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归红楼[封推]》第397章


“真能干,你才16岁,就出来做事了?”雪雁笑眯眯的朝苏珊点了点头,夸了她一句。
苏珊笑着回道:“夫人,您身后的那个女孩,好像比我小多了吧。”
雪雁笑了起来,把燕儿推到前面,对燕儿道:“她才来,许多事应该都不懂。你经验多,多教教她。再说难得有个伴儿,你也趁机跟她多学学英语。”
燕儿笑着嗳了一声。挽起袖子就上前帮苏珊一起捞水草。雪雁进屋时,还能听见这两个女孩的笑声,她笑了笑,觉得能听见这样的笑声,让自己心情也欢快了起来。
进了屋换下了劳作时的衣裳,书澈就拿了果汁进来:“江五说今天要去镇上,下午会送几匹马回来。”
雪雁一听乐了:“那咱们下午骑马去!”
中午吃过了饭。雪雁就换上了骑装,带着燕儿和书澈一道骑马去了。马送了六匹来。四匹枣红色的,一匹黑色的,一匹白色的。原先庄园里有两匹棕色的,加在一起也不算少了。
雪雁上马之后。叫来几个伙夫吩咐道:“去跟招财说,买点工具来,明天去森林里伐几颗树,取了木料做个大点的马厩。另外叫他再去镇上招几个马夫来,要有经验会养马的。”
伙夫们跑去找招财了,雪雁想了想下人的房间不大够住了,又叫住他俩补充道:“多砍几颗树,再建个侧屋,要十六间房上下两层的宿舍。以后你们都住新房子里去。”
等伙夫这次真的走了,雪雁才松开缰绳让马跑了出去,书澈和燕儿赶紧骑着小红马跟上。
雪雁一路跑到森林。往里看了看没敢进去。这可不是那种国家公园的森林,里头也可能是有野兽的,她就纳闷了吴均瑜怎么会买块森林下来,后来才知道其实这是送的。
森林的东边就是印第安人的聚集地了,雪雁没敢往那儿去,掉转马头往草原的方向跑了。主仆三人在草原上吃了顿野餐。这才上马又回家来。
这一通跑下来,雪雁是跑的尽兴了。只是后头的燕儿和书澈很是不舒服。骑装是做成裤装的,包的屁股紧紧的,身体曲线全露出来了。燕儿还好,才刚十五岁,所以看起来还没那么紧张。只是书澈却紧张的不得了,生怕被她男人看见了,教训她不守妇道。
谁知三人才骑到庄园门口,就遇见回来的吴均瑜几人,江五就坐在马车夫的位置上,盯着书澈目不转睛的。
书澈下了马来,羞得头都抬不起来了。
吴均瑜见这几个玩的开心,心里也痛快,笑着问:“骑马好玩吗?”
燕儿大大方方应了:“好玩,太太还带我们在外头吃野餐来着,说是叫什么,匹克尼克。”
“哈哈,好玩就好,今晚有客人来,燕儿,把你的手艺亮出来,秀他们一脸!”
燕儿听得一头雾水,绣他们一脸?这会子连布料都没怎么带,怎么绣花,还往人家脸上绣?
雪雁瞪了吴均瑜一眼,扭头对燕儿道:“别理他,你好好做顿好吃的,给客人尝尝鲜就好了。”
燕儿这才理解是什么意思,嘻嘻的笑了起来。苏珊凑了过来,拉了拉燕儿:“薇薇安,你会做中国菜?我可不可以在旁边看看?”
燕儿的英文名,雪雁给她取名了叫薇薇安,所以苏珊才这么叫她。燕儿跟苏珊中午已经玩的很熟了,便笑着点头拉了苏珊一起进屋去准备。
进宝正把买回来的东西往下搬呢,不小心就撞到了路过的苏珊身上,进宝脸一红,低头说了句:“抱歉。”苏珊笑眯眯的看着他,摇了摇头,然后跟着燕儿走了。倒是进宝这家伙,人都走远了,还在一直望着。
雪雁见状给吴均瑜使了个眼色,吴均瑜大笑起来:“进宝,你是不是看上苏珊了。看上了就去追啊,是个男人就别藏着掖着。这里的习惯可是要互相确定了感情才能结婚的,别拖拖拉拉的被其他小子给抢先了。”
江五也笑了起来,只是他笑着笑着跳下马车,对吴均瑜雪雁说了声:“抱歉,夫人,太太,我和内人有话要说。”跟着就把书澈给拉屋里去了。
雪雁无语看了过去,一脸的担忧:“哎呀,别不是他以为我把澈儿给带坏了,要教训她吧?”
