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软绵绵[穿书]》第78章


午饭时间到,知夏也不管是不是在路上,到了饭点,就跳下马车,忙活起吃食。知春从孟古的身后拿出来板凳,招呼着知秋一块去帮忙。
知秋一把抓住孟古,把他也从马车上拖了下来。
孟古护着脖子,“知秋!优雅!”
知秋猛地松开手,轻咳两声,装作无事的样子转身离开,为了对上孟古提醒的优雅,压着胳膊,踩着莲花步,背影是十足的美。
知秋钻了林子,两条腿快的看不见影子。
知春刚把火柴点燃,知秋一左一右地提着两只野兔子,虎虎生威地走过来。
知冬责备地拍打了下知秋的腿,知秋立刻收敛的步子,脸上也一改刚才的骄傲式嚣张,又是一个娇俏的小姑娘。
知秋把野兔子交给孟古去处理,她跟在知冬身后亦步亦趋。她在小关舟跟她哥一块住了三年,每天看到的都是五大三粗的大汉子,别的没怎么影响到她,也就是把她熏陶成一个小爷们。
一时半刻的,她也改不过来,一放松就原形毕露。
“我哥手底下的人都邪门。我在宫里住了十多年,踩了十多年的清浅步,守了十多年的仪态规矩,在金雀殿,谁都说咱们四个大丫鬟都是娇美懂规矩的宫女。可,我只跟我哥一块住了三年,都糙成了这样。”知秋独自悲伤着,即使她在知夏的调理下,瘦回了当年的娇俏,可她一张口就冒出了一口的土渣子味,一放松就走出来个虎虎生威。
秦穗下车吃饭,知秋仍沉浸在自我厌弃中。
秦穗摸了摸她的头,轻声哄道:“知秋怎么样都好看。”
知秋眼睛眨呀眨,眨出了火星子,一把抱住秦穗,“公主,你咋就这么可爱!”
第076章 。喝酒
知夏做的两锅炖肉汤对秦穗来说; 只是浅浅地品尝了一下味道。
这片小树林挨着小山村,里面没有大型动物; 其他的小动物基本上被小山村半大不小的小子捉光了; 知秋能捉住两只野兔; 也是她的轻功起了作用。
小树林贫瘠,秦穗能查觉到跑动的野物,也不会再去捉。
她从二师兄这里学过了竭泽而渔焚林而田的故事后,就时刻警醒着自己; 她的本事很高; 可以造福; 也可能会造成祸害; 节制; 勿贪婪。
知夏煮肉汤的时候; 没有找到去腥草,用了有相同去腥效果的酸果; 肉汤里带上了酸味。旁的人吃不出来,知夏和余起两人吃的出来; 两人都是讲究的人,肉汤一口都没喝。
知夏看长公主只吃了两口就放下了筷子; 直接把两锅的肉汤给了十一皇子。这是知夏嫌弃肉汤不好喝; 不想让秦穗吃; 如果是其他时候,她一切以长公主为先,长公主吃饱了才轮的上其他人; 长公主要是没吃饱,她才不管其他人是不是饿着。
余起从车上抱下来三壶酒,给知夏倒了一碗,剩下的全递给了秦穗。
知夏端起酒,喝了一小口,浑身都被这口酒带的热乎乎的,问余起,“这酒劲头足,你不喝?”
