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的蜜爱新娘》第84章


霍爸爸看他这样很是心疼,叫李嫂给他熬了一锅粥。
粥是豌豆玉米粥,用砂锅装着,端上来的时候,冒着丝丝热气,颜『色』煞是好看。
看着桌上的粥,霍允城想起了小意,小意也爱熬粥,她喜欢用花生莲子熬粥偶尔撒点枸杞,熬好了后,有时候会骗他,把好料都藏在下头,表面看起来是一碗平凡无奇的白粥,还会逗他,比如会说:“你欺负我,所以你只能喝白粥。”
其实可心疼他了,扒开里头,满满的都是好东西,想到这里,他勉强自己喝了几口粥,但远远不是小意煮的那个味道,那是家的味道,即使她有次放了苦瓜进去,煲出的粥喝在嘴里也是甜的。
其实喝粥有时候喝的不是粥,品尝的是感情。
现在喝在嘴里的明明是甜粥,却有股子苦涩的味道,可能不是粥苦,是心苦。
想到这些,仿佛气力恢复了一些,他站起身来,拿起衣服往外头跑去,又找了几个小时,还是一无所获。
他有时候在想,小意走掉,是他的报应,他伤害了小意,所以小意不要他了,是他活该。
可心里怎么能放下小意?
她就像是他的心,现在那个位置空空如也,他如何能放下?
突然就想喝酒, 他打了几个电话找兄弟们出来喝酒,三更半夜的,大家都睡得正香,谁想往外面跑?
好在林子皓肯给他面子,等林皓赶到酒吧的时候,霍允城已经喝了好几瓶白酒。
看了他一眼,也不说话,只是给他递了一瓶后,自己又继续喝了起来,虽然他酒量好,但酒不是这样喝的。
林子皓在旁边看的心惊肉跳,等反应过来后,他已经喝了四五瓶白酒,脸『色』有些发青。
林子皓伸手去抢,被他躲开。
霍允城晃晃悠悠的站起来,刚要叫酒,突然直挺挺的倒了下去,地板是一片绝望的冰冷,他的胃剧烈的疼痛起来……,
林子皓赶快把他从地板上扶起来,让服务生帮忙搭个手,合力把他抬上车, 飞速把车往医院开去,霍允城靠在副驾驶座的位置上,原本发青的脸『色』没有变的缓和,额头冒起了冷汗,人也昏『迷』了过去。
到了医院,送进去一检查,医生说是酒精中毒,得马上洗胃。
经过一轮抢救后,医生说应该没有『性』命危险了,但是他的求生意志薄弱,能不能醒过来,就看他造化了……
片刻之后,霍爸爸和霍妈妈感到医院,看着病床上有可能变成植物人的儿子,霍爸爸面『色』森冷的看向霍妈妈:“阿云,这就是你想要的吗?”
“不是,我没有想要害死他!”霍妈妈的肩膀微微的颤抖起来,她不想的,她只是不喜欢这个儿子,没想过要害死他。
霍爸爸没有再看向她,担忧的看着躺床上的霍允城对她道:“你走吧!我不想再看见你。”
“老霍,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不要赶我走,让我在这里陪着允城吧!我求你了,我以后再也不会伤害他了,他想喜欢谁,我再也不干涉了。”霍妈妈突然失声痛哭起来,她不想看到允城死的,毕竟她是自己在这个世上唯一的亲生儿子。
霍爸爸到底是心软:“随便你,但要是让我知道你再伤害允城一分一毫,我不会手软。”
“我知道。”看着可能会变成植物人的儿子,她哭泣着走到病床前把自己做的事情,在他的病床前全盘托出……
第3卷 四年后
四年后
多少春秋,在指尖飞快的流失过去。
在兰市的郊区里,有一些中年人或者老年人,正在不知疲倦的工作着,她们没有时间去缅怀流失的春秋,只想努力过好自己的生活,努力吃饱饭,努力穿的温暖。
她们有一个不太招人待见的身份:拾荒者。
每天清晨一早,天还没亮就启程出发,前往这个南市最大的垃圾站,在堆积如山的垃圾中,寻找着能卖钱的东西。
尽管这里不管是冬天还是夏天,都会随时散发着一阵阵的恶臭,但还是有很多迫于生计的人,在这里谋求着他们的出路。
在这里工作的人,大多是中年人,然后是老年人,中年人大多是家里丧偶、离婚或者没有小孩,又或者是没有学技术的农村男人或者『妇』女。老年人,大多是子女不孝顺,或者本身很勤俭的人。
