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人像你》第49章


有些时候,我们爱一个人,要等到很久很久以后才能领悟,久到他(她)已经转身,走出曾经说过的天长地久。
大学毕业放假回家,母亲让沈蔚清理一下他的书架。他将高中的书倒了一地,在一堆他很少翻阅的书中,悄然滑落一张信纸。也不知道是哪年,何桃写给他的信,大概他们又因为什么小事吵了架,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在一起吧。她的字很卡通,方方正正的,她说,阿蔚,我错了嘛,阿蔚,你不要不理我,阿蔚,你笑笑嘛,阿蔚……
阿蔚阿蔚,那般低声下气,那般舍不得,那般害怕失去。
如今回想起来,他待她,真的很差。他从来不主动给她发短信,从来没对她说过喜欢,他总对她不耐烦,他还和别的女生暧昧,他对纪晓雨的关心兴许都超越了对何桃。
因为那时候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失去她。
07 /
那一年盛夏,天蓝得无情又无辜。沈蔚陪徐子息回高中母校转转,在小卖部买了啤酒和面包,两个人坐在操场的看台上,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依然是白衬衫运动鞋,却再不似昔日朗朗少年。
一瓶酒喝到见底,徐子息低着头,说:“沈蔚,有件事不知该不该说。”
“我浑蛋?”
“是。相当浑蛋。”徐子息笑笑,然后耸耸肩,“但也许还有比你更浑蛋的——何桃要出国了。明天的飞机。”
沈蔚第一次见到何桃是七岁那年。她穿着新买的公主裙和圆头皮鞋,乐颠颠地踩着阳光透过树叶罅隙射到地上的影子,两根麻花辫一甩一甩的。他踩着滑板从她身旁经过,因为偷偷看了她一眼而狼狈地摔倒在路上,她抬起头,指着他哈哈大笑,然后阳光就折进了她盈盈的双眼。
他都记得,他统统都记得。
沈蔚举起手中的酒瓶,“啪”的一声甩在水泥地上,异常响亮。然后他站起身开始狂跑,他错过过她一次,她曾经拉着他的衣角,可怜兮兮地说,阿蔚阿蔚,不要把我弄丢了,不要不要我,好不好?
在那样灼人的年华里,在那样勇敢的岁月里,她是真真切切地,爱过他的。
可如今,可如今放手要走的人是她啊。他是她的天,是她的全世界,不是吗?
他一路跑到何桃家楼下,熟悉的窗台上没有杂七杂八挂着的衣服,空荡荡的。沈蔚甚至来不及喘息,便扯开嗓子大声喊起来:“何桃——何桃——”
何桃,何桃。八岁那年,你执意转到了我在的学校,你站在讲台上说,我叫何桃,桃花的桃,妈妈说我要做沈蔚的新娘。九岁那年,你跌进学校的水池,我从楼上跑下来时你已被别人救起,我只差一步。十岁那年,你考钢琴八级,你让我在考场门口等你,临时下起了大雨,我去给你买伞,回来时你已经被家人接走。十一岁那年,你穿着白裙子找我去玩,我脱下外套让你系在腰上,你不明原因,我脸红了好久,最后将外套盖在你头上丢下你一个人走了。十二岁那年,我们上同一所初中同一个班,你把桌子拼在我旁边,嘿嘿地笑得像个白痴。十三岁那年,你数学考试不及格我满分,你一直趴在桌子上哭,我没有安慰你。十四岁那年,你在我的同学录上写,你的梦想,就是做全世界最美的新娘,嫁给你最爱的男孩。十五岁,我在一班你在二班,你说远距离恋爱才能产生真爱。十六岁,有男孩子向你表白,你吓得飞快逃走,还像做错了事不敢找我。十七岁,你说阿蔚,我们毕业就结婚吧。
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沈蔚在她家楼下喊了好久,最后看见她从楼梯口走出来,他已经许久没有见过她了。她依然穿及地的大花裙,却不似当初那样格格不入,她头发随意地绾成髻,别一个簪子,兴许是旁人送的。
“何桃,”他沙哑着嗓子,“何桃,留下来。”
“我要走了,”好似没有听到他的话,何桃静静地说,“阿蔚,我要走了,我长大了。”
“何桃。”
那天的火烧云依然鲜艳夺目,梧桐树叶又大又绿,一江湖水静如白练,曾经属于他们的球场早已换了主人,一起牵手回家的路也开始重修,喜欢吃的烧烤摊再也找不到,让人难过,究竟有什么是不变的呢。
“何桃,我爱你。”
他们静静地对峙。影子被夕阳拉得越来越长,越来越远,楼梯口下的防盗门已有了斑驳的锈迹。然后何桃的眼睛忽然开始拼命地眨,然后他看见有泪水流了出来。
