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你,是我一世的春暖花开》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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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迷藏
方冠晴
夫妻间很少有不吵架的,他俩也一样。
他的脾气不够好,有点小肚鸡肠,爱钻牛角尖,心情不好的时候就冲她吼叫,发脾气。她呢,是个很温顺的女子,不会和他吵架,只会隐忍。气极了,或者忍不住了,她就跑出去,去娘家,去朋友家,或者去公园一个人静一静。
每次她一离家出走,他的气就消了,接着就是后悔和着急,后悔不该气她,担心她会出什么事情。于是,会给她打电话,去她惯常去的地方找她。她呢,不接他的电话,躲着他,让他着急。这就像捉迷藏,她躲,他寻。找到了,他会将她抱得铁紧,很后悔地骂自己是混蛋,赌咒发誓说,他今后再也不会气她了。硝烟就这样散尽,两口子重新柔情蜜意。吵一次架,捉一次迷藏,爱,反而更浓烈了。
但是,他就是那样的臭脾气,所有的赌咒发誓都算不得数。隔了不长的时间,为着一点小事,他还是会冲她发脾气,还是会惹得她离家出走,于是,新一轮的捉迷藏又开始了。
这样反反复复,终于有一天,无论他怎么发脾气,她也不离家出走了,就在家里守着他。因为,他出了事。
他办了一个小加工厂,类似于小作坊,他自己既是老板,也是工人。工作中的一时疏忽大意,他的裤腿被机器的轮子卷住了,就这样被轧断了双腿。为了疗伤,他耗尽了家中的所有钱财,但下半生仍需在轮椅上度过。
失去双腿的他脾气更加暴躁,她只能顺着他,温言软语地劝他,怎么受气也不敢再离开家。因为,他需要她的照顾。
但他却变本加厉,动辄发脾气,嫌她做的饭菜不好吃,嫌她为他擦身子的水热了、凉了,反正什么都不如意,总有借口发脾气。起先还只是骂她,到后来,竟动了手。他出院回家不到半个月,她就瘦得不成样子了。她白天要料理他的生活,晚上呢,连个觉都睡不安稳。他总是找些鸡毛蒜皮的事来同她吵架,整宿整宿地吵。
她很快就委顿起来,一坐下来就打瞌睡。她实在太需要睡眠了。而他是那样地狠心,仍是不肯放过她。这天晚上,她刚刚躺下来,他就又骂开了,几乎是无缘无故的。她不计较,任他骂。他却得寸进尺,上了手,一巴掌掴在她脸上,半边脸立即就肿了起来。
任她如何温顺,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终于生气了,说,你要是再这样,我就走了,不理你了。他则暴吼起来,滚,滚得越远越好!
她真的从房间里冲出来,冲到客厅,打开大门,咣当一声,重重地将门摔上了。
他躺在床上,听着客厅里的动静,知道她是真的离家出走了。
他先是感到失意,接着就是伤心,哭,无声地哭。他哭了很久,连枕头都被泪水濡湿了,这才从床上爬起来,开始写遗书。
他早就有寻死的心,他不想拖累她。只是她一直守在他的身边,他没有机会。他本不想折磨她,折磨她时他会心痛,但是,为了不拖累她,他只能这样。
写好遗书,他挣扎着爬下床,爬到厨房,拧开了煤气。他就躺在厨房的地板上,等待着达到自己的目的。
煤气嗞嗞地响,他的身体也渐渐绵软,他终于昏迷了过去。
但他还是醒了,醒来后躺在医院里。他不知道是谁救了他,问医生。医生说,是你老婆报了警,她说你家里煤气泄漏,你有生命危险,让警察去救的。
她不是离家出走了吗,怎么会知道他拧开了煤气?难道她又回家了?他警觉起来,问,我老婆呢?医生说,你在医院的这两天,你老婆一直没来过。
他骇住了,发了疯似的喊,快找我老婆,她会不会就在家里?
