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敬余生》第87章


幸簿透挥泄叵盗恕?br /> 余笙一腔雄心壮志,条缕分析,洋洋洒洒写了三千字,结果贴上去就怂了,哪怕小伙伴们一直在给她出主意,她却甘心当起了鸵鸟,眼睁睁看着姜博言和刀刀的飞机飞上高空,飞去遥远的欧洲大陆。
她至今还是无法相信自己竟然也有这么怂的时候,她那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在爱情面前折了腰,素来喜欢迎难而上的她这回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大怂包。
飞机飞走的那一刻她就后悔了,越后悔越抓心挠肺,只是抓心挠肺了没多久,她这种金鱼一样记忆的人一旦有了新乐子,很快就把这件事忘了。
他一走大半年,再回来的时候,余笙觉得恍若隔世,早已冷静下来的她深切觉得爱情就是个荷尔蒙发作的产物,一旦过了冲动期,渣滓都不剩了,她觉得自己对姜博言所产生的的冲动,早就消磨的一干二净了,唯一还剩下的就是他这些的斑斑劣迹,她其实还是讨厌他的,她想。
哪成想他回来的第一个晚上她就饿虎扑了食,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都差点要震惊得蹦出大气层了。
这是个什么状况?嘴上说着不要不要,身体却很诚实的典范?
她才不信呢!一定只是夜色太美。
只不过后来彻底打了脸。
回想起这些,余笙忍不住感叹了声,“爱情它要来啊,谁也挡不住!”
一群人齐齐地酸了牙,余笙却没脸没皮笑了起来。
回去的时候,余笙洗漱完躺在床上还在回想她和姜博言的孽缘,最后发现,真是命运的巧手在作祟,不早不晚,刚刚好的时间,刚刚好的地点,少了哪一样都不行。
“天意啊!”余笙望着天花板啧啧感叹。
感叹了一下命运的“鬼斧神工”,她翻出来手机给他微信留言。
——大师兄,你说你不喜欢刀刀姐,为什么要跟人家去毕业旅行?
——我可没有要翻旧账的意思哦,我就是好奇。
——你要是不想说就算了,别勉强,我也不是那么想知道'抖腿。jpg'
——哦,对了,我还记得曦光说要跟我曝你的糗事……似乎是关于毕业旅行?
余笙等了会儿,没人回,大概是还在忙,于是索性丢了手机,扑到床上去睡觉了。
不知道是他在这边儿睡多了,还是余笙的错觉,她总觉得这床上都是他身上的那股味道,也不是男士香水,他这人对香水精神过敏,闻见就想吐,连余笙喷香水她都要管,更别说他自己了,是那种熟悉的人能一下子分辨出来的独属于某个人的气味,他身上的味道有点儿像是薄荷加冰水的味道。夏天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会觉得特别清爽。
跟抱一个移动冰箱似的。
余笙在移动冰箱的笼罩下进入了梦乡,琢磨着明天一定好好审他。
虽然她并不十分好奇,真的,一点儿都不好奇,她有那么无聊吗?
☆、第61章
余笙那边是抱着美梦睡着了; 姜博言却看着微信上的几行字愣在那里; 这事儿该怎么解释?
此时他坐在会议室里,正准备开一个临时会议; 秘书把文件分发下去,所有人已经陆陆续续到场。
秘书转了一圈分发完回来,站在他身侧,看着忽然发起呆的他,垂首提醒,“boss; 可以开始了!”
他点点头,顺手按了静音,将手机息屏交给了秘书。
“开始吧!”他手撑在桌子上; 凝眉看着众人; “目前已经查出来是谁在搞鬼,法务部提议联合布料厂那边尽快打官司; 但这事比较复杂,人我认识; 我必须要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所以恳请诸位能先给我一点儿时间; 交由我来处理……我不能保证这件事能够圆满解决,但是我尽力而为; 会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姜博言很快全神贯注,把余笙那难以回答的问题暂且先抛到了脑后。
他刚刚才得到消息,背后写文章爆黑料来抹黑布料厂的人; 是一个叫卫臣的男人,照片传过来的时候,他实在是有点儿无法相信。
一个本该死去的人,突然又活了过来。
如果这不是在做梦,那就是他出现了幻觉吧!
