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之前没有想念》第47章


我连忙摇头,说:“我骗她你去电影节了,不然,她一定会走的。”
临走时,他塞了一沓碟子在我包里,我抱了抱他,推开门,往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而我,竟然又看见童年。穿着大红色的运动衣站在苏州街地铁口,像鲜艳的地标杵在那里,死死盯着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
“你就准备这样等着他再出现,再站在这里打电话?”
童年没说话,只是点头。
“报警吧。”
她摇头:“那时候,你们,也没有报警。”
看着她的样子,我想用力把她推开。我说:“走吧,我们去超市,回家做顿像样的晚饭。”
她立刻笑起来,阴影悉数被覆盖,“童谣你男朋友怎么受得了你不会做饭的。”
“你会做饭又怎么样?”这句话脱口而出是那么自然,连我自己也愣在了里面。
童年突然轻轻伸手挽住我的手臂,“家乐福离这里不远吧。”
Carfurre,家乐福,我一直都喜欢这个法语词的翻译,这是一个什么样的译者,能够音译和意译都完成得如此温暖。“嗯。”我只能嗯,忽而觉得心里非常难过。
她说:“饺子我都包好了,冻在冰箱,回去下了就行。”

于是这个中秋节的晚上,我和童年沉默地对着窗外的月亮各自吃下两大碗芹菜肉馅的水饺。
大约是九点多,有人放烟火,站在十三层的落地窗边,看烟花绽开在眼前,不觉温度,不闻声响,不见欢欣。我说:“童年,你记不记得,每年的中秋,在体育场都有焰火晚会,总是妈妈拉着我,而你一定要骑在爸爸的肩膀上。”
我们把冰箱里储藏的啤酒几乎全部清了出来,跑到小区的喷泉边一面喝酒,一面看着洁净的月亮在深蓝而平坦的夜空缓移。而更广袤的天际,那些闪烁的星光,它们可能已经死去了许多个亿年。
童年把罐子一个挨着一个垒起来,然后,她哭了。
少年时候,若遇到难过的事情,童年就偷偷跑回孤儿院后面的马尾松林,坐在土坡上看围墙里的孩子做游戏。只围着一个滑梯,来回打着转上上下下。曾经,她也是其中不谙世事的一员,不懂得什么叫做家,什么叫做未来。
后来,她有了家,有了一个姐姐。每一次,她吃饭时抬起头,从姐姐的眼里看到的却总是一个模糊的影子。许多次,她想问姐姐,你爱的,是我么。你们看见的,究竟是谁。
她做了许多任意妄为的事情来证实自己的存在,不然,她会忘记。高考落榜,与母亲争执最凶的时候,她又跑去孤儿院,恰遇来捐赠的企业在进行慈善义演。她坐在土坡上看着院子里简陋的演出,正出神时发现有长焦镜头对着她。
这是她与那个男人的初识。那个时候怎么会知道搞艺术的男青年都是不靠谱的家伙,只觉得他开一辆吉普,扛着枪炮一样的照相机,年轻而张扬的面容,浑身上下都是漂泊不定的气息,孤独艰涩得要死。那一瞬间,她忘记她汪洋恣肆谈过的那些恋爱,觉得,就是这个人。这,就是未来。
他开着吉普带她兜转远山近水,在那个燥热而压抑的盛夏,他说,跟我走吧,我们结婚。也许,这南部小城的自在散漫也同样令他头脑昏聩。
“我在他的身上,好像第一次发现了自己。他爱的是个叫童年的女孩,不是另一个女孩的童年。”可是,他亦不过是偶尔逃出牢笼的孩子。他们去了很多城市,做了很多工作,就像两个无家可归不向未来深望的孤儿。可是,以为浪漫而随性的行为艺术般的流浪日子并不好过。终于有一天,他对她说,他很累,想回家了。
“他走的那天早晨,留下这只手表和一封信,”童年说着把右手腕伸到了我面前,表带上有细微而明显的磕碰痕迹,“他说他需要慢慢告诉父母我的存在,所以,让我等他,如果没有钱,就把表当掉。这很名贵,他没骗我,贵得离谱,和我们两个一样离谱。我真庆幸我当时没砸坏它,不然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爱情最终剩下这些鸡零狗碎,真是丢人。”在她真的停留在那座小城里等了他一年之后,她为自己的爱情做了最后的总结,“童谣,我也想回家。”
从十岁的那一天,她合上相册,便再没有喊过我姐姐。
我轻轻伸出手,把她揽进自己的怀里,说:“我们去找他,找到他,拿回该是你的,还掉该是他的。就都过去了。”
我不知道她是在摇头,还是因哭泣而颤抖。她一直是一个主动趋向于温暖给予的姑娘,就像当初她拽住我的袖口一样,只因为她认定那件毛衣若裹住她幼小躯体一定暖得要落泪。如果最黑的黑是背叛,那么,最痛的痛,就是原谅。