吴均瑜跳下马车拍了拍自己夫人的肩膀:“别担心,五哥不是这种人,他适应的很快。有时候他还会主动问我一些习俗呢,我看是因为江湖儿女本就不拘小节。西方的习俗应该对他的脾气。”
两人正说着话,杜凡又找上门来了,这为男爵大人只跟主人家说了两句客套话,就找了个借口溜进房找燕儿去了。
雪雁和吴均瑜相识一笑,雪雁问道:“杜凡家应该不会接受一个女佣做妻子吧?”
吴均瑜耸了耸肩:“谁知道呢?那小子本就是个离经叛道的,不然也不会放着大不列颠的好日子不过,跑来苦兮兮的北美了。我看他是不会在乎世俗的眼光的,倒是燕儿,可能会放不开。”
日子一天天的飞逝,几个月后,庄园的规划就初具规模了,而雪雁的第一批作物也收成了。靠着暖房的功劳,这一批的作物里有不少的稻谷,有了稻谷就有面粉,有大米,可以做各式的点心了。加上吴均瑜后来又在草原里建了个畜牧场,养了绵羊和奶牛,雪雁就开始把西式的点心一点点的往外搬了。
其实中世纪时,西式的点心并没有那么多的花样,有很多都是现代才发明的。而雪雁学会的西式点心,大多是现代点心,所以这些点心一做出来,立刻引来了周围庄园主的注意。
因为和邻居已经混的很熟了,雪雁也去拜访了一两次,所以这些人开始不请自来了。
中国人的交往,讲究的是“君子之交淡如水”,而西方人,他们可没这个观念,玩得好的,甚至还喜欢到别人家去住上一段日子,恨不得天天跟你粘在一起。
这日,唐纳家的小女儿朱丽叶就窝在雪雁的沙发上,懒洋洋的拿脚逗苏珊的小狗,还一边跟雪雁抱怨:“您还说这个月会再开一次舞会,我都等了一个礼拜了,您说话可别不算数啊。”
雪雁浅笑喝了口红茶,看了看窗外,已经春天了,万物复苏,她的试验田收成很丰盛,所以餐厅已经开起来了。现在燕儿成了餐厅的主厨,每天都回来的很晚,而杜凡男爵则每天都会驾着马车去接她。
自己因为开了次聚会,使用了吴均瑜自己养的乐队,成功的惹起了所有领主的注意,这些人开始跟自己熟络起来,动不动就会跑来找她玩了。结果拖得她每天也是玩玩乐乐的,正事倒全丢给了别人。
“夫人?吴夫人?安吉拉!您到底听我说话了没有?”朱丽叶叫了起来。
雪雁扭头冲她一笑:“春天来了,我们弄个主题聚会怎么样?每个人都得打扮的有春天的气息,不可以穿礼服,必须得自己穿的很有特色。”
朱丽叶来了精神,坐了起来眼睛一亮:“是不是像万圣节舞会那样?”
雪雁点点头:“不过不蒙面,而且我们还要抽奖,谁抽到一等奖,就能免费在我的餐厅吃一个星期。”
朱丽叶“哦”的一声欢呼了起来,抓起放在沙发上的帽子就往外跑:“我这就回去通知母亲,请一定抽到我!”
小狗布鲁诺被这个冒失的女孩撞了个跟头,在地毯上滚了一圈,晕头转向的呜呜叫了起来。
雪雁笑着摸了摸小狗,轻声说了句:“可怜的布鲁诺。”
来这里已经半年了啊,雪雁转头去看了看落地窗外,这里的冬天不冷,也没有雪,叶子只是黄了一黄,就又变成了绿色。
书澈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怀孕了,而进宝也跟苏珊两个黏黏糊糊的腻在一块了。招财好像看上了镇子里的一个事务官的女儿,最近总往那儿跑呢。
403
吴均瑜的乐队,说实话雪雁一开始并不看好。她只以为是吴均瑜的小孩心性,闹着玩的。谁知这家伙,说干就干,不但养了一两个音乐家,还让人住在了庄园里。
这些人也是争气,写出来的曲子大多都很好听,雪雁自己都很喜欢。于是在第一次开的聚会上,就用了这支乐队的曲子。结果所有人听到新曲子都很欢乐,玩了一个通宵还不知疲倦。
从那以后,总有人来问雪雁什么时候开聚会。雪雁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热闹的场面,但一个人闷在家里也确实怪无聊的。所以现在基本上一个月就要聚会一次,而雪雁也趁此打入了当地领主们的生活,成为了众位太太都喜欢的新宠儿。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