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笑追妻:娘子逃跑一百次》第1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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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店回过头来,目光有些凄然,“我就是那棵草,你就是那朵野百合,而他,就是你一直仰望的鹰。经历了这么多,你爱的,还是他,尽管,他给你的,痛苦永远大于欢乐。”
“经过了几世的生命轮回,尽管我一直在你的生活中,可你从未留意过我的存在。唯一你爱上我的一次,是我和他拥有了一样的面孔,你把我当成了他。”杨店的声音也开始颤抖,“我觉得累了,可我一直幻想有一天,你能爱上我。以为默默的等待和付出,终会等到你,可是,我错了。”杨店回头冲我凄然一笑,眼里的泪水亮亮的刺痛我的心。
等他落寞的背影在门口消失了很久,我才挣扎着起来在窗口寻找他的影子。
开始一点点回忆杨店陪我成长的日子,他一直以阳光的笑容出现在我的身边,他在我最无助孤单绝望的时候陪伴着我,照顾着我,在无数细小平凡的琐事中,让我感受到如春的温暖。我明明知道他的心意,却装作毫无所知,只因害怕失去这温暖。杨店依然毫不介意,默默的守候着,等待着,几近绝望。
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比安德长多了,对杨店却知之甚少,我从未想过去了解他,接受他。只因那个人,曾许下我一个美好的承诺,给过我短暂的快乐和幸福,最终却将我的爱情撕的粉碎……
☆、408。第408章 能不能在一起?(4)
我和杨店在一起的时间比安德长多了,对杨店却知之甚少,我从未想过去了解他,接受他。只因那个人,曾许下我一个美好的承诺,给过我短暂的快乐和幸福,最终却将我的爱情撕的粉碎……
我想了很多很多,从来没有这样的清醒和理智过,当夕阳染红了天边的云彩,我看见杨店背着简单的行囊经过我的窗前,在他望过来的时候我大喊一声:“杨店,等一下!”
我飞奔下楼,这辈子再不会有第二个杨店,让我这么温暖,我已经爱上了他,那一刻我那么恐惧他永远消失,那么怀念他做的家常菜和送我的百合花。
我气喘吁吁的站在杨店面前,看着他眼里的惊喜和笑意,用力抓住他的手:“你去哪里?”
“我只是想看看,你到底在乎我不。”
本来下一句的“我要和你一起走”咽了下去,一个拳头打在他的肩上,然后伏在他的胸前,什么也没说,任他轻轻拍打着我的背,不理会任何人。
我辞去了令人羡慕的大学文职工作,早已厌倦了它的枯燥单调,杨店也不必因为我在大学附近继续做令他厌恶的工作,离开这个让我心情无限复杂大学,背上简单的行囊,我们一起去了历史悠久的百合崖。
那里让我格外的震撼,美丽的白百合在一片绿草中格外热烈的开放,完全没有娇弱之态。一个导游在介绍的时候说:“这里土壤极其贫瘠,却有这么多的绿草和百合花,而且这些话完全是纯白色,真是一个奇迹。”
我紧紧的握住杨店的手,说不出的释然和美好。
随后的一年里,我们实现了一直以来的梦想,我们周游了很多地方。穷困潦倒时睡在车站,去饭馆刷碗换取一顿午餐,过得非常辛苦,非常快乐。再回家的时候,我完全没有了之前的颓废忧伤,眼睛里都是带着笑。看着镜中又黑又瘦的我,我想,这才是我要的幸福。
杨店约我在一个地方见面,我匆匆走到半路时,收到一条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老地方见。我有一小时的时间。”
我怔住了,以为安德再也不会出现,心迅速掀起了波浪。我转向去了那个我一直不敢迈步进去的大学,躲在花丛后,远远的看见了他的身影,一如从前的挺拔和从容。
