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带着百度去种田》第747章


们。”
糙汉抬头,似懂非懂,道:“爹爹也会死吗?”
“世上谁人不死。”
他极其认真地对夏小左和夏小右道:“爹爹早晚会离开你们,所以,你们要快些懂事,才能将爹爹和娘亲打下的江山保护好。”
他又道:“爹爹不在,你们要照顾好娘亲小妹和小姑姑。”
夏锦华是何等肆意人生之人,想来没了自己,她也会过得下去。
他又叮嘱道:“若是将来,娘亲想给你们找个后爹,不可推辞,替爹好好地把关,给你娘寻一个称心如意的人。”
……
司空绝一家人在宁山县逗留了好几天,看完了花灯,又去萝村里面看了熟人,才慢慢地坐了火车去了凉州城。
回了凉州城,又开始忙碌的生活。
可是这个时候,司空绝和夏锦华忽然一起宣召退位了。
新国才立,迁都都不曾完成,两国皇帝忽然就宣布一起退位?
实在是怪异!怪异啊!
司空绝退位之后,传位给了夏小左,封成叹月为摄政王,协理朝政。
夏锦华传位给了夏小右,封镇南王为摄政王,也是协理朝政。
两个一脸严肃加婴儿肥的小皇帝在两个摄政王的扶持之下,一起登基了。
两国朝野哗然,纷纷上书,可是那两尊太皇上却早已经不知所踪。
在凉州城外郊区之中,一辆卡车走在那才兴修起来的公路上,一路开进了一处庄子之中。
那庄子不算太大,有四五个院子,里面住了不少人,临庄有一处大鱼塘,鱼塘上开满了荷花,满目的苍翠。
车子进了大铁门之后,铁门落下,车子进了院子,停下,蹦跶下了两只糙汉来,欢脱地入了门去了。
又一个白衣男子牵着两只萨摩耶从那车上下来了,慢慢地走进了庄子之中。
庄子的鱼塘很大,都能算是一个小小的湖泊了,临水修有亭台水榭,司空绝将手中的线一甩,鱼钩便随着诱饵沉入了水中,他今日只穿着普通人家男人的衣裳,带着草帽,嘴里叼着一根野草,聚精会神地看着那水中浮漂。
荷花幽幽,远处的稻米飘香,暖风阵阵,凉州的气温比北方暖和,比澶州凉快,正是舒服,就算是夏日,也没有太多的暑气。
成叹月一身锦衣,牵着两条狗坐在一边,也是学着司空绝钓鱼,只是两人,一个村夫,一个贵人,衣着相差太远。
“今儿个怎么的来妈妈这儿了?不上朝吗?”
夏锦华捏着糙汉的小脸,笑道。
糙汉笑,“今天星期六,不上朝!也不上学。”
“大伯父说,身为皇帝,要体验民间疾苦,要体验人生百态,要学爹爹下乡送温暖,所以我们就下乡了,顺便来妈妈这里吃饭。”
夏锦华笑了,成叹月那厮虽然表面不靠谱,但其实还是个很得力的人物。
如今,她和司空绝都退位了,把皇位给了那两个娃娃,她和司空绝到了这城外庄子里面,再不操心国家大事,只关心自己的柴米油烟,过上了普通人家男耕女织的日子。
夏锦华正在那临窗的房中鼓捣那织布机,一边用百度找工业用织布机的原理图,争取将那原理图弄出来,早日将制衣厂开起来,以后做衣服的成本和时间都能大大的减少了。
小萝卜现在是成叹月带着,如今成叹月也和狼毒花大婚了,娃都生了,上个月夏锦华才去吃了满月酒。
夏小雪偶尔在家,但是大多数时间,一睁眼就要闹着去大学里面找冷婳。
夏城大学新校区没在城中,在城外给规划了一个卫星城,专门做大学城,以后不仅是有夏城大学,还有其他的大学也将会出现。
那大学城离夏锦华的庄子不远,小萝卜几乎是天天去学校找冷婳。
糙汉在水边光脚捉青蛙,成叹月和司空绝临水垂钓,一钓就是一下午,鱼儿不好上钩,大概是因为从糙汉领着狼在水边玩耍,将鱼儿都吓走了。
司空绝仰面躺着,草帽盖脸,十分悠闲。
“你倒是好啊!自由自在的,将那烂摊子都丢给了我收拾,唉——”
成叹月长叹一声。
“你现在是摄政王了,新帝年幼,根基不稳,你可就是实实在在的皇帝。”
成叹月忙道:“可别,你饶了我吧,我可是对你这江山没半点兴趣,我就盼着新皇早日亲政,我也好退隐山林,过我的神仙日子去,我连庄子都备好了。”
两人又沉默了一会儿,司空绝起身,摘了草帽,见夏锦华拿着图纸,顺着水榭边的长廊往那庄子外走去,水中倒影出了她窈窕的背影,被一点点的微波绞碎。
司空绝便一直看着,直到她的背影消失为止。
“都走远了,还看不够啊!”成叹月打趣道。
司空绝笑了笑,道:“当然看不够,一辈子都看不够。”
成叹月摇摇头,不说那风凉话。
司空绝忽然道:“我感觉我的时间不多了。”
成叹月一愣,听说他的话中,没有半点开玩笑的意思,不由道:“……说什么傻话,你还年轻。”
他眉目一沉,气氛变得沉重。
司空绝看着浮漂,状似无意地道:“若我不在了,锦华和小左他们,还要仰仗兄长多多照顾。”
成叹月不曾说话。
在迁都凉州之后,羲风曾经私下里找到过他。
羲风说:帝星陨落!新皇崛起!
