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成]肥而不腻》第114章


他们不是相亲认识,却很幸福。
“就信你一次。”安宴说。
***
甄亚卿就这样消失了,离烟也没能多住几天,但霍宅里并不冷清,团子真的看见了盛赞新的男秘书,优秀的面貌,总是穿黑色西装白衬衣,见到她时会礼貌称呼她为:“大小姐。”
那是三千港的记忆,那是从小为她出席家长会的宋砚晟律师。
宋律师说:“团子,为了你,我被阿赞逮来做什么劳什子的小秘书,真心大材小用啊!”
团子只是知道,看,曾经三千港的人,又活了一个。
下一个,会不会是我的毛毛?
她想问问,却怕听到真相。
你你你半天说不出话,被宋律师拍拍脑袋,欣慰不已:“你长大了呢,真好。”
真好,团子也觉得,真好。
除了宋律师,家里还有进进出出,一个个老学究模样的人。
团子在夜里脱下鞋,赤脚偷偷走到书房门口看他,挑灯夜读,身边跟着不止一个老师。
她看他恶补语言和国际海关条例,这时才相信他是真的在做正经事。
老师们下课以后,他还会继续学习,整夜整夜,然后白天又要出门谈事。
记忆中,他这样念书苦读的时候很少很少,他离家以后,老爹常常抱着小小的她教育道:“以后可不能像哥哥那样坏,咱们家团子要好好学习,争取给老爹考个大学生回家好不好?”
她那时不知道什么是大学生,但老爹日渐浑浊的目光中有种深沉的期许,她懂事的点点头,捧着老爹的手表示:“一定,团,团团子一定考!”
老爹就会很高兴的给她切一碗耳朵,说我们家团子最乖了。
曾经整条三千巷的街坊邻居都知道盛少爷最讨厌读书了,可如今谁又能相信,他捧着书,皱着眉头,拼命的啃那些生涩的内容?
团子知道,自己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这样看过他的容颜了,过去的这一年多,她不愿看见他,此刻,她却移不开眼。
盛赞停下笔,捏了捏鼻梁,转脖子时在安静的书房里想起僵硬的咔咔声。
他很早就出了社会,以前打打杀杀不用脑子,现在开始做起正经生意了,才知道当初盛老爹为什么不同意他辍学,在这个法制的社会里,知识真的很重要啊,他已经不年轻了,从头学起,很不容易。
他站起来去拿书架上的一本词典,敏锐的发现了门口的一道长长的影子,来不及藏起来的脚踝。
“穿太少了,会着凉。”他这样说,想走过去,却听门口那女孩蹬蹬蹬的跑回房间。
他能想象她粉色的脚掌触在柔软的地毯上,不知已经看了他多久。
他的手攀上去握住书脊,画面却像被定格。
他最终是叹了口气,垂下手,用额顶着书架。
许久,他转身走向隔壁房间,开门进去时,屋内很黑,他却能准确找到位置,坐在她身边。
他穿着西装马甲,袖口卷起,手指还有钢笔的墨汁,泛着墨香。
团子装睡,眼睛闭得紧紧的。
他俯身抱住她,等了一会儿,见团子没推开他,心中一定,脱了鞋,钻进她馨香的被窝里。
漫长的等待,时机终于到了。
漫天星光,他与她说起那年他是怎样金蝉脱壳。
整整一年半,团子终于肯听他解释。
第99章 释然2
盛赞说:“我第一次见陈叔;你还很小很小。”
有多小呢?那时他离开家,家中团子才三岁。
他被码头上的老工人欺负,躲在集装箱后面吃毛毛带回来的,老爹切好的猪耳,他鼻青脸肿,还在生病;从未想过,大人的世界会这样的苦。
有人无声的坐在他的附近;他丝毫未察觉,那人是陈叔。
那时他还算年轻;点起一根烟;黑暗中,只有火红的星点;将盛赞吓住了。
盛赞感觉身边多了一个人,他划着一根火柴。
陈叔的烟抽多了,嗓子沙哑,他将燃烧的火柴挨近了盛赞的脸瞧了瞧,问他:“被欺负了?”
