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病有100种》第59章


认清了这个事实,我竟然一点都不恼火。
相反,我用力拥抱了丁丁一下,她手上的冰激凌蹭到了我的大衣上我也毫不在乎。
我是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就算她呆傻、蠢笨,甚至连如何正确地拿出少女的姿态来喜爱一个少年都不懂得。
也许在绝大多数男孩看来,叶丁丁身上丝毫没有值得人喜欢的地方,首先她的邋遢和二百五就能秒杀掉男生们对她的好感。可是我能看见内在的那个叶丁丁。那个藏于胸腔之内的、心灵之内的叶丁丁,她的灵魂很干净、很漂亮,简直会放出光芒。
就像传说中的精灵一样。
之十五
很小的时候,我听过一个关于精灵的故事,十分的残忍。
那个故事说的是只能生活黑暗中的邪恶生灵吸血鬼非常喜欢猎杀生活在森林深处以露水花蜜为食、长着小巧而透明翅膀的精灵。因为精灵们的身体里蕴藏着与生俱来的无与伦比的光芒。这是完全被隔绝在阳光之外的吸血鬼们最为匮乏的。
我一直很牢很牢的记得这个故事,因为告诉我这个故事的人,是我的父亲。而在他讲述这个故事的那一天,他也向我宣布了一条消息。
是有些醉醺醺的、含混的语气,说:
你妈妈出了一场意外,死了。
过了一会儿,他又继续说起那个黑色童话,虽然精灵是因为被吸血鬼追猎才死的,可是也不能就此说吸血鬼有什么错,它们不过遵循自己的本能,贪恋着自己最为缺乏的东西而已。
之十六
假期快要结束的某一天,临近傍晚的时候,我送丁丁回家。通向私人别墅区的道路很幽静,几乎看不到行人和车辆。
气候格外的暖和,简直嗅得到早春清新的气息。
因为围了厚围巾的缘故,丁丁的脸颊红红的。
“就是在这里。”
“什么?”
“不小心撞飞了那只小猫。”我说。
也只有她这么傻这么笨的女孩才不会立即追问我为什么没事要跑到她家附近溜达。
丁丁伤感的“啊”了一声,然后蹲了下来。
她在路边有点潮湿的土地上挖了个坑,然后拽下背包上HELLOKITTY猫的挂件,小心摆在土坑里,又认认真真把坑填平了。
她的专注虔诚的表情,令她所做的这种明明很好笑的举动忽然多出庄重的味道。我慢慢在她身旁蹲下来,一言不发看着她给多日前死于非命的小野猫搭建衣冠冢。
她的垂在肩侧的围巾不时擦过我的鼻子,绒线围巾里积聚的“叶丁丁”特有的味道,彻底侵占了我的嗅觉。
绝对称不上甜美的味道,我曾一再说服自己去厌恶的味道,会令人联系起泥土、青草或雪融后的树枝的味道,特别的质朴和清爽,是真正的纯真的味道。
“叶丁丁。”我按着她的肩膀,很轻地喊了她的名字。
她转过脸。笑意如同水花的波纹在她圆圆的脸蛋上漾开。
我亲了她的嘴唇。
她的眼睛很自然地闭了起来,像个在信得过的大人的看护下睡着的孩子。
我知道此刻她看不见我,所以我任由隐藏在眼睛后面的眼泪落了下来。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叶丁丁。
尾声之叶丁丁的心声
新学期开始的时候,靳越西仍旧没来学校。他正式决定退学了。
丁丁去探望越西,发现他并没有变得消沉,相反精神洋溢了很多。他坐在画室里,面对着画板,眼睛因为脸上开朗的笑容而明亮着。
他指着画室里的窗户对丁丁说,这就是我的疆界了。其实故步自封未必就是狭隘,有时也是有自知之明的人做出的正确的选择。像我这样属性是龟的人,只适合这种节奏很慢很慢,平缓以至于平淡的封闭的生活。
其实我应该感谢林森,要不是他把我的病弄得众所周知,我可能还在那里努力伪装自己,试图当一个所谓的正常人。
丁丁没有说话。忽然听到“林森”的名字,她只觉得耳朵里像炸开了一道雷。
林森也没有来上学。别的同学说他转学走了。
丁丁旁边的位子一直空着,老师没有为她安排新的同桌。于是丁丁每天回到学校,看到身旁被闲置的桌椅,她就忍不住回想起林森坐在那里的样子。
存在感极强的英俊少年,剑眉、星目、神态冷峻。
像一把镶着宝石的匕首。
他与她之前见过的所有的男孩子都不同,但并不是因为他罕见的英俊或是冷漠,而是因为他身上有种苦涩的味道。
