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绝爱:总裁夫人是替身》第243章


计划进行得非常顺利。
白芷馨来到了萧家别墅,而萧凌也成功的爱上了她,说明他从此有了软肋。
下一步计划,就是将萧凌从萧氏集团总裁的位子上拉下来。
其实小姨的计划是让我当这个总裁,可我并没有兴趣,我的目的是毁了整个萧氏集团。
萧凌和白芷馨的婚礼在即,那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一个搞垮萧氏集团的好机会。
我利用了一切可利用的人,包括萧凌之前的秘书,还有那个对白芷馨恨之入骨的白惠儿,当然还有傻傻被蒙在鼓里的陆元晞……这些人都将成为我的助理。
他们婚礼那日,钱秘书绊住了离萧凌最近的两个保镖、白惠儿负责拉下总闸、陆元晞的人趁乱疏散警卫,所以我才得以开枪射向萧凌。
那一枪打中了萧凌的心脏,本以为他会立刻死去,没想到他的生命倒是很顽强,虽然转到了ICU重症病房,但仍有生命迹象。
换言之,他陷入了昏迷状态,不过也和植物人差不了太多。
如此一来,在萧末的支持下,我理所当然的成为了萧氏集团的总裁,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但是,我知道死老太婆手中还有一部分产权,数目还不小,所以想逼着她交出来,没想到她竟然宁死也不肯拿出来。
我如何不理解她的想法,她就是宝贝自己的孙子萧凌,却从来没有把我当过她的孙子,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
既然如此,那我就看看她到底能撑多久,在没有任何食物、水和心脏病药的情况下……
没想到,就算活活饿死,她还是不肯交出那些东西。
无所谓了,反正萧氏集团在我手里迟早会灭亡。
只是,萧凌被蒋辰皓救走这件事是我所料未及的,但也并不影响接下来的计划。
我让陆元晞利用陆家的暗势力寻找萧凌,否则就派人伤害白芷馨,他立刻答应了我的要求。
当然,我并不知道白芷馨已经不在S市。
我偶尔还是会去郊外的别墅画画。已拍卖出去的那些作品中,我最喜欢的一幅作品就是《红莲业火》,寓意着燃尽一切罪恶。
不用太久,我就会让所有人陪我一起下地狱。
小姨近来都没有找过我,总觉得有些不合常理,但也没有想太多。
三个月后,萧氏集团的资金已经彻底被我搬空,但我还想让它再惨一些,便计划收购万氏集团。
万天晟和万盈盈被我派去的人害死之后,万氏集团已是一盘散沙。在这样的情况下,收购万氏集团之后,萧氏集团就会负债累累。
萧凌的出现并不在计划之中,而萧末显然已经得知了老太婆的死因,与萧凌站到了同一阵线。
那又如何呢?你们有本事,就守着这个空壳子继续走下去吧。
我满不在乎的离开了萧氏集团,相信他们很快就会发现公司的异常,然后乱成一团。
毁灭一切,才是我内心深处最狂热的目标。
接到周茂的电话,让我始料未及,他一般都是通过小姨吩咐我做事。
他让我开车带萧凌去一个悬崖边上,因为白芷馨在他手中,所以打算将萧凌和白芷馨一起解决。
这也是我的心愿。既然有人帮我实现,何乐而不为呢?
我按照周茂的嘱咐,将萧凌引到他所说的崖顶,然后在一边冷眼旁观,等着他们一个个死在周茂的手中。
这时,萧凌竟同意拿自己交换白芷馨,真是愚蠢,反正到最后的结局都是死。
谁曾想到,半路又杀出一个陆元晞,救下了萧凌和白芷馨。
周茂的小腿被陆元晞射出来的子弹击中,像个废物一样发生惨叫声。
他们一定不会想到,我也随身携带着一把黑色手枪,在扶起周茂的同时,将枪口对准了陆元晞。
白芷馨突然说我只是周茂的一颗棋子,让我不要再错下去。
我在心底冷笑不已,做了二十多年的棋子,难道我会不知道吗?
