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爱也缠绵(绚梦)》第111章


甘情愿带她出去过吗?你参加过女儿的家长会吗?你知道女儿的生日吗?这些,你都没有,只有在女儿苦苦哀求你的时候,你会带她出去,但不到一个小时,你就走了。只有在女儿生日的当天,我通知你回来吃饭,告诉你那天是女儿的生日时,你才哦一声。这些年,你尽过一次父亲的责任吗?陆思明,我每次埋怨时,你总是以工作为理由来搪塞,但我心里明白,你有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你就是嫌弃萱萱是女儿,是不是?”
“我看你真是疯了!”陆思明不禁冷笑,抬脚往书房走去。
“站住,今天,你不把话说清楚,哪儿也不准去!”
陆母厉声喊道,跑过去在他前面拦住。
陆思明冷眸微微眯起,凝视着眼前的她,“你想干什么?我告诉你,别来添乱,否则……”
“否则怎样?”紧紧扣住他的手臂,陆母强忍着泪水,鱼死网破地颤声道,“你是不是要撇开我和萱萱,依靠你的那个私生子去?”
像是轰然一声惊雷,炸开在客厅的上空。
“你是怎么知道的?”陆思明眸光剧烈一颤,震惊在眼里心里迅速蔓延开来!
“哼,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陆思明,别以为你曾经的那点破事我不知道,从你和云钟涛来往密切之后,我就想到了这种可能!”她颤声说道,双拳紧握,指甲陷入掌心里面。
陆思明阴寒着脸微微偏过去,沉思了一下,看着她,冷笑着点点头,“不错,云钟涛是我的儿子!你又能怎样?”
你又能怎样?
这句话几乎将陆母伤得贬得体无完肤!
原以为他会忌惮,会低声下气给她赔不是,哪知他无所谓!似乎还有一种洋洋得意的自豪!
一股悲凉窜上她的头顶。
陆思明冷眸眯起,嘴唇之间抿出一丝淡漠来,“你还想说什么?”
陆母浑身一颤,掌心里的指甲掐的更深,脑子里一片茫然,她不知道自己该何去何从。
“你的父亲老了,过不了多久,该灰飞烟灭了,你以为你还有什么可以依靠的吗?除了我看在多年的夫妻情分上,偿你一口饭吃的外,你还有其他指望吗?”
他的一番话像一道惊雷,震得她浑身发颤,全身的力道仿佛瞬间被撤走。
她气愤的要不能呼吸了
“你……这个混蛋。”她连话都说不成句,“别忘了,你能有今天……靠的是谁?”
陆思明冷眸扫过她,“对,你说的没错,我能有今天,靠的是你的父亲!可我陆思明为之也付出了爱情和尊严的代价。所以,我并不我理亏!现在,你还有别的什么筹码?”
云钟涛的存在,威胁不到他!
“这事就算公开了,也影响不到我多少!因为在我和你结婚之前,云钟涛这个生命就已经存在了,他不是我腐败生活的产物,更不是我婚内出轨的证据,他是我和佳佳的爱情结晶!”
陆思明缓缓攫住了她的下巴,语气幽冷如冰,“真高兴你现在知道了……也好,等钟涛从W市回来后,我让他认祖归宗……”
冷酷无情的话像针一般扎到她心里!
她认输了!
“思明……”陆夫人紧紧揪住他袖口的衣料,哭得肝肠寸断,“帮我找女儿,好不好?她毕竟是你亲生的,你不能见死不救……”
手臂从她的纠缠中拽出,攫住她满是泪水的下颚,陆思明冷冷凝视住她,“想要救女儿的话,你自己先不要乱了方寸,现在,梁奕宸正在找她,我们两人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控之中,知道吗?”
陆母宛遭重创,身形颤了一下,险些站不住。
“但愿她不要出现,也不要和我们联系!”陆思明淡漠收尾,侧身朝着书房走去。
此时的陆萱,一直都在一个地方。
W市周边的一个小镇,她知道梁奕宸手下那群人手段高超,想找到一个人简直是易如反掌。
她也是能拖延多久就暂时拖延多久,她不动用自己金卡里的钱是为了防止被立刻查到行踪,离开时自己的口袋里暂时还有几千块钱现金,买了车票才来这里。
不敢也不能住酒店,担心伪造的身份证被识破,她把自己关在三十快钱一天的小旅馆,看着信号不太稳定的旧电视,然后随便买碗泡面啃一个面包也能熬过一天。
面前还有两千块钱,她至少还要在这里生活一段时间,等过一段时间,等梁奕宸放松警惕后,她再想办法,去国外。
“本台报道,令人瞩目的梁陆联姻破裂后,陆小姐一直未露面,而梁奕宸则和云若初频频出现在媒体和公众面前,今日,梁奕宸还透露,两人的好事将至……让我们拭目以待!”