安德静静的望着湖水,而我心中,竟然只是泛起涟漪,原来当初的海誓山盟早已改变,当初的执着等待早已不再,几个高大的身影一直在他的不远处徘徊,他始终要担当一个国家的责任,他永远不会属于我,我需要的,只是一个平凡的能和我厮守到老的男人,晚归的一方,回家能有温暖的灯光等待,将来有了孩子,可以一起去游乐园。
一小时过去后,几个高大的身影迅速聚拢到安德身边,准时离开。我给他发了短信:对不起,车坏了,赶不到了。
安德回了句:没关系,想看看你过的好不好,我过的很好,祝你幸福。
那一小时安静的驻足,我彻底原谅了这个男人,我们都找到了幸福,何必计较过去。
安德,你存在我十五岁的童话里,而完整的属于我的爱情,一直在身边,还好我及时发现。
我一边想,一边开车匆匆继续赶往杨店留给我的地址,生怕他没有等我。车子渐渐驶向郊外,几只美丽的蝴蝶在车前打转。浓郁的清香飘进车里,我下车发现不远处是一大片绚丽的百合花,杨店在花儿中微笑着向我缓缓走来。
杨店单膝跪下,精美的包装里拆出一个草编的戒指:“我把买钻戒的钱种了花,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把手指伸了进去,刚刚合适。嗅着迷人的香气,我靠着杨店的肩膀聊着聊着睡着了。
我梦见佛对我微笑,佛说你再不爱他,他以后都是一棵没有感情没有生命的草了,还好你选择了他。我下意识的抓紧了他的手,在花海里继续安睡。
☆、409。第409章 一眼遇见爱(下)
我看到新娘面带微笑的向我走来,习惯的挂着高雅的笑容,她美的无可挑剔,我却心如死灰。
神父庄重的问我:“你愿意娶她为妻吗?”
无数的闪光灯刺痛我的眼睛,一脸苍老的父亲坐在上面保持着最后的威严,我们都习惯的展现着优雅的笑容,巫师叔叔正一脸严肃的望着我。
我轻轻点头:“我愿意。”“无论贫穷或富贵,疾病或健康……终生厮守,永不分离,你愿意吗?”
我木然的点头,机械的为新娘戴上昂贵的钻戒,衬托的她白皙如玉的手更加完美。
热闹的人群爆发出欢呼和祝福,我觉得他们比我要幸福快乐的多。我们举杯走向人群,我们惯性的跳舞,我们从容礼貌的感谢……我优雅出色的和新娘完成一切仪式,完全没有经过大脑。
“你愿意吗?你愿意吗?……”那句话在我耳朵里、脑海里无限放大。再也不是十五岁那个为了爱情无所畏惧的少年,纵然我万般不愿,当一个国家的安定重重的压在你的肩上,怎能说不?
如果回到十五岁,是否坚持对爱情的信仰?是否敢于承担那么久非人的生活?十五岁的我第一次来中国,乘坐着高档汽车组成的浩浩荡荡的队伍,周围的人群在武警的警戒下挥手欢迎我们。我看见人群外一个小女孩目不斜视的走过,纯净的笑容在脸上绽放,怦然心动。
就像一直等一个人,灰姑娘或是公主,就觉得是她,一眼就知道,就爱上。
当父王和巫师叔叔商量事情的时候,我悄悄溜进叔叔的房间,他的巨大的水晶球散发着袅袅的烟雾。那个可爱的让我心动的女孩,她在哪里?我好几次偷偷看到巫师叔叔一边对着水晶球念念有词,一边在云雾缭绕中显出想要的画面。
烟雾还未起时叔叔就已愤怒的冲了进来,怒不可遏的揪住我的衣领:“以后不准你再碰水晶球,只有巫师才可以这么做,你是未来的国王,再这样做的话你将变成一只老鼠,你想被诅咒吗?”
我战战兢兢的摇头,叔叔从未这样的生气,他的表情缓和了一些:“记住,千万不要再使用水晶球,一旦被诅咒很难解除。”看我不住的点头,叔叔终于放心了。
我本想将这份沉沉的思念埋在心底,谁知道埋的越深,越是疯狂的生长。父亲先行回国了,让我和叔叔多逗留几天。
就在回国前一天无目的眺望的时候,那个有着纯净笑容的女孩再次走进了我的视野,她抱着一个大大蛋糕,笑容溢满了她的眼睛。我想跑下楼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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