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远古之不要追我》第74章


弱,很弱很弱。”
她特意强调了“弱”这个字,因为她知道兽人们对于后代的实力十分的重视。
果然,凡皱着眉,认真思考了一阵后,很是艰难地作出决定:“好吧,我不和妹妹们在一起了。”
沈陌悄悄地松了一口气,养孩子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啊……
又过了几年,孩子们陆陆续续地成年。
一日,凡突然对沈陌和翮说,他决定出门闯荡世界,寻找其他的人形雌性,因为他只想和人形雌□/配。
沈陌闻言,心里很是难过。
孩子长大了,终是要离开家了啊……
翮见她伤心,顿时就恼了。他怒吼一声化作狮形朝凡扑去,打算好好地教训一顿这个不乖的儿子,让他再也不敢生出离家的念头。
沈陌见状,急忙阻止翮。
“让他去吧,”她调试了一下心情,尽可能平静地开口道,“这是他的生活,我们应该支持他的决定。”
“妈妈……”凡的眼睛湿润了,“我不会离开很久的,我一定会定期回来看你们的!”
就这样,三儿子离开了。
沈陌黯然了一阵,也就渐渐地习惯了。
反正,儿子又不是不回来了!说不定回来的时候还能给她个儿媳妇回来,虽然她很怀疑这个世界上还有没有其他的人形雌性存在……
三儿子的事情让沈陌意识到儿女的情感问题是一件大事,必须严肃对待,正好孩子们都已经达到适合谈恋爱的年龄。
于是乎,这一日,她挨个把剩下的几个孩子叫过来,询问他们有关择偶的问题。
首先是二儿子。
听了她的问题后,他潇洒地一甩长发,表示很喜欢“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恋爱+婚姻方式。
对此,沈陌很不解:她和翮都是崇尚情感专一之人,为什么会生出一个花心大萝卜?
其实是大女儿。
大宝握紧拳头,信誓旦旦地表示:她一定要在有生之年得到紫羽叔叔的心!
尼玛!居然是紫羽?!
沈陌绝倒。
她一直以为大女儿会看上那个叫阿千的竹马,即便不是阿千,也会是其他从小一起玩到大的雄性。
没想到,大宝居然是个——大!叔!控!
ORZ,太累爱了……
接下来是大儿子。
琥珀沉默了一会儿,淡淡地吐出一句话:
“我喜欢木离。”
沈陌瞬间风中凌乱了……
这是要创造出兽人历史上第一对BLCP吗?是吗是吗?
她到底应该阻止,还是放任他们相爱相杀呢?
太累爱了……
最后闪亮登场的是向来乖巧可爱的小女儿,沈陌觉得这个女儿一定能够安抚她那颗频频受创的心。
她以最温柔最慈爱的声音问道:“宝贝儿,告诉妈妈,你希望以后和谁在一起呀?”
小宝可爱地眨了眨眼睛,软软糯糯地回答:“妈妈我爱你,我要一直和妈妈在一起!”
