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中男神我全都要[快穿]》第42章


“顾言惜。”他唤着她的名字:“你知道么,之前每个人都当着我的面说,早恋、早恋,每次我听见这个词,心里都在想,要是这句早恋是真的,要是顾言惜真的在跟我早恋,该有多好?”
想着想着,就觉得心口好疼,一直疼到了骨缝里。
他的声音微微有些颤抖,听得顾言惜心头也酸酸的。
“贺霖……这一世,我们要一直在一起。”她把头放在他颈窝,蹭了一遍又一遍。
秋天的空气好干,她的头发在他灼热的胸膛蹭得起了静电,挂在了他的衣服上。
他低头怔怔地看着那个少女。
能有现在这一刻,他已经很满足很满足了,而她居然说,要在一起一辈子……
她的头发牵牵绕绕在他心头,他低低笑出声来。
高三这一年,贺霖的学习一直在变好。他的高考成绩居然考到了实验班的平均分数。而顾言惜则是将将卡着一本线,总算没有拖了一中的后腿。
其实她同贺霖一样。她讨厌数学、物理那些看不懂的符号和题目,也对各种物质的化学反应一点都不感兴趣。
可她那么喜欢贺霖教她做题的样子。无论他教她什么,她都喜欢听。所以哪怕她多不情愿,还是会努力强迫自己,去接纳那些对于她来说很艰难才能学会的知识。
报志愿的那天,贺霖死活要跟顾言惜报同一个学校。
他还振振有词:他爸说了,只要有个毕业证就可以了。他本以为家里只能有贺嘉一个大学生,现在多好,变俩了。
顾言惜不理他,说什么也不同意,生怕他考了那么高的分数,全然浪费了。于是她翻招生计划翻了一晚上,终于找到隔壁市两所挨得很近的学校,一所适合他的成绩,一所适合她。
于是两个人一个念了金融,一个读了汉语言文学。
他倒好,平日里也不爱去上课,只拿着他的书陪着她到她学校去念。要是不小心被老师发现了,他就打着哈哈搬着板凳到教室外面去听。
只要能看着她,他就高兴。
大学毕业,在他刚刚满22岁的时候,她便嫁给了他。他在外面工作挣钱养活她,她继续念书。
再后来,研究生也毕业了,她便出了校门,又回到高中教书。
看着班里的孩子有些乖巧有些淘气,每一个都不尽相同。看着他们,顾言惜又想到了那一年的贺霖。
想到他蹲在墙头跟她说话的样子,想到他大晚上折腾了七个多小时往返固平市,就为了给她写《烦忧》的事,也想到了那天歌咏比赛,他那件散发着淡淡烟味儿,却暖得出奇的校服外套。
那年夏天,他们离幸福那么那么近。还好,两个人一起抓到了。
顾言惜从这一世醒来时嘴角尚挂着笑容。
秋娘执笔在内间的书房里写着什么,看到她自梦境醒来,便撂下笔,把那册子吹干,站起身来:“你可想起什么了?”
顾言惜从颈间摘下那块血石,蹙了蹙眉——每每从书里的世界穿越回来,过去的那一世便好像自然而然地就离她远去了。可她心中,专属于她自己的记忆却会愈发明晰。
她想起了,这个铁匠铺里,那个每日赤着一身古铜色肌肉打铁的少年。
他有着跟贺霖一模一样的深刻眉眼,同样是十几岁的年纪,最是意气风发的时候。他站在铁匠铺的门口,用胳膊擦着额头上的汗水。
顾言惜站起身,点点头:“我记得有一个少年,就站在店铺门口,笑着跟我说,他要练就这世上最锋利的兵器,助边关将士杀退敌人。”
她一定是真的曾认识过那样的一个男子。不然,为什么每次她浏览这里的书时,脑海里出现的,都是他的样子?
“就是他了。”秋娘浅浅笑着:“你可还记得他的名字?”
顾言惜摇头:“记不起,只能记起他的样貌。可——这里变作了书铺,那他去了哪里?”