余起摇头,从口袋中带出麦芽糖,“我有糖。”
余起现在十分的爱惜自个。他听小书生说家里大人不让小书生喝酒,小书生的家人说没成年的人喝酒容易变痴呆,他就一口都不沾酒了,虽然他喝酒后可以运转无相功把酒气化成养分不会被酒所伤,但为了以防万一,他还是不沾酒了,他还想好好地长大,陪着穗穗。
三壶酒喝下来,秦穗没有醉,却有了些微饱的感觉,身体异常的舒服。
秦穗扭头,眼睛亮晶晶看着三车的酒,在心里算了算这三车马车中有多少壶酒。
酒更容易让她感到饱腹感,酒能用野果来酿不浪费粮食。
这个等式在秦穗心里成立,对着余起叮嘱道:“多采果酿酒。”
秦穗想着她对大地和气候的掌控,在脑海中演算了一番,确定了她能让果木快速结出果实。
得出了结果,秦穗松了一口气。
她没有突破无相功的第十二层,暂时也不想突破,运转无相功时更需谨慎。多年生植物,她能运转无相功轻松地催动植物结出果实。而一年生的粮食,需要她进更多的演算,更耗费内力,一不小心就可能清空了内力,内力清空又再次盈满,极其容易打破第十二层的界限。
知夏和余起也看出了这些酒比粮食更容易让秦穗满足,两人全是一脸的兴奋。
知夏想着,她以后可以多用酒来做糕点和吃食,喂饱了她家公主,还有许多的时间去琢磨新的吃食,她家公主也不会为自己吃得多感到羞涩愧疚了,她还可以多做一些酒心糖和酒面馕,她家公主肯定喜欢。她终于不怕长公主受委屈了。
余起高兴的原因更简单,他会酿酒,穗穗喜欢喝酒,他能喂饱穗穗。
被知夏和余起嫌弃的肉汤,不过片刻,就被其他人哄抢光,知秋抢食有经验,游刃有余,不仅给自己抢了一碗,还帮小书生抢了一碗。
小书生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肉汤,喜欢的不得了。他这个时候是彻底明白了,为什么一行人是否答应邀请全看知夏了。
吃过了干粮,喝过了肉汤,再次上路,在太阳即将消失的昏黄时刻,一行人到达了临河城。
余国多是读书人,读书人谈不上视金钱如粪土,却也没有太多的物欲。临河城依河而生,人杰地灵,如果好好经营,必如知秋哥哥所管辖的小关舟一样繁华富裕,可惜,临河城的县令与余国的当朝皇帝一样,是个不慕名利没野心抱负的人。占据地理优势和虾蟹资源的临河城与其他县城一样地穷。
在其他国家,穷山僻壤出刁民,放在余国不存在,无论是肥沃之地还是贫瘠之地,他们都穷,穷的很有骨气和傲气。
在大康国,将领和士兵勇往直前,裹尸马革,死也要死在战场上。
在余国,无论是达官贵人和贫民百姓,他们能以书充饥,因读书而死是他们引以为傲的事情,如若家中有长辈死在读书时,这一家会被其他人高看一眼。
小书生的外祖父是个孤儿,幼时在后秦乞讨,稍大在东陵做长工,后机缘巧合下来到余国,发现余国遍地是黄金,余国人又傻又单纯,他一骗一个准,就留在了余国娶妻生子。
他的一些观念是在幼时乞讨时塑造的,钱代表着不受饥不受寒。初到余国,他一股劲地去赚钱,钱越多,越能给他安全感。他一个没读过书的,竟成了临河城的首富。
小书生的父亲与余国的很多人一样是书香世家,往上数五代,全是读书人,家里书册成山,唯一个字,穷。
可小书生父亲并不认为他穷,他的精神世界是富足的。在看到小书生的母亲时,他瞬间被她嘴角温柔的笑征服了,人人都说小书生娘长的丑,在小书生父亲眼里,他母亲美若天仙。
他父亲不以贫富差距为距离,天天写情诗给他母亲,被他外祖父打的头破血流也要娶心上人。
小书生外祖父不想让唯一的宝贝闺女嫁给这个小子,就是看这个小子穷,怕闺女嫁过去受委屈,他虽然没有读过书,但有钱后在茶馆里听了数不清的话本,在话本里,他闺女这样有钱有貌有温柔没脾气的到最后都成了这些读书人的糟糠妻,最后的结局都可惨。
这些话本,听起来太真实了,仿佛真有其事,他晚上做梦梦见闺女年老时凄凄惨惨地大街上乞讨,把他吓坏了。
小书生的父亲不是个书呆子,在被未来的岳父追打了几次后,猜测到岳父的担心,入赘了。
这个临河城的首富家中的家产跳过了小书生的父亲和母亲,全在他名下。
正因此,小书生始终都觉的他超有钱。
知春来到小书生的家中,看着黄灿灿的地板,满是飘飞粉纱的卧室,她询问了小书生家产后,长久地沉默着。
三皇子也被小书生家中的布置闪了眼,蹲在地上,扣了扣地板,“石头镀了一层金水,看着像是东陵造的,一个小院,满打满算,十两金。”
知春不意外。
小书生一直说他家有钱能给公主提供舒适奢华的卧室,她也好奇这个奢华是怎么个奢华。她现在明白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小书生的家产在临河城是首富,放在后秦的皇城,就是一个开酒楼的,还没有她给公主准备的嫁妆多。
知秋大姐范儿地拍拍小书生的肩膀,“知足常乐,挺好。”
小书生敏感地察觉出了他们的讳莫如深,小心地询问知冬道:“还缺什么东西吗?”
知冬笑着摇头,“都准备的很齐全。”
知秋走到卧室,把卧室垂挂的粉纱全部绑起来,这些粉纱不是她整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