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一点啊》第44章


《贵妃起来上课》 
文案: 
贵妃最近有一个秘密,自己每晚睡着后,会穿越到另一个世界去, 
她在那里读高中,成绩班里倒数第二。 
倒数第一是个跟皇帝长得一模一样的傻子。 
然后事情就奇怪了。 
班里的傻子被打了。 
第二天皇帝也被打了。 
班里的傻子头上戴了顶绿帽子 
第二天皇帝就被嫔妃绿了, 
班里的傻子据说是个断袖 
第二天皇帝就被传那个不行; 
贵妃若有所思 
—— 
皇帝在接连经历了被打,被绿,被不行的惨痛遭遇,终于在某位世外高人的帮助下 
来到了一个陌生的世界 
他看见了那个都快被自己忘记长什么样子的贵妃也在这里 
皇帝想上去跟她个招呼,让她不用对他行跪拜大礼 
却没想到这个宫里性子最怯懦胆小不生事的贵妃先迈着小碎步走过来 
给了他一拳。
31、乖三十一点 。。。 陶晗思来想去了很长一段时间; 到最后正式去参加同学聚会那天; 反倒是没怎么化妆; 只是简单描了描眉毛; 然后薄薄涂了一层唇膏抬气色; 最后再从衣柜里挑了一条藕色的薄毛衣; 外面罩一件大衣; 然后就出门了。 
挑衣服时还专门问他哪一件好看来着。 
陈简指了一件,陶晗立马兴高采烈选择了手上的另一件。 
陈简从中嗅到了一丝丝不同寻常的气息。 
陶晗这; 明显是打扮了一番要出门去见别人。 
虽然也不能算作什么精心打扮吧,但是陶晗让特意准备了一下的; 是别人。 
陈简酸酸的; 从课本中抬头。 
陶晗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都不怎么打扮的; 上一次好不容易把口红摸出来,结果最后沾在他嘴上了,让他莫名其妙变成了“女装大佬”。 
男人嘛,倒不是说非得要你在他面前打扮得多好看(陈简觉得陶晗就是不打扮也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而是想知道她为了见你打扮了,说明你在她心里受到了重视; 以满足那点子直男的小小的骄傲感与虚荣心。 
陈简跑到窗前,看到陶晗下楼的背影,纤瘦的少女顶着风独行于寒风中; 像是正毅然决然地奔赴向什么战场。 
他给陶晗发微信:'你今晚去哪里啊?我来接你好吗?' 
'不用。'陶晗回的异常简单干净。 
陈简郁闷,却又不敢说什么,呆呆地趴在窗台上; 落日余晖下,像只可怜巴巴的等待主人归家的小狗。 
爱上一个薄情寡义的冷淡女人,真的好痛苦啊啊啊啊啊! 
可是痛并快乐着,并且快乐的不得了,陈简想到那晚唇瓣的忽然相触,周身的血液都开始躁动起来,汹涌澎湃,浑身的叫嚣着某种奇怪的冲动。 
这种来自身体里最深处,压抑着的,最为原始的冲动,究竟是什么,陈简现在还不明白。 
他只知道要是被砍一刀能够再亲陶晗一口的话,他一定会巴不得被砍很多刀,一直砍到他死为止。 
这个叫什么来着? 
