员就是先天子钦封的辅政王们。
在天子及冠之前,天下政务由辅政处和内阁协力处理。可以说,辅政处和内阁互相合作,但也互相牵制。也是因为这两者的存在,才保证了元治能慢慢长大,在他长大地过程中朝政不会被任何一人所把持。
御弟元吉在天下名气如此之大,手中掌握的势力权超天子,但却依然只能在天子属地之外行走,无法把手伸回天子属地之中,便也是因为有辅政处和内阁的牵制。
南亲王为人比较强势,跟元治的关系也比较亲近。这些年,涉及皇室的一些需要抛头露面的事情,都是南亲王在操持。据说,为天子选秀的事情,也是南亲王提出来的。
☆、第185章 南亲王好大方
忽然,一群带刀侍卫从树林中跳了出来,这些人是南亲王的护卫,听到刚才南亲王的呵斥,以为有刺客偷袭,只是他们出现的稍微慢了点,若乐芳菲和阿治真是刺客,南亲王此刻已经浮尸温泉。
呵斥了侍卫退下,阿治捡起射落的那只山鸡,想要跟南亲王告辞:“皇叔,原来这边是你的庄子,那真是巧了,旁边的山头是我朋友的,以后您多照应了。”
南亲王看着阿治和乐芳菲,表情略显无奈,尤其是看到阿治手里提的那只山鸡,嘴角都忍不住抽了抽。
“阿治,咱们叔侄很久没在一起吃饭了,既然今天这么巧遇到了,中午就到我的庄子上吃顿便饭,这位乐姑娘一起去罢。”
阿治看乐芳菲,乐芳菲觉得无所谓,只是要跟童玺他们说一声。
南亲王道:“既然还有其他朋友,那就一起来,就当我这个老头子跟你们这些年轻人交个忘年交。”
南亲王已经五十多岁了,但保养的非常好,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的模样。想到南亲王刚才在温泉里跟姬妾调笑的景象,乐芳菲不由有些脸红。
童玺他们距离这边也不远,待把他们都叫上了,一群人跟着南亲王去往隔壁的大庄子。
南亲王的庄子那是真的大,从山林这边回庄子里必须得做马车,规模差不多快赶上御庄的大小了。庄子里的建设同样精致,不过却是依着亲王行宫的规制来建造的,并未有逾越的地方。
难怪南亲王在天子属地权势滔天,却并未传出什么恶评。看南亲王和阿治的相处,两人似乎也是真的彼此信任。
很简单的一餐饭,但也很精致,看得出来厨子花了许多心思。
乐芳菲和童玺吃得肚子饱饱的,不停在心里感叹不愧是御厨。尤其是童玺,原本总是自诩上辈子吃过多少这世上没有的吃食,今日吃了南亲王的这餐饭,才觉得原来吃食并不是有新意才好而是相得益彰才对。
就像那一碗豆腐丝汤,切得细如发丝的嫩豆腐,搭配几片橙色的胡萝卜丝,放在骨汤里面熬煮,出锅时撒上几点绿油油的葱花,无论是口味还是欣赏,都让食客从身到心的赞叹。
同样是一盘炒山鸡,调料比鸡肉还多,那鸡肉入味香气扑鼻,吃起来辣的恰到好处,足能勾起食客的馋虫,但又不会伤身。吃完了鸡肉,炒在一起提味的辅料也能吃,跟鸡肉的味道相互映衬,让人欲罢不能。
还有几个清炒时蔬,看似简单,可使用的配料绝不止油盐酱醋,足可见厨子的功底深厚。
吃完了午饭,南亲王又留了他们在庄子里游玩:“你们第一次来我这里,怎么能吃顿饭就走了?我这里好玩的地方多,你们且去转转。阿治,你留一下,我有些话要跟你说。”留下来的还有张槐和小李子。
乐芳菲和童玺便在庄子里转悠起来。
这个庄子还有个池塘,池塘里铺满了荷叶,还未到荷花盛开的季节,但泛舟荷叶间也是一番趣味。
一叶扁舟,童玺和乐芳菲对坐,小厮和船公都留在了岸上。
童玺看着心里有些恍惚的乐芳菲,问道:“你在担心阿治?”
乐芳菲摇头:“不是,阿治没有危险,南亲王就算有心也不会选这种时候动手。”
童玺:“那你愁什么?”
乐芳菲:“看不清。。。这天子属地的正局,看着跟栾国梁国晋国都相差很大,便有些看不清这里的人到底在想什么。”
童玺:“也许很简单,他们只是想要天子属地更加好。也许很复杂,人总是有私心,有了私心就会志难平。其实我觉得,阿治很聪明,他刻意保持天子手中无实权的状态,是以退为进的手段,只是这个进得的?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