那便就是司空绝身死的意思了。
羲风的卦象,成叹月从来不曾怀疑,当即寻入宫中,便得知了司空绝退位的消息。
不知道为何,他有一种玄奥的感觉,司空绝时日或许真的不多了。
两人便一直沉默,最终,司空绝还是如愿钓了一条鱼上来,面上有了喜色,道:“今晚留下来吃饭吧,你弟妹要做红烧鱼吃。”
一会儿时间夏锦华便回来了,她去附近的研究中心里面送了图纸,顺便去大学城那里把小公主给接回来了。
小公主回来的时候,嘴巴里还叼了根冰棍,手中牵了个冷婳。
冷婳来夏锦华家的次数多了,对司空绝那冷冰冰的眼神已经习以为常了,淡然地牵着小公主从他面前走过。
一会儿时间,唐淌也追着来了,虽然他最近成婚了,可还是喜欢追着夏锦华跑。
唐淌的夫人是个商贾之女,也是夏城大学里面入学的第一批女子,说起来夏锦华也是见过的。
话说那一日,唐淌正骑着自行车走在街上,迎面冲来一只血淋淋的萨摩耶,惊得唐淌立马将车停了,可那萨摩耶还是自己撞在车轮上,血淋淋地往那地上一倒,哀嚎两声,打个滚儿,没了动静儿。
围观群众对唐淌指指点,以为是他撞了狗,唐淌慌了,没想到还让一条狗给碰瓷了!
唐淌上前一看,那狗血肉模糊,项圈上有名字,勉强能看清,叫做‘青天’。
那难不成是成叹月的青天?那可是他钟爱的狗儿子,碰瓷这事儿谁说得清楚,万一那狗一死,唐淌浑身是嘴也说不清楚,成叹月非找他拼命不可。
唐淌慌忙将狗送到了宠物医院去,一番抢救之后救活了,唐淌忙通知成叹月来领狗,却得知,那不是他家的青天。
奇了怪了,同样的狗,同样的名字,居然不是一家的?
唐淌无奈,将那狗养好了,牵回了家去自己养着,从此成为凉州城铲屎大军中的一员,出出入入都带条狗,还给找了一房媳妇儿,怀了崽儿。
从此,唐淌多了一个勾搭夏锦华的理由——带狗进宫串门!
谁料,一天,他正遛狗,忽然冲出个女的来,抢了狗,还命人对他一顿赶打。
丢了狗,挨了打,唐淌如何能服气?
本想打那女子出气,却得知,青天本就是那女子的狗,丢狗一整年了,今日好不容易才找见,那女子知晓了之前的事情,忙对唐淌赔礼道歉了,唐淌也不好怪人,两人便两清了。
那女子不是别人,正是当年‘一行白鹭上青天’,那个青天的主人!那条青天,正是夏城的那一条!
青天被领走了,唐淌给它找的媳妇儿天天在家嚎,肚里还带着娃呢,娃它爹就没了,别提多凄凉了,于是,那两人约定了,没事儿就带狗一起出去遛一遛,让他们一家团聚。
就这么一来二去的,两人就好上了……
这是城中狗界的一段良缘,时常被成叹月拿出来当传奇说起。
爱情,就是如此奇妙啊!
如今,唐淌带着她的媳妇儿来夏锦华这里蹭饭吃,脸皮厚得实在是非同一般。
一顿饱腹之后,众人各回各家了,成叹月坐着车回了城中,一双糙汉在庄子里住上一晚。
晚间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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