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前没有想念》第41章


梓沁翻着菜单说:“瑾瑶,你知道的,所有的一切从头到尾都不正常。什么理由,什么原因,都该过去了,还给自己正常的人生吧。”
“顺其自然。”瑾瑶给梓沁倒茶。有些人,是心底的化石,知道他永远都不会复活了,但是也知道,他会一直都在。
这些日子,她每天出门,买了一堆雪纺衫,泡了三天酒吧,两天慢摇。
那个有灰色眼睛的俄罗斯男人用口音浓重的英语和调酒师交流时,瑾瑶在一边笑出了声,张开口用顺畅的俄语与男子聊了起来,对调酒师说:“他要杰克丹尼。”
他说:“再加一杯。”
瑾瑶点头:“谢谢。”有多久,她没有听人说过俄语,也没有张口与人说过俄语。她俯首在吧台上,想起深夜的疾驰,她跟着他一字一字地念。
男人说他做乐器生意,报了一家此次来中国合作的琴行的名字,是新街口的小提琴行。他说音乐可以储存人的灵魂。
瑾瑶说:“身体也可以储存灵魂,更方便一些。”
他们一起跳舞,男人说:“我喜欢中国女孩。”
瑾瑶说:“我,喜欢俄语。”
只是别人眼中的是非笑话
中午十二点瑾瑶被陌时的电话吵醒,陌时说:“瑾瑶,昕晨说想约你一起吃饭。她看我手机里和你联系频繁,说既然是好朋友就约出来见见。”陌时在电话彼端语气充满歉意。
瑾瑶随便抓了两下毛躁的头发,裹上彩虹样的粗毛线围巾,套上风衣就出门去了。因而相形之下,叶昕晨她实在会穿,不愧演员的身份。
瑾瑶完全是落拓不振的文艺小青年模样,只顾低头喝着她的绿咖喱汤。
昕晨问瑾瑶:“我们差不多大吧,你哪个学校的?”
学校,好像是遥远的事情了。她报了学校的名字和专业出来。
昕晨眼睛一亮,说:“我中学的好友是你同学,我听说你们专业有个女生快毕业的时候傍大款把人家庭拆了还出去同居了,是真的?名牌大学又怎么样,还不是自轻自贱的料。”
瑾瑶握着汤匙的手抖了一下,陌时的表情也瞬间凝结了起来。
瑾瑶抬起头来,笑着对昕晨说:“是真的。那个人就是我。”而后她起身,放下足够饭钱,转身离开。
陌时飞快地冲了出去,喊瑾瑶的名字,瑾瑶蹿上一辆出租车留他站在路边。陌时握紧了拳头,又颓然松开。
司机问瑾瑶去哪,瑾瑶说:“你先开,我想想。”忽而想起酒吧的俄国男人,于是说:“新街口。”
男人说的琴行很大,瑾瑶下车便看见了。不知他在不在,不在的话看看琴也好。
刚要跨上台阶,便听到小提琴演奏的《别离曲》,这是肖邦的钢琴曲,年少的周末,她和父亲四手联弹,母亲用小提琴顺畅地应和。
瑾瑶说真好听,让人想追着声音一直走。
他把琴仔仔细细地收进琴盒里,中国女孩,你愿意跟着它一直走到莫斯科么?
离开在时光苍凉之前
陌时许久没有出来画画,瑾瑶每每经过他固定的位置发现那里成了一个乞丐的地盘。一再走过那块熟悉的方砖,再一次默默地做了决定。
陌时打开门,手里还拿着一把铅笔,看着面前的瑾瑶,在瞬间的沉默之后轻轻抱了抱她,说:“肖晓说你要去俄罗斯,决定了么?”
瑾瑶点了点头,动作幅度很是微小,“梓沁说,你被昕晨逼婚了?”
