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好多年》第49章


愕男腋!?br /> 你刚才不是说,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吗?其实在我的记忆里,我最难忘的永远都是和你一起散散步的时光,觉得你那么好,再也没人能代替得了。有时候越喜欢,就越害怕接近,更害怕失去。所以想对你好的时候,又不敢太明显。我知道你说的,不想失去我这个朋友,其实我也是啊,整天这样告诉自己,觉得只有做朋友才不会失去。
但是我又很害怕,怕以后和你不在一个地方,怕以后总有一天没办法和你一起散步逛超市。
我知道我很矫情啦,但是让我任性一次吧。
我就想勇敢一次,觉得逃避了这么多年,也许现在的时间不对,但是我也害怕以后你身边有别人,我连说的机会都没有了。我真的很喜欢你,不是因为一时兴起,可是一辈子那么长我真的不想将就,觉得除了你,谁都不行。
不过你不用这么为难,有些话可能要说过之后才能不再觉得遗憾,我知道你说的不能勉强。以后如果到老了都可以偶尔见到你,一起散散步,我就很开心了。
你说会吗?
那天温澜等到很晚,但最后也没等到顾潮生的回复。
她眼睁睁看他在九点整更新朋友圈,想起他说“我跟你讲哦,自从你说晚上九点发朋友圈最多人回复,我再也不想在别的时间发布”,她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他分明记得她说的话,能和她彻夜谈天。
她忽然又想起那首在出租车上听过的歌,没关系你也不用对我惭愧,也许我根本喜欢被你浪费。随便你今天拼命爱上谁,我都会坦然面对。即使要我跟你再耗个十年,无所谓。
次日,她收拾行李飞回自己的城市,南方潮湿的清晨,她在迷迷蒙蒙的日光中兀自站了会儿,手机屏幕闪了下,是钟暗发来的短信,问候她还好吗。
她没有回,她当然不会回。
两个月后的傍晚,微信提示有一条新消息,她顺手点开。
顾潮生,上次跟你说,想给我爸妈在老家买房的事儿,我定好了。
他从百度地图丢过来一个坐标。
她看了眼,虽然距离她爸妈住的地方不算太近,但好在也不算远。还是那座小城。温澜忍不住揉了揉眼睛,模模糊糊间,她似乎看到很多很多年以后,他和她都很老很老了……
而她还能接到他打来的电话,问她说,吃过晚饭了吗,出来散步吧?老地方见。
顾潮生,来日方长,我有的是很多时间,没关系你也不用给我机会,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以后如果到老了都可以偶尔见到你,一起散散步,我就很开心了。
你说会吗?
《听说你还回忆我》番外2
写给沈明朗:
我错过了这世界上第一个愿意懂我的人,我错过了最珍贵的“懂得”,我错过你了。
你有没有在特别特别失落的时候,选择性地遗忘一部分既定的事实呢?
好像那些事情根本就从来都没发生过。
你没有爱过,没有恨过,没有痛过,更没有遍体鳞伤地失去过。
☆你都如何回忆我
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竟然会彻彻底底地失去沈明朗的消息。
深夜,我刷了微博,又刷了遍朋友圈。无意间目光停留在一个女生头像上,特别巧地,她的头像和沈明朗之前用的头像是同系列同颜色的卡通形象。
我愣了一下,忍不住点开他的头像,可从前他更新过的每一条内容,却无一例外地从朋友圈消失了。
我不敢置信地重复点开了两遍,甚至于一度怀疑自己的网络是不是有问题,才没能刷新出来。可满格的wifi信号推翻了我给他找的各种理由,全部借口。
我终于后知后觉地相信了这个事实。
那就是,沈明朗唯一和我还保有联络的通讯工具——微信,早已经把我从上面拉黑了。
居然是沈明朗,不是别人,他居然成了第一个在微信上把我拉黑的人。
旧时空的往事前尘,顷刻间毫不客气地扑面而来。他的样子,他的眼睛,都一点一点地在我脑海中愈发清晰。
或许,我们不得不承认,成长最大的悲哀,便是你以为那些不会离开你的朋友,竟渐渐地离开了你。
甚至,你曾经坚定不移地认为,友情远比爱情更长久。此刻却猛然发觉,多天真啊,根本没有这回事。
我第一次和沈明朗吵架,是在他成为我同桌的第一天,就偷吃了我藏着准备上晚自习好好享用的零食。
他的魔爪一而再再而三地伸向我的零食袋时,我终于愤怒地扭头冲他翻了个白眼。人贵在有自知之明,难道我一开始没有阻止他,他就要肆无忌惮下去吗?薯片很贵的好不好,我同意和他分享了吗?