她再次开口,说我不是萧凌的亲弟弟,而是和万天晟的三儿子万钧霄互换了身份。
一直以来,我都是周茂、林秀秀和万钧霄手中的棋子,还背负了原本属于万钧霄的仇恨。
我推开了周茂,但是心中一点也不信,这个女人只是为了转移我的注意力,好趁机逃走罢了。
在我扣动扳机前,陆元晞已抢先一步扣动扳机,那颗子弹不偏不倚,恰好是心脏的位置。
那一刻,我能感觉到全身的血液已停止跳动,然后身体直直的仰面摔倒在山路上。
可我不甘心就这样死去,就算要死,我也要让你们一起陪葬。
我撑着最后一口气,握着手枪颤巍巍的起身,将枪口对准了萧凌,“你们都去地狱吧!”
“砰!”震耳欲聋的枪声仿佛要将天空撕裂,硝烟弥漫在空气中。
陆元晞这个傻瓜,居然替萧凌挡了子弹。
这个蠢货,难道以为这样做,白芷馨就会多看你一眼吗?
我冷笑着再次扣动扳机,对准陆元晞的心脏又开了一枪,然后再也支撑不住,缓缓倒在了地上。
陆元晞,你傻傻的守在她身边,还不如以这样的方式死去,说不定还会让她记住你。
我睁大了双眼,目光空洞的望着遥远的天空。
天空中出现了小姨的身影、萧末的身影、白惠儿的身影……我这一生何其悲哀,这种种人生都不是属于我自己的人生。
如果……有下辈子,我不要再替别人而活了……
很快,天空变成了模糊的红色,像是我画里的红莲业火,无数的火焰燃烧起来,将我团团包围。
……
赵忆之番外【上代恩怨】
我的母亲,出身于一个非常普通的工薪家庭,但她很用功,从上小学起就是班里的顶尖学生。高中毕业时,又拿到了美国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跑去了国外念金融管理。
在那里,她认识了一个男人,也是她的第一任丈夫——高旭阳。
他们在美国结婚并生下了一个女儿。但是,回国后立马遭到高旭阳父母的强烈反对,因为高家怎么说也算是个小豪门。高旭阳的父母还给儿子找了不同的相亲对象,逼迫他们分开。
于是,两人在万般无奈之下离婚。而那个女儿,留在了高家。
母亲是个非常优秀的人,随后又认识了第二个男人,并和他顺利结婚。
那个男人,就是我的父亲:赵晖明。
赵家是S市6大家族之一,拥有庞大的产业和资金,所涉及的产业有娱乐公司、建筑公司、金融公司等,但赵家的人行事向来非常的低调、神秘。
事实上,若赵家行事张扬一些,完全可以取代S市第一家族——白家。
可赵家的家规,注定了我们赵氏的子孙不能高调行事。
父亲也曾留学美国,与母亲之间有很多共同话题,他们非常相爱,很快生下了我,并为我取名:赵忆之。
但是,父亲之前有过一段婚姻,虽然早已离婚,却留下了一个儿子。
那个儿子,是我的哥哥赵浩宇。
我们兄弟俩的关系从小就不是很好,或许是因为赵氏集团的继承人只能有一个,不是他,就是我。
母亲在我6岁时生了重病,临走前告诉我,我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叫高凌月。
她说,自高凌月出生后,就没有给过她一丝母爱,因为都是在和前婆婆的争吵中度过,希望我可以替她照顾高凌月。
我若是哥哥也就罢了,可我是弟弟,让我照顾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
看着母亲祈求的眼神,我心有不忍,握着她瘦骨嶙峋的手答应了这个请求。
母亲最终去世,父亲趴在病床前无声的哭了整整一夜,直哭到眼泪流尽。
我也跟着他一起哭,其实那时并不懂死亡的真正意义,只是感受到母亲的手越来越冰凉,心中没来由的恐惧而已。
父亲一夜之间苍老了很多,满鬓都生了白发,他才不过中年而已。
他是个很长情的人。我们赵家的人都很长情,所以他在余后的日子里没有找过其他女人,偶尔会对着母亲的照片喃喃自语。
中学时,父亲送我去念贵族学校。因为我成绩优异,所以跳了两级,恰好分在高凌月的班级,还成了她的同桌。
因为母亲的嘱托,我一直都很维护高凌月,只要有人敢欺负她,我都会第一时间挺身而出,甚至不惜与他们打架。
有一天,正好轮到我和高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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