两个人都笑了起来。
可是瑾瑶拿着陌时给她画过的三十张速写转身带上画室的门时,低声说了句,“对不起”。她说了谎,对每一个身边的人都说了谎。
她卖掉了齐延的公寓,在宣武区的老街租了小小的一室厅,唯一带着的是齐延亲手做的书架和那些砖头一样的词典。她没有离开这座城市,却离开了所有人。在网络上间歇性地收到他们的消息与只言片语。
譬如今天。两对幸福的夫妇,两处美好的风景。瑾瑶笑了笑,继续动笔,翻译那些佶屈拗口的一字一句。
那些跟着齐延在乌云密布的高速公路上疾驰狂奔的夜晚,早已把她远远地带离了生活。她始终,都知道,从此,没有牵念。
☆鱼瞳
大多数时候,我都觉得自己是一个很狼狈的人。比如,遇见邓然的那个夜晚。
骑车掉链子,倒茶堵马桶,带伞不下雨,下雨不带伞,逛街丢手机,拿快递摔跟头,就像每一副塔罗牌都会被开牌者抽出一张成为日后整副牌的主导力量一样,我被“狼狈”牢牢控制,一路跌跌撞撞。
那一天,我主持完一场葬礼,告别遗体时,逝者的面容像极我去世的爷爷,我盯着那张安详的睡脸,差一点切断了原本顺畅的流程。
我总是一遍一遍温习着相似的死亡,仿佛可以如孔子所说,温故而知新。
鞠躬完毕我有瞬间的恍惚,我想起他说过:“夜有飞鱼自天降,所以,为你取名鱼瞳。”
我叫李鱼瞳,于是在平庸的成长路途上,总是被死鱼眼这样的外号伴随左右。但我一直都觉得,我有一个最特别的名字,虽然特别有时候并不是什么好事。
就像我学了经济专业,最后却选择了殡葬行业,这也很特别,不是么?
我总以为,见惯生死,习以为常。可是那个夜晚,我躺在床上抱着被子,翻了七十八次身,开了二十三次灯,终于放弃了入睡的打算,决定出门喝酒。
我想我的样子一定很像毒瘾患者,哭丧着一张脸,眼窝凹陷,坐在路边的凳子上,守着一锅热气腾腾的关东煮和四瓶燕京。
我没有注意到邻桌的男孩女孩们,我常常注意不到身边的存在,直到邓然在一片起哄声中走到我面前,说:“我能抱抱你么?”
我想我一定让他惊慌失措了,因为在他话音刚落试探着伸出双臂时,我的眼泪像这个夏天失控的雨水一般一直顺着耳廓滑过了脖子。
沸腾的气氛被我这不合时宜的灭火器扑灭,女孩们面面相觑,男生们拍拍屁股站起来,喊他:“走吧,走吧,邓然……”
在空气氛围的微妙变化中,我始终低着头,假装自己是透明人,假装镇定自若,假装只要他们立刻消失就可以当作自己没有丢这莫名其妙的人。
这是鼓楼大街旁的一条胡同,白杨树上挂着一盏白炽灯,照亮这个彻夜营业的小酒馆。而更窅长的巷子里,漆黑,漫长,无风,无人。
在我静静喝掉面前第四瓶酒终于有了一点困意时,鞋底摩擦青砖路面,那个被叫做邓然的男生放下了刹车,重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他说:“对不起。我刚刚,忘了和你说对不起。给你,我刚买的。”
一包怎么看都像是假货的纸巾,我接了过来,说:“谢谢。是胡同口那家烟店买的吧?”
“你怎么知道?”
“他们家除了找零的钱,就没什么真货。”
我太熟悉巷子口那家看起来乌烟瘴气的烟酒店,看起来油滑的男主人和勤恳的主妇。或者说,这条胡同的一砖一瓦,一草一木,我都再熟悉不过,甚至从巷子口走多少步可以到鼓楼城墙下,我也数过不下十遍。
我递给他一串热腾腾土豆,说:“不管你是虚情还是假意,是恻隐之心还是一夜艳遇,我们都干一杯,为了我们还活着,还能玩真心话大冒险,还能哭,还能喝酒。”
邓然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就像冷热气流的对峙,形成一道奇妙的锋面,交换一场午夜的相遇。
他说他是在读研究生,他们是实验话剧团的成员,刚刚结束排练,一起宵夜,每月有一半的夜晚都是这样度过。
人们总是通过谈论自己来抵达他人,所以当他以一个眼神来告诉我轮到我来剖白自己时,我用硕大勺子舀起一口滚烫汤汁喝下去,说道:“我就住在这条胡同里,两年了。”
我没有丰盛的生活可以和他交换,也没有一个学生的身份来营造什么共同语言,于是就问了他许多有关话剧的问题。
余下的夜晚里,他一直在说那方小小的舞台,先锋的剧本,激荡的感情与怒吼的声音,我默默听下他说的每一个字,努力去适应属于活人的节奏与庞大信息量的灌入。他就像按下了一个开关,改变了我身体里某处的功率与转速,让原本寂静的空洞里有了细微的欢乐感。
一打啤酒消耗下去,凌晨四点的天空,微微光亮,还没有人醒来,又将有人睡去。我坐在邓然自行车的后座上慢慢行过了大半条胡同,抬起头看见露台上爬满的藤蔓植物和破旧的藤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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