奇怪的是,沈明朗竟然完全感受不到我眼神里的杀气。
他笑眯眯地看我一眼,说,你待会儿如果困的话就睡,我帮你把风!
我冷哼一声,不好意思,我一点都不困!你这个人怎么回事,我和你很熟吗?
沈明朗果不其然被我噎了下,他看看我,似乎极力消化了一下我的不客气,然后笑嘻嘻地说我是小气鬼!
小气鬼!!!他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回击我,还说我小气!
我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点着了,火气噌噌噌从头顶上冒,沈明朗却无视我的愤怒,自顾自地说,你白天上课都在干吗啊?写写画画的。
要你管啊!我没好气地回嘴。
他还是笑嘻嘻的,表情看起来特别处变不惊,是吗?那我去告诉老师,让老师来检查你包里的记事本。
我一怔,终于败下阵来,无奈地回答他,我在写小说啊,看你这个样子,肯定也不懂欣赏。
说着,我护宝贝一般抱着我怀里厚厚的横格本。
那时候我刚开始写小说不久,常常因为上政治课和历史课太无聊而拿笔编故事。我写的东西其实并不太好,还带着那个年纪甩不掉的稚气。
可让我惊讶的是,沈明朗这时居然不再露出欠揍的笑,而是严肃起来。他小心翼翼地问我说,你会写小说?能给我看看吗?
后来的许多年里,我写过好多小说,我用电脑敲故事,字符串一个个地在word文档里安静躺着。
我后来写过的故事都比当时写的要好看。
可沈明朗是第一个夸我的人。
他真诚的眼神让我有了一瞬间的错觉,就这样,我鬼使神差把记事本第一次交给了一个既没有多熟,关系也谈不上好的男生。而在这之前,我写的小说从来没在发表之前给别人看过。
我以为他拿走以后,顶多随便翻翻就会还给我了。
毕竟看完我写的那些也不知道能打几颗星的小说,也是一件很需要耐性的事。
可沈明朗却隔了一个周末后,才拿着我的记事本,一副很崇拜的表情出现在我面前。
他说,你写的真好,以后写了新的,也能先给我看看吗?
我以为我会严词拒绝的,毕竟我觉得自己写的根本没有他说得那么好,初稿总是乱糟糟的,让人觉得拿出手都有点丢脸。
沈明朗又露出他月牙形状的爱笑的眼睛,以及两个深深的酒窝。我后来听林俊杰唱《爱笑的眼睛》和《小酒窝》,常常都会想起他。他当时说,我知道你肯定会答应!对不对?
我只好点点头,勉为其难地说,那……好吧。
很久以后,我忽然意识到,漫长的一生当中,我们会遇到很多很多人。
爱我的,我爱的;喜欢我的,我喜欢的;还有路过我的人生,留不下太多痕迹的。
或许,这些人之中,我会喜欢一个,两个,三个……就只是纯粹地喜欢,又好像不是那么喜欢。
但深深爱过的,却总是让你彻夜辗转难眠,深深心痛的那个。
而属于我的深深深深,却不是沈明朗,而是另有其人。
我不止一次地和沈明朗提到这个人。
沈明朗太聪明了,他看了我写的小说,就会追问我,里面的男主形象好一致,是不是有模板的啊?
模板就是顾潮生。
奇怪,沈明朗好像有一种魔力,即便是我从不愿意对第三者提及的掩藏最深的秘密,在面对他时,竟然没办法下定说谎的决心。
我坦白交代,顾潮生是我发小,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上一样的学校,考一样的学校,我喜欢他,但是他从来都不知道。
轻描淡写说这些的时候,我眼见沈明朗的面部表情扭曲地发生着各种变化,从诧异到震惊,再到唏嘘,最后是感慨说,你为什么不告诉他呢?
我赶紧摆摆手,有点伤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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