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乐无穷,总裁霸婚不离》第276章


江歌不喜欢这样的眼睛。
“小歌,还没想好画什么吗?”男人削薄的唇角勾着笑走近,语气亲呢。
江歌惊讶:“你认识我?我们见过吗?”
“好吧,小歌,我能表示我很受伤吗?”男人打趣地笑,对她伸出一只手,“鄙人肖东伊,酒店年终尾牙会上我们见过三次的,一年一次。”
江歌终于想起来了,这人就是酒店的执行总裁,股份和江琛一样多,和江琛不同的是他能出任酒店CEO,而江琛却因为银行行长的身份,不仅不能出任,连股东身份都必须是隐形的。
不过,江歌那三次都是偷溜进宴会厅混吃蹭喝的,这肖东伊什么时候发现自己的?
她讪讪地笑,也伸出一只柔白白的纤手:“嘿嘿,不好意思,我哥总说我脑子不好,看样子,我哥看我看得比我自己还准呢,肖总幸会幸会!”
“不是小歌脑子不好,是我这脸长得太不好记。”肖东伊洒脱地笑。
“肖总过谦了。”这话江歌说的实话,他这脸已经堪比明星脸了,再加上挺拔高大的身材,完美。
若不是在自己笔下看过太多的各式型男美男,已经有了一定的免役能力,江歌此刻应该也会发好一番花痴的。
绅士而礼貌地浅握了下江歌的手放开,他温声:“饿了吧?我带你去吃晚餐?”
“不饿不饿。”话音刚落,江歌肚子华丽丽地闹起一曲空城记。
肖东伊笑了:“小歌不用跟我客气,我和你哥是好朋友,如不嫌弃的话,你也可以视我为哥哥。”
“好吧,肖大哥。”江歌也不扭捏,起身,背好挂在椅背上的双肩包,抬头道:“我们去幸福楼吃烤猪蹄吧?”
反正他们这些人有的是钱,一顿烤猪蹄对他们来说实在不算什么,她也就毫不客气了。
肖东伊浅笑依然:“小歌喜欢就行。”
两人一起往电梯走去。
依两人并肩的高度,江歌目测这肖东伊比自己高181公分的哥哥还要高出那么几公分,该是183吧?
“喜欢喜欢当然喜欢,你知道我大学毕业那会儿的愿望是什么?就是把幸福楼做烤猪蹄的厨子挖到我家来,天天给我做烤猪蹄!”
肖东伊朗声大笑。
“你不信?”
“这么说,现在的愿望不是了?”
“现在成熟了,梦想自然也变成熟了。”
“那现在是什么梦想?”
“现在的梦想是赚钱,赚了钱天天去幸福楼吃猪蹄!”
肖东伊俊脸抽搐,握拳掩唇清了清嗓子,道:“为什么不是挖回来,改成赚钱后天天去吃了?”
“他继续留在幸福楼,让更多的喜欢上他的烤猪蹄,这样,我就能找到更多有共同话题的人了。”说完,江歌自己哈哈大笑。
肖东伊点头表示赞同:“有想法!”
江歌再次大笑,差点笑出眼泪来。
她发现跟这个一本正经的男人开开玩笑真是挺好玩的。
虽然,她也知道他并没有把她这些玩笑话当真。
江歌没有开自己的车,一起坐肖东伊的宝马SUV赶往幸福楼。
晚餐高峰时段,幸福楼座无虚席。
还好肖东伊脸大,直接找老板,加开了一席。
江歌吃得满脸流油、肚儿圆圆。
餐毕,肖东伊一本正经地提议:“要不,画一幅宁静的大海?夕阳西下,海色深蓝,海浪安静,加一个黑色的背影也可以,增加人们的想象,小歌,你觉得怎么样?”
说到夕阳西下,江歌脑中突然灵光一现,那座荒山,那幢白色小楼……
☆、番004:从此一遇亦飞定终生……
番004:从此一遇亦飞定终生……
正抹着嘴巴的她把纸巾一扔,腾地起身:“肖大哥,你慢吃,我要去个地方!”
“想到什么了?”
