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爷,余生有你》第522章


冷月走到床边,把药碗稳稳地放在余生手心里,看着她有了血色的手心,弯着腰的女人嘴角扬了起来。
最开始的两个月,注射了解药,移植了骨髓,可她还是苍白得厉害。
白得整个人没有半分血色,就连脸上的红斑,也白了几分。
那时候先生放不下心,一直守在床边,纵然自己才抽过骨髓不久,身体撑不住,也要熬着。
“救你,是我应该做的。”冷月没有去看她的脸,只是直起身,一贯清冷地说:“老先生只是想对付傅擎苍,若他那天计划成功,他会把你交给我。而解药,老先生早已给了我,他没想取你的命。老先生做了这么多年的实验,你是第一个,进了研究所用来做实验的人之中,唯一一个让他给了解药,动了恻隐之心的”
余生一面听她说话,一面将手里的药碗抬起,喝了里面的药。
看她并不防备喝了药,女人的嘴角再一次扬了起来。
而后就看见她把碗放在身侧的床头柜上,“冷月,虽然你是上官郑航的人,但你对余嗣久还挺忠心的。”
第1110章 
“我是不相信你会为了救我,冒着风险在海崖下开着救生艇找人。算是沾了余嗣久的光,被你救了,捡回了一条命。”
她揉了揉自己的手臂,好像也不太酸。
她觉得自己躺了很久了,但看身体肌肉收缩的情况,难不成她只晕了几天?
“上辈子要了我的命,这辈子救了我一命,我们两的恩怨就这么抵了。以后你不欠我,我也不欠你。至于阿七笙祭和大哥,你也用不着赎罪,因为他们也不会原谅你。”
有些人,不是一句“原谅”就能从心里冰释前嫌的。
有些人,擦肩错过之后,就再也做不成朋友。
她掀开被子,穿拖鞋。“余嗣久在哪呢?我想谢谢他,这次没有他,也许我就真的死了。”
“先生在花房。”
余生穿好了拖鞋,站起身,扯了扯身上宽松的睡裙。“好,你给我带下路,这里我也不熟。”
冷月转过身,刚好对上少女转身后的双眸。她清冷的眸子闪过几丝隐忍,“茶茶,你身体状况太差,病毒蔓延的速度比平常人快了将近五倍。所以就算有解药,注射了解药,病毒还是渗入了骨髓。你进入了白化病初期,某些骨髓开始坏死。”
“只有移植匹配的骨髓,才能让你活下来。先生,把他的骨髓移植给了你,而且是先后两次。”
“余氏集团平时工作量大,先生又是老先生的棋子,多年都活在阴谋里,身体负荷本来就很大。你也知道,普通人抽了骨髓,会比平常人衰老得要快。先生身体原因,又加上抽了两次……”
余生的瞳孔微缩,看着冷月时,眼眸由清澈渐渐有了杂质。“余嗣久……”
她找不到余嗣久为她这么做的原因。
他对余生这具尸体有着趣味性的占有,但也不可能因为喜欢她这幅皮相,就能随她一起坠崖,更甚将自己的骨髓抽出来移植给她。
“我是想和你说,见到先生的时候,尽量平和一些,不要和他争吵。每次你和他见面,两个人总会不欢而散。而现在的他,头发白了许多,因为照顾你,人也憔悴了许多,早没了那份矜贵。”
“而先生这个人,偏偏又在乎他那份矜贵。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是一幅温温带着淡笑的模样,就是在维持那份矜贵。”
“只不过用这份矜贵,来让自己忘掉,自己是棋子的事实。”
衣柜里挂着几件棉袄,余生拿了一件穿在身上。“我知道了。”
她朝前走了几步,又停下脚。转过身,“你好像很了解他,跟着他多少年?”
