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占良辰[封推]》第120章


醯檬趾谩?br /> 租来的车早就停在机场停车场,叶峋把车提出来,他要开大约两个小时车才能到松林。出机场下高速后,叶峋找了个地方吃点东西,然后又在海边坐了会,才把付勋给的地址找出来,再次进行确认,然后朝着正确的方向……驶去。(未完待续)
☆、第一四四章 妈妈背,宝宝累
这时,宋良辰刚把夏装赶出来,多是轻软的丝棉丝麻混纺类面料,偶尔也有轻薄柔软又垂顺爽滑的薄料纯棉麻。越到夏天,纯天然的面料就越能体现出优势来,透气排汗亲肤,经过特殊工艺处理过的混纺或纯棉麻完全可以达到设计时预期的效果。
裙子软糯不爱皱,定型容易,再怎么洗都不会变型,上衣细柔软糯,且有筋骨,不至于软塌塌的跟乞丐状一样。宋良辰惯来喜欢挺括有型的上衣,不是很僵硬的那种挺括有骨,而是类似柔中带钢的线条。
她的模特还是谢清歌,除了传统的半臂圆领比甲窄袖衫纱衫等,宋良辰还将各种汉服元素完全不露痕迹地融入时装里,短袖中袖连衣裙,七分袖的薄软窄袖褙子,内搭的小吊带和看起来有点像宋裤时短裤,并不执着于无扣或系带。如果不了解的人,只会认为是个人风格十分鲜明的时装设计,但只要了解,就能清楚地把每一件时装的汉服原型认出来。
圆领七分窄袖纱衫以海岛养殖的小粒珍珠为扣,作得十分贴身,披着时飘逸如雪纺,扣上时把身形勾勒得无比窈窕。只是穿这件,一定要搭长裙才好看,短裤也不是不能搭,却少了那种雅意古朴。这件只能当汉元素时装,因为纱衫……宋良辰怎么也找不出这样的样式。但谢清歌穿上太好看了,往迎风的树林子底下一站,阳光穿过枝叶斑驳地落在她身上,仿如一汪奔流欢畅的清泉,一下子就让人觉得清凉起来。
今天只需要拍最后几套,谢清歌把这套换下来。还有一套就可以拍完。最后一套是类似浅交领的印花丝棉长裙,几何印花,明明看上去都市极了,时尚极了,连宋良辰自己都怀疑这东西能不能在店里上架。不过,等谢清歌穿上时,宋良辰就大大松了口气。印花再怎么充满现代都市的时尚气息。在裁剪和款式的强大作用下,也充满了古雅的韵味。
腰的两侧各有二十二个风琴褶,前后两片则是普通的碎褶。丝棉面料本身有点筋骨,但整体又是柔软的,穿上去后略蓬,但并不会过于夸张。反而有几分古典淑女息——这种气息,可以是中式的。也可以是西式的,它有点像上个世纪初欧洲常见的连衣裙样式,上身服帖,下身蓬松柔软。
宋良辰拍几张后。灵光一闪,拿了件纯白小西服来,叫谢清歌换了白色高跟鞋。再配个柠黄手包,把头发梳在脑后别个水钻满嵌的山茶花发卡。连妆容都不用换就活脱脱是一个ol女郎。宋良辰满意不已,又想起了工作室第一期的时装主题——这是让你随时穿着,都可以去向任何地方的战衣,不止于日常,不拘于礼服。
“这就是我要的,这就是我要的。”宋良辰开的工作室一直以来的设计理念就只有一条:不止于日常,不拘于礼服,是一件随时穿上随时可以去任何地方的战衣。
“什么?”谢清歌有点不太明白时装设计师们的思路。
“一件你去哪里穿着它都不会突兀的衣服,清歌觉得它能做到吗?”宋良辰指指她身上的衣服。
“啊,你是说这个,当然,这件连衣裙完全做到了,剪裁也舒服,我觉得就是穿着在家里趴沙发上都一样美美的。”谢清歌刚刚已经试过了,从玻璃窗里她完全可以看到,身上这件连衣裙是件多么扎实的“神器”,就是穿上在沙发上打滚,都好看得一塌糊涂。不像有些衣服,穿着好看,但万不能穿上打滚,更不会兼具如家居服一样的舒适。
“谢谢,送你了。”宋良辰心情大好,看了看相机里今天拍的照片,对谢清歌说:“这期拍完了,下期要等秋末来拍冬季款,就是冬季款有点麻烦,我还没想好要怎么做。”
“这才初夏啊姐姐,冬天还远着呢,慢慢想。”
“一个合格的时装设计师应该在春天就想好冬天要做什么。”宋良辰说着把衣服器材都收好,跟谢清歌手挽手回家去,压根没注意到林子边不知什么时候在道路旁多了辆车。别墅区车不算多,不过偶尔会有山下的单元楼住户开着车过来这边看风景散步,所以宋良辰和谢清歌甚至都没多看一眼那辆挂着本市车牌的车。