“对!”江歌人已经离去。
肖东伊微笑浮在唇角,无奈摇头。
这丫头,今年该有二十六了,这冒冒失失说风是风说雨是雨的性子却一直没变。
元芳华不在家,不知道又去哪鬼混了。
她交际一向比江歌宽,朋友遍布连城,网友更是遍天下。
江歌取下照片墙上那张相片,回到隔壁自己的1109。
进书房,取出画笔和稿纸,照着勾勒出线体轮廓。
一股作气,粗笔画很快完成。
她留了一处空白。
脑子徘徊在填充什么上纠结。
肖东伊所说的孤独的人物背影也可以,但太大众了,许多画画的都用过。
她又拿起照片,久久凝视。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样一个地方,是有着故事的。
该是怎样的人住在这样的房子里呢?
房子应是新装的,所有的装饰材料连江歌都看得出来都是极奢侈的,可为什么选在这样一座荒山里面。
主人是要与世隔绝?
究竟是怎样的人呢?
江歌以手托腮,目光顺着书房里的窗子,落在外面漆黑的天幕上……
连城,西山。
江歌自己都不敢相信,居然真的一大早就跑到了相片所拍到的地方。
昨夜想了半宵,终于想到在空白处画上一片碧湖,湖水里倒映出白色小楼的正面,与真楼交相辉映,想象里,也是挺不错的。
早上起来画了画,可怎么都觉得自己所画出的小楼正面太单调,要不就太大众。
左思右想不满意,索性今儿一大早直接打车去酒店取了自己的福睿斯,赶往连城西山区。
时间尚早,太阳还没有升起,天地间一片清明。
车子出了市区,江歌迎着平阔无际的广郊驶去。
远远的,草木已是一片枯色,却因着秋色晨间的透凉,而让人看着都心里清澈。
地方倒也不难找。
很快就看到那片蜿蜒的山腰间一个白色的楼顶。
顶上似乎还做了花园式处理,在这样一片枯色的天地间,唯有那儿,簇拥着一团盎然绿意,刹是惹眼。
离得太远,江歌没看出来那到底是些什么常青植物。
把车子一直开到再无法向前的路尽头,江歌停下,拿了相机准备下车。
车门推到一半又倒回车里,换成素描本和画画铅笔。
在城市里还不觉得,到了山里,才发觉,这秋已有些冷了。
江歌放下白色风褛的长袖,抱着画本和笔向前步行。
她终于知道元芳华为什么只拍到白色小楼的远景了,因为那楼房被一个高大的院墙远远地给隔了开来,想拍近景除非走进那座大院子!
素昧平生的,总不能为张照片闯人家里去吧?
忒不要脸了点!
这样想着,江歌瞅到院子南北侧有颗歪脖子野枣树,方向正对着小楼正面。
她不禁笑了,几步跑过去,把本子和笔揣起风褛大大的口袋,两手抱着树身蹭蹭就爬上了第一个歪肢处。
在机关大院里,穿墙爬树她江歌敢称第二,就没人敢称第一。
那些个斯文孩子,谁有她这份胆。
也幸得江爸江妈宠她,不然,那样的院子里,谁家的孩子敢这样野,还不得让那些老古板的长辈们给训得直接钻地洞还舒坦点!
又往上爬了一米左右,找了个舒适的枝桠处坐了,双脚刚好踩在院墙的顶上。
白色小楼的正面还真是不负她所望。
处处透着低奢精致,尤其是二三楼两侧连贯而成的碧石守护兽纹,真是巧压天工。
如果此刻有阳光,那定是比海市蜃楼的景象还要奇幻美丽。
江歌一边赞叹,一边拿出画本和笔,开始照样勾勒。
正画得顺畅,一滴不知名粘物从天而降。
江歌抬头,看到一只不知名的小鸟从头顶掠过。
她小脸抽搐,把本子用手提起,抖掉上面的鸟屎。
可能太新鲜的缘故,抖了又抖,那白色的粘物仍然滞留了一团在纸上。
她加大抖动的力度。
啪的一声,连本子带笔齐齐跟着那团白色的鸟屎一起掉落到人家高高的院墙里。
江歌气得不行,在树上站起来,往墙里面探头看。
远远的,看到一个黑色的人影在园子的整齐石径上进到一片藤架里去了。
她忙抬声大叫:“喂,那个大叔,等一下!”
黑影在藤架里定住。
江歌大喜,又继续道:“大叔,我东西掉你花园里了,麻烦帮我捡一下,或是开开门,让我进来捡也行。”
那人影从藤架里缓缓而出。
从他那里,到江歌这里,不过三米左右距离。
江歌能将他看得清清楚。
最先让她注意到的,就是他走路的姿势。
那样高大挺拔、看起来身材好得不得了的一个男人,走路居然是,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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