我每天忙于外文杂志的翻译,暂时不想把自己扔给下一份庸碌的工作。而童年,每天仍然早出晚归,她答应我,如果一个月之内,她等不到他,那么就诉诸警察。
究竟是为了做一个了断还是再撞一次南墙,无论是什么,我都愿意等她走回来。
而这一次,百鬼则不会再回来了吧。
“你看,百鬼走了之后这些小家伙活泛起来了。”迟尚分晚饭给那缸热带鱼的时候开起玩笑。
“果然是女人念旧爱男人想新欢。”我打开店里的功放,找小野丽莎来听。
“那陆凛就是个反例。”迟尚把最后一点香蒜面包丢进鱼缸,抱着堆在门边的纸箱进来,“那家伙回来了,说下个月办婚宴,要我给他做司仪,你逃不掉要见到那些艺术家了。”
“欸?你不是说他结过婚的?”
“嗯,我见过那姑娘,他们在一起十年了,当时双方家长都不同意,两个人先斩后奏领了证,有四年多了,中间分分合合闹得不可开交。可是童谣你看,走失的走错的终究会回归。这不终于昭告天下了。”
我真想问一问,这爱情于这跌宕时光的磨损中还能剩下多少。这是婚宴还是彻底埋葬起青春的丧宴。我还没有开口,就先看见了站在门外的童年,“你怎么在这儿?”
迟尚停下码碟子的动作,有些好奇地看着门边的童年。
“我妹妹,童年。”
“我从地铁站跟着你过来的,我今天晚上可能晚回也可能不回,我和你说一声。”而后她转向迟尚,“她把你赶出来的吧,我过两天就走了,你就将就两天吧。”
而后,如她一贯的作风,不等我们两个反应过来,转身就跑开了,门上挂着的晴天娃娃轻轻摇晃起来。
那一天,她果真回来得很晚,很晚,是清晨六点。天未亮,我蜷着腿坐在饭桌前的椅子上,在暗淡屋内一直等着她进门,按开灯。
她扬起自己的右臂,修长光洁,那只表不见了。她在笑,而我的心里仿若有潮水缓缓退却留下空旷滩涂。
她说:“我想回家去。爸爸妈妈真的会原谅我么?”
我说:“你是该回去了,你让他们成为黑户很多年。”
童年仰着头笑起来,“我回去陪他们,我挥霍了你们这么多的爱,我现在自己还回去。”
我有些惊异于此刻的童年,和她还未完全散于这个房间的那句话,就像我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可以催促一个人的成长。当我再伸出手去的时候,抓住的都已经是面目全非的一切。他们都会回来,回来的却都不是他们。
童年没有告诉我关于那只表的去向以及她所使用的方式。我便不去询问,准备去帮她放洗澡水。
“我想直接睡觉,太困了。”她说着伸了伸懒腰。
我倒了一杯热牛奶给她,“那去睡吧。”
“你不睡?”
“嗯,迟尚给朋友的婚礼做司仪,和新郎一起试礼服,我陪他一起。”
童年一口喝掉了整杯牛奶,点点头,进了卧室关上了门。

早晨九点,我顶着严重的黑眼圈和眼袋跟在迟尚身后去陪他试礼服,我想我这副模样一定更能衬托新娘的楚楚动人。
新娘是清瘦白皙的女子,清淡眉目,这种好看是一种味道,不止是漂亮。她笑着冲迟尚打招呼:“好看吗?陆凛还没到呢。婚礼那天他的影展开幕,拿样册去了。”
迟尚点头,顺便把我介绍给了新娘,她说:“你熬夜了吧。”
正随意地聊着天,陆凛匆匆跑了进来,右手拿着一个小型DV,左手抓着一本图册,高而瘦,戴扁平黑框眼镜,他举着DV的右手在我面前一闪而过,那块手表却紧紧吸附了我的目光。表带因为磕碰而有明显的豁口。
他伸手与我握手时,我说:“手表很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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