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炮灰》第213章


徐成:……还有呢?
之之:晚上想吃夜宵的时候……
徐成:……还有么?
之之:梦里吧。
徐成:老婆,你越来越不浪漫了。
之之:嫌弃了?
徐成:不是,我只是觉得有了天意之后,我们好像回不去从前了。
之之:给我十分钟。
徐成:干嘛?
之之:开着时光机带你回从前啊……
徐成:……
十分钟后,之之在客厅大叫:出来吧,老公……
徐成走了出去,发现之之穿着他的衬衣躺在沙发上,两只长腿白白的,头发高高地挽了起来,拿着红酒杯,妩媚地说:徐总,今晚回家太晚了,我就睡你这里可以么……
徐成:……真的回去了……
之之(媚眼如丝):徐总……
美好的夜晚,从角色扮演开始……
☆、写在薇安番外之前
在文中恪纯有透露过,除了之之,薇安是本文中最完美的一个女子。
关于薇安,恪纯有很多很多的文字想要表达,所以继之之之后,她成了恪纯最想要下重笔去描述的一个女子。
一个奇特的女子,必然有着其不为人知的过往。没有人,天性是云淡风轻的。
薇安,有一段很另类的爱情故事。恪纯想花很多很多的力气去刻画这样一个独特而深刻的爱情故事,它必定是不流俗套的,它必定是刻骨铭心的,它必定是无可替代的。
这会是一个完全颠覆之之式爱情的故事。
如果,让我给薇安的爱情一个定义。那么,我脑海里有一个词很想去描述去表达,那就是:灵魂爱恋。
恪纯已经动笔了,不管薇安的番外会有多少读者支持,不管会面临多大的非议,恪纯都会坚持自我,坚定地落笔一路往下,原原本本还我想要的一个薇安的故事。
这是在恪纯心底的一个故事,恪纯会用全部的力气去描绘去体会。这段爱情,是青春在最凛冽的时期绽放的午夜玫瑰,爱到心疼身也疼。
这一段爱情,它撕心裂肺,有着爱情最绝对的样子;它张牙舞爪,带有绝对的侵略性;它完全非主流,却又与主流的爱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从女孩到女人,是一段很长的路。有些女孩,在不懂青春的残忍时已经懵懵懂懂成为女人。有些女人,在成为女人多年之后,内心依然是个女孩。
这就牵涉到一个词:成长。
这是恪纯所写的每一篇文里所涉及的关键词。也是恪纯希望自己和亲们都能领悟到的一个词。
我们都需要成长,通过自己的人生,通过他人的故事,去感受去经历,去领悟去升华。
易之之带领大家走过从懵懂少女到成熟女人的过渡,接下来,陈薇安带领大家去回味一段别样的青春期爱恋。
我们都曾渴望过爱情的惊心动魄,我们都曾渴望过童话爱情式的邂逅,我们都曾自我陶醉自我颓废自我疯狂自我沉迷,我们都在懂事之后由衷感叹,拿什么祭奠你,我的青春?
当早恋不可避免,当一代更比一代早熟,当爱情必然发生在校园,当洁身自好被视为“怪癖”,身为女孩该如何止损如何安然度过青春期?
