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文女主的宠文人生》第110章


展世铮在展国中的教导下同样沉迷工作,不过他分得清更在意的东西——没有重要的人,光有钱有什么用?
昨天就知道叶菲瑶今天的行程,刚刚又确认过。吃过公司食堂的展世铮算着时间,笔记本电脑一扣,扯了扯领带,潇洒地带着艾德蒙离开了公司。
他总是习惯地给叶菲瑶准备小礼物,把握着度,并不会送那些她暂且不会接受的昂贵礼物,而是送些糖果零食之类的消耗品,再隔段时间送点玩偶啊书啊这样刷存在感的实品。
所以,等展世铮到包间敲门的时候,他手里拎了两个口袋,偏心得光明正大。
因为下了加班直接过来,他根本没换衣服,还是西装革履短发精神的青年人。倒是手里拎着两个粉红色的卡通纸袋子,一个装着奶茶和小蛋糕,一个装着两杯红茶。
他直接把装着小蛋糕的袋子递给叶菲瑶:“没加珍珠。”
他的小姑娘喜欢甜腻腻的珍珠奶茶,但是不加珍珠。
叶菲瑶乖巧地接过,让开位置。想了想,被林诗黛“么”了一下午的小姑娘用软乎乎的语调说了声:“么么哒。”
然后,她就看着原本一副商业精英模样的小四哥哥,在这声么么哒里溃不成军,耳尖红透了,差点同手同脚迈出步子。
叶菲瑶:诶?!
展世铮:她好可爱……
她忍不住眯着眼睛笑,拿过自己的蛋糕奶茶和给另外两位的红茶,再把红茶交到林诗黛和肖光的手里。
“有机会下次再出来。”
三个“武力系”的家伙中午一起吃了午饭,越聊越投机,一些在聊天中只能是说说的话终于可以“实践”出来,于是一起去肖光叔叔那里借了地方比划,累得摊倒之后,再一起出来吃晚饭。
天已经快黑了。
他们吃饭的地方离肖光家不远,倒是离着叶菲瑶家和林诗黛住的宾馆都不近,而林诗黛明天还有决赛要参加。这时候展世铮的出现就非常及时了。
艾德蒙在驾驶座上叼着绿茶吸管咧嘴笑,尽职尽责地把林诗黛送到宾馆,把老板和被老板守了十来年的老板娘送到小区门口,给他们留下一点溜溜达达的时间与距离。
女孩儿一口一口嘬着甜蜜的奶茶,浓郁的奶香味儿与茶香融合,甜甜暖暖。
展世铮想了想,拉着刚刚林诗黛车上说的那个比赛展开话题:“那个比赛的情况我看过,完全是淘汰赛,可能花的时间比较多,规则限制不多,所以自由搏击也有些危险性……”
他看着少女手臂上因为切磋而留下的刺目的淤青,有些心疼地放软了声线:“你感兴趣?”
叶菲瑶吐出吸管,摇头:“以前总是想参加比赛来证明自己,现在没这个想法了。”
她转了一圈,葱色的裙摆一甩,她就站到了展世铮的前面,剩下的半杯饮料还在撞击杯壁,溅出甜甜的奶茶香。
少女与青年隔着几十厘米的短距离,相差不大的身高让叶菲瑶只用稍抬视线,就能望进展世铮那双为她柔和下来的眼眸里。
他从未掩饰过自己的情感,只是她从未注意过而已。
也是。
她太习惯展世铮的存在了。
叶菲瑶不是依赖别人的性子,她自己一个人也能做好所有的事情,她自立独立,重视感情但不会过分依赖。
但她和展世铮这些年的联系,真的让她下意识地习惯了他的存在,下意识对他依赖。相信他,重视他,对他说话的时候,都会无意识地带上柔软的尾音,撒娇一样。
想明白,有时候也只需要一瞬间。反正叶菲瑶和展世铮之间,从一开始就注定拥有他人无法插入的羁绊。
反正,他是她的小四哥哥,独一无二。
“我已经不需要别人来夸我,也不需要别人来对我说我很棒了,”少女眉眼弯弯,微凉的月光落在她身上,更为她添了柔和与圣光,“对?”
展世铮说是:“你就是最棒的。”
叶菲瑶:“我知道呀。”
幼年时期被烙下的那些不堪,在她完美的童年与青少年那些爱的浸泡下,伤痕已经开始愈合,现在几乎连疤痕都要消失掉。
她曾经需要肯定才会拥有一点强撑起来的自信,但如今,她不需要。
因为她是叶菲瑶,她自己,已经足够强大了。
女孩儿还在笑,她总是喜欢笑的。
“四哥,你说你在追求我,真的吗?”
