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炮灰》第209章


我毫无悬念地成为徐成的妻子,阿炮和欣欣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办婚事之中,辰溪公开了自己的恋情和新交往的女子旁若无人地牵手秀着恩爱,戴翔威正端着一杯鸡尾酒在和那个清冷的女孩科普着鸡尾酒的种类和含义,我看到那个女孩笑了,笑得那样纯净……
我的人生,崭新的篇章开始了。老头儿大手一挥,把曾经许诺给我的一片土地送给我做了结婚的贺礼,徐成把小木屋成功改造成了度假山庄,我们别具一格的婚礼也被他精心设计成了度假山庄的开业仪式,商人的头脑果然并非一般人能够揣测的……
我在一片祝福声中坐上了徐成新买的红色跑车,一起开到了机场公赴我们的蜜月胜地——巴厘岛。
路上,徐成问我:老婆,幸福吗?
我皱着眉头说:我不喜欢红色这么骚包的颜色,不喜欢敞篷的跑车,不喜欢风把头发吹得乱乱的……
他瞬间急刹车,我正以为怎么了的时候,他扑过来,用力地啃了我一顿……
徐:么时候才能改掉这个不浪漫的毛病?
我:刚才不小心放了个屁,好像又不浪漫了……
徐:你怎么被天意传染了?
我:……
徐:糟糕,我也想放了……
(全书正文完)
☆、戴翔威番外001:我才不是没有故事的男同学
嗨,大家好。我,戴翔威,想必你们都很熟了……
点根烟先。
被之之逼着来给你们讲我的故事,蛋,瞬间就有点儿疼了。作为本文最悲催的炮灰,哥灰溜溜地来了。来之前,哥还喷了喷香水,穿了哥最喜欢的亚麻衬衫,蓄的那一撮胡子我给剃了,高原的风有点儿大,我站在一帮流着鼻涕的小不点堆里,来给你们回忆一下我的前世今生。
先爆个料,这个料有点儿猛。你们一定想不到,哥的初恋,或者说哥曾经的暗恋对象,是刘忆惜。
有点儿扯,对吧?……只能说Sorry,哥曾经也是个懵懂少年,跟所有2B青年一样,在青春里干过几件犯二的傻事儿。哥,是一个有过初恋的男人,这事儿哥不乐意提,因为喜欢自己的表妹,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儿。
说来话长。
那一年,她爸妈外出经商,把她寄养在我家里。那时候,我17岁,她12岁,都是正处于青春期的孩子。
那时候的小忆,在我眼里像是小仙女似的,总爱穿裙子,长袖的、短袖的、无袖的、蓬蓬的,像只花枝招展的蝴蝶一样,每天在我的面前不定期地绽放着。
那时候她学芭蕾,我学热舞,放学回家的时候,她总是穿着短得不能再短的裙子在我面前转啊转的,我渐渐地,就开始想多了。虽然有点儿禽兽,但是不可否认,那时候,看到她毫无顾忌地在我面前露出小内内的时候,我的内心啊,有种怦然情动的感觉。
小忆爱粘我,做什么都爱和我凑在一块儿,我父母也经常不在家,很多时候,都是我们两凑一块儿玩。我比她大,放学回家有时候她叫肚子饿,我还得给她烧东西吃。
那时候她还读小学,我刚上高中。我清楚地明白我两是表兄妹的关系,可是在某天下午,我还是情不自禁地伸了手,去摸了摸她胸前那团软软的、像海绵的那什么,当然,后来我明白那就叫女人的胸部。
这是我干的第一件坏事儿,那时候她刚刚发育,胸不大,老爱和我躺在一起,每次说话胸脯都一起一伏的,看得我特别的激动。我在学校里球踢得特别好,和我扎堆的都是男生,有时候闲了,就在一起讨论女生,不少人问我:戴翔威,你还是雏儿么?