在这些人中,有一个年轻女子看起来有些突出,她是这群人里头最年轻的,而且非常漂亮,但是双目失明。
这样的女孩,即使双目失明,要是去盲人按摩院那种地方,应该挺吃香的,可是她在盲人按摩院干了没几天就辞职了。
理由是不想被客人调戏,曾经被喝醉的客人调戏过两次后,她就离开了那儿,机缘巧合遇到了同样是残疾人的张大姐,张大姐带她入得行。
大家都叫她小顾,因为是残疾人,又带着一个年幼的小娃娃,所以大家对她特别照顾,比如玻璃碎片多的地方,会特别告诉她,让她别去,以免看不见扎破了手,又或者又孩子的人,看孩子的时候,会顺便帮她看看孩子。
这个女孩,正是小意,此刻她正在烈日底下,蹲下身,用带着薄手套的双手,在烈日下,慢慢『摸』索着她觉得有用的东西。
即使如此辛苦,她的脸上却常常浮现出一抹笑容,不远处的一条土狗,在她的身边不时的走来走去。
那条狗叫平安,是小意有一天捡垃圾时,在一堆垃圾中捡到的被人遗弃的流浪狗。
当时天很冷,小狗被冻的四肢有些僵硬,她用长满冻疮的手,从被积雪覆盖的垃圾堆里,『摸』到了那只狗的四肢,然后抱了出来,觉得狗身上还有一点点热度,立刻脱下了自己的棉袄将它包裹起来,带回了家。
后来流浪狗在温暖的炭火边,渐渐醒来,小意给他喂了一些剩菜,后来就养在了家里。
就这样,她的生活里,除了宝贝儿子,还多了一条狗,她给那条狗取名叫平安,希望它能平平安安。
平安很聪明,小意去拾荒的时候,经常将它待在身边,遇到危险的时候,平安会提醒她,比如她走着走着,前面不远处是一面墙,平安会冲着她叫几声,又比如前面有石头,它能挪动的,会用小爪子将石头踢开。
有了平安后,小意的生活又多了一丝趣味。
捡累了小意,找了张报纸摊开来,坐在地上休息。
旁边跟她想熟的一位大姐走过来在她旁边蹲下来:“小顾啊!我听说有个公益组织明天要来拍公益短片,招群众演员,一个小时给一百八,你要不要参加?你年轻漂亮,条件好,一定能选上,本『色』出演就可以了。”
“不了。”她很满足现在的生活,不想再起波澜,而且她知道这里的很多人都比她更缺钱:“你们去吧!我就不去了。”
“那好,对了,我昨天买了一个很大的西瓜,待会去我家吃西瓜。”
“谢谢张姐。”小意对着有她的方向微笑。
“不客气,那我先去忙了,今天太阳大,再过半个小时,咋们一起收工吧!”
“好。”那个时候平安估计也吃饱了,平安每天跟着她来,她捡垃圾,它就在旁边找吃的,早饭它一直都是自己解决。
收工后,张姐掺着她往自己家走去,她家就在不远处的附近的一件简陋的出租屋里。
小意刚坐下来,很快大家都来了,一个大大的西瓜很快被大家分吃干净。
和小意住在同一条街的李大爷扶着她从张姐的楼上下来。
一位老人,一个盲人女孩,一只狗,慢慢的往回家的路上走去。
李大爷走到家门口后,让她稍等,对着二楼的阳台喊:“老婆,小顾下班了,你让南南下来。”
李大嫂把门打开,手里抱着一个粉嫩的小屁孩往楼下走,小孩大约两岁左右,眼睛大大的,鼻子高高的,眼睫『毛』又浓又密,看起来是个可好看的小朋友。
他小小年纪却有着和年龄不相符的老城,李大嫂先把他塞进小意的怀抱时,南南说:“我不要抱,我自己可以走。”
“为什么?”小意问他。
“自己走就是自己走,哪有为什么?”难道要他说,是因为担心妈妈的双手都提着重重的两包垃圾,抱着自己很吃力吗?他才没那么肉麻了。
他不说,其实小意也知道这孩子跟他爸爸一个德行,刀子嘴豆腐心,小意却坚持腾出一只手来抱他,这片区挺『乱』的,算是本市的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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