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桐慕晨风》第59章


随后,他点点头:“还有事吗?”
红灯熄灭,绿灯亮起。
排在他们后面的车疯狂地按喇叭,嘈杂声不绝于耳。夏桐下车走到他们面前,身边的车辆川流不息,但他们对这一切恍若未闻。
谁说陆晨风不像他的父亲?现在看来,他们都是一样的个性。
长久的沉默,或者并没有想象中的那样长,只是因为无言的凝视让时间显得更为漫长。陆叙的目光游移在夏桐和陆晨风之间,叹道:“我就是想说一声祝福。两个人既然在一起了,就好好过。”
陆晨风点头,拉着夏桐走了。离开的那一刻,陆晨风恍惚看见陆叙鬓边突兀生出的白发,他竟也老了,陆晨风的内心生出一种莫名的失落。
在飞往意大利的飞机上,夏桐问:“他给了你什么东西?”
陆晨风用行动代替回答,直接把东西递给她看。
夏桐拿在手中翻看,竟是一本日记,日记里的字迹娟秀清丽,再细看,第一页上写着名字:婉仪。
“这是……”
“对,我妈的日记。”陆晨风回答。
这是他在山上的别墅里意外找到的,他从前一直没有想到过,母亲还会留下这样的日记。这本日记被她藏得很好,若不是陆晨风翻动了书柜的后面,不会发现它。
其实里面记录的东西也没什么特别,只是一些少女心事罢了。但从字里行间可以看出她和陆叙是真心相爱的,她笔下记录的那份爱坚定而有力,不比任何人的爱来得浅。
“所以,你那天去找你爸,其实是为了把这个本子给他看?”
陆晨风笑笑,不否认:“突发奇想,又无疾而终。”
夏桐不知道要如何安慰他,只能试探地说:“其实,后来他一直一个人生活,那么多年了,你和你父亲之间的隔阂我自然不能全部了解,但我只想说,别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陆晨风没出声。
夏桐侧头看去,他靠在椅背上,长长的睫毛在俊美的脸颊上投下一片阴影上,他竟疲惫地睡着了。
说来,夏桐和陆晨风这两个人真是绝配,两个人在直播间闹出那么大的动静,之后就拍拍屁股跑到欧洲去了,留下八卦的群众一片哗然。
有网友关心地追问:
陆晨风现在的身体状况如何?
他还会参加以后的比赛吗?
他们的恋爱史细节是什么?
八卦群众有无数问题想知道答案,但他们两人就这么人间蒸发了。
大家再见到陆晨风,是在新一届ChinaJoy上。
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展览会,简称ChinaJoy,展会大厅人山人海,热门游戏的展位遍布整个展厅。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不时有穿着小裙子、汉服或者Cosplay服的小哥哥、小姐姐嬉笑着走过。《阴阳师》的山兔、《王者荣耀》的李白、《黑执事》的夏尔……让人看得眼花缭乱。还有一些人,举着统一的蓝色灯牌、应援棒,夏桐反应过来,这些都是WFLT战队的粉丝。
夏桐穿越人群来到后台,展会为WFLT战队提供了独立休息间的待遇,以他们如今的江湖地位,愿意来为《英雄联盟》的展台助阵,举办方自然是求之不得。
夏桐今天为了应景,也穿了一条小裙子,她对二次元的东西不是很懂,于是很用心地上网咨询之后,才选定了一身薄荷绿的小洋装,店家还积极地给她配了一对兔耳朵。夏桐摸摸自己头上的兔耳朵,有些不适应,她推开化妆间的门,发现在她进去的一瞬间,喧闹的化妆间陡然安静得鸦雀无声。
“怎么了?不好看吗?”她不习惯地拽了拽裙摆。
还是杜彦希率先叫了起来:“我太嫉妒老大了,家有萌妹。”
陆晨风双眼一眨不眨地望着她,此刻,他只想把她藏起来,如此可爱的她怎么舍得与人分享?
她为他们带来了一瓶琥珀色的香槟和一瓶帕果特酿葡萄酒,只等着他们结束表演赛回来庆祝,因此她的到来受到队员们的热烈欢迎。
该他们上场了。
夏桐在后台向外望去,不算大的展台外是许许多多为WFLT战队而来的观众,他们在调暗的灯光里,举着的蓝色灯牌化成一片壮观的灯海。
夏桐突然发现某个身影,她眨眨眼,还以为是自己眼花,那人站在最前排,看上去和激动的年轻人格格不入,看轮廓分明就是陆晨风的父亲陆叙。她此时无比感谢自己的好视力,陆叙身边站着的似乎是韩助理。
陆晨风终于愿意邀请他父亲来亲眼看一场他的比赛了吗?
