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寒门农女》第146章


刘氏也和张安民统一战线。
“不是娘你说我对陆谦和的关心够么,我这去看他,你怎么还不同意呢”,初夏问。
“那,那我也没让你京城找他啊,再说,他这考完试不是也得回来吗?”
“我去找他不是显得我更关心他吗,反正我现在也是没事做,淄博我都去过了,也没啥事,你就让我去嘛”,初夏撒娇,缠着刘氏缠了一个上午,刘氏实在耐不住她磨蹭,便在中午张安民回来后,与张安民商量后同意了,但是不能让她一个人去。
得,春花与陆恒又被初夏给拉了出来,没办法,人合适又让人放心的只有他们两个了,这两个人自然没什么问题。
春花也没有去过京城,要不是因为初夏经常带着她去去那,她可能一辈子都呆在这个小地方了,所以对于去新的地方,她还是很好奇和激动的,特别这次去的是京城。
而陆恒就不一样了,他以前在京城生活过,曾经一度对那里无比的熟悉,这次听说要去京城,他也没说什么,点头应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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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四章 臭流氓
几人准备了包袱,初夏又将作坊和店铺的事情交代安排好后,几人才挑了个日子朝京城出发,京城那就比可淄博远多了,路上花的时间也多,一路经过不少的地方,倒是欣赏了不少地方的风土人情,刚开始几个人还走的很慢,后来发现这样下去,在路上耽搁的时间就太多了,加快了速度,也差不多花了二十天才到。
陆谦和他们住的地方,在之前写的信里面有交代,三人是摸黑到的京城,没有直接过去,先是究竟找了个地方歇脚安顿。
入了夜的京城也是繁华热闹,初夏他们住的客栈是临湖而建的,从三楼的房间往外面看,视野开阔,可将夜晚的景色尽收眼底,当然,住一晚的花的银子可不少,初夏舍得,这一次就当游山玩水了,银子她是准备充足了。
“哇,这就是京城啊,可真是又大又繁华”,房间里的春花感叹着,“哪像我们那镇上,天一黑路上都没几个人走动了。”
“改明个和先生他们汇合安顿好后,咱们出去逛逛,吃好喝好玩好,这一趟才算没白来”,初夏接着春花的话道。
第二天哪里知道三人过去的时候,扑了个空,两人都不在客栈里,在客栈的大堂里等了半天,才在傍晚看到两人从外面回来。
“你怎么过来了?”陆谦和看到了初夏高兴的上前,又看看四周问道,“就你一个人?”
“不是,陆大哥和春花也一起过来了,不过两人出去买东西去了”,初夏回答,又向着后面的人打招呼,“范先生,您老倒是越发有精神了,我看着您好像还长胖了,证明这京城的伙食很对您的胃口呀。”
“哼,也就填饱肚子而已,你怎么跟着跑过来了”,又看了看陆谦和,“年轻人不要总是腻在一块。”
又开了两个房,陆谦和将初夏迎上了楼,两人闲话家常着,初夏想起了考试的事情,于是问他,“你这次会试考的怎么样了?”
“该尽力的部分都尽力了,至于结果如何,也要等到放榜的时候才能揭晓。”
初夏听了点点头。
陆谦和是真的没有料到初夏会过来,自己这边还在等着初夏回信呢,哪里能想到这人就出现在自己眼前了。
收拾着收拾着东西,初夏感觉背后有一股视线盯在自己的背上,她回头看着陆谦和,“你盯着我干嘛?”
