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眠(梧桐)》第75章


就你那贱贱的表情,没想到才怪,乔然瞪了他一眼,“你就这么光着出去的?”她摸摸言楚光溜溜的胸脯。
“我穿裤子了。”如果短裤算裤的话。
算了,陆志军的事情白天她自己去解释吧,乔然无奈。
“幸好我先下手为强,不然老婆都没了。”
言楚可以给乔然五年时间去缓冲过去,但他不允许第二个男人觊觎自己的妻子。
就在言楚正准备再次毛手毛脚时,卧室的门突然被推开了,苒苒穿着皱皱的小睡衣揉着眼睛从外面走了进来。
“妈妈,叔叔怎么在这里?”
那是乔然有生以来度过的最混乱的一个早上,面对女儿的问题她尴尬的不知该从何解答起。言楚倒是淡定,他拍拍苒苒的头说,“苒苒乖,如果你到外面去等下,一会儿就带你去见爸爸。”
男人果然是最会花言巧语的动物,而他们花言巧语的对象从来就没年龄的界限,看乖乖退出房间的言苒苒就知道。
几分钟后,乔然正在整理床铺,言苒苒小朋友就扑腾腾的从外面跑了进来,“妈妈,叔叔说他就是我爸爸,是真的吗?”
放下手里的被子,乔然蹲下身子,摸着女儿的头,“苒苒觉得是真的吗?”
“恩恩!”言苒苒兴奋的点头,“虽然他长的没我可爱,但是还是有几分像我的,江小溪说她爸爸就那么一丁点像她,幸好我爸爸像我多些。妈妈,他是我爸爸吗?”
乔然脑子里还在转悠着女儿关于爸像闺女的神逻辑,胡乱的点点头,“他是。”
小丫头尖叫一声,直接扑进站在门口的言楚的怀里,“我有爸爸了!”
直到那刻,乔然才真的不后悔和言楚的重逢,有什么比得上看到自己女儿开心的笑更好的事情呢。
乔然本来还没想好怎么和陆志军解释,可她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他。
当时乔然正到楼下超市给苒苒买碎碎冰吃,在小区的街口,她一眼看到站在树下发呆的陆志军。乔然犹豫了下,径直朝他走了过去。“志军,你早上去我家了?”碎碎冰握在手里,乔然摆弄的嘎嘣嘎嘣响,连树上的蝉鸣都成了碎碎冰的背景音。
“嗯。”陆志军坐在她旁边的路牙子上低着头。“其实我早该想到的。言楚说他有个四岁大的女儿,妻子因为误会带着女儿住到了外面。他很少和我说私事的,刚说的时候我就该想到,四岁多的小姑娘,不就是苒苒吗?亏的我还想着和你……”
“对不起。”除了对不起,乔然想不出第二个词。
“没事,别和我说对不起,其实我早该看出你对我没意思的,总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陆志军拍拍裤子,起身,“行了,回去吧,你再不回去,碎碎冰就真水了,苒苒那丫头该急了。”
事实上,真的和陆志军说的一样,苒苒是急了,不过不是急着碎碎冰,而是急着要和言楚一起回D市。
“妈妈,爸爸说我在家有个小姐姐。”没问过乔然意见自己就开始整理箱子的言苒苒一本正经的说。
小姐姐,那是什么?乔然疑惑。
“小喻的女儿,沐川满世界忙着抓苏喻,自己的女儿丢到我那里去了。”言楚认真的解释。
乔然更听不懂了,苏喻明明知道自己有病,怎么还是把孩子生下来了,而这个言楚口中的沐川又是谁?
“这个病的遗传概率是50%,孩子没事。至于沐川,是某个人的劫数。”
于此同时,苏喻坐在一架飞跃东太平洋海岸的飞机上,打了个喷嚏。
不知什么时候,她旁边空着的头等舱座位上突然多了个人,那人递了块纸巾过来,“是我忘了说,还是你需要再被提醒一次:出门加好衣。”低沉清冷的男声。
苏喻身上一抖,猛睁开眼。
☆、59 疼痛在零下七度
【番外一】疼痛在零下七度
1。
我不是个好女孩;这我知道。
哥哥常说;心里多了太多执念的人会不幸福。他是在说他,也在说我,这我也知道。
可我就是放不下;因为我是女孩儿,因为我的身体;因为我姓苏不能姓言。我是苏喻,本该有个更好听的姓氏;却最终成了一个不能“言喻”的秘密。
一切事情的改变在那天毫无预兆的降临。纽约城的夜生活从晚十点开始。
当时我正坐在纸醉金迷的吧台边;翘着穿了黑丝袜的长腿;喝一杯叫前世今生的鸡尾酒;和一个金头发的混血男孩儿调着情。我心情不好。
男孩儿叫Dannii,十八岁;干这行才一个月,人有点羞涩。他妈妈也是做这行的,爸爸是他妈妈的主顾之一。
喝完今晚的第五杯,我媚着眼掏钱包,数都没数就朝他腰带里塞了很厚一搭。Dannii脸一僵,说,“姐,你想怎么做?”我爱听他叫我姐的声音,低低腻腻的像糖糕。
我把头贴在他肩上,“你已经做了。”我只是想找个人陪我,仅此而已。鼻息喷到他脖颈,混合了大男孩的体香,熏染着我的嗅觉,我人更醉了。“姐,我技术可以的,你不信我?还是你觉得我是鸭,嫌我脏?”