夏桐唏嘘。
没错,这次陆晨风亲自上场了。
他坐在专业电竞椅上,说道:“我现在在队内的职务是副教练和顾问,久不下场,真怀念这个视野,但我有点担心,万一我拖了我们队的后腿该怎么办?”
全场哄堂大笑,突然有个女观众高声喊:“海神,我爱你!”
聚光灯下,陆晨风站起来,竖起食指,轻轻放在唇边:“嘘。谢谢你们爱我,但我的女友在现场,我怕她醋劲上来,回去我可就惨了。”
世界上居然有这种人,在舞台上都不忘黑一把自己的女朋友?夏桐在后台瞪他。
陆晨风仿佛背后长了眼睛似的,转头向她的方向望去,面带浅笑。
冥冥中的遇见,让这个世界格外可爱。
陆晨风收敛笑意,认真地向所有人说道:“无论我是选手,还是退居幕后。是教练,抑或是其他,我想告诉所有人的是,我的志向从没有改变,我们,一定会去鸟巢。”
“我们,会是冠军!”胜利是一种信仰。
夏桐望着仿佛在发光的陆晨风,目光无法从他身上挪开一秒。
众生相遇,山水有相逢。
如果人生是一场美梦,夏桐,便让我们一梦到剧终。
陆晨风的脸上扬起笑容。
全文完
后记
写下“全文完”三个字的时候,是凌晨一点二十一分。
心中除了感动,还是感动。不是完成了一个任务的成就感,而是一种暂别老朋友,心中充盈又有些不舍的离愁别绪。
这几乎是我写过的时间跨度最长的一篇文章,从大约在二〇一七年春节期间有了最初的构思,到三月份敲定出版,再到十月完稿,腿哥和桐妹陪我走过这一年。这一年,我经历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比如我一个从来没有想过要北漂的南方姑娘,来到北京工作。我学的是经济和管理专业,最后,却在互联网媒体公司成了作者。这让我有一种宿命感,因为喜欢码字,对此念念不忘,所以最终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以码字为生的执笔者。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工作几番变动,神经时刻紧绷,回到家还要继续写稿。后来因为一天里码字太多,手腕超负荷工作,发炎了。编辑见我贴着膏药还在码字,身残志坚,都不忍心催稿。好在最后,工作、生活、码字,都达到了一个比较理想的状态。工作中有一群脑洞大开的同事,做着自己喜欢的事,还有一些属于自己的,用来享受生活、阅读、购物、思考的时间。
这个过程和腿哥桐妹的恋爱历程意外地相似,有些难以预料又不为人力所能阻挡的曲折,但经历风雨后,生活最终仍会慷慨地把所有的美好和阳光,都摆在你的面前。
真舍不得腿哥和桐妹呀,故事只是告一段落,后面他们还有长长的路要走。
他们身上有我非常欣赏的品质,腿哥坚强自立,凭借自己的个人能力成就斐然,没有受金钱和地位的桎梏,而停止追求他和桐妹的爱情。无论桐妹有没有钱,有钱到什么程度,腿哥的态度始终是如一的,他发自内心地尊重她,爱护她。
所以,桐妹才会义无反顾地爱上他。桐妹原本就是个被保护得很好、想法有些不太成熟的孩子,她追求纯粹的爱,幸运的是,这份爱被她找到了。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的一种爱情:在他的身边,可以安心地做个孩子。
所以,你们要是问我这篇文章的灵感来源是什么,那就是灵光一闪的一句话——陆晨风:求助!我的女朋友太有钱了怎么办?我要不要考虑重新投胎?哈哈哈。
差点忘了说,陆晨风的车技真不赖,他可能是我写过的男主角里最会撩的,你们喜欢他这个类型的闷骚美男吗?
最后,结尾的时候,我用了林夕的一句歌词。
众生相碰,梦到剧终。——《众生花》
出自二〇〇七年的专辑《十二金钗众生花》,融合了大陆及港台的歌手,名字有点一言难尽,但里面的歌意外地好听。
歌里的主人公有些哀伤,但用在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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