我点了点头,结果被一群男生鄙视了。
那时候哥悲愤地想,那么多比我丑比我矮比我挫的同学都把自己的第一次都贡献出去了,凭什么我还是个雏儿?……17岁,心理年龄只有12岁,严重鄙视下当年的自己。
当时哥喜欢耍酷,每一次出现在学校都引起无数女生的尖叫。可是因为骄傲,哥偏偏不喜欢与女生为伍,收到的情书很不给面子地当场就撕毁,收到的礼物直接砸了,当时就是那么拽,就要那个范儿。结果,把自己的第一次,给耽误了。
身边有个貌若天仙的表妹,父母长期不在家,每个周末她都跟我窝在一块儿,除了上厕所,基本上我走哪儿都跟着。所以,日久天长,哥就邪恶了,哥情不自禁地亲了她,她没有反抗。
后来,我胆儿就肥了,哎……没脸回忆下去了,今天就先到这里吧。
哥身后还有一堆P大点儿的孩子,高原的风依旧很大,我站在这里,想念着城市和城市里的你们。
替我向妞妞和之之问声好。我戴翔威,才不是没有故事的男同学。
且行且等着。哥明天再和你们唠。
☆、戴翔威番外002:爱情是个什么东西
年少轻狂,往事不堪回首。哥除了没把表妹上了,其他该干的事儿都干了。所以,高三那年过完,哥痛下决心,一定不可以再继续错下去了。就这样,哥鼓起勇气出了国留了学,和我的表妹斩断了一切联系。
男人,18岁前和18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18岁前,我分不清什么是喜欢,什么是性冲动;18岁后,我真正区分了这两者的概念。
哥是运动狂,天生爱动爱奔跑,个性张扬,会打球,会跳舞,会卖萌,会耍宝。在国外的几年,泡了不少外国妞,也曾经无限接近爱情,但是始终有种无法到达的感觉。
所以说,爱情这东西,真的是可遇不可求的。我曾经在女人的床上寻找过N次爱情的感觉,但是我发现最后得到的只是**而已。
说到这里,有点儿怅然。想想哥活了那么些年,遇到过那么多的女人,从34A到36D的尺寸摸了个遍,什么样的女人都接触过,哪一国的风情都感受过,硬是没有哪个女人,真正留在我的心里超过一年过。这并不夸张,或许是哥的家世和哥的性格使然。
我的好兄弟说我,注定这一生,是个浪子,长了张魅惑人的颜,好死不死得了个公子哥儿的身,有一颗浪迹天涯的心,找不到一个让我能够安定的灵魂。
I’m alone。
国外几年,除了认识了薇安,接触了异国他乡形形色色的女人,真的没有什么大的收获。按部就班地上着学,学着枯燥乏味的理论知识,认识了大票的狐朋狗友,人生做的最有意义的事情,大概就是飙车了。
飙到极限的时候,我想倘若我就这样死去,也是值得的。
后来,我回了国,进了父亲的公司工作。作为独子,接受家庭企业是必然的使命。而这时候,对表妹已经没有任何想法了。虽然她当初毅然决然地追随我出了国,但是我都避而不见,因为过去干的混账事儿,让我在她面前真的有些抬不起头来。
那时候,我依然单身。黄金单身汉,你们懂的,身边一大票的妞,环肥燕瘦应有尽有,只是哥动的,永远只是下半身。表妹有了男朋友,听说是某某家的公子,我暗自松了口气,终于把这个小尾巴给甩掉了。
回国后,因为爱打高尔夫的关系,所以和徐成成了好兄弟。我们年龄相仿,他虚长我几岁,身高差不多,个性他比我稳重很多。成功男人么,没几个不爱玩的。徐成喜欢玩暧昧,我喜欢玩女人,但是我们都是那种动身不动心的男人。
见过的世面多了,见识的女人广了,想找个动心的女人真的很难。看多了,眼花了,有时候觉得男女之间就是那么回事。可是作为我,一个有理想有追求有能力有容貌的超级小开,哥对走入自己内心的女人,还是有些挑剔的。
哥第一次见易之之这个小妞,是和徐成去一家高级会所的时候。说起来有点儿扯,那家会所就是后来覆灭的皇家顶级会所。那里服务好公主漂亮名气响亮,是我们应酬的首选之地。当然,价格也是贵的离谱的。
这姑娘很搞笑,那天穿了个低胸装,超短裙,浓妆艳抹的,和里面的公主坐在一块儿,真的分不清谁是谁。
我一开始也没留意,和身边的小妞正喝酒呢。后来发现那姑娘作风特别大胆,直接光着脚踢了鞋,把大腿往成哥的顶级客户大腿上放,那副姿态,没几个男人看了能够把持得住。而且,那妞儿特会哄男人,几句话的功夫,哄得平时很少喝酒的那某总喝下了好几杯。
成哥貌似不打算出马,一直在旁边静静地等待着什么时机,某总身边的小情人不乐意了,大概知道易之之是做什么的,在旁边冷眼嘲讽了一句:还以为自己的职位有多了不起呢,还不是一样卖笑卖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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