“乖~”沈陌顿时心花怒放,狠狠地亲了小宝一大口。
一旁的翮却黑了脸,一副天塌下来的表情。
这一定是世界末日的节奏……
作者有话要说:本文到这里就正式完结啦~撒花~
完结必做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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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新文预计七月开坑,暂定为暮光之城BG同人,希望感兴趣的亲可以继续关注~
3、感谢所有支持本书的亲~爱你们~
☆、番外—安婧
快要入冬了;凌冽的寒风呼呼地刮着,犹如地狱的协奏曲;听得人心没拧?br />
这里是奴隶住的地方,破旧的帐篷,简陋的条件。
屋子里很冷,冷风不断从帐篷的裂缝里灌进来,尽管生了火,还是冻得人瑟瑟发抖。
当然;只是冻“人”而已,兽人们天生体温高,又有一身厚厚的皮毛,足够抵御这种程度的寒冷。
不知有多少时间没清洗过的兽皮毯子散发出阵阵难闻的味道;狼藉的地面上,两个身材高大的雄性刚刚发泄好他们的欲望,心满意足地离开,留下一个赤身裸体女子神色萎顿地躺着,下/身缓缓流出混合着红、黄、白三色的浊液。
这是这名女子今夜所服侍的第六和第七个奴隶。
每一天每一夜,这女子都需要服侍很多个雄性,他们都是奴隶,实力不怎么样,力气却大得很,在床/上总是显得格外兴奋,丝毫不会顾及她能不能承受。
当然,他们也不需要顾及这女子的感受,因为她是首领送给他们可以任意玩弄的礼物,她在部落中的地位,比奴隶还不如。
而这个女子,就是我。
我是安婧,原是二十一世纪一名光鲜的白领,在这里,却只是一个低贱的玩物,奴隶们的玩物。
其实我原本可以过得很好。
成为玩物后的这些日子里,我的神智大多处于浑浑噩噩的状态,偶尔清醒的时候,我一直在思考同一个问题:如果当初,我满足于自己所拥有的、没有对沈陌动不好的心思,那么现在的我会是怎样一番光景?
想来想去,答案都只有一个:其实我原本可以过得很好。
一直以为,身为女子,嫉妒是最理所当然的情绪,所以我从不为自己的嫉妒心感到羞耻。然而现在想来却觉得,嫉妒,真是这世间最没道理的东西。
其实,我原本拥有的并不比沈陌差,只是我一直都没有看清这一点,一直以为别人的东西才是好东西,尤其当那个别人是沈陌的时候。
这份攀比之心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初中的时候,我很胆小、很腼腆,害怕众人的目光,却又渴望众人的目光。那时的我真的是很羡慕沈陌,只是纯粹的羡慕,没有掺杂任何不善的情绪。
彼时,她是聚光灯下的花朵,我是路边一株不起眼的草。
我想,她大概连我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她看上去总是漫不经心的样子,除了对她身边的那些人。
她身边有一个家境十分富裕的女孩子,当时,她俩算是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但是我可以肯定,她们的这段友谊长不了。
因为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很有些公主脾气,而沈陌骨子里也是骄傲的。她们两个之所以会暂时凑到一块儿,不过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或者说,还没有找到更好的选择。
成双成对,是这个班里的女生日常活动的习惯。
如我所料,她们很快就发生了一次严重的口角,比以往的任何一次都要厉害。我知道沈陌对于那个女孩子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而我的机会终于来了。
我在一次午间休息的时候找上了沈陌,装作随意地同她谈论她所喜爱的文学、音乐和美食,在她忍不住抱怨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的公主脾气时,恰好好处地点头应和,不会显得谄媚,却能让她感到心里舒服。
我如愿地看到,她注视我的眼神越来越明亮,那是一种见到知己才会生出的、欣喜的神色。
那日之后,我替代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成了沈陌身边形影不离的朋友。
其实我原本是有同伴的,但那个同伴和我一样不是什么出色的学生,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就舍弃了她。她看上去倒不是很在意的样子,这是一个很懂得自娱自乐的女生。
而那个家境富裕的女孩子,因为性格实在不够讨喜,后来一直没有找到别的伙伴。我觉得她很可怜,也很可笑。一个女孩子,在家里可以是公主,在集体生活中却绝对不可以把自己当成公主。这个女孩子在人际交往方面的意识单纯得令人无奈。
一切看似在计划的轨道上运行,我却渐渐地感到了计划之外的某些东西。
我发现,一株野草,如果它只是静静地生长在路边,虽然不会有人注意,却可以将它的平凡隐藏。而当它和花朵生长在同一个地方时,纵然可以借助花朵收获人们的关注,但它和花朵之间的差距也会因此而暴露出来,在阳光之下被无限地放大,再放大。
而我现在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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