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离城记》第73章


“灰灰,你这个见色忘友的人!”他咬牙切齿道,“本打算给你我从c市带来的土特产。现在我打算把美食自己吃了!”
我听到美食两字双眼发光。
“灰灰,你对食物永远比对人有感情。”花花叹了口气说,然后从背后拿出一个大背包,打开后全是多样的食物。
在吃零食的时候花花告诉我,他这次的任务是保护辛未的未婚夫高健,他的技术公司和宫齐有密切合作,两个月前他出了车祸,当时运气好保住了命。宫宸司怀疑是人为因素,就派他去暂时保护高健的安全。
他平时都不告诉宫宸司给他任务的事情,也不知道他怎么变得这么唠叨。在我头顶滔滔不绝的讲着。
几乎每句话都有宫宸司这个名字,它在我心中是刻意回避的,结果我几乎能从每个人的口中听到。我专注于食物。断断续续的听了几句。
月底,我就见到了那个高健。在人群中他并不太显眼,三十几岁的商人样子,只是眼睛和嘴角上扬,让人也感觉到他的欢喜的心情。
但我能够感受到身边人的寒气。我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他英俊的脸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要不是镜片上闪过的寒光,我还真以为他会不在乎。
我想起今天在来之前意味深长说的一句话:“lorrise说过,他倒要看看毕清到底会选择哪个。”
这个婚礼是辛未托人给我的请帖。听到她结婚的消息,对我有些震撼。以前的那些消息,我都当做炒作听了。朝夕的梦中情人。我们眼中的玉女掌门人,应该是永远不会结婚的。
而且,以前我和辛未相处过一段时间,知道她对愿锦的感情绝对不是演出来的。
感情里面,总有一个人爱的比较多。有的人坚持,有的人却放弃了。辛未和郑航志。让我看到再努力的爱也有放弃的时候,看客都能看出其中的无奈,不知道他们自己又该是怎样的心境。
在心底叹了口气,抬眼看宫宸司正和闻阡陌相拥着跳舞,男才女貌,又不禁感叹,真是一对惹人注目的恋人啊。
最近我有一次在电视上见到过闻阡陌,她是参加特殊人群关爱活动。她的头发比以前剪断,烫成波浪,披散在加上,越发衬托脸小巧精致。粉红色的修身礼服,显现出她的好身材,更将她的肤色衬托得白皙。
她绝美的眼眸含着光,眼中仿佛世界上只有宫宸司,嘴角勾着笑容。这是受伤以后,我第一次见她,看她的气色不错,我顿觉得安心。
新郎高健看到我们走过来了,也缓缓向我们走了几步。
“恭喜。”愿锦开口道。
“谢谢。”高健微笑着说。
愿锦拿起香槟说:“祝我们合作愉快。”
高健也拿起香槟说道:“今天是高兴的日子,我们不谈生意。”
那天的新娘很漂亮,她嘴角挂着绝美的笑容,宛若天仙也不过如此。
我抬头看到她对我笑笑,是友好的笑容。她尚能做到如此,我更是对她咧了一个最大的笑容,衷心地祝福她:“你一定要幸福。”
“我会的,谢谢。”她又笑了笑。
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脸上笑容,让我有一种她长大了的感觉。结婚真的可以让人成熟吗?以前郑航志也是,换句话说,他们都已经做好准备迎接自己的新的人生吧。
在思考中,和花花的视线刚好对上。他正站在高健身后不远处,今天他的任务是暗中保护这对新人的安全。
他今天是中性打扮,浅灰的衬衣,外面套着带着金属扣子的黑色马甲,头发也随意地散在肩上,越发阴柔秀气逼人。他看了我一眼,先前严肃的神色,突然对我挤了挤眼睛。
我本来想笑,但感觉到身边的寒气,让我忍不住打个寒战。我才注意到身边愿锦的表情,他是宫宸司派过来接我的,互相充当伴侣。
他的脸色比原先更暗了些,明明是在同高健谈话,眼睛却紧紧盯着辛未,像是要把她钻个洞一样。
而辛未,只是笑容满面看着我,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愿锦一眼。
那时候,我觉得那样的笑容刺痛了我,让我在不知不觉忍不住上前一步,悄声告诉她:“你不用这样笑的,太累了。”
她脸苍白了一下,不过,也只是一瞬之间而已。然后,她又恢复笑容,低声说:“不,走我也要走的有尊严。”
那天,我在最后都没有等到愿锦上演抢婚的戏码。不知道辛未有没有在内心期待过他有这样的举动。我眼中的恋人,又散了一对。
ps: 终于上架了,兴奋~这两天在考试啊,还有十门啊,其中一天考五门,咋整?没办法保持更新啊~
正文 92番外之辛未
