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爱过你的唇》第364章


我腰上一软,有气无力地挣扎了两下,索性放弃抵抗,与他缠绵起来。
耳边聒噪的声音越来越远,唯有他的喘息越来越近,从我的耳畔萦绕到心头。
我抱紧了他的脖子,迷迷糊糊地想,这一辈子,能够遇见他,爱上他,陪着他走下去,便已足够。
惟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正文完)
第1章
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孩子。
农村本来就重男轻女,我家更严重。我头顶上有一个哥哥,脚底下还有两个妹妹,一家四个孩子,早就穷的揭不开锅了。
不过穷地方就是这样,不管生几个儿子,都没人嫌多,可就算只有一个女儿,也不会当女儿看待。
哪怕穷的一天三顿吃稀饭都吃不上,也挡不住我妈再生一个儿子的心。
可惜啊,她没那个命,第五个孩子还是个女儿。
为了少交一笔罚款,索性把刚生下来那个扔了,谁都不欢迎她的到来,所以即使被扔了,也没人可怜她。
我奶奶扔孩子的时候,我偷偷跟在后面,看她把刚出生的妹妹塞进袋子里,偷偷摸摸地拎到了后山上。
妹妹一直在哭,哭的很吓人,像是要死了一样。
我当时害怕极了,想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跟着。
或许就是想看看,大人究竟有多残忍。
然而我就看到我的妹妹像牲口一样,被人扔在雪地里。
那天我在后山吓得浑身哆嗦,回家以后就大病一场,对我这些所谓的家人,心里充满了恐惧。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想逃脱这个家,这个吃人不眨眼的地方。
我哥没什么脑子,送他去上学也学不好,作业不会做就拿我们几个小的出气,动不动就拳打脚踢。
后来为了少挨打,我就偷偷跟着他去学校,缩在教室后面听课,有时候还给他写写作业,他才对我好起来。我妈脸上也露出了笑脸,说我终于能帮上点忙。
不过好景不长,等他初中毕业,我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他成绩太差,上不了高中,我自然也不可能再跟在他后面上学,只能回家种地、喂猪。
十七岁的时候,就跟着周围的人一样,出去打工挣钱,闯荡社会。
从家里走的时候,我雄心万丈,发誓一定要赚大钱,活出个人样让这些人看看,出去以后才知道外面的世界比农村更加可怕。
没学历、没本事,只能进餐馆给人刷碗、端盘子,住在一个没窗户的地下室里,每天都像坐牢一样。
唯一的乐趣就是抱着手机,或者听同屋的人侃大山。
然而就算这样的小日子,也过不长久。
我后来跟右右说,我处过一个男朋友,被他骗了以后,就再也不相信男人。
其实我是骗她的。
遇见她之前,我没谈过男朋友,我的第一次,是被一个男人强暴的,就是同屋那个女孩子的男朋友。
他强暴我,她是从犯。
过程肮脏而暴虐,我永远都不想再去回忆。
在地下室里躺了两天,我怀疑自己会死,我怕的想逃回家里,想回去找我妈,可我连跑路的力气都没有。
我给我妈打了个电话,说我很不好,被人欺负了,害怕地在电话里跟她哭了出来。那是我长那么大,第一次跟她撒娇,甚至不敢说是被人强暴,怕她担心。
我妈“哦”了一声,然后说,雯雯你寄点钱回来,你哥谈了个女朋友,缺钱啊。
我提到嗓子眼的那口气登时就冷了下去,盯着发霉的天花板,僵硬地挂掉了电话。
然后像条半死不活的虫子一样,硬生生撑了过来。
老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但没有开除那两个人,反而说我没上班,扣了我两天工资。
我就当作一切没发生过,每天还笑眯眯的。
以前我在大厅端过盘子,后来因为不喜欢那些客人色迷迷的目光,就跑到后厨刷盘子去了。
不过我把自己打扮了一下,说我想去前面帮忙的时候,老板一下就答应了,因为我长得够漂亮。
客人里面有个小老板,每次来都带着不少人,经常请客,很大方。