“他啊……”秋娘自书架上抽出一本粉色封皮的书:“后来,他也从军了。”
听见“从军”二字,顾言惜心里咯噔一下。
她生在燕淮镇,是个太平的地方。托爹爹的福,家里还算富裕,过得也不错。但实际上,边关蛮夷来犯,前线一直战事吃紧。为国家战死的英雄数不胜数。
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那少年可能已经不在了。
说不出的酸意涌上心头。
“别怕,一切还有转圜。”秋娘将黑石放在她手心:“去下一个世界吧。”
周遭风景变幻,等顾言惜睁开眼睛的时候,正站在一个四面都是镜子的宽大试衣间里,试着一件纯黑色的小礼服。
这本书名叫《迟来的爱情》,讲述的是娱乐圈里的故事。
原文中,原主在高中话剧比赛里表现出色,被星探挖掘,出演了青春电影《黑板上的情书》,一炮而红。在电影里,她饰演了穿着校服、梳着马尾辫的清纯校花,一举成为“国民初恋”,红遍了大江南北。可因为跻身娱乐圈,她的生活渐渐被各种各样的工作塞满,与同班同学宋千川刚刚发芽的爱情也无疾而终。甚至连一句“分手”都没有提,两人便渐行渐远。
可出演《黑板》后,原主的发展却因为伤痛受阻,从此一蹶不振,再拿不出什么像样的作品,从“国民初恋”颓废成了连三线都算不上的普通演员。
而她的初恋男友宋千川却为了她也进入娱乐圈,几年后竟封了影帝。
两人在电影节擦肩而过,宋千川对如今的情景唏嘘不已,并邀请她出演他的新电影《春深》。阴差阳错间,两人在电影里出演了“君王和宠妃”这样的对手戏。戏外,他们因当初无疾而终的恋情渐生隔阂,只有在戏里,才能忘情拥抱、亲吻,甚至饰演亲热桥段。
电影以告别之吻结束,如同弥补了二人初恋时,想做却没做的缺憾。而电影杀青后,两人各自带着眼泪分别,算是对青春画上了一个苦涩的句号。
这本书过程很甜蜜,两人在电影里似乎都找到了当年的对方的影子。可结局却是苦涩——因为成年人的责任、担当,她跟他只能挥手告别。
此时正是电影节的上午,原主在挑选晚上走红毯的礼服。
“我联系了好几家奢侈品牌,没有一家愿意外借礼服。”助理杨默叹了口气,蹲下身子帮她抻平裙摆:“好在孙姐靠关系找到这家手工店,我看这件裙子还蛮合适你的,背后相当好看。”
顾言惜原地转了个圈圈,认同地点了点头——这件一字肩小礼服采用前短后长的设计,裙摆非常飘逸。而后背是个深V的造型,以一根丝带揽住,露出一片雪白。中规中矩中带了些设计感,性感又俏皮。
“如果能被看中,有戏接就好了。不管是电影还是视剧,哪怕只是网剧也可以啊。”
书中,杨默对原主很是忠心耿耿。在原主事业最低迷的时候,前前后后几个生活助理都辞职了,只有她一直跟着她浮沉,从不离开。
顾言惜拍了拍她的手:“放心吧,很快就会有的。”
杨默拿着她的手机,前前后后拍了效果给她看:“那么我们就把这件定下来?你也发给程锦哥看一眼,问问他的意见?”
程锦是现在原主的男朋友,是个圈外人。
原主跟他的感情始终不浓不淡的,因为工作的缘故,见面也很少。可近来,男方家里总是在催婚,还几次提出要她退圈改行。不仅如此,程锦总是嫌她在圈里混,穿的衣服太过暴露,于是她每次出席这样的活动,都让她发礼服的样子给他看。
原主并不愿在最好的年纪退圈,还想再放手一搏,于是这件事只有妥协,依了他的。也许是不够喜欢,原主因这段恋情压力很大,已经萌生了许多分手的想法,却一直没找到合适的机会说出来。
她对外并没有公布这段恋情,但杨默却是知道的。
顾言惜接过手机看了看,把照片全部删除:“就这件吧,至于照片……今天不发了。”
“不发了?那程锦哥……”杨默有些惊讶地张了张嘴,本想说,若是不发,两个人又该吵架了。但她最后还是没有说,只点点头:“行,那咱先换下来,我出去再叫老板娘熨一下,直接带走穿。到了酒店还得化妆做造型呢。”
她点头应下。
晚间,顾言惜来到酒店。
国内某电影节的红毯,虽然含金量并不太高,依旧有许多大腕儿携着高定到场,“争奇斗艳”。
上好妆之后,两人准备乘电梯离开。一般来说,走红毯前在酒店走廊里的“定妆照”对于女艺人是必不可少的。顾言惜的咖位不高,公司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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