带有杂乱雪花的电视屏幕里映出梁奕宸和云若初的脸,看着他们被采访时的表情,应该是很幸福吧。
陆萱关了电视机,闭着眼靠在硬板床头拿着一根火腿肠和一袋小面包怔怔的望着带着无数黑色脚印的墙壁发呆。
小旅馆外边有一处工地正在施工,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让人无法入眠,此时已是半夜12点,她一边啃着面包一边咬着火腿,偶尔喝两口矿泉水,便这样躺在白灰脱落几乎能看见里面砖块本来面目的房间里,呆呆的看着长条型状的日光灯。
她在想这些年,想家,想自己,想梁奕宸,想云若初,想着一切的一切。
她在想,自己究竟走错了哪步,失败在哪一步。
算来算去,还是错在那场婚礼没有完成,可那场婚礼之所以夭折,是因为老彪子抓走了云若初的两个孩子,而这一出,却又是自己导演的。
难道真是应了那句话:搬石头砸自己的脚。
一个面包啃完,时间的指针已经是晚上0点半左右,施工的声音不断,隔壁房间里还有男女完全不压抑的申吟声,陆萱无心睡眠,翻了个身便下床,披上外套走出房间,左右看看,见没有什么可疑的人,索性走出了旅馆。
“哟,这么晚了还出去?”旅馆门前的收银员是一个三十几岁的看起来很妖娆的女人,偶尔有男人来这里住又想找人陪睡时,她就过去,而这里则会换成一个似乎刚刚上初中的小女生过来看守着。
几天下来,陆萱知道这个女人就是这家小旅馆的老板娘,那个女初中生是她的女儿,已经是初二的学生了。
她的丈夫几年前因为酒精中毒没被发现而死在家中,之后她拿着全部积蓄开了这么一家小旅馆,一边开店赚钱,一边在晚上偷偷做着那种生意。
自命清高的陆萱当然看不起这样的女人,但她现在是拔毛凤凰不如鸡,要是平时,她才懒得理这种生活在低层却下贱的女人。
“我睡不着,出来走走。”陆萱将手中的钥匙摇晃了两下,转身坐到旅馆门外的小凳子上,抬头看向一颗星星都没有的夜空,“最近是雨季,恐怕又要下雨了。”
那老板娘照着镜子涂了涂口红,转眸瞥了陆萱一眼,忽然笑了,“哎,看你也不像是落魄的人呐,这一身纪梵希的套装,还有你那包包都是正版爱马仕的最新款,你别看我买不起这些东西,但对这些可有研究了,我有好几件仿版的呢,可你这些一看就是正版货呀,随便拿出一个包包都够你住半个月五星级酒店的了,怎么偏偏窝在我这里好几天。”
陆萱顿了顿,转眸看着那老板娘眼中的好奇,不禁弯了弯唇,“我在逃婚。”
“逃婚?我就说你准是一个富家小姐!我从电视剧和小说里面看到,一些富家子弟不愿接受联姻,便选择逃婚。”老板娘顿时从柜台里冲了出来,上前将她从上到下打量着,“当初你住进来时,我不知道你的身份证是真是假,也没追究过,来我这里的大都是农民工或者附近男男女女的大学生,我虽不算是看遍了所有人的类型,但至少你这样的从来没来我这里住过。”陆萱从对方惊慕的眼神里,寻找到了一种满足感。
第二天,陆萱要出门时,小旅馆的老板娘笑眯眯的看着她,“哟,这是要走啦?”
“没有,我暂时不会退房。”她勾了勾唇,转头看向雨季中难得的晴天,“我出去走走。”
小旅馆附近正巧是一处公交车站,她看了一眼,这趟公交车是去w市,她想去那里转转,这段时间,差点将她闷坏了。
她坐过公交车的次数简直是屈指可数,上学期间,有妈妈用车送,大学还没毕业,妈妈就给她买了车。
陆萱上车后,坐在车最后边的一排座椅上,转头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
她记得第一次去W市,是为了梁奕宸,见他去那里出差,她几乎就发疯一般追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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