警察去了,在他家里仔细搜索。当他们打开客房的衣柜时,所有的人都惊呆了,她歪在衣柜里,半倚半躺,嘴边的白沫干了薄薄的一层,人早就死了。而她的手上,还握着手机。
她最后一次与他捉迷藏,躲在了自己家中的衣柜里。
关于她的死,人们只能这样推测:她并没有真的离开家,她担心离开家后他会有什么不测,但是,她又太需要睡眠了,所以,她做了个离家出走的假象,躲进衣柜里。这样,他以为她离家了,不会再吵闹,她也可以从衣柜里关注他的动静,既可以睡觉又可以防止他有什么意外。然而,躲进衣柜后,她架不住瞌睡,睡着了,等她醒来时,屋里已到处弥漫着煤气,她中毒已深,已经不能从衣柜里出来了,她唯一能做的,就是拼了所有的力气用手机拨了110。
然而,她至死也只牵挂着丈夫的安危,只叫警察救自己的丈夫,却忘了自己。警察到现场时,也只发现了她的丈夫,谁会想到,还有一个人,藏在衣柜里呢?
最后一次捉迷藏,她永远地藏住了自己,却用爱,找回了他的生命。
藏了66年的甜蜜爱情
蔡成
他是个黑人老头,她是个白人老太。他和她,坐在花坛边。澳大利亚春末的明媚阳光,将他们身后悉尼市Blacktown(黑人聚居区)的老人院两层小楼的影子拉得很长。离他们十步开外,我就清楚地看到,他在说着什么,嘴巴不停地动;她的眼角,还有嘴角,挤满了笑。
我微微倾身,说:“我叫Leo,新来的义工。我能分享你们的快乐吗?”老太没有反对,一缕风跑过来,拂起她两鬓雪白的发丝,她的脸上,始终保持着无限欢欣。老头看看我,轻轻点头:“我在讲述我对她66年的爱,你愿意听吗?”
我没有回答,只是安安静静搬来一把椅子,正对着他和她,坐好。
“我是苏丹人,1940年坐船来到澳大利亚,最初的落脚地是塔斯马尼亚岛。很巧,我住的出租房旁边就是汉娜的家……”兴致勃勃讲故事的老头忽然踩了刹车,他挠挠后脑勺,面呈歉意,“我忘了介绍我们的名字了。我叫约书亚,她叫汉娜。”
“汉娜是我的邻居。从到塔斯马尼亚的第一天起,我就认识汉娜了。可是,她不认识我。那时,我只有13岁,和我的爸爸、叔叔住在一起。汉娜比我大一岁。那时汉娜正在学骑自行车,她骑不好,老摔在草地上,可她从没哭过,每一次,我都听到她咯咯地笑,然后爬起来,扶起自行车继续骑……”
“汉娜从没发现过我。我总是躲在树后,伸出脑袋,悄悄看。我知道,我是个黑人。而汉娜,白白净净,眼睛又大又圆。她的头发金黄金黄,好长,风一吹,就飞得老高。”老头举起右手,比划了一下,“你看,有这么高。长头发在风里荡来荡去,你能想到的,那有多么美!”
“我对自己说,她是天使,而我是黑人,是从苏丹逃出来的难民。我怕我从树后面走出来,会吓坏汉娜。只用了6天,汉娜就会骑车了。她飞快地踩着自行车,像一阵风卷过去。我仍旧躲在树后,痴痴地望。一个人时,偷偷地,我对着树洞一遍又一遍说:‘汉娜,我爱你。’
“汉娜16岁那年,他们全家搬去了墨尔本。我对坚持留在塔斯马尼亚岛谋生的爸爸和叔叔说,我已经长大了,应当自己出去闯天下。不顾他们的坚决反对,我只身来到墨尔本。我不知道汉娜住在哪儿,可我对自己说,我一定能够找到她。
“后来,我进了一家鞋店做工,那时,我已满16岁。我暗想,汉娜那么美,她肯定和其他漂亮女孩一样喜欢打扮,那么她总有一天会来的。尽管那时我还没信主,可每天晚上,我都会向上帝祷告,请求上帝明早就将汉娜送来。上帝终于听到了我虔诚的祈祷——有天早上,我刚上班,一个熟悉的身影闪进了鞋店。天啊,我快要晕过去了,那正是我日思夜想的汉娜!我拼命用手撑住墙壁才没倒下。可是我很快又急得要哭出声来,因为,汉娜的手紧紧地挽着一个高大的小伙子。哦,汉娜,她恋爱了!
“汉娜再没来过鞋店,可我终于找到她的家了。每天下班后,我从鞋店出发,走过三条街,穿过一个小花园,去汉娜家的对面望望。我每次都数步子,一步,一步,一共有797步。当然,也不是固定的,有时是789步,最多时走811步,我就看到汉娜的家了。偶尔,我能见到汉娜站在家门口张望,她在等男朋友。有时,不见她人,但可以听到她在屋子里笑。更多时候,我看不到汉娜的身影,也听不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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