所以后来她在做给他吃的饼干里放了超级多的糖。一次比一次还要多,可他竟然可以全部吃下去,由此可见,林森多么需要甜味的、甜蜜的东西。
后来,越西送了一幅画给林森,画的是北极狼。那是一种非常强壮和孤高的动物,越西说,林森身上也散发着同样的犀利冷森的感觉。
这样说,倒也没错,丁丁想,可是她觉得林森更像一种自知自己危险的猛兽,所以他总是在他周围竖起无形的藩篱,不允许任何人接近,也不许自己突围而出。
丁丁始终觉得林森其实很可怜的。虽然人人都羡慕他的优秀,但其实他是拿自己当怪物看待的。
所以就算最后他不告而别了,丁丁也无法真的去讨厌他。
几年后的某一天,教西方文艺史的老师讲到浮士德时,说,相较于“善”,其实“恶”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原动力。丁丁忽然想到林森。这个天生具备魔的气质的男孩子,大约整个世界都是供他粉墨登场的一个大舞台,他可以为所欲为,他能够得到一切,但他并不懂得怎么让自己快乐。
而她再也帮不到他什么了。
其实林森问过她的,你喜欢我么,叶丁丁。
当时她没能回答他。以后,应该再也没有机会回答了。
在那个浮动着春天暖意的黄昏,当她把凯蒂猫挂件当作一个纪念品埋葬之后,林森吻了她。很轻地压住了她的嘴唇,像在亲吻一轮水中的月亮。她感觉到脸颊上忽然一片湿凉。
她并没有哭,那么,落泪的人,一定是林森呀。
第18章 有一天呀,我遇见了一个小精灵
之一我亲吻了一个女孩子
有一天,我亲了一个女孩子的脸颊。并不是多美的女孩子,却有一张很柔软的脸。软得像个包子,不对,应该是雪白的麻薯。没有办法形容的微甜的气息融入我的呼吸。
那是在过街天桥上。周末。桥下车流如织,桥上人潮汹涌。一片巨大的喧嚣,我却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静止了下来,在女孩惊讶的眼神中,我终于听见自己心底那道微弱却清晰的声音:我喜欢她,我很喜欢她。
之二没人看得起林彼彼
我的名字叫沈熙,小名叫大雄,有这样乳名除了因为妈妈小时候最爱的动画片是机器猫,大约也因为小时候的我圆墩墩就像一头小棕熊一样吧。
妈妈在一所重点大学任教,一周只上一次课,她对评职称搞学术这类事情都不是很放在心上,所以日子过得很悠闲。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大美人,并且一口娃娃腔。林志玲红了以后,好多人她和我妈特别像。
妈妈常对我说,打猎的事情就交给爸爸一个人去干吧,我们就厚着脸皮只顾享受猎物就好了。
爸爸是个非常成功的“猎人”。做外贸生意起家,我并不知道他有多少钱,但是我知道我的生活是应有尽有。据说,在我还不会走路的时候,脚上穿得已经是GUCCI的童鞋、脖子上围着BURBERRY的围巾。升入初中之前,我已经去过十几个国家旅行。
我从未见过身边哪个孩子比我过得更优越。
因为我学业上一直很优秀,又是游泳健将,钢琴也过了十级,于是大家都说我是个怎么都宠不坏的孩子。
实际上呢,撇开表面的谦和有礼,我知道自己的内心有多么的自高自大不可一世。我是认定自己是处在人群这个金字塔的最顶端的。学校里的老师或者同学,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我都是看不起的。
我也看不起林彼彼。至少是在最初的时候。
之三林彼彼是个怪胎
林彼彼是个怪胎。她人很瘦,却总是穿着过大的衣服、笨重的球鞋,成天像个半鼓半憋的气球飘过来飘过去,窝囊极了。又总是一副怯懦的表情,好像她是被狼群包围的一头小绵羊似的。功课不怎么样,也没有什么特长。
本来这样的女孩子,不要说和她同学三年,就算同学三十年,我也不会主动和她说一句话。
可是有一天课间,我走到她旁边,敲了敲她的桌面,直视着她的眼睛问她:
“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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