“几日不见,如隔三秋,我们都这么长时间没见,还不许我盯着自己的媳妇多看几眼。”
初夏笑着,“你个臭不要脸的,谁是你媳妇。”
“谁在我眼前,谁就是”,又停顿了下,似乎是在斟酌着怎么开口,“看来过年这段时间你家的伙食不错。”
“啊?”初夏没反应过来,话题怎么就扯到这上面来了。
陆谦和用手指指,“你那里好像变大了…。”
初夏朝着他指的地方低头看过去,意识到他说的什么,骂了句“流氓”,她这段是吃的不错,发育发育难道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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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零五章 过往
等到几个人终于聚首,挑了京城有名的酒楼吃饭,好好热闹了一番。
范剑与陆谦和之所以今天回来的晚,是因为与人到京城的郊区游山玩水去了,说是游山玩水,其实也是为了交际,同去的人大多数都是这次的考生,还有一些官宦之家的子弟,都是一些能谈得来,兴趣相投的人,按范剑的话来说,不管好的坏的,多结交些人没有坏处,这也是在放榜之余找点事情做打发时间。
既然人来都来了,不可能呆在客栈里大眼瞪小眼吧,初夏已经将接下来的行程计划好了,无非就是吃喝玩乐买。
范剑听了很不无为然,双手抱在胸前,“就不能整点有意义的事情做。”
初夏不搭理这个老头子。
范剑看着眼前的两对人觉得碍眼,别人成双成对的,相互嘘寒问暖,自己一个人杵在一旁,显得孤孤单单的。
“先生,要不您也去找个红颜知己得了,反正我看您这年纪也不大,说不定努力努力大胖小子都抱上了”,陆谦和打趣道,仿佛知道了范剑在想什么。
“谦和,你怎么老是喜欢捉弄先生”,陆恒听了陆谦和的话开口,有的时候自己这弟说话就是没大没小,这还好不是外人。
“哼,我要儿子干嘛,像你一样长大了整天气我。”
初夏的计划首先是吃遍京城,第一天下来从南城门吃到北城门,转悠了一天,可能是年轻人体力好,逛的倒是不亦乐乎,反观是范剑,一天下来腰酸背痛腿发抖,说什么也不肯在逛了,说是要呆在客栈里修养生息,就只好随他去了。
剩下的几个人初夏算得上是小富婆,花起银子来那是不手软,而春花和陆恒只是看看,毕竟没有多少银子,就算喜欢,也得考虑考虑。
卖首饰的摊子前,陆恒挑选了一对耳环送给了春花,春花让陆恒不要浪费钱,陆恒转过身还是买下来送给春花了,这买了又不能退,春花只好收下了,虽然嘴里嘟嚷着,但脸上还是很高兴的。
“喜欢吗?喜欢就买了”,另一个摊位前,陆谦和问着初夏。
这里是卖香囊的,初夏看这香囊的绣工不错,所以才停下来看,听见陆谦和这么问,难道这人要买这个送给自己?
“这两个都还不错,我选哪一个好?”初夏拿起其中的两个递给陆谦和看。
“既然喜欢,那就都买了。”
小贩一听,喜了,“这位姑娘真是好眼光,这香囊已经卖的没剩几个了,您就听身旁公子的话,两个都买了吧。”
初夏是觉得没有必要买两个,毕竟两个是差不多的,就只有面上的图案差不多,不过买两个,自己可以和陆谦和一人一个。
“两个都要了”,陆谦和直接发话。
小贩乐呵的将东西递给陆谦和,“公子,一百文银子。”
陆谦和将东西收了,却没有给银子,小贩的手还摊在空中,陆谦和扭头,“初夏,付银子。”
初夏:“……我特麽还以为你买了要送我呢…。到头来还得我自己出银子”
等到初夏将其中的一个香囊递给这货的时候,这货看着她,她瞪眼,“看什么,拿着,一人一个。”
“我从来不用这玩意。”
你不用早说啊,那我就不买两个了,初夏郁闷。
等到两人走远了,那小贩才唏嘘道,“长得帅有什么用,还不是小白脸,靠脸吃饭。”
要是陆谦和知道了肯定要咆哮:“我靠脸吃饭怎么啦,碍着你什么事了。”
除了陆谦和偶尔热自己生气郁闷外,初夏过的都很开心,果然京城就是不一样,入了夜,生活也照样丰富,弄得她都想在京城定居了。
范剑和陆谦和外出办事的时候,初夏就和陆恒、春花一起出去逛,陆恒毕竟也是男人,所以她大多数时间都是和春花一起逛,有空的时候,陆谦和就会陪她。
这天陆谦和得了空,打算带她出去逛,路上经过了一条街,他明显感觉陆谦和盯着一处地方看了很久,她也看了过去,发现没什么特别的,就是一户大院,不过看着大院的牌匾以及门口的石雕,应该是某个当官的宅子。
“你知道吗?那宅子以前是我家,嗯,我小时候就是在那个地方长大的”,陆谦和突然开口。
“是吗?”初夏又回过头多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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