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曾与全世界为敌》第25章


得我抓住了一种永恒。我想拍下我眼中的世界,我想去见见更广阔的世界。可是他们不准。不准我带着相机出去,说那么贵的东西,摔坏了怎么办。只让我在家里,拍拍窗户外面的景色。他们根本不懂,相机就像我的背脊,我不会摔坏它的。
班上女生都喜欢看小说,看完就会聚在一起讨论,我忍不住也找她们借来,晚上偷偷在被子里打着手电筒看,而且我已经很注意了,每天只看一点,不会影响睡觉,可还是被我爸爸抓住了。
他当着我的面,把那本书撕得粉碎。因为在他们心中,可以看的课外书只有世界名著。我都已经跟他说了,那本书不是我的,是我借同学的,是要还的!可是他根本不听!前段时间,我们班上一个很有才华的女孩子来找我说,听说我会拍照,想要和我一起参加杂志上举办的一个图文比赛,我拍照,她配字。
我非常开心,偷偷拿了相机,周末去老城区拍了很多照片。晚上回家的时候,被爸妈发现,我向他们解释我真的已经做完了作业。
无论我怎么哀求都没有用,学习以外的任何事都是错误的,不应该的。它们会浪费我的精力,让我脱离正轨,会打扰我,影响我的远大前途。
他们觉得我叛逆期到了,马上要升初三了,关键时刻不能掉链子。他们对我的约束越来越过分,要每天接送我上学放学,也不准我再碰相机。
我真的要崩溃了,觉得很烦。
每天都在和他们吵架,可是没有任何效果,我的反抗对他们来说只是投入汪洋大海的一块小石头,几乎激不起任何涟漪,也永远不可能填满海洋。
有些时候,我情愿自己是被钉在麦田里的稻草人,至少它拥有整片麦田,风吹起来的时候,它还能看见蓝色的天空。我写这封信,就是想告诉你,我已经决定了。我要在天亮之前离家出走。不是开玩笑,不是闹着玩,不是威胁人,不是为了博取别人的注意,是真的要离家出走。我已经准备好了钱和行李,虽然我还没有决定要去哪里。我还带了一本书——杰克?凯鲁亚克的《在路上》和我最宝贵的相机。我要浪迹天涯,快意人生,我真是受够了现在的生活!我看了很多的书,我从书里知道,有许多成就了一番伟业的人,并没有按照世人所期待的那样好好读书,上大学。那条少有人走的路,才是成就自己梦想的一条路。我要摆脱那些试图控制我人生的人。我的人生应该由我自己决定。
Reply from 十年后的自己:
你问我自由是什么,我回答不上来,那你先给我说说,你觉得自由是什么?
《新华字典》对“自由”这个词的解释是: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随意安排自己活动的权利;哲学上指人们在实践中认识了客观规律,并能有意识地运用到实践中去;不受拘束和限制。
我非常同情你青春期的遭遇,我知道那有多么痛苦。但是,我并不觉得这就是你任性离家出走的正当理由。这不是一个比惨的世界。不是比出来谁的经历更不幸,就能怎么样。真的不要不厌其烦地向别人描述你所受过的苦难。这个世界上比你惨的人有很多。真正惨的人,不会随便到处说的。因为他们是真的不愿意提,每提一次,就痛一次。当一个没有故事的女同学,挺好的。
这十年来,我也有不少的瞬间,站在天桥之上,望着桥下“车如流水马如龙”,吹着夜风问自己,自由是什么?十几岁的时候必然是找不到答案的,我们都需要多等几年。你知道你之后的十年是怎么过的吗?你当时确实是离家出走了,背上一个相机试图浪迹天涯,留一个潇洒的背影给这个世界。你做了一回浪子,跑到火车站,买了最快时间出发的一趟火车的票。火车把你带到了西安,六朝古都,你觉得这是一个好兆头,历史的里程碑,也是你的里程碑。
不过你的这趟寻找自由之旅一共只持续了五天,你也不是被抓回家的,你是自己乖乖滚回家的。为什么?钱用光了。算你还识相,没钱了,肚子饿,没地方住,就灰溜溜夹着尾巴回家了。我觉得这应该是你这小半辈子,做得最明智的一个决定。这件事,就当作你和我之间的秘密,这十年来我从来不跟别人提它,因为实在是太 了。我跟你讲,你那不叫什么追求自由,你那就是青春期的叛逆。后来你回到学校,继续好好学习,当一个乖学生,偶尔还是会和父母老师顶嘴吵架,但是再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高考发挥一般,上了个本科,也算是对得起自己了。
