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只有我可以欺负你》第13章


我看他站在泥土地里采摘罗勒叶,用瓷器装了一小盆,然后捧着到厨房去炒牛肉。虽然是简单的日常生活,可我总是看得很心动。
“小时候总是跟着奶奶一起种菜,没想到种菜的技术,也是一辈子不忘的。”他说,“一辈子不忘的技术,还有骑自行车和游泳。”
我插嘴,“还有爱我。”
他笑眯眯地捏捏我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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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大扫除,卜先森翻出我的两张拍立得照片,他很惊讶,“你曾经是摇滚少女?”
那是大学时代的我和泡菜小姐,满满的青春扑面而来。
大一那年学生会组织参加迷笛音乐节,下雨天大家等着崔健,我旁边有人喊口渴,舞台区突然扔出来几瓶水,陌生人就一人一口仰头喝,喝完传给下一个,到泡菜小姐那里时就剩最后一口,她没喝,直接递给我,“你不是一直喊渴吗?”
这是我和泡菜小姐友情的开端。
大二那年迷笛音乐节的水依然贵死人。我第一次上舞台,唱功很烂,音色欠佳,又紧张得不行,刚唱了几句,导演就对我竖中指,还一个劲儿拉我下来。
众目睽睽之下,我都要哭了。
这时泡菜小姐跳上来站在我旁边,高声吆喝起来:“贝斯再加点压缩,主音吉他你过载不行啊,还有节奏的干音不要太重了,来,鼓手四下!”那样子真是帅得不行。
架子鼓的嚓片声响起,泡菜小姐扬起嗓子就是一曲维京民谣,拉着我一起唱。
感觉一下子就回来了,自由,信仰,热血,燃烧!
乐队一个舞台一个舞台唱下去,反响都很好,后来现场直接躁了,天色将暮,台下乐迷们手拉手挥舞,还有人放烟火,那画面太美太美。
迷笛的日子其实很艰苦,洗澡要排很长的队,餐厅的菜贵得吓人,我和泡菜小姐就整天喝啤酒,半醉状态去唱歌弹吉他,要的就是迷幻的效果。她弹吉他,我唱,没有星辰的夜晚,却也在闪闪发光。唱累了,我们爬回帐篷,地上硌得慌,却也睡得很香甜。
遇见泡菜小姐之前,我的世界很小,我觉得自己就像角落里的苔藓,不起眼又毫无生气。是泡菜小姐改变了我,让我变得更加自信、勇敢和开朗。
就像歌里唱的,“遇见二个人然后生命全改变,原来不是恋爱才有的情节。”
整个大学时代,我和泡菜小姐利用假期时间,游玩了很多地方,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比如第一次去首尔,她走路不小心摔伤了右脸,回国时她的右脸贴着纱布,结果同学们一个劲儿地起哄她是去韩国整容了。她只有一个表情,“宝宝心里苦!”
还有一次去哥本哈根,进了一家服装店,我们各种试穿自拍,店员脸色一直很诡异,后来她比划了半天,我们才知道,那是干洗店……
后来她陪韩国欧巴去了台北,参加跨年演唱会,倒计时跟我视频,让我看到台北101璀璨的烟火秀,我说:“这种浪漫的时候,你不是应该和你身边的欧巴接吻吗?”
她说:“在你找到一个能陪你过跨年夜的人之前,我不会让你孤独地迎接新的一年。”
第一次见卜先森,她很挑剔地说:“你要对她好,记得,颜值不够,人品来凑。”
我结婚的时候,她送了我用九十九颗牛奶棒棒糖扎成的花束,祝福我一辈子甜蜜到老我消灭完那捧花束后胖了五斤,卜先森挑拨离间说:“她就是想看你胖!”
泡菜小姐知道后却不以为然,“他是嫉妒!嫉妒我们认识的时间更长。男人如衣服,闺蜜如手足,我们是一辈子的好闺蜜,就算满头白发牙齿掉光,也要追着爱豆流口水!”
我想,所谓的闺蜜,大抵就是,即使青春散场,还会陪你一起疯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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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这种吃货来说,旅行中记忆最深刻的就是吃。
布达佩斯的多瑙河很美,可我只记得SirLancelotKnights"Restaurant,一家中世纪风格餐厅,大块烤肉,只有刀没有见要用手抓。
卜先森不肯用手,拿刀插着吃,还满脸嫌弃地说:“你都没洗手。”
我伸手在他的那块烤肉上用力抓了几下,“脏东西都给你了。
然后抓起我自己的烤肉,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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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尔也会怀旧,看看青春片,拉卜先森跟我一起。
可他特傲娇,“有什么好看的?现在的青春片,无非是,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爱情的结晶说流就流,明天的梦想说碎就碎。我三观很正,不想被吊打。”
好吧,最后只能我一个人看《最好的我们》。
卜先森走过来,看到我满眼红心,“刘昊然的摸头杀,太苏啦!”