“真的。”
“你喜欢我呀?”
叶菲瑶说得像是在开玩笑,但是展世铮却回答得无比认真。
“嗯,我喜欢你。”
他说。
月光温柔,少女还站在门口,歪歪头,长发散落下来,背着光,掩去脸颊微微发烫的痕迹。
她背着手,轻轻撂下一句话,转身就消失在门后:
“那你猜我喜不喜欢你呀?”
☆、099
那你猜我喜不喜欢你呀?
这真是一个好猜的答案。
叶菲瑶三两步蹿上楼; 坐着电梯直接回家; 一回屋就把那只胖胖的大熊猫抱到床上,然后把微烫的脸颊埋进软乎乎的熊猫里。
大熊猫年纪已经很大了; 在他们俩重逢的时候买下来的,到现在,已经五岁了。
它似乎也看着小主人从小女孩儿长大长成少女模样; 看着曾经没想过爱情故事的小姑娘现在被一击直球搞得内心波动; 于是慷慨地借出自己的怀抱。
叶菲瑶抱着大熊猫,也没换下裙子,直接滚在床上。
少女肤色白皙得通透; 月光透过窗洒在她身上,衬得她那一丝红红得显眼。
喜欢……是吗?
以前她好像从来没有想过这个词汇。
她当然是喜欢小四哥哥的; 就像是喜欢妈妈,喜欢爸爸妈妈; 喜欢小舅舅,甚至说喜欢团团和小五弟弟; 一样的喜欢。
她几乎拥有所有“女主角的美好品质”。她温柔善良; 坚强勇敢; 认真执着,漂亮大方; 天赋也过人; 她与人为善,喜欢这个世界,也喜欢所有对她好的人。
她当然喜欢展世铮; 也可以直爽地说喜欢。
只是,当展世铮把这一份单纯的喜欢,加上了一份“限定条件”,加上了“追求”这个词,那这个“喜欢”,就从轻飘飘变作沉甸甸了。
叶菲瑶也花了几天来整理心情。
她的人际关系其实很简单,她也不会去思考太过于复杂的东西。在各路同学都踊跃发展一段美好的青春恋爱的时候,身为学校名人的少女却温柔又坚决地拒绝了每一位向她表达喜欢的少年。
但是展世铮不一样。
以前是她从未想过,因为小四哥哥就是独一无二的小四哥哥。他们俩认识的时候,一个是从山村里逃出来的小豆丁,一个是被拐到山里的小豆丁,一起逃离那些恶人,一起因为没有父母而互相扶持。
然后分开,再重逢,四年里异国远距离也不间断地联系,还有更为亲近的这一年。
展世铮是独一份的,叶菲瑶亲近他,信任他,熟悉他,习惯他。
一旦她开始思考,她就会认清这一点。
然后发现,她说不出拒绝来。
她可以微笑着拒绝所有对她说喜欢的人,但是她做不到对展世铮说,我不喜欢你。
因为……她是喜欢的。
有些喜欢是狂风骤雨,如一道惊雷,让那种心情在心中登时爆发,落地生根;有的喜欢却如同春风细雨,润物无声,当她回头审视,发现有一棵小苗苗早就落在了她的心底,在不经意之间,就让这株苗苗坚韧地长做大树。
既然已经长成了树……那就让它再长做参天大树。
***
大熊猫还在床上躺着,叶菲瑶倒是平复了心情,翘着嘴角去卫生间洗漱。
刚洗过澡,叶亦文就上来敲门,喊她下楼去吃蛋挞——爸爸的爱心手艺。
这几年,别的不讲,叶亦文的烘焙手艺倒是日益见涨。他的满腔父爱都倾泻在甜甜的点心里了。
去年的时候记名叶菲瑶的房子还是空闲,少女两边家里住;今年她就已经开始脱离家长,住到了自己的房子里——虽然和爸妈家跟妈妈家都很近啦,时不时接到电话就直接过去。
在爸妈家,小姑娘有一套专用的粉红色系樱花餐具。上头摆着精致的蛋挞还有点小饼干,杯子里的奶茶散发着浓郁的香甜味道,诱人极了。
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餐桌前,各自端着取代了咖啡的奶茶,父母望着一口一口吃得认真的女孩儿,心中充斥着别样的满足感。
叶亦文干咳一声:“瑶瑶,钱还够吗?你真的还要去川西那边?”
席柳叶也显得忧心忡忡:“妈妈陪你去好吗?我的团队有经验,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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