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编剧[封推]》第142章


嘟——
忘了想是写个言情还是写个*了啊!
林琳咬着手指头犹豫了一下,两手一拍咬牙道:“就*了,咱这回不跟盘古大神做朋友,咱跟盘古大神搅基去!”
要问洪荒众大神里,林琳真爱是谁?那必须是盘古啊!开天而陨什么的实在太苦逼太可怜了。林琳一想到盘古做了这么大贡献,就换个死翘翘的结局,就为他不值。这下子早点穿过去,在混沌中跟盘古来点交情,等盘古开天临死前好歹保他一丝真灵,这样天也开了,人又没死,大不了重新修炼呗。
还能跟好基友(男主)一起从新开始啊!又多了一条升级流写法,多好呀!
至于这样写矫不矫情,反正天是要有人开的(要不然哪来的洪荒),盘古又不能死(小攻能死吗),只能这么安排了呗!
真的只能这么安排吗?
……
林琳热情来了,连大纲都不写,当晚就刷刷刷狂码两万字。按理说两万字能写好多内容嘞,可林琳笔下的男主却还在混沌中跟盘古搜刮宝贝呢。(洪荒小说的一大看点不就是各种宝贝吗?)
结果等晚上梦授的时候,林琳就苦逼了。整个世界充满了混沌是什么样子?反正光凭想象是绝对想象不到的。林琳又没在笔下仔细描写下混沌是个什么样,只以‘打混的鸡蛋黄和鸡蛋青’这样坑爹的形容来简单描述罢了。
于是这梦中的世界,就是一个拿着斧子的硬汉和一个白皙瘦弱又美腻的少年在一盘搅鸡蛋中不停找宝贝的画面……
大家能想象到林琳第二天早上醒来时是什么感觉吗?
这感觉……反正她再也不想让自己的小受在鸡蛋里搅合了,她要换开头!
等盘古开天马上要死的那一刹那再让小受穿越吧!
嗯,顺便救盘古一救,得给他开个金手指啊,就这么办!
☆、第一百三十八章 定男主,穿书文
心里有了数后,林琳也冷静了许多。这写文虽可以仗着一腔热情写了开头就发表,只是若没个全篇的规划,写一出是一出,那是很容易后继无力的。
林琳头天晚上激动了一下后,第二天起来就好多了。她先是把开头定下来,又定了双主线,一个是俩男主双双成圣,一个是两人感情开花结果,咳咳,男男生子就算了,倒是可以收几个好徒弟养着。
至于主要情节,写洪荒文免不了要写那几次天地大劫,什么龙凤麒麟三族争霸、巫妖之战、还有封神之乱等等。而鸿昀成圣、紫霄宫讲道、三清女娲西方二人组成圣之类的,也不能少。
林琳把大概背景主要情节一一捋顺之后,就开始琢磨起男主来了。
既已定了穿越,男主穿越前肯定就是个人了。只是林琳安排他穿越时刚巧赶在盘古开天将完,即将身陨的刹那。这样的话,男主就得换个种族了,毕竟这会儿女娲还没造人呢,而且男主要是以人的形态出现,这将将分开混沌的洪荒,绝对能让他轻松的死啦死啦滴。
林琳咬着手指头,这就开始琢磨了,到底给男主安排个什么身份,因何穿越而来,弄个什么样有用的金手指呢?