叶峋并没有随着宋良辰和谢清歌发动车子,他刚才过来时,已经去看过29号别墅,甚至看到了正被保姆带着在院子里的海盗船里玩耍的小叶泽,以及那个在似乎在那张夕阳背景里出现过的小女孩。小女孩比叶泽还大一点,叶峋刚才猜想应该是邻居家的孩子,现在叶峋确定应该是谢清歌的孩子,母女两的眼神几乎一模一样。
等了大约一刻钟,叶峋才发动车子把车停在29号楼不远处,这里有划好的停车位,他把车停在这里并不会引起怀疑和多余的警惕。而且,这里也很好观察宋良辰和叶泽,因为正好对着一侧的落地玻璃墙,宋良辰和谢清歌一进厅里,叶峋就看到两人一人抱一个孩子,不久谢清歌就抱着孩子走出来,然后又进了另一边的门——原来既是邻居家孩子,也是模特的孩子。
这时候,天一点点暗下来,黄昏的光在林中撒着层层光斑,客厅里并没有开灯,不知道宋良辰和叶泽去了哪里,或许是这边看不到的院子里,又或者是其他地方。正在叶峋想接下来怎么解决晚饭和住宿问题时,29号楼的右侧的门打开,一个软软的小团子从里边摇摇晃晃地蹦出来,后边跟着拎着水壶和简易小包的宋良辰。
小团子在前面半走半跑,宋良辰在后边喊:“别跑那么快,先回来背上你的水壶。”
“妈妈背,宝宝累。”
宋良辰多想喷儿子一脸唾沫星子,背个一百来毫升的水壶你这小破孩能累到哪去,就是嫌跑起来不方便而已。嘁,就是为了不让你跑那么快才叫你挂水壶的,宋良辰强把水壶挂叶泽脖子上,叶泽有些不情原,却无奈人小没力气,胳膊拧不过大腿,只能最终挂着个水壶慢下步子来。
“还有,叶泽,咱能不自称宝宝吗?”说多少次都没用,这得怪阿姨,说每个孩子都是妈妈的乖宝宝,说得多后,叶泽就坚定自称“宝宝”,宋良辰再纠正他都不改。就死不悔改,坚持固我这点来说,真不亏了叶峋贡献的那半基因。
宋良辰怎么想就怎么说了,反正没别人,而且叶泽也听不懂。
离得很近,听了满耳朵的叶峋:……
那,如果我愿意改,你是不是就肯回来?(未完待续)
☆、第一四五章 如水火,似冰霜
夕阳如同这世间最妙的一只手,细细描画,巧巧渲染,将寻常山景映衬得似画卷与诗行,漆黑的柏油路也被金芒铺满,道路尽头仿有天国矗立前方。小团子背着水壶像携千斤重担一般,小心翼翼捧在胸前,脚步到底还是慢下来,道路边的行道树上正开着花朵,如芙蓉似杜鹃,自有幽香弥漫,花树下是或紫或白的鸢尾。小团子走着走着就被夕阳下如锦带一般的花朵所吸引,走到路旁睁着圆溜溜的眼睛与花朵对视,远远看去如鸢尾中的一朵洁白。
“妈妈,花。”叶泽指着这两天才彻底盛开,烂漫成锦的鸢罗对宋良辰喊起来,似乎被开得极好的花朵愉悦了一般,笑得眼中两汪湖水染上霞波。
“嗯,它叫鸢罗,我们听过《致爱丽丝》,还记得吗?鸢罗英文名也叫iris,不过它们只是读音相同。”宋良辰说着叫叶泽低头闻了一下,鸢罗的香十分清淡,宋良辰自己闻着只有股嫩花瓣的气味,但小孩子应该会对香气更敏感一些。
叶泽闻着闻着,整张脸一下子就亮了,好像发现了什么新奇的事物一样,尤其闪闪发亮的双眼更是落满星辰:“甜。”
宋良辰用过加入了鸢尾的香水,也没感觉出来它有什么特殊的香气,倒是被叶泽一说忽然想起来,带鸢尾香的香水都有一股粉甜粉甜的气息:“诶,别吃别吃,这又不是糖。”
对于这个已经学会四处找东西自己投喂自己的小家伙,真是一眼都不能塌,一不留神他就能找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往嘴里塞。幸好这边小区的树木都是经过筛选的,只要不去原生的林地里。像夹竹桃、天南星之类的有毒植物都没有。好在她拦得快,要不叶泽小朋友的食谱上,又多了一味鸢尾花。
“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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