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盛开的城市》第71章


翟豹想了三个月,他看了无数的人。
没有一个人像警察。
第一个月他还能劝服自己放宽心,可是到了第二个月,第三个月,他开始焦虑了。关键在于,他一开始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焦躁。
其实即便没有这名卧底警察,他一个人也可以做。
可是危险度会增加。
是因为怕死么。
他不怕。
他只是想,最起码得见上鹿佳一面。
远远地看她一眼,足够了。
想到鹿佳,翟豹的思念总是像被打开的水闸,关也关不上,不工作的时候,他能想一整天。
他来的时候把以前的手机带出来了。
他的第一个手机,是用自己赛车的工钱买的——美国佬的一款板砖机,在当时很流行,现在早已经被淘汰了。不过这款手机保养的很好,现在还能用,玩游戏是不行了,能打电话发短信。
也能看照片。
手机的开机画面和屏幕桌面,都是同一个人。
是鹿佳的学生装。
第一张是从学生证件照片上偷拍下来的,鹿佳那会儿的脸稚嫩又青涩,比现在多了一点婴儿肥,不过眼睛还是很大,像演喜剧之王的张柏芝。
证件上的鹿佳板着一张脸,笑都不笑。她不笑的时候嘴角也微微上翘,严肃,却不令人觉得索然无味。
第二张明显是侧身,是翟豹躲在厕所门口,对着跑道偷拍的。当时,鹿佳带着饭盒给李胧叙送饭。
鹿佳没有做饭的天赋,但她愿意给李胧叙做饭,虽然做的不好吃——因为李胧叙最后一口也没吃,都被翟豹自告奋勇当小白鼠了。
现在想起来,翟豹还能感觉到鹿佳做的那道蜜糖排骨,就在舌苔上打转。
鹿佳放太多糖了,排骨甜到发苦,肉又硬又冷,他嚼了十几分钟才能吞下去。
一份盒饭,翟豹吃了一个小时,才吃完。
不过,一粒米都不剩。
从那时候开始,翟豹便尝试着做饭。
他总是幻想,鹿佳不会做饭,他学会就好了。
说不准,以后有机会能做给她吃呢。
原本只是他一个穷小子的痴心妄想,没想到,竟然会实现。
鹿佳确实尝过了翟豹的手艺,就在不久前。
可次数不多。
翟豹总觉得,还不够。
真的还不够。
他希望,他能给她做一辈子饭,她能吃他做的饭,一辈子。
翟豹躺在木板床上,他的旁边就是一扇窗,透过玻璃,他看见伊朗的天空,忽然间,他便无法遏制这片思念的潮水了。他看到的每一处景色,仿佛都变了鹿佳,变成她的眉眼,她的嘴唇,和她的微笑。
风把黄沙卷起来,吹得满天都是,吹进他的眼里,眼睛一闭,眼角流出眼泪来了。
他对鹿佳的思念比海浪更汹涌,比这片沙漠更壮阔。
如果他这次或者回去,她会原谅他么。
她会不会已经和李胧叙好了呢,会不会又找了新的男朋友,还是说她跟他一样,会去很远的地方么。
可不论如何,翟豹想,他真的很想她。
翟豹拿出手机,盯着照片看,看着看着,他笑了一下,嘴里喃喃说:“鹿佳,老子爱惨你了。”
一想起鹿佳来,他翻来覆去睡不着。
十一也在睡午觉,听见另一个床有动静,他睁开眼来看了看,说:“豹哥,怎么?”
翟豹听见十一的声音,他坐起来,说:“没什么事,你继续睡。”
十一看了一眼时间。
两个人睡了一小时。
十一午睡的时间不会超过一小时,他掀开被子,捂着眼睛清醒了一下,看见翟豹盯着手机发呆,十一说:“豹哥,你是不是想嫂子了?”