想着想着,她这脑洞就开到梦授过的仙界影像来了,话说仙界也不是只有仙人的,它就像一个洪荒大陆的延续,早时期也是草木飞花皆可修炼,哦。应该说不止有草木飞花,还有像是身边的一缕清风、水里的一跳虾、山上的一块石、久燃之地的一丛火等等,这些普通的东西若是能得个机缘,比如说有大能在旁讲道而启灵什么的,也是能修炼的。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先天根脚就好的,比如天地至清之气、日月精气融汇之石、先天灵根等等。他们只需时间的积累,就能自动开启灵智,进而修炼。
就像是洪荒大陆之中,红云道人就是天地间第一朵红云化体而成,著名的三清圣人。则是盘古身陨后元神一化为三的产物。
当然,仙界中可没有这么牛逼的存在,能成圣的早去往上一重天了,离圣人只差一步的那些,或是隐居修炼,或是只以分身入世。也是很久都不曾出现了。
在仙界流连的,已多是人类,或本就是仙人和其后代子孙。或干脆就是下界面飞升而来。人繁衍快啊,就是成仙后子嗣比凡人稀薄,也要远远强过其他种族,哦。某些一窝能生好些的妖族除外。但即便如此,本着物以稀为贵的原则,大部分仙人修为是比不上那些天地钟爱之灵物的。
比如说以氤氲之气为本体而修炼成仙的源道人,在仙界的威名就比人族几大仙帝还要大。
有说:天地氤氲,万物化醇。又有:氤氲者,气之母。氤氲之气是万物之本体,是阴阳之气的本源。是万物化生千变万化的大常。
源道人本是一小重世界天地形成时第一缕氤氲之气修炼而成,只因那小重世界刚一建立就遭大能间战斗而毁灭,使得它遭受重创,休养不知多少年月才重生灵智,之后靠着先天根脚,先修炼再化形最后打破天之壁垒入仙界,才在仙界扬名。
这位源道人最牛的本事是通阴阳掌生死,这是他的本源力量,凡惹了他也不跟你客气,一指点去夺了你的生机之源,重者立死,轻者也要削掉你的一部分寿命。
比封神里削人顶上三花的混元金斗还牛,倒不是说损人寿命生气比削人修为厉害,只是源道人这一招更厉害的在于可以无视对方与自身的修为差别,能不能削圣人不知道,反正只是大罗金仙的源道人削准圣那是一削一个准。
混元金斗可不能这么跨阶战斗。
要说林琳是怎么知道的,谁让她看过的仙界影像里就有这位脾气怪异,削人削的人憎狗厌、人人恨不得此生都不见他,免得一言不合挨削的风云人物源道人呢!林琳对这位还真挺感兴趣的,挑了一个仙人梦一场,还当眼旁观了一下这位源道人和准圣的大战。
此时林琳想起来两手一拍乐道:“这位不正是上好的主角人选吗?”
嗯,以源道人为原型设定男主,干脆就让他好不容易修养好伤势,又修炼成仙,打破壁垒想进入仙界时,给他弄个时空乱流什么的,仙界没去成,刚好来到洪荒。
“对对,这样正好。源道人本体就是氤氲之气化成,仙界中人都传,他还伴生着一件珠型先天至宝,里面可收纳万物,化为本源以助源道人修炼,也可以反向而来,让源道人向内输入自身之气,可使死者重生。”林琳嘀咕着,就把源道人的来历设定好了。
至于金手指?他一化形真仙在这盘古刚开了天的洪荒中就是这个(拇指),根脚又顶好,手中的伴生法宝林琳还可以适当的给开发点新能力,已经算是金大腿,而不是金手指了。
终于把男主设定好后,林琳就开始写大纲了。
夺人机缘等于欠人因果,这种早晚坑到自己的事,林琳是不会让自家男主干的。就是当好人儿也不是轻易能当的,比如说红云道人,就爱帮帮这个,帮帮那个。其实你帮什么啊帮?被帮的人都不一定领情呢!你帮他们了,他们欠你因果了,等以后还得还,你还不给人家机会还。
靠,那就只好让你去死一死了,身死万事皆休!你一死,因果也不欠了,不知多少人高兴呢!
所以在洪荒大陆上,好人也不是能轻易做的。独善其身才是最好。
林琳这么一琢磨,别人内定的法宝不能抢,遇到事了最好也少掺和,行文如果这么下去的话,这篇文写起来还能有什么意思呢?总不能让源道人一路独角戏唱到最后吧!
不行,得给他找个对立面才是。
比如说……来个多穿?或者写个穿书文?
多穿也就是再加几个穿越人士,比如说穿来个种…马男,泡泡洪荒妹子,收收洪荒小弟,再抢枪有主的法宝什么的。或是穿来个玛丽苏女,在洪荒大陆上弄个后…宫什么的,嫖一下大家都喜欢的通天教主、帅哥孔宣、什么帝俊太一之类的……
可这些又关男主什么事呢?想要跟男主扯上关系,或是种马…男玛丽苏女觉得男主是没听过的人,威胁论一下想弄死他。或是收小弟嫖…汉子弄到男主头上,惹出恩怨什么的。
这么一想,好想也可以写一写啊!
林琳先把这个梗放下,又思索起穿书的可看性来。
穿书这个梗在现在还没有人写,哦,也不能这么说,应该说除了同人文外,还没有作者写主角穿到一本虚拟的书中的小说。
林琳要是写出来的话,倒也蛮新颖的。以她的名气,看得人也多,这题材也能很快火起来,她再想看这类文,就不用等到几年后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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