谁也没有动。
她的肩膀开始如蝴蝶飞舞般起伏,她哭得一塌糊涂,手在脸上胡乱地擦着,却还努力地仰起头,努力地想要微笑,努力地张嘴,又闭上,又张嘴,反复几次,才哽咽着说出声:“沈蔚,我已经爱累了,爱不动了。”
他使劲捏住拳头,甚至听见了自己骨骼咯咯的作响声。
终究是他负了她。
何桃,何桃。二十岁这年,你放开我的手,说余生分开走。
08 /
何桃刚开始出国的那段时间,沈蔚还能从徐子息口中听到关于她的点滴。
“她男朋友也跟着她去了加州念书,不在同一个学校。”
再几年,周围人都开始成亲。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拜从此白头到老。沈蔚有次和徐子息出去兜风,夜景的长桥,江面上波光粼粼,岸边纸醉金迷。
“再这样单身下去,送份子钱都得送垮我。”徐子息自嘲地笑笑。
沈蔚沉默很久:“她该回来了吧?”
没想到真的被他说中了,何桃回国结婚,她说还是喜欢传统的中式婚礼。她的请柬如约而至。她多么残忍,她知道怎样的报复最能让他痛,她就这样,穿着美丽的婚纱,带着他熟悉的笑容挽起别人的手,踩着与他过往的种种,头也不回地离开他的世界,让他此生,爱,而不得。
陈奕迅唱“连祝福你还逼我给”。
沈蔚隔着人山隔着人海,隔着这么多年的时光,慢慢地向何桃举杯,然后将往事埋进心里。
那时候他们还很年少,她梳了一个高高的马尾,将校裙偷偷裁了一截,晃着腿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说:“阿蔚,以后我们儿子叫什么名字呢?沈(神)经病?”
他一个手抖,差点连人带车摔下去。
“阿蔚阿蔚,骑稳点,不然我要抱你了!”
“我要抱了噢!”
“我真的抱了噢!”
“我抱了你就不会放开了噢!”
“一辈子都不放开了噢!”
原来她和他的一辈子,已经结束了。
岁 月 手 札
这个故事写于2010年,是这本书里收录的我最早的一个故事。
一个非常普通的故事,我写了一种非常普通的遗憾。
这样的遗憾每天都在发生着,因为同龄女孩子总是要比男孩子成熟,爱情里的时间差,她早一步来到这里,他却晚了一步。
所以相爱这件事,不仅恨晚,也会恨早。青春里的爱人,又真的能有几对从校服走到婚纱?
只是那些爱过的事,我们谁也不会忘记。
◆路过你的心上之河
《岁月忽已暮》?江海番外
No。1
第一片海是你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我十一岁的夏天。
我一如既往地睡了个大懒觉,到中午十二点迷迷糊糊被饿醒,我穿着盗版的hello kitty睡衣,嘴角挂着口水,揉着眼睛打开卧室门,冲着客厅大声喊:“妈——我饿了——”
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我朝和客厅相连的小书房望过去,一个陌生的男孩子坐在那里。
他穿着白色的衬衫,面无表情地看着我,眼眸漆黑,阳光吹起白色纱窗,在他的脸上和肩上投下淡淡的光影,他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仿若谪仙。而我就是那不知天高地厚的丑陋妖怪,扰了佛门清静。
往后的许多年,每每想到初相遇的这一幕,我都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
吃晚饭的时候才听到父母提起他,当时我正在大吵大闹不肯吃碗里的青椒,奶奶叹了口气说:“你这样挑食,什么时候才能长大?”
然后听到父亲跟母亲讲到他:“朋友的儿子,对数学很感兴趣,想跟着我学些东西。”
母亲称赞道:“看起来和乐乐差不多大,第一次见到你带学生回家,竟然还是小孩子。”
“嗯,比李乐大两岁,第一次见到这么有天赋的学生,不过确实年纪还小,我教不了他太多,干脆让他自己学,我能做的也只是帮他建立思维模式和学习习惯,希望他不要误入歧途。”
我的父亲在一所大学担任教授,是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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