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第84章


姜博言把她扔床上,“先睡一会儿,开完会我们一块儿去吃饭。”
余笙沮丧地“哦”了声,翻了个身把被子裹在身上,闭上眼静静思考人生。
姜博言笑了声,低头在她额头上印了一个吻,“乖!”
乖……你……妹!
姜博言出去的时候,几个一脸愁云惨淡的人也忍不住露出一个笑,“六哥这整天屠狗屠的很开心啊?”
“不服气憋着!”姜博言挑眉坐下来,“好了,都有什么想法,一个个说。”他抬了抬下巴,示意从左边开始。
卓诚坐在最左边,他现在是真的跟着姜博言开始做事了,戴着眼镜,颇有一种斯文严谨的架势。
“饥饿营销,我们也学一学那什么手机公司,限时限量,先做出来一部分,剩下的以限量为由暂缓……”说完卓诚推了下眼镜,热切地看着姜博言。
姜博言知道卓诚急于被肯定,卓家出了事,他虽一贯浪荡不学无术,可到底是自己家,是自己亲人,他这些年除了玩什么都不会,家里出了事只能看着,他心里的确不是滋味。
他说过,他这个人没什么理想,吃喝玩乐一辈子就够了,可姜博言知道那是气话,他不是这样的人。
那天是卓诚主动来找他,说要跟着他做事,什么职位都行,他想锤炼自己,姜博言答应了,卓诚这个人很有些小聪明,磨炼一下是个人才。
姜博言点点头,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只是抬了一下下巴,“下一个!”
卓诚的目光渐渐暗淡下去,他也知道自己有点儿急了,可是他迫不及待能够独当一面。
“我觉得这些小聪明还是不要耍的好,市场和买家都不是傻子,骗得了一时骗不了一世,说不定会适得其反,那样会更糟糕,我们辛辛苦苦树立起来的形象会很快崩塌的。”
“……”
余笙彻底睡不着了,拿了手机过来玩消消乐,把心心消耗完了,也没过几关,她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偷偷开了休息室的门,打算把姜博言的手机偷过来让他送心给她,她知道他的手机在办公桌上。
结果出师不利,余笙刚溜出来就被他的目光逮住,“怎么不睡了?”
余笙摇摇头,“不困了。”
“无聊?”
余笙深深地“嗯”了声。
“把我电脑抱进去吧!”
“有游戏玩吗?”余笙好奇问了句,她还没玩过他的电脑。
他顿了片刻,挑眉说,“你可以玩扫雷!”
余笙:“……我不要,把你手机给我,我要玩消消乐。”她气得脸都不要了。
他挑眉,“你手机上不是有?”
“我把能量消耗完了!”
姜博言:“……”
☆、第59章
反正余笙在他公司里已经毫无形象可言了; 大家都知道他们老板的太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毛丫头; 时常炸毛,一天二十四小时脱线; 正经不过三秒钟,惯会打嘴仗,外人面前还是个乖巧的孩子,到姜博言面前就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头。
嗯,这么严重失实的评价自然不是她说的,罗阳那厮转述给她的; 那脑子一根筋的男人,自从和女神刀刀姐关系突飞猛进之后,似乎脑子都好使了。他绘声绘色地描绘一通; 余笙自然是不会承认; 坚定地认为他是在抹黑她光辉的形象。
“你也就仗着六哥不嫌弃你!”罗阳跟余笙已经很熟了,说话都开始不客气起来; 一脸嫌弃地看着她。
余笙作为一个学中文的,低调地向他科普了一个词; “恃宠而骄你不知道吗?”
“你就嘚瑟吧!”
“主要是我有的嘚瑟。”
“……”
“服气不服气?”
罗阳一脸服气地看着她,“看; 至少惯会打嘴仗这条没有辱没你。”
过了会儿,罗阳叹了一口气; “唉,其实挺好的,起初我们兄弟几个还打过赌; 说六哥跟你能在一起多久。我说了你可别打我,我赌不超过一周……哎哎,说了别动手啊!”话说到一半余笙就开始揍他,“我有那么差劲吗?”
“你先听我说完嘛!”罗阳连连求饶,“也不是差劲,就是差距吧!六哥这人向来不在乎什么虚头巴脑的东西,钱啊权啊有没有都无所谓,但是你就不一定了,女孩子心都细,六哥不在乎你也会在乎啊,毕竟你的身价和六哥的身价,中间差着一个马里亚纳海沟呢!”