又是一个酒会,觥筹交错,香气浮动。我拿起香槟,冷眼看着底下的人群,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一个磨具出来的。这让我想起一句歌词——“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偏差有没有一毫厘。”。
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心花怒放时开到荼蘼。
要是闻阡陌在我身边,又该说我是个奇怪的人了吧。我走下楼,正好看到她走进来,她也看到了我,笑着向我走来。
和闻阡陌认识是在四年前,那时她说自己刚刚抗癌成功。她是一个可爱的女人,表现在对待人和事情的态度上面。
她刚到我面前说了两句话,突然满脸欢喜地盯向我的身后。我知道只有对一个人的时候她才会这样不可爱,她对宫宸司的爱实在太露骨。我时常告诫她,女孩子表现这么明显,会很吃亏的。
她告诉我,女人陷入深爱时,就会变得情不自禁,就像是走在云端的天梯上一般,前途迷茫,明知危险,但那是不由自己控制的。
在认识愿锦以后,我才明白了她说的话的意思。愿锦,这个明知危险却又神秘的男人,冰冷又美丽的面庞,却像是一次焰火,燃尽了我的青春。
在没有和他谈话以前我就知道他是个厉害的角色,我的老板再三强调我在见他的时候,要多说几句好话。可看到他对我说话冷冰冰的态度,心中升起一种不屑。没想到他可以无耻到拿着我的裸照威胁我去陪一个男人,一个堂堂的总监可以做出这种下流的事情。
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陪某位财大气粗的男人喝酒或是其他事情,我都已经经历过了,只是这两年终于洗白了,也是多亏闻阡陌的原因。
那天晚上我和愿锦度过一个晚上。他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不是那么冷冰冰的。之后的两周,他都来找我,偶尔看到他一个人拿着酒杯看着窗外脚底下的夜景,上半身精壮优美性感的线条,孤寂冰冷的背影,仿佛自身要融进夜色里。
我听人说过,女人才是视觉性动物,她们看到长相姣好的男人更容易倾心。我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如此冷俊的外表的关系,也或许是喜欢他这样由内而外散发的坏气。我就这样情不自禁陷进去我们之间的爱情游戏中。
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在我等那个中年男人要上床的晚上,他把我从床上拉了出去。他用自己的西装遮挡着我走出了酒店。我听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兴奋地知道。原来他是喜欢我的。
我在他面前抱怨过一句工作量太大以后,第二天就被老板告知让我休假。在我和他出席舞会穿的鞋子不舒服的时候,他会让我脱掉鞋子,踩在他的脚上随着他的步伐舞动。
他在我新唱片饱受质疑之后,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我失落过一段时间。后来偶然在他车上的cd播放器发现,里面是我的新专辑。以前他就有每天下班回来楼上有听音乐的习惯,只不过从原来的小提琴曲变成了我的歌曲。我想象着他路上开车的时候听着音乐严肃的神情,比获奖还要开心。
那段时间,我真的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爱愿锦这个男人,而他也爱我。
可是后来有人告诉我,愿锦对我做的这些全是假的。其实之前我也有过怀疑。但我总在有一丝疑虑的时候狠狠掐灭它。直到有人亲口告诉我,我才有一种从梦清醒的感觉。
后来我又再次堕落的劝服自己,我爱愿锦,爱到我愿意为他去死,即使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留在他身边就足够了。就像是最喜欢的洋娃娃没有眼睛,我还是拥有着它的。可后来。它就成了我的心结,每当发觉自己越来越着迷他时,就越发想起没有眼睛的洋娃娃,心里愈发觉得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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