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守则(夏希语)》第32章


“叫你带我去你就带,哪里那么多废话!”我没有心思跟他们说这个,还是先找东西要紧。
我整整衣服,发现自己现在越来越有御姐范儿了,这种认知使我心里一阵开心。
当然啦,这纯属幻想。
“走吧!”言超打断我不切实际的幻想,尾随他们三个走了出去。
我吸吸鼻子,也走了。
“大嫂,这里就是老板的家。”
我看着跟个贫民窟一样的地方,很是诧异。徐杰怎么说也是海克酒吧的老板,却住在这么破烂的地方,这一点实在让我想不通。
即使做好了心理准备,当走进他房间的时候还是下了一大跳。
这哪是人住的地方呀!杂物房也比它好了何止百倍。
老鼠嚣张得四处横行,报纸杂志随处可见,连吃饭的碗都上了好几百层的灰,更别说黑黑的墙壁,覆满垃圾的桌子了。
我看了看言超,问,“这是人住的地方吗?”
“看似不是,但应该是。”言超率先走进那无从下脚,比唐逸云家浴室还小的地方,“或许真的是。”
我脸黑了黑,也尾随他走了进去。
“老大,徐杰没工资吗?”我回头看着站在门口不愿进来的老大老二老三,问出我一直想问的问题。
老大摇了摇头,“有的,不过他都给了老板娘了。”
“老板娘?”我眼睛一亮,本想进他卧室的脚步顿住了,“你们老板娘是谁?”
老大想了一会儿,对我说,“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他姓袁,是个医生我们老板很喜欢她,把钱都给她了。”
我就说嘛,他们两个一定是有奸情的,没想到他们有这么大的奸情,这是一个特别意外的消息。
“好了,你们可以走了。”
“好,那嫂子慢慢逛,我们先走了,嫂子再见!”我们他们一口一个嫂子给雷得一愣一愣的,但也没纠正他们,有了嫂子这个名号好办事。
我们走进徐杰的房间,发现他的房间虽然朴素但很整齐,俨然跟外面是另一个世界。估计外面是他的垃圾回收站,这里才是他真正生活的地方。
里面只有一张床一个桌子,一只电脑,墙上挂了几张人物油画,一看之下发现有点眼熟,但却一时想不起来是谁。
“这不是那个袁医生吗?”言超突然在我身后。
对呀!我竟然把袁雪给忘了,脑袋抽筋了。
☆、唐逸云和袁雪的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呼~~~终于改完鸟
为了这一章番外,我一晚上没了
其实我觉得袁雪挺可怜的
爱了一个男人二十几年,任谁也接受不了他结婚的吧
书上说,父母不只是生你养你的人;更是世界上最爱你并且永远都不会背叛你的人。
可是为什么;他一点都没有感觉到?
从小,她就随他的爸妈移居到新加坡。那里拥有最美丽的城市;最干净的风景;最和谐的社会。
可是他却一点都感觉不到,在他的记忆里;那是一个比地狱更冷的地方。从那时开始,他进入了一个别样的人生。
他的父亲忙于事业;根本无暇顾及他。而母亲则沉迷于赌博;每天早出晚归。他很少见到父母;有时候甚至半个月都难见上一次。
为了博取父母的关注;他跟一堆混混开每天出去干架;经常带着一身的伤回来。老师很多次打电话给他父母,得到的回应总是他们没空,孩子要是不听话就往死里打。这话老师听听也就算了,看一眼他身上的肌肉和他背后那一群以他为尊的小混混,老师连正面都不敢看他就灰溜溜地逃了。
因为这样,他对生活越来越绝望,对生活越来越提不起兴趣,直到他遇上了一个叫袁雪的小女孩。
那天,他还是带着一身伤回家,可是在经过他家的一个小区里,一个漂亮、可爱、扎着两条小辫子的小女孩向他跑了过来。
“小哥哥,你没事吧?”小女孩脸红扑扑的,像极了一个精雕细琢的瓷娃娃。
唐逸云只是看了她一眼,便绕过她离开。
小女孩气愤转过身,看着他的背影大喊,“拽什么呀!还不是每天被人打个半死,你这种人只会在我们这些小女孩面前拽!”