余笙切了声,“他的都是我的,我自己的东西我有什么可心虚的?”
她这股不要脸的架势还是颇有姜博言的风范的。
姜博言从小就有这种老子天下第一不服统统闭嘴的自信,嗯,有时候也自负。
余笙越活越像他了,对别人的目光有着天然免疫力。
万事不求其他,只求问心无愧。
这会儿余笙拿了他的手机就进了休息室,也不管别人心里她是如何的幼稚,反正她也没什么形象可言了,干脆放飞自我了。
这时候她就差高歌一曲,“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焰火~”了。
晚上的时候,订了城西一家会所的包厢,二十几个人往里一坐,热闹的不行,平时余笙总是嫌协会的人少,要办事的时候,一个个的嗯呀恨不得掰成两半使,就这会儿才觉得这人真是多。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余笙的缘故,平时这些人是断不会在姜博言面前刷存在感的,今天却大着胆子开始试图聊天了。
余笙也知道怎么回事,一来姜博言本身不说话的时候就透着冷漠感,看起来十分的不好相处,二来姜博言总是给人一种距离感,他这种精英型人才,跟他们这些六十分万岁,偶尔拿个奖学金都觉得自个儿牛逼到不行的人不是一个次元的,准确来说不是一个圈子,无论在哪儿,圈子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东西。
而余笙这个人不一样,余笙接地气多了,虽然她拿过国际摄影比赛的奖,虽然她是校园之星,虽然她在一个销量一直排在前列的杂志上开设了专栏,她依旧和普通人有着太多的相似点,她专业课优秀,但是英语是个老大难,大一两个学期都没能把四级给过了,成绩下来的时候,生无可恋地吐槽这变态的二十六个英文字母,偶尔开玩笑的时候还说,那个国际大赛的获奖证书发给她的时候,她只看得懂她的名字。直到大二的时候余笙才咬咬牙擦线把四级给过了。
她会吐槽学校门口的小吃店太难吃又贵,事情太多的时候,也会暴跳如雷,大方起来的时候会请整个协会的人去吃饭,抠起来的时候,吃泡面把汤都喝的干干净净。
她十数年如一日地早晨六点钟起床,有人夸她有毅力,她会冷笑着回答:“你要是从小到大被老妈掀被子叫起床,你也会有心理阴影的。”
余笙就是这么个人,嘴上不饶人,性格也实在是不算好。虽然够漂亮,奈何她穿运动装总比裙子多,整天背着一个大包,摄影器材随身带,拍出一张满意的照片会高兴地跳起来,会为了拍照,上天入地地找角度。
这样一个人,背地里会有人说,“她蛮厉害的。”
也仅仅是蛮厉害而已。
不像姜博言,姜博言不住凡间,他坐在云端睥睨众生,在所有人祈祷期末不挂科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创办公司,在陌生的领域开疆扩土了,他一路高歌猛进,行进间颇有王者风范。
余笙和姜博言,根本就是两类人,这两类人凑在一起,竟然意外的毫无违和感。
这让人不得不感叹世事难料。
不过也或许是她们会长太自信,毕竟要是个寻常人,就连站在姜博言身边都会觉得自卑。
他太优秀了,伟光正的典范,记得有次学院演讲的时候,他的发言主题就是青年企业家要有家国情怀,别人说这个难免会有装逼的嫌疑,但是他不一样,他这样说,也这样做。
他就是这么牛逼,然而这么牛逼的人,被他们会长给拿下了,也把他从神坛上拽了下来。
好在姜博言今天也给面子,一直保持着温和大哥哥的派头,微笑着和大家讲话,如沐春风的小萝卜头们很快就有点儿得意忘形了,酒足饭饱开始八卦姜博言的感情史。
“在会长之前,师兄有没有过女朋友啊?”
姜博言摇头,“没有。”
“那会长就是初恋啦?”
“也不算!”
这下余笙不干了,歪着头看他,莫非他之前还有过她不知道的交往对象?
“说出你的故事,大师兄!”余笙阴测测地看着他,姜博言却笑了,“我的初恋是只狗,我曾经跟我爸妈说过,这辈子我跟路易斯过,不结婚。”
余笙:“……”论情敌是条狗的体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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