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军嫂追夫记》第3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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朵朵沉思道:“这笔钱我们应该也能够不出。”
众人都看着她,听她继续往下讲:“陶成安从来没出一分钱养过我们,这是事实,他那些工资这么多年存下来至少也要大几千,何来生活困难一说?”
这场官司因为有村民们作证,多年来李春华就亲口跟他们说,她二儿子所赚的每一分钱都交给她了,从没有拿出一分钱养过他的妻儿,而且经调查他之所以生活困难,主要原因是因为给他大嫂盖房子欠下不少外债,因此这次法院又判陶成安败诉。
就在林永芳他们以为这次陶成安应该死心了,朵朵却一个人接到法院的传票,说陶成安把她一个人告了,理由是,他对她有救命之恩,她理当给他一笔钱做为报答。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朵朵分析,法院不会再驳回了,而陶成那里似乎也做足了准备,知道这次能够达到目的,所以狮子大开口,一次性向朵朵索要一千块钱,而以朵朵现在的经济实力是完全拿得出的,就连纳百川帮朵朵请的律师都说,这次法院判朵朵必须得掏钱的可能性极大。
朵朵想想给陶成了一千块钱算了,从此大家一笔勾销,恩怨了断,可是林永芳却反常的极力反对。
然而有些事不是你想反对就不会发生的,法院的判决和朵朵的律师预料的一模一样,这次通过了陶成安的诉求。
判决书一下,来,陶成安就立刻喜滋滋的迫不及待的带着一名法院工作人员前来朵朵的小店里催讨钱款。
林永芳终于忍无可忍,把孩子们都召集起来,愧疚的看着朵朵,终于说出了压在心底很多年的真相。
朵朵是在大约五、六岁左右的那年冬天的一个深夜被陶成安带回家的。
当时陶成安一脸惊慌告诉林永芳,他借了单位的小货车拉着给李春华夫妇和于彩凤家买的年货傍晚从单位出发,经过长青大道时,因为天色有点暗,视野不好,再加上路况差,他的车子撞到人了,把一对骑着自行车抱着孩子的夫妇给撞到长青河里了。
那个怀抱孩子的母亲在紧要关头把怀里的孩子奋力往岸上一抛,孩子得救了,他们夫妻二人连叫一声都来不及,便双双和自行车一起坠入冰冷湍急的河水里,刹时就不见了踪影。
陶成安心惊肉跳地下了车,腿脚发软的跑下河堤,抱起那个孩子一看,那孩子因为被他妈妈扔到一块大石头上,砸得晕了过去,虽然头部没出血,可是好了之后却失忆了,除了知道自己叫朵朵之外,什么都不记得了。
而陶成安当时出了车祸他并没有喊人来施救,相反抱着昏迷不醒的孩子,就是后来的朵朵趁着路段偏僻,当时附近一个人也没有,开着车仓皇逃离,因为受了惊吓,从此陶成安就再也没有开过车了。
全家人听完林永芳的讲述,个个都惊呆了,因为他们从小听到的就是,朵朵是陶成安捡回来的小弃女,虽然他们也曾对李春华夫妇俩个默许陶成安收养朵朵而感到费解,但是因为想到是林永芳在扶养朵朵,而不是陶成安,说不定人家李春华顺水卖个人情当好人呢,没想到背后竟然有这么一段血海深仇的隐情,难怪李春华夫妇虽然怎么看朵朵不顺眼,却对朵朵是收养的事守口如瓶,村里人也因为陶成安这一善举敬佩他的为人,全都帮他隐瞒。
朵朵听了气愤得连话都说不出,一直以来,她刻意不去打听的真相竟然这样残忍!
林永芳见朵朵阴沉着脸一言不发,心中害怕,摇晃着朵朵,带着哭腔道:“朵朵,你说句话呀,你这样子妈妈好担心,妈妈就是怕你知道真相承受不了打击才不敢告诉你的,陶成安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才想要挟妈妈的,妈妈现在迫不得已的说出来,是不想让你给仇人钱!”