他俯下身,双手插进我头发里,一顿乱揉,“像这样?”
我抬腿踹他,“走开!”
十分钟后,卜先森又出来了,刚巧刘昊然在黑板上写字,谭松韵说他字好看。
卜先森盯着屏幕,“这个字好看?莫非是情人眼里出王羲之?”
我仰头笑,笑够了白他一眼,“你到底让不让我追剧?
又过了会儿,卜先森走出来坐到我旁边,“周末还是不工作了,放松一下陪你追剧吧。”
我躺下来枕在他膝盖上看屏幕。
演到男女主角军训,他们穿着肥大军装一人一个耳机听周杰伦的歌。
“你们也军训过吧?你穿军装有没有宋仲基帅?”我问。
他笑,“有哦,那时我多么‘小鲜肉’啊,玩的就是制服诱惑跑。”
我突然有点小情绪了,“可惜诱惑的不是我。”
他伸手抚弄我的头发,“骗你的,那时候我其实很自卑,因为很矮。”
“不会吧?”
他说:“是真的,高一我坐在班上第一排,高二就变成最后一排了。那年暑假长了十多厘米。”
我笑了,“你那么矮,还有女生喜欢你。我整个青春期都没被男生表白过,好孤独。”
“有时候,喜欢一个人,不一定非要表达出来。尤其是学生时代,我们都太年轻。”
“可那时候还是希望听男生对我说,我喜欢你。”
没过多久,他突然正儿八经地叫了声我的名字。
“嗯?”
“我喜欢你。”
“已经晚了,我已经不是十四五岁的女孩了。”
“我喜欢你。”
“别闹了。”
“我喜欢你。”
“嗯,我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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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先森时常会给我带来惊喜。
有一年过年,爸爸让我们去洱海帮叔叔装点客栈。那时叔叔刚刚在大理租下一套面朝洱海的民居,要开客栈。我本来想拒绝,可卜先森满口应承下来。
叔叔是典型的BOBO族(布尔乔亚和波希米亚的混合体),讲究生活格调,口味刁。为了让他满意,卜先森在一家人气很高的台湾杂货创作家的网店,选购了大量精致的杂货。
“你怎么知道这些网店的?”
“本科时做过一段时间代购。”
以前总觉得卜先森只知道钱,没想到他也很懂得生活。
他跟叔叔说起生活理念,也是一套一套的,“我虽然崇尚‘不持有’的生活方式,但也不主张丟弃旧物,旧物只要赋予其新的风格,也能焕然一新,变废为美。”
那天我要把一个断了脚的木椅丟弃,他叫住了我,很快把它当成骨架制作了一盏羊毛毡落地灯。我简直目瞪口呆,他却淡定地说:“我爷爷就是木匠,小时候学过一点。”
他甚至会用智能缝纫机,看他坐在缝纫机前,埋头于一堆色彩斑斓的无纺布之间,拿着大布剪挥斥方遒,我只有惊叹的份儿。他做出来的手工杯垫,简单大方,让人爱不释手。
“别告诉我小时候你还做过衣服。”
“小时候总是穿堂哥的旧衣服,我妈帮我把尺寸改短,我也学了点儿。”
有次叔叔问他:“有没有觉得这一排子持莲华和鹿角海棠有点单调?”
他点头,“诚品风格文具馆有种Naughty Naughty Pet超搞怪娃娃,可以放中间试试。”
叔叔一拍掌,“我怎么没想到!”
后来我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潜藏技能没有展示出来。
他说:“大观园里开门见山,用山来隔挡园内的景色,以营造曲径通幽的意境,一辈子这么长,我如果让你一眼望到底,那还有什么可期盼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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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卜先森给我带来的不是惊喜,而是惊吓。
在清华食堂吃饭,谈及学生时代食堂的黑暗料理。
我说:“那时我暗恋的男生在隔壁学校,我总想去他学校食堂吃一次。一次就好,尝尝他每天吃的味道。我去那天,食堂阿姨让我在几个菜里选一月饼炒辣椒、红烧鸡头、辣条炒黄豆……”
小伙伴们笑得喷饭,唯独卜先森脸瞬间黑了。
晚上回家,卜先森做饭,我饿得不行了他才端来一碗汤。
“什么鬼?”黑乎乎的。
“巧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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