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是学霸重生》第67章


覃妈妈自然没怀疑覃乐桑跟那个偶然相遇的男同学有什么,因为她一早知道自己女儿跟那个姓秦的小伙类似好上了。自从覃乐桑去了长樊后覃妈妈也旁敲侧击了好几次,听反应自己女儿还是很喜欢那个秦同学的。
覃妈妈是没多心,可有人就不一样了。
“我就像你的地下情人。”
覃乐桑挂完电话便听见秦宓说出一句惊人的话。感觉到一丝危险的气息,覃乐桑刚想说话,嘴便被堵住,舌头强势的伸了进来,带着不满情绪激起她感官的强烈感受。
他到底是放了多少糖?
*
大概一周后覃乐桑到了老家。
进门便被屋内屋外叔婶姑堂兄堂姐表哥轮番取笑了一阵,就说,准大学生舍不得学校呢。然后便是问考试考得怎样。
覃乐桑一家族人是真多,四叔伯一姑,然后再毎家至少两个跟覃乐桑同辈的,再加上类似覃乐良这种添了对着覃乐桑叫长辈的,如果还加上那二爷爷,三爷爷……
人多了不好的地方就是太过热闹。
覃乐桑在房间看书,堂兄覃君宏甩着车钥匙直接推开门进来,问,“干嘛呢?”
“你没看见我在干嘛?”
“吴万兴放鱼塘呢,跟哥去看捡鱼去。”
“不去。”覃乐桑完全不考虑这种活动,“有什么好看的?鱼都在稀泥里打滚。一池塘的污泥。”
覃君宏被拂了面子,算是郁闷了,“你这城里人的做派!看不起我们乡下人啊?”
“我说哥啊。”覃乐桑换了个姿势看着帅小伙,“叫你声哥都勉强了,你不就大六个月嘛。而且我的心理年龄还不一定比你小呢。你还当我是跟着你们满山坡疯的小乐桑啊?”
覃君宏转着钥匙环缓缓走出门,“姑娘大啰,要嫁人啰。”
覃君宏并不知道一个小时后自己的话会一语成谶。
他正穿着他爸那双下田胶鞋跟吴万兴在池塘捡鱼呢,一扯脚,小鲫鱼跟着浑水往脚印里灌,一摸一个准。真是大丰收啊大丰收。今晚烧鲫鱼汤。正乐呵,突然听见岸上有人喊他名字,抬头一看不就是他们家那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女秀才嘛。
瞧她那猴急的样儿,原来是有事求他。嘿,不叫我哥,也不给哥面子,你的事儿还是我的事儿,哥换了衣服,骑了小绵羊送你去吧。
覃君宏便开着他那勉强威风凛凛的小绵羊,勉强风驰电掣地到达镇上车站,覃乐桑不跟他说接的是谁,他以为是个女同学什么的。然而……覃乐桑奔向的人怎么是个男生啊,确切说是个脸俊的男生。
覃乐桑也没想到秦宓会跑到这儿来找她。她最初还以为跟家里人闹矛盾离家出走。但是听秦宓的意思并不是。
明明不用一个月就能见面,为什么要追到这里啊?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日更个万把,宠爱一番订阅的小天使们啊
☆、第55章 大学
覃乐桑想着把他带回县城,让他自己住宾馆; 明天一早再回名玘。然后就想到他说他是她的地下情人; 现在这感觉还真像; 他不就是见不得光的存在嘛。
就像堂兄覃君宏的反应; 惊讶、凝重、担忧。看着秦宓神情谈不上欢迎。覃乐桑是个乖孩子; 还是个成绩好的远胜高中生,怎么能谈恋爱,还直接把男朋友带回家呢?
“回县城吧。”她拽了他的手往乘车处走。
秦宓倒是顺从; 只问; “你也去?”
覃君宏在一边听着; 拦住两人; “别去什么县城了; 上我家吧。”指了指秦宓,类似无奈; “你,是我同学。蹭吃蹭喝来了。”
覃君宏在班上成绩算不得好; 但人缘极好; 一群孩子玩,经常以他为中心。从初中开始就时常有同学到家里住上两天; 覃乐桑大伯又是个好客的; 只要孩子不闯祸; 他都乐意好吃好喝招待着。
*
这两天覃君宏走哪儿都带着个帅气小伙,因着秦宓的长相和气质,常有村人向覃君宏打听; 说君宏啊,这是你家谁呀。覃君宏就说亲戚,亲着呢。而面对家里人,则又称同学,然后就有男孩子背地里问他,“你的同学谁我不认识,有这号人物?”覃君宏笑说,“现在不就知道有这人了?”