冷月稍稍愣了一下,“没多少年,金三角那趟后,我就被老先生放在余家大院,那时候才开始接触先生的。”
余生点点头,也不是太上心。
转身离开了卧室。
**
这是一栋高科技的玻璃别墅。
有夜晚和白天两种模式。到了晚上,玻璃会自动暗黑,外边看不见里面。而到了白天,玻璃又回恢复成透明色,同样也是单向的。
冷月跟着她一起出来的,给她带路。
第1111章 
花房离主楼不远,出了主楼走了两分钟就到了。
摩尔曼斯克州的冬天挺冷的,余生穿着棉袄才走出来两分钟,身体就开始发寒。
而身体发寒这一点,也让她推翻了自己醒来时的结论——她只晕了几天。
若只有几天,她的身体不会羸弱至此。看身体这状况,她也许晕了至少有一个月。
还没来得及多想,走在前头的冷月就停了下来,“到了。”
她看向她,“我不进去,你自己去吧。等会儿你需要喝另一种药,清理身体余毒,而先生也需要吃药,他的身体还未完全恢复。知道你醒了,他开心,说不定能恢复快一些。”
对她最后这一句话,余生又皱了皱眉。
她这话,怎么有一种,余嗣久喜欢她的感觉呢?
余嗣久喜欢她……
她可从来没有想过,也不会想。
“我去熬药,大约半个小时后好。先生这段时间心情不太好,吃药的次数也减少了,不肯吃。等会儿你跟他一起回主楼,旁敲侧击劝一下。先生才二十八岁,还很年轻。”
余生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余嗣久还很年轻,以后的路很长,事业也在。抽了骨髓后,身体变差了,也比普通人衰老得快。
若不好好调理,一天天的只会愈发地差。
“嗯,对救命恩人,我还是存感恩之心的。”
“对了,你帮我订一张回帝都的机票,就订明天早上的……”
“你要走了?”话说出口冷月才发觉自己一些急迫了,缓下语气:“我是说,你的余毒还没清理好,刚醒过来就坐飞机,对身体不好。”
余生掀开眼帘,“我没死的消息你们没有传给傅擎苍吧?不然也不会带我来摩尔曼斯州了。我消失了个把月,那个傻瓜肯定坐立不安,万一他真的依照我遗嘱写的,找了一个他看得顺眼的女人过日子,那我肠子得悔青。”
“若不是余嗣久救了我,命是他救的份上,我刚刚醒过来就会立马回帝都了。”
“你写了遗书,给傅擎苍。”
“最放不下的是他,就算死,也放不下他。”
“……”
余生推开花房的门,从门口看去,并没有看见余嗣久。
房间里有暖气,她的脚底接触墙暖,才逐渐有了些温度。
顺着摆满满天星的架子走,拐了一个弯,这才看见不远处的花架旁,一个男人站在那,背对着她,拿着剪刀正在修建花枝。
他穿着一身居家的衣服,松垮的睡衣。
如冷月说的那样,他的头发白了将近一半,从背后看,若不是知道花房只有他一个人,余生一定认不出这是余氏集团总裁余嗣久。
听到背后有细微的声音,男人依然没放下手里的动作,清淡地说了句:“等我修剪完,就把生儿房里的花换一瓶。生儿该吃药了吧?你把药熬好了吗?”
没有听见答复,余嗣久手上的动作停了一会儿,话语就变得有些凌厉了。“我说了,你做好自己就行,不用去照顾生儿,我给她喂药……”
“余嗣久。”
第1112章 
“余嗣久。”余生望着男人的后背,淡淡开口。
眼前的男人听到她的声音,拿着剪刀的手停滞在了半空,整个人宛如被暂停的电影画面,良久才有了细微的转动。
久违的声音,令余嗣久的心猛地一颤。
将近九个月,她已经睡了九个月,二百七十多天,六千多个小时,她一直在睡。
每一个夜晚,他都在床边坐着,守着她。
他很矛盾。
望着她熟睡的脸庞,他很希望她能醒过来,不要再像沉睡的豌豆公主一样继续睡了。
他想看到她漂亮的眸子,听她叽叽咋咋滴说话,就算是骂他,他也开心。
可是,看着看着,他又希望她别醒过来。
醒来,她就会离开了,她会离开这里,离开摩尔曼斯克州,离开他……回到那个男人身边。
以后,他也许再也不能守着她,晚上看着她了。
也许,又会变成以前那样,连话都说不上几句。
现在她没醒,也挺好的。至少,她会一直在他身边,虽然不说话,安安静静,但她一直在。
一直在……
这个让余生沉睡,一直不醒来的想法,在余嗣久转身看到少女那刻,看到她那双清澈的眼眸时,被击得粉碎。
望着女孩的面容很久,剪刀掉在地上也浑然不知。
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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