上了大学,我加入了学校的摄影组,参加过一些摄影比赛,大大小小的都有,但是没得到什么好的名次。然后有女生来找我帮她们拍照,久而久之,我在附近的大学都有了名气,很多人来找我拍照。
现在我真的成了一名摄影师,毕业之后进了一家摄影工作室,干了两年就出来自己开工作室。但是大部分时间我还是全国各地到处跑,这两年国外也去了不少。
我常常去西安,每次一到西安,先要一瓶“冰峰”和一碗臊子面,就像当初的你一样。我似乎成为了你当初所羡慕的那种人。爸妈现在都不怎么管我,说眼不见心不烦。但是我自己反而不习惯了,做什么事之前都打电话和他们商量,每次他们跟我说“你自己看着办”的时候,我就特别难过,觉得自己是充话费送的。
常常和那些在公司朝九晚五上班的朋友们聊天,他们说羡慕我,觉得我活得特别自由。我真是百口莫辩,我现在最无奈别人说觉得我自由,因为我觉得他们真正想说的是羡慕我整日游手好闲,不用上班随便按按快门就能衣食无忧。
这就是自由了?这样说完全就是在玷污自由这个词。一个人,但凡有点欲望,就必有枷锁,有枷锁,便得不到人人成天挂在嘴边的自由,可要是连欲望都没有了,活着也没什么意义。想通这点以后,我就不再思考什么是自由了。也不再追求自由。所以现在的我觉得,“自由”对我来说,是个形容词。是“我愿意,不后悔”这样的形容词。人生苦短,小作怡情,大作找死。
第二十二封信 Vanity 虚荣
我作为这个世界的一部分,想要将你温柔相待。
寄信人:薇薇,十七岁,最拿手的发型蝎子辫
To 十年后的自己:
你要先向我保证,你看完这封信,一定不准嘲笑我!你知道我今年生日的时候,许的愿望是什么吗?我希望自己能变得稍微受欢迎一点,有人能喜欢我,不用太多,有一个就好。
今年圣诞节的时候,我最好的朋友收到了好多男孩子偷偷送的苹果,她的抽屉都被塞满了,最后吃不完,分了我一个。我把这个不知道是谁送的苹果洗干净,郑重其事地摆在书桌前,恨不得用丝带把它缠上,在心底欺骗自己,这是我的。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好像从来没有男孩子喜欢我。我明明外貌和性格都还不错,成绩中等偏上,算不上太聪明但是绝对不笨,也有一些异性朋友,可是为什么,就没有人喜欢我呢?而那些有人喜欢的女孩子,大部分反而都只是普普通通的样子。我说的是实话,真的没有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
去年夏天,有一天天气特别热,学校却要开什么动员大会,让我们每个人拖着自己的凳子去礼堂,从教学楼到礼堂,好长的一段路,还要经过操场,我顶着大太阳简直都要绝望了,然后好友忽然从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问我需不需要帮忙。
我好奇地问:“你的凳子呢? ”
她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有男生帮她搬了凳子。
这时候我环顾四周,才发现有不少女生都和她一样,两手空空的,而有一些男生一手一个凳子,很无所谓的样子。
大概是从那一刻起吧,我就产生了“想要被人喜欢”的念头。我开始注意自己的穿着打扮,和男孩子说话的时候也会刻意温柔一点,请教同学题目的时候也尽量会找男生,任何能够被人注意的机会我都会去争取……
我知道自己这样做很卑鄙啦,所以我一开始就说了啊,你不要嘲笑我。
古龙不是说,爱笑的女孩运气都不会太差吗?他可真是个大骗子!
以前我的同桌是一个男生,班上有好几个女生都暗恋他。有一天下大雨,我浑身被淋得湿透了从操场跑回教室,一个劲儿地打喷嚏,他看到了,就把外套脱下来给我披上。上完晚自习我忘记了这件事,把他的外套穿回了寝室,给他洗干净晾在阳台上。被其他班的女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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