小伙话很少,但只要开口便有人听出来,这字正腔圆的普通话不对劲啊。再一看,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眉眼好看极了,像电视里走出来的一样。
大概也就覃妈妈知道这男生到底来自哪儿了,除此便是覃一雯小盆友,平时最紧要她那些吃的,却在见着那小伙后乖觉的拿了自己的草莓味牛奶分给他,还说这是姑姑给她买的。小伙接过后说谢谢。
然后小伙对待长辈亦是彬彬有礼,不同于那些同龄孩子的轻佻随性,说话做事都极稳重,莫名令人信服,不敢小看。就连震慑全族,对着后辈从来不苟言笑的爷爷,也对秦宓颇有好感的样子。
*
秦宓自是轻松,覃乐桑在覃妈妈那儿却是受了好一番拷问。
覃乐桑觉得秦宓做事从来都是没有丝毫忌惮,任性妄为。
为什么?
因为想念。我想到有你在的地方去。
他想见她,结果就直接循着地址找到了这儿。
现在覃君宏几乎每天都往覃乐桑家里跑,倒不是他乐意这样做,主要是秦宓除了吃饭睡觉,其余的时间都喜欢奔覃乐桑所在的地方。
秦宓跟覃乐桑的关系,即便知情的人瞒得很好,可最终明眼人都多少猜出来一点,源于两人那种过于自然而亲密的相处方式,引得人忍不住去猜疑。
无论是允许人前人后黏着她,还是纵容突然的亲密行为,在这种时候,覃乐桑觉得秦宓就像□□,明明知道那样做不应该、很危险,但还是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欢和渴望,由着他亲近,旁若无人的与他互动。
原来,她亦是想要跟他时刻在一起的。
*
高三下期的开学时间较早,学校给高三生安排了补课。
因为高考要来了。
然而,比起高三上的沉重课业,高三下几乎都在紧密复习,学生反而更从容悠闲,到达可以比拟刚入校时的活跃感。
班上女生开始流行短发,那种很好梳洗的长度,可以节省不少学习时间。赵老师对此做法很是赞赏。
覃乐桑的同桌在一个周末后带着类似西瓜皮的锅盖头进了教室,被大伙一阵嘲笑却依然神气。
覃乐桑在高三的最后一学期进入了整个高中最拼命的状态。争分夺秒的啃书本,那种架势就像是把之前荒废的两年推倒了,借着脑子里的知识骨架一层一层填充丰满,势要稳稳到达顶端。
覃乐桑难得周末走出校门,竟是要去剪头发。秦宓不让她去。而且态度强硬得让她惊讶。
“你要把长发剪短我没意见,反正长发短发都好看,但是你不能让别的男人摸你的头发。”
听完理由覃乐桑简直郁闷得要死。
“你神经病啊?”
“什么神经病?理发师全是男人,而且剪头发的时候摸来摸去。很可恶!”
“可是我不进理发店我能去哪儿?自己剪吗?”
“你再忍耐一段时间。”
秦宓请假一周,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总之一个星期没来上课。
然后某天中午秦宓带着顶着一头短发的覃乐桑回了教室。清爽又不失可爱和甜美。无论男生女生,见着的人都盯着看。
“覃乐桑,你剪短发了?”
“好漂亮!”
“发现你剪短发比扎马尾更好看欸。”
“我只想问,在哪儿剪的?”
“哈,廖双你不是说不想剪的吗?”
“如果是这个理发师的话,我可以考虑呀。”
……
覃乐桑始终不敢告知到底是在哪家店剪的。
为什么都一致赞扬?真有那么好看?
这个问题在给覃妈妈发照片的时候得到了答案。居然也夸她的短发好看,明明之前都是长发更符合她老人家的审美啊,从未有短发入眼的时候。
覃妈妈不会问那是在哪家店剪的,覃乐桑倒是很想告诉覃妈妈那是秦宓替她剪的。
*
就在覃乐桑的成绩飞速上升的时候。覃乐桑拿到了第一志愿大学的保送名额。
当初提交材料的时候并没有抱太大希望,即便她的英语很好,各种竞赛和资格证书良多,但对方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外国语大学,她的在校成绩算不得年级拔尖的,除此也没有体现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宗旨。
她并不知道,她的唯一优点,即英语——绰绰有余。
老赵对这样的结果毫不意外。让她在四月份之前确定是否保送该校,然后注意入学考试的报名时间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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