但无论如何他需要知道发生了什么。
因为舆论原因,布料厂已经被相关部门着重调查了,所有生产线停止,即便是审查顺利,也必然是赶不上交工时间了,而“途路”也黑料加身,这时候只能尽快公关,好让影响降到最低。
知名度还未打开,先被泼了一身墨汁,今后就算澄清,也难免给人一种先入为主的不好感觉。
这真是件让人觉得操蛋的事儿!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生产问题,如何能够保质保量的把这批户外装生产出来如约上市,以确保生产链良性运作起来,是个太难解决的问题。
一些心理素质不好的,已经开始抱怨项目的艰难了。
就连卓诚和叶琛都忍不住劝他,“要不找你爸妈或者舅舅帮帮忙?如果这批黄了的话,我们资金可能要周转不开了。”
他只能严肃地跟众人表明立场,“这从来都不是钱的问题,资金只是敲门砖,驱使我们一路走下去的是团队的理想和坚持,捷径从来都不是那么好走的,别觉得这话假大空,我们扛过去,跟别人帮我们扛过去,会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结果,希望大家能加油,再挺一挺,总会找到解决办法的!”
开完会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钟,他让加班的人都回去了,有些人干脆在公司打了地铺睡下,他也很累,索性直接躺在了办公室的休息室里,打算晚上在这里窝一宿。
罗阳敲门的时候,他已经朦朦胧胧有了些睡意,好不容易才折起身,出去开了门,罗阳挤进办公室里,抱了毛毯径直走向办公室的沙发,“让我在这儿窝一宿,放心,我不打呼。”
姜博言对其毫不客气的风格表示了由衷的无语,一时竟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要不进去里面睡?”
罗阳抖着毛毯,闻言愣了一下,然后撇撇嘴,“要是让小嫂子知道我霸占她的位儿,估计得揍我,还是别了。”
姜博言觉得有点儿好笑,余笙这个人,还真是属狮子的,领地意识和占有欲强到令人发指,偏偏还都表现到面儿上去,生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久而久之,连罗阳这种神经大条脑子一根筋的人都知道,姜博言这里,凡是她的东西都是碰不得的,碰了她会炸毛。
姜博言也没再说什么,休息室就一张床,他也没有和男人一起睡的癖好。
罗阳躺在沙发上很快就睡着了,那个信誓旦旦说自己不打呼的男人,此时正欢快地呼噜着,声音响亮,还是演奏级别的。
姜博言拿手机给他录了个音,免得这人第二天醒来就不认账了。
拿起手机瞄到微信那个小标志的时候,他再次想起了余笙的留言,顿时有点儿惆怅,要解释吗?
从哪解释起?
这就有点儿说来话长了!
他躺回床上,开始捋思路。
姑且先从头吧!
姜博言第一次见刀刀是五六岁那时候,那之前刀刀跟着母亲生活在瑞士,那一年她们从瑞士回来,打算在国内定居。
从那时候起,姜博言身后多了一个叫做刀刀的跟屁虫。刀刀从小身上就有一种冷淡的气息,不大爱说话,眼神略微漠然,看起来就是个酷酷的小姑娘,很少笑,就连跟屁虫都当得很拽。
旁人都知道,这小姑娘只跟姜博言好,别人谁勾搭她,她是不会理的。
而姜博言小时候颇有点儿精力旺盛,喜欢玩闹,和几个发小整天起哄架秧子似地闹腾,刀刀就像个小尾巴,不动声色地每天跟在她屁股后头,也不参与他们的游戏,只是喜欢跟着他。
母亲一再教育她,要爱护妹妹,所以他在玩闹之余会抽出一点儿残存的精力去关怀一下她,然后她就会很高兴。
虽然他也不知道这有什么值得高兴的。
那时候还小,自然是不懂得什么叫做青梅竹马,什么叫做两小无猜,只是母亲和干妈一直在他们耳边念叨,说这两个小人儿真是天生的一对儿,多般配啊!
久而久之,他自己都忍不住觉得俩人的确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只是后来长大了才发现,他喜欢刀刀,爱护刀刀,处于一种无法言说的类似于亲情的东西,但并不是爱情。
他彻底看清这件事是因为余笙。
说起余笙,那话就更长了。
姜博言认识余笙的时候是九岁,那一年余笙才六岁,上小学一年级,刚刚开始换牙的她豁了两颗大门牙,笑起来透着股十足的傻缺气息。
那一年姜博言的法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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