……好吧,这些问题,陈薇安也回答不了你。
她只能用她的另类故事,告诉你她是如何走过一段青春期爱恋,或许你能从中获得一点体会,一点感悟,甚至,一点共鸣。
首先声明:薇安篇的文风与之之篇的完全颠覆,文章开头会略显颓废,但是颓废并非是行文基调,这个,统观薇安后来的变化,大家就知道,一定是向上的。只是,恪纯想写的是青春期,青春期的代名词是什么?我想,必定有一个词的存在,那个词叫,叛逆。
Areyouready?薇安模式开启,一起进入下一个故事……
薇安故事简介
20岁之前,我没有期待爱情。
20岁之后,我没有爱情。
我没有爱过他。我不想念他。
因为他死后,他就是我,我就是他。
☆、001 孤独患者
羽禾是爸妈从遥远的西藏带回来的孤儿。带回家的那天,我7岁,羽禾8岁。
他黑,瘦,脸上还有高原红,穿着爸妈新给他买的小礼服,看上去像一只瘦骨嶙峋的猫披上了龙袍一般,滑稽,搞笑,不伦不类。
他的眼神里透着一份凶残,仿佛狼一般随时都要露出尖利的牙齿,对这个世界充满了警惕。他长得一点都不可爱,嘴唇厚厚的像涂了一层蜡一般,站在那儿,一动不动地怒视着我。这样的目光让我心生寒意却并不胆怯,我像城堡里的公主一样骄傲地抬头藐视着他。
第一次见面,我和他就差点像野兽一样撕咬起来。我很不欢喜这样的孩子,他身上的野性与我的乖张形成一种强大的反差。这是我十分渴望却无法得到的,所以,我不欢喜他。
我撇撇嘴说:妈,这是从哪儿捡回来的野孩子,我不喜欢他,让他走。
妈妈连忙说:薇安,不许这么说话。以后,你要叫羽禾哥哥。在西藏,他救了我们的命。
我那时候还小,爸妈经商多年,常年全国性的跑,总是因缘巧合地带一些孤儿回家,在我家呆了一段、熟悉了都市生活的环境之后,爸妈再把他们送到附近的一家大型孤儿院,每个月按时去看他们,做他们的爸爸妈妈,替他们联络愿意领养的家庭,陪每一个孩子过生日,甚至为了给他们过生日,非故意遗忘了我的生日。
我的爸妈不是我一个人的,他们是很多人的爸爸妈妈。我的童年时光孤独而漫长,常常一个人在大大的房子里孤魂一样飘来荡去,陪伴我的,只有父母隔三差五请的临时保姆。长期的保姆呆不长,除了爸妈,没哪个人能够接受得了我这么没有温度的孩子。
对于父母领养回来的、那些来路不明的孩子,我是极其痛恨的。父母给我的爱本身就少,因为他们的存在,就更少了。很多时候,我宁愿我是一个孤儿,那样,至少爸妈会愿意在我身上倾注目光。
羽禾不会说普通话,爸妈只能用极其浅显的普通话配合着肢体动作和他交流。他一直都佝偻着脑袋,坐在沙发的一角,眼睛冷冷地注视着桌上的水果盘,看上去不像是想吃,倒像是想一口吞掉。那股执着的赌气模样,让我觉得有些可笑,又有些可怜。
大概父母的同情心过度泛滥,导致我成了一个没有同情心的孩子。小时候,我最爱玩的不是芭比娃娃,而是解剖动物的尸体。父母说,我这样的孩子让他们胆寒,天知道我怎么会是这种个性。
妈妈抓了一个苹果递给他,他接了过去,有些迟疑地看了看,然后就开始没命似地啃,仿佛和苹果有仇似的。
妈妈说:羽禾没有上过学,等开学了我送你们一起去上学。
爸爸说:羽禾是个孤儿,会在我们家呆很长一段时间。薇安,你要好好和羽禾相处。
我转身看着他,他的眼睛在黑夜里也亮亮的,像狼一样发着冷冷的光。我大叫了一声,趴在了爸爸的怀里,我说:我不要和他做朋友,我害怕。
父亲安慰我说:羽禾其实很善良,薇安,你不要怕。
我隐隐地预感,羽禾和我定会有一种交集。他的出现,带给我的感觉和其他的孩子不一样。
他是来自高原上的少年,父亲说他曾经和狼群比邻而居,他的眼神里有种凛冽的孤傲,看得让我又恐惧又好奇。
我从小就喜欢红色,喜欢一切血红的东西,包括血红的血液。
母亲说,她和父亲去了一趟缅甸的边界,回来就怀上我了,一定是沾染了什么邪灵,才会生出我这样怪异的女儿。
7岁,我被医生诊断为重度自闭症,我不爱去学校,只是疯狂迷恋看书和画画。我画的画一般人看不懂,因为我爱画人体的部位,我想象出来的内脏对话,我想象出来的心和肝的爱情。
我的画画老师说,我是一个带有侵略性的问题儿童。但是他愿意教我,因为他觉得我虽然很怪却很有天分。不过,每次我去学画画的时候,我都是被单独隔开的。老师说,我画的东西会把别的单纯的孩子吓坏。
可是羽禾并不害怕我的画,我画的画都血红血红的,钟爱那种血一样的红色。我画画的时候,羽禾坐在我的旁边,胆怯又好奇地看着我在纸上胡乱的涂鸦。
妈妈从来都爱把我画的画扔掉,她说:小孩子老是画这些,太邪气了。
我不,我不肯扔。羽禾居然走了上来,帮着我一起抢,我吃惊地看着他,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妈妈,然后用汉语生涩地说:阿姨,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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