盛赞不吭声,觉得丢脸。
他劝他:“回家吧,这里不是你呆的地方。”
盛赞却摇头:“要出人头地才会回家。”
这是他向盛老爹保证过的。
火光灭了,黑暗中,陈叔深深的看了一眼盛赞略显稚嫩的脸和肩膀,从口中吐出烟圈。
久久,他问:“什么才叫出人头地?”
那时还很瘦弱的半大男孩,指着码头上停着的黑色轿车,说:“有大车坐。”
黑色的大车,象征着权势,所以盛赞一直钟爱。
远处的那辆车缓缓驶去,陈叔说:“要做人上人,你还差得太远。”
盛赞将这段对话记了很多年,也记得自己初生牛犊不怕虎,站在星光下,不卑不亢。
陈叔最后问他的问题是:“三千港迟早有一天会恢复正常,到时候你该怎么办?”
他问的,那时的盛赞听不懂。
正常的三千港,是什么样子?
这个问题,十多年后,他终于懂得。
***
他一直以为陈叔是识他这匹好马的伯乐,他敬重他,为他办事效力,在掌权后,也善待陈叔,陈叔与帮会里的大佬不同,陈叔一直是他的长辈。
盛赞从最开始的金字塔最下端,慢慢的,受过无数伤,吃过很多亏,很多次命悬一线,终于爬到最顶端,俯瞰众人,坐在那把交椅上,运筹帷幄。
他没想到,三千港真有一天会变。
他带团子去玉城参加那场对她,对他们老盛家来说都非常重要的比赛,团子很争气,得了第一,将第二名甩的远远的,他坐在台下,与有荣焉。
谁能想到,三千巷小结巴,会那么的耀眼。
她当场拿到了未来导师的名片,只要文化分过线,她就是稳稳的名牌大学学生。
他当时得意极了,比自己出人头地还要高兴,他在计划怎么好好奖励一下这个丫头,玉城街头,一声枪响划破空气,一切,拉开帷幕。
刚刚还斯文弹琴唱歌的女孩,为他挡下一枚子弹,那是她第一次拿枪。
谁有这么大的胆子在玉城开枪?盛赞不认为事情有那么简单。
三千港的问题由来已久,如一颗毒瘤,要么则避让不管,一旦出手,势必要将毒瘤铲除。
问题很棘手,政*府里意见不合,分成两派,有的说直接拿下龙头,群龙无首,正好不费吹灰之力瓦解三千港,但有人又觉得,既然已经部署了这么些年,总要坚持到最后,取得最大胜利才算完美。
部署,是的,前前后后,不知有多少密探被派往三千港,最后存留的,只有陈叔一人。
他也是从金字塔的最低端厮杀到了那时的位置,他一直牢记自己是为了什么才来到这里,他一直惦记家中的妻子。
他提拔盛赞,因为他需要扶植一个听话的帮手,却没料到,盛赞会有本事,最后爬上大位。
***
经玉城一战,引出了许多年前从三千港逃走的曼文。
曼文的老公是支持后者的,所以,在她看来,盛赞还有时间能够脱身。
后来内部的争论越来越无止境,两派谈不拢,索性就各自出手,她偷听了他们争论的内容,心中一慌。
她本没想到这辈子还会回来三千港。
但她看见了盛赞的照片,他的眉眼如小时候一般几乎没怎么变,他的照片有整整一叠,用文件袋装着,放在曼文老公的书房里。
她那时才知道,她在三千港唯一的牵挂,性命堪忧。
她偷偷回来了,来三千港劝盛赞放手。
然后意料之中,她根本没有立场去管他,他一点也不会听她的。
她不能说的太明白,只希望他能好好想一想。
她站在盛老爹的墓前,没有回头,所以那时,她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那些照片上。
只感觉,身后的男人很高大,比她想象过的还要长得高。
那个夏天过去后,团子要去玉城上学了,他本想送她,却在半路上将她放下,调头回公司。
公司在俄罗斯的生意出了问题,电话里说不清,他亲自前往一趟,刚下飞机,就被炸飞。
他那时虽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却凭着自己动物般的敏锐,顺势洗去了背后的纹身。
道上混的人,最怕身上有什么特殊的标记,太好认出来,就死得越快。
话说到这儿,深夜,楼下的座钟敲响十二次,他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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