翟豹不说话,他把手机放好。
十一低头,轻声说:“豹哥,咱们把这次工作做好,回去你跟嫂子解释一下吧。如果嫂子不原谅你,我来跟她解释。我觉得嫂子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你算是……”
十一想了想,想到一个词,说:“算是善意的谎言。”
翟豹被十一的话逗笑了,他下床套上衣服,说:“别想了,你继续睡吧。我出去一趟。”
☆、Chapter 53
翟豹只是出去分散一下注意力。
他知道自己不能这样,不能老想着鹿佳,他还在做攸关性命的事,他要活着回去见她。
可是他没有想到,会在酒馆里遇见刘同。
而且还是在这样一个极其糟糕的情况下遇见的。
刘同这一天巡查了几个供石油的仓库和公司,路上遇见一些状况,所以回来晚了,正想找一家餐厅吃顿中饭。这座边陲小镇的餐厅很奇怪,白天或者晚上会开门,到了中午的饭店反而不营业,换成小酒馆开张接生意。
刘同从善如流进了小酒馆,喊了两瓶啤酒,一碟葡萄干,两片馕饼夹着肉,当做简易的中餐。
吃到一半,一瓶啤酒下肚,人有些微醺,旁边有人找过来了,说:“你是不是刘同。”
刘同听见声音,回头看过去。
中东人的样貌特征多,一看就知道那人是本地人,说话的口音偏向南部的波斯语,喊刘同中文名字的时候也很别扭。刘同一看这个人恶狠狠盯着他的眼神,他就知道情况不太对,加上除了这个人,又从门外来了几个同伙,小酒馆的老板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来者不善。
这几个应该是白天矿区上的工人。
中东人的脾气很冲,特别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本身便排斥异族异教的人类,别说早上被刘同大庭广众之下问候了他们的天主和族群,他们不会善罢甘休。
刘同摸清现在情况,他没着急,对那人说:“你是不是找错人了。”
“你不是刘同?”
“不是啊。”
刘同轻飘飘地撒谎,然后觑了觑他们几眼,果然听他的否认之后,这帮人明显犹豫了。
可是为首的那人很精明,看着刘同一会,说:“不对,你就是刘同,你骗人!”
“你是白天的那个侮辱我们的死胖子!”又有人好像认出刘同了,大声一喊。
“杀了他!”
刘同听到杀了他三个字,心里紧张得掉渣,但是脸上还是一派不露山水的模样,很镇定也很沉稳,在这帮人从口袋里掏出枪支之前,他绰起那瓶还没来得及打开瓶盖的玻璃酒瓶,朝身后的人头上猛地砸下去。
那人当然反应不过来。
怎么可能反应过来,一个人的快速反应永远是给有所准备的人。
刘同在他们踏进这家小酒馆的时候,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比如他知道,手边最直接能控制这伙人的东西,就是酒瓶,所以他喝了一瓶,另一瓶迟迟不动。
那人防不住刘同这一下猛砸,他当然被砸得懵逼了,晕过去。
手上的枪还晃着。
刘同一把抢过来,枪头指着挟持的人的头,对周围的同伙说:“再过来,我一枪崩了他。”
他们不敢动了,眼睛瞪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同时紧紧盯着刘同。
不敢动手,但是又不放过他。
刘同的微醺都是装的,他脑子很清楚,现在他手上有一个人,前面有三个人。
三个人有两个是拿枪的,还有一个——看他手插在裤兜里的形状,应该是拿了一把不长不短的刀。
刘同说:“我不杀这人,也不告发你们,你们让我回去。”
一个人说:“你先把他放了。”
刘同说:“不行,我放了他,你们一定杀了我。”
另一二个人说:“我们放你走,你回头一定告发我们。说不定会告诉条子。”
“我不会告发你们,也不会喊警察的。”
“不行,绝对不能放了这个死胖子。”那个拿刀的人似乎被上一个人的话启发了,表情像一个狼崽盯着敌人,死死盯着刘同,说:“这死胖子狡猾,回头告发我们,我们丢了工作怎么办!”
拿枪的两个人觉得这话对,突然都看着刘同,刘同第一感觉就知道。
不好了。
他已经控制不住这个场面了。
“我们的同伴是被死胖子杀死的,所以我们杀了他,是为同伴报仇!”
若是一个人褪去了人性,他身上的戾气化为野兽与生俱来的戾气,那么一切人情道义在他身上全是装饰品,一旦到了某种情形,他只想通过野兽的本性来嗜血虐杀。
在一个人抬起胳膊开枪前,刘同心想,他这一枪只能先解决一个,另外那个同时举枪对准他的人,他素手无策,只能吃他的子弹,至于拿刀的那位,恐怕都不用他出场,他就被六发子弹给毙了。
可没想到,他预料的枪子儿没来问候他,几声枪响“砰砰砰”,全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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