“Nonono!”我伸着食指在他脸前摆了摆,“在我心里,你是纯洁的,肮脏的只是这世界……”
临别时,我在他唇上浅浅的啄了一下,作为临别的放纵。我不是好女孩,我放纵、却不放荡,那道底线我有的。
七月的纽约街头,晚风都带着香水的味道,从高贵的Dior到廉价的第五大道,几条街的暧昧都混杂在一起。瞧吧,在寻欢作乐这件事情,贵族们同下等人一样直接。我哂笑一下,弯腰脱了高跟鞋,赤脚在马路上慢慢的走。街灯照在脚丫上,拖出长长的影,几个白种人从我身边经过,一个带着棒球帽的小伙子手放在嘴边一声口哨。
我也没客气,两只鞋一只手抓着,闲出来的那只朝他比了比中指,然后昂着头走开。我可以在纽约最混乱的酒吧里同牛郎喝酒,却不愿妓女一样在大街上和小混混调情。
转过几条巷子,我到了住的那栋公寓楼。自从哥哥回国那天起,我也从那间大别墅里搬了出来,就算再好的房子,一个人住也太冷清。楼道里的声控灯又怀里,我站在黑漆漆的楼梯口低咒声,这才摸黑往楼上挪。谁知道刚走了一楼半,光着脚的我直接就被绊倒了。Tiffany的高跟鞋顺势飞了出去。“Shit!”我蹭蹭发热的手心,心想一定破皮了。“兰尼太太就不能不总往过道堆东西吗!”我摸摸身下那团湿湿黏黏的东西,心里突然一惊,是血的味道,浓重的血腥气熏的我要晕倒,尖叫就卡在喉咙里,就要冒出来时,黑暗中突然伸来一只手,捂住了我的嘴,“If I were you;keeping silence will be a good idea。”带着冰点温度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浑身一哆嗦,可当黑暗中我看到那双眼睛时,就突然不那么害怕了。
几步之下的楼洞口,一阵皮鞋交杂的声音。我拿手捅了捅他,“把我松开,对你有好处。”我的眼神他应该看懂了,因为下一秒他松了手。
公寓的地方不在纽约什么高等地段,周围鱼龙混杂,小姐、混混,还有黑帮。我开了门,把他架进去打开灯,情景惨不忍睹。我真怀疑眼前的到底是不是个人,身上除了血的红还是血的红。
“你一时半会儿死不了吧?”我说的是国语,因为他是个黑眼黑发的东方人,刚好我还认识他。
你去干嘛?他眼神止住我的动作。拜托,我翻了个白眼,“总要把你留在走廊里的“印子”处理下吧,纽约黑帮的智商可不仅只会在楼外兜转的。没错,这个正是纽约最大的黑帮组织里的二把手沐川,前几天我刚在报纸上见过他的报道,地板砖大小的报纸他占足了半面,神秘的东方男人,Shark组最厉害的杀手之一。
可现在真面对面看着传说中的黑帮杀手,我突然没了害怕,说明了离开的用意,他闭上了眼。
他很聪明,我装成夜游的女人下了楼,除了他最后呆过的地方有些血迹外,外面竟没一处,看来他受伤后跑了很久,连血都干了。
在公寓外的转角处,我看到几个黑人男子,从表情看应该是来找他的。我撩了下头发,歪着步子从他们身旁经过时,昵了其中一个一眼,那人眼神刚有些晃,就被旁边的人拍了一巴掌,几个人又左右看了会儿,这才算是走了。
回到家时,我被眼前的一幕吓了一跳:沐川正拿着家里厨房的餐刀割开胳膊,拿手取着里面的子弹。我看着他腿旁一共三颗的子弹,咽了口口水,出生这么多年,我第一次佩服一个人。关公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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