我第一次端盘子的时候,他就对我有意思,这回我不过朝他使了几个眼色,他就屁颠屁颠地围着我转,说是要跟我谈恋爱,我同意了。
后来的事就顺理成章了,那个对我用强的男人,有了第一次,自然还想第二次。
我给小老板打了个电话,算好时间,把那个男的叫到我屋里来,在他要动手的时候,小老板闯了进来。
我又哭又叫,缩进小老板怀里不停发抖,紧紧抱着他的腰。
小老板跟我正打的火热,把那个男的碰过我的十根手指头全都碾碎了,大快人心。我那个同屋,直接扔给了他下面的小弟,是死是活不知道,我也懒得管。
总之我心里那口恶气算是出了个干净。
看吧,从一开始,我就是个心肠歹毒的女人,跟我那一大家子人还真像。
有了小老板,我的日子就好起来了。
也不给人刷盘子了,就住进了小老板的房子里,他带着我吃香的喝辣的,给我买包包、买衣服,晚上就在床上折腾我。
他高兴能睡我,我高兴能不用脑子就花他的钱。
一年多的时间,我成了家里的老祖宗,穿金戴银回家的时候,一家人都客客气气地望着我。我哥那个女朋友见过我一次之后,就开始准备结婚的事了。
好景不长,小老板的正牌夫人找上门来了,我直接被扫地出门,金的银的全没了,还差点搭了半条命进去。
之后元气大伤,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付出了一段感情,只是没想到,他是一个结过婚的男人。
原来的饭店呆不下去了,歇了一段时间,换了个饭店继续刷碗。
就是在那里,我碰到了右右。
以前我就知道这个小姑娘,命不好,被何进那个人渣捡回来的。
外头的人都说何进是个大善人,只有我知道他是个恶棍,吃人不吐骨头的那种。
我还在上学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他,他看人的眼神都怪怪的,当时我不明白,后来见识了那个强暴我的男人之后,我终于知道,那是男人丑陋的欲望。
右右呆在何进家里,还不知道怎么被糟蹋的。
不过她应该比以前过得好了,毕竟何进瘫了好多年了。
我没话找话,问她这么拼命干什么,她说不想照顾何进,要赚钱给他雇个保姆。
我当时“噗哧”一声就笑了出来,心想从哪冒出来的大傻蛋,这个人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可她居然一本正经地说,何进把她养大,他瘫痪在床,也是因为当时扑过去救她,被卡车撞了。
我真恨不得提着她的脚被人拎起来,好好把她脑子里的水倒出来。
不过我那个时候年纪小,没什么耐心,自己的烦心事还一大堆,没工夫去管她。
我妈又给我打电话,说我哥要结婚了,女方要房子,不然就散伙。这么多年了,她就把我当头牛一样,榨干我的血去养活她的儿子,凭什么?
我怒了,直接挂了电话,气的摔了一摞盘子,然后跟老板大吵了一架,吵完我就卷起铺盖走人了,心想老娘到哪儿都能混口饭吃。
可是人呐,天生就命贱,吃惯了鲍鱼熊掌,突然换成小米粥加咸菜,谁能受得了?
在小老板那被养了一段时间,我就知道了,自己就是个好吃懒做的命,宁愿躺着挣钱,不肯站着流汗。
之前跟着小老板的时候,我也算长了一点见识,知道外面的花花大世界究竟怎么回事,毫不费力地就找上了陆然。
顺便,我绝对是出于好心,想给右右介绍个来钱快的工作。
不然以她那刷盘子的速度,想赚钱请保姆,简直是做梦。
介绍右右去的时候,说好了只是当模特,小丫头模样好,身材也好,皮肤嫩的像刚剥了壳的水煮蛋,看起来干净无害还有点蠢兮兮的,挺招人喜欢,所以我才打算拉她一把。
当初介绍她过去的时候,说好了只做模特,可我没想到陆然那个黑心肝的,第一次就把人推进了火坑里。
第2章
那天也是我太大意,跟人闹疯了,没顾得上问右右第一天上班感觉怎么样。
车展结束后一般都有应酬,偶尔太累了,直接在公司睡也很正常,我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听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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