朵朵推开她,失魂落魄的往军属大院的家走去,陶爱国三兄弟扶着悲痛欲绝的林永芳跟在朵朵身后,眼见着她回到家才转身离开。
朵朵一进家门,看见纳百川就扑在他的怀里失声痛哭。
纳百川一直等她哭够了,情绪稳定了些,才细问缘由,朵朵哭哭啼啼地告诉了他。
纳百川听了,怔了半天,他万没想到朵朵的身世这样离奇悲惨,一时半会儿找不到什么话来安慰她,只能把她抱在怀里,轻抚着她的背,给她无声的慰藉。
过了好久,纳百川才问朵朵,为什么伤心落泪?如果是因为父母的惨死那就尽情的哭吧,可是哭过之后还是得努力的活下去,而且要活得很好,不然就辜负了她亲生父母不顾生死拼尽全力把她救上岸的泣血之心。
如果是因为陶成安的卑劣,那就大可不必了,他对自己的妻儿都无情无义,何况朵朵这个外人!为这种人而伤心落泪,实在太不值了!
如果是因为林永芳,他则劝她放下仇恨,林永芳作为知情人,没有举报陶成安的确犯了大错,可是这么多年来她把朵朵当作亲生女儿含辛茹苦的养大功过两相抵。
第507章胜利
朵朵听了纳百川的分析之后,心里好受多了,她的确是为原主亲生父母的惨死伤心,以及林永芳包庇了陶成安那么多年而愤恨难过,但是纳百川的话不无道理,死者已矣,活着的必须得好好的活下去才对得起死者的付出,至于林永芳,当时那么深爱着陶成安,因为私心而没有举报他,也情有可缘……人无完人,不是谁都有大义灭亲的勇气,应该大部分人都做不到大义灭亲。
在家里关了几天认真思考过的朵朵重新打开家门出现在林永芳他们面前时,虽然神色仍然哀伤,可是却能够勉强笑着和他们打招呼了。
林永芳在欣慰的同时,又感到泰山压顶一般的内疚,她知道她得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过完一生,但是错是自己犯的,怨不得谁。
朵朵的代理律师以陶成安是致朵朵亲生父母死亡的肇事者为由,拒付那一千块钱。
然而没有有利证据被法院驳回,虽然有林永芳出庭作证,却被陶成安恶意中伤是林永芳为了报复他而编的故事。
法院宣判朵朵败诉。
朵朵难过的把自己关在家里一整天,纳百川没有特意请假陪她,他知道她想一个人静静,那就让她一个人静静好了,不论多亲密的人有时候也要给她一些空间。
朵朵很悲愤,为什么恶人会没有恶报!可冷静下来,她知道自己这样怨天尤人是半点作用都没有的,现在她能做的,就是找到证据证明陶成安过失杀人,收养她只不过是出于内疚,而不是学雷锋做好事。
那时六月份已经过了几天,高考迫在眉睫,朵朵毅然将学业放在一边,在烈日下奔波,寻找当年是否有目击证人。
纳百川则一有空就到处帮她贴寻人启事,寻找她的亲人或亲戚以及对她父母死亡事件的知情者。
五天之后,一个自称是朵朵远房叔叔的中年男子找上门,告诉朵朵和纳百川,他的堂兄许青山在十二年前和妻子带着生病的独生女去同济医院看病后便一直失联,直到前一天他看到他们贴的寻人启事,才知道他堂兄夫妇早已遇难。
朵朵激动不已,想把这个线索告诉她的代理律师,让他以此逆转。
可纳百川却觉得光凭这一线索根本就不可能胜诉,因为朵朵远房叔叔的证词只能证明朵朵的亲生父母早已遇难,而不能证明他们的死是陶成安造成的。
朵朵简直要疯了。
好在几天之后,出现了一个真正的目击证人,当年陶成安刚一出车祸,就被正好路过的袁某看见,他从远处跑过来时,恰好陶成安从车子上下来,下了河堤去救人,于是袁某记下了车号,赶紧回去叫人。
当年长青大道很偏僻,到处都是菜农,要跑很远才能找到一两户人家,所以当袁某叫来人时,陶成安早已开着车子走了,而现场平静得似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并且过了许久也没听见河里有人死亡的消息,袁某便以为车祸中掉入水里的人全都得救了,渐渐的他就把这件事给忘了,直到看到寻人启事,他才得知当年那起车祸有人惨死。
虽然陶成安在法庭上一再否认他不是致朵朵父母死亡的凶手,可是袁某能够报出陶成安当年所开小货车的车牌,以及陶成安单位提供的证据证明那天的确是他借走了那辆小货车,铁证面前他抵赖也无效,最终法院判他学雷锋做好事救助朵朵不成立,朵朵不用支付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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