唐逸云还是没有回答,径直向前走。
小女孩泄气了,本来以为激将法很有用,她每次都是百试百灵的,可是为什么对那个小男孩一点用都没有。
小女孩久久看着唐逸云离去的背影,很久都没有回过神。
但是她在心里默默决定,明天还要来这里堵他。
第二天,还是那条路,还是一身的伤。
这回女孩她非常潇洒地搬了张凳子坐在小道上,翘着二郎腿,口里塞了根棒棒糖,手里握着一瓶碘酒和一些止血的药。
唐逸云抬起头,看到一脸嚣张的小女孩,蹙了蹙眉,正想绕过她走开,却被小女孩紧紧抓着胳膊。
“放手!”唐逸云一点都不想应付那个烦人的女孩。
小女孩死死抓住唐逸云的胳膊不放,精致的脸蛋因为用力而变得通红通红的,“你让我帮你擦药我就放手!!!”
唐逸云这才注意到她手里的药,心里有一个地方莫名软了下来。
这是第一次,他愿意为一个陌生人而停留。
那天以后,唐逸云还是没有变,还是经常带一身伤回来,小女孩也是,每天手里拿着药搬张凳子坐在那边等他。
日复一年,年复一日,直到唐逸云混成黑社会的老大,袁雪以医学院最
优秀的毕业生毕业。
即使他成为了整个新加坡无人敢得罪的黑社会老大,他的父母还是一如既往的无视他,他只能从他的好兄弟林轩和袁雪的身上寻找到亲情的味道。
林轩和袁雪是在他最孤独最无助的时候帮助过他的人,在他心里,他们比他多年建立的基业要重要得多。
后来,他意识到在黑道混不是一个办法,所以转去美国读硕士,并且在华尔街创立了一番事业。
这一段时间,袁雪一直陪在他身边。
他经常带她去参加商业聚会,每个见到他们两个的人都会用金童玉女两字来形容他们,可是唐逸云每次都是沉默应对,不会去解释他跟袁雪的关系。
在某些方面,唐逸云有些自以为是。
他把袁雪当做妹妹看,所以他理所当然袁雪也是和他一样,只把他当哥哥,没有除了亲情以外的感情。
对韩静雅也是一样,他认为自己很无奈,是别人设计了他,主要不是他的错,他就理所当然的以为她会相信他,就如他相信她一样。
可是他错了,袁雪自始至终,都从未将他视为兄长,在她见他的第一面,她便将她纳入心底,直到她死,也从未离开过。
那一天,袁雪似乎再也受不了唐逸云模糊不清的态度,终于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大雪天,对他说出了憋在心里十几年的话。
“逸云,在你心里,我算什么?”她坐在书桌对面的真皮沙发上,问对面一直在批改文件的唐逸云。
他把目光从文件上移开,诧异地转向她,似乎不明白她为什么这么问,“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目光又转到文件上去了。
其实从他的举动中,她已经猜到了这个结果,但还是忍不住问,“逸云,回答我,在我们相识的19年里,我在你心里,算什么?”她手抓着衣角,双腿紧合,美丽的脸庞因为紧张而略显通红。
这回唐逸云连目光也懒得抬起,直接回答,“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我最珍贵的妹妹,这一点,没人可以代替。”
虽然早就猜到了答案,但是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还是让她止不住全身颤抖,心里拔凉拔凉的。
“我不想做你的妹妹!”一激动,袁雪起身,大吼,“我就不相信你不知道,我喜欢你整整十九年了!”
唐逸云震惊地抬起头,看到她脸上的受伤,才知道她没有在开玩笑。
猛然想起这些年来,是她不求回报地为她止血疗伤,她还为了他考上医学院,却拒绝大多数医院的招聘跟着他东奔西跑,只当他一个人的专属医生。
试问,有哪个女人愿意放弃原本舒适的生活只是去为一个像哥哥一样的人服务?
答案是,没有。
唐逸云摇摇头,大骂自己是白痴,怎么会连这个都不知道?!
在商场上无
往不利的他,为什么连一个女人的爱恋都读不出来?他知道,不是她没有表现出来,而是他从未去认真关注她。以为只要给她名牌、首饰、别墅、衣服就已经会让她满足了,可这些却不是她想要的。
她想要的是,他。
但是,他却不能给她,因为在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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