陈简琢磨了一番: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 
陶晗是带刺的玫瑰,所以他是玫瑰花下死。 
他正趴在窗台上想着他的玫瑰花,手机突然收到了一条短信。 
他点开看看,是付启志发来的: 
'陈简,我和李娟今天晚上都有事忙不开,付楠在外面上给他同学过生日,可能会聚到有点晚,你能帮我个忙到时候接他回家吗?你要是忙的话也没关系,我再问问别的同学。' 
陈简在学校里接触最多的老师除了向院长就是付启志,付启志除了在面对媳妇的时候窝囊了一点其余都还不错,当老师认真负责,向院长还没回来的那些天,付启志教他的最多也最耐心,知道他英文不好就赶紧让他去补别落下短板,打心眼儿里是为了学生好。 
并且最近托付启志的帮忙,他的论文在审了,并且有公司愿意出资投资项目,酬劳也不少。 
五十万其实现在看起来也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目标。陈简发现。 
陈简很乐意帮一帮付启志的忙,当即就回了好,他一定把好好带付楠回家。 
************* 
陶晗叫了辆出租车,最后在B市某家以价格贵到不要脸,然而有钱人就喜欢上赶着去以彰显自己高雅品味的饭店门口停下。 
她理了理身上的大衣,昂首挺胸地走了进去,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来了包间。 
人还没来齐,大家都坐在沙发上吃点心聊天,气氛不错,当陶晗推门走进去的时候,她明显感觉到包间里的众人视线全都汇聚到了她身上。 
“桃子你到啦!快坐过来。”方小意最先过来迎接,拉着陶晗的手,笑眯眯的样子亲热。 
“来了啊。”有女同学也淡淡地跟她打了声招呼。 
虽然说关系不怎么好,但是既然是同学,再说都毕业了,这点表面功夫还是要做的。 
陶晗点点头算是回了招呼,把大衣挂在门口的衣架上,坐了过去。 
方小意立马凑在她耳边说:“高佳琪和方诚都还没来呢。” 
“哦。”陶晗点点头。那些自诩为身份贵重的人通常都会比约定的时间晚来那么几分钟,以彰显自己身份贵重。 
方小意讲起八卦眉飞色舞:“你知道吗我上次跟你说的没错,高佳琪今天真的打算跟方诚告白,亲手做的巧克力都准备好了,听说她回国后单独约了方诚好几次方诚都没理她,这不,好不容易等到同学聚会才能跟方诚见一面,赶紧得抓住这机会。” 
方小意推了推陶晗:“桃子,方诚要是真答应了高佳琪,你怎么办呀?” 
“我?”陶晗看了她一眼,“关我什么事?” 
方小意十分鄙视地看着陶晗:“你就那么让高佳琪春风得意?再说了,其实我觉得吧,以前在班里,方诚那人冷得跟冰窖似的,女生多看他两眼都不敢,咱班就你还能跟他说话,我觉得他说不定可能真的对你有意思。” 
“你难道对他就没有一点点想法吗?校草诶,学霸诶,市长独生子诶。” 
陶晗眯了眯眼。 
方诚这个人,可以说是集各种玛丽苏小说男主角的特点于一身,长得好,出身好,成绩好,唯一一点不好的冷漠脾气在怀春的少女眼中也是加分项,毕竟这让人总会忍不住幻想冰山的男主角只会对女主角一个人暖。 
她作为一名正常的青春期少女,要说是对方诚像对酒吧的壮汉一样毫无感觉那并不现实,她会欣赏优秀的人,但是感觉也仅仅到欣赏为止了,不会也不想再往前跨越一步,更别说像高佳琪那样对他狂热的迷恋与追求。 
陶晗之前一度认为自己是一个对待感情凉薄的女人,连方诚都提不起兴趣,这辈子要孤独终老。 
陶晗觉得他跟方诚性格里有某种程度的相似,但就是由于这种相似,注定无法让她再跨出一步。 
“没有想法。”陶晗回道。 
她现在不是一个薄情寡性的女人, 
她有想法的人是个偷偷涂她口红的女装大佬。 
方小意失望地叹了一声。 
班里女生坐在一堆,男生坐在一堆,各自聊着不同的话题,有女生从包里掏出小镜子补妆,话题便一下子被引到了妆容上面,各自疯狂地鉴赏着对方脸上的妆容。 
“陶晗,你今天怎么打扮得这么素净呀。”同学赵诗拖着下巴,笑盈盈的看向陶晗。 
赵诗跟高佳琪是好朋友,高佳琪的朋友,跟陶晗就不是朋友,不对盘。 
大家或多或少打扮了一番,只有陶晗,就差素面朝天的来了。 
可是让人不得不承认的是,她即使是素面朝天,还是这群人中最出众的那个,并且反倒衬得别人庸俗。 
“对呀对呀,你以前明明是我们班最好看的,怎么现在变了那么多。”另一个女生插嘴道。 
“你身上这件毛衣什么牌子?跟miumiu今年秋冬出的那款?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