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_景行》第11章


十六、你在看谁 
乍暖还寒时分,空气里有微微的凉意。 
她把身体蜷起来,埋在被子里,不想睁开眼。 
有人坐在旁边,呼吸平稳而舒缓,偶尔传来书页翻动的声音,轻而脆地,一下,又一下,莫名其妙地拨动她的心弦。 
“好吵。”喜欢拉下被子,望着床边的那人。 
“你睡得够久了。”蓝眸饶有兴致地与她对视,发现那双琥珀色的眼瞳里是全然的理直气壮——真是个古怪的孩子,好心送她到医院,她一醒来却连句谢谢都没有,反而不满他影响她的睡眠。 
“多久?”喜欢坐起身,打量手臂上包扎的地方。 
“一天一夜,膝盖上还有擦伤,也处理过了,医生说你过度劳累,严重缺乏睡眠,”男人凝视她,“我很好奇,你晚上都不睡觉的么?” 
喜欢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从英国回来之后,她已经很久没有好好睡一觉。在操场上狂奔,不停地练琴,明明人已疲惫到极点,却怎么也睡不着。 
一遍遍地想起母亲温暖的微笑,父亲冷峻的表情,还有一个人望着她时哀伤的眼神。 
下床从口袋里翻出钱包,她抽出几张放在床上:“这些是医药费,还有谢谢你,苏先生。” 
“叶喜欢,你还真是让我刮目相看。”在她打算开门出去的时候,背后传来一声冷笑。 
她转过身,静静仰视已走到她面前的男人。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深蓝的,蓝得像夜色下的大海,可此刻,却有怒浪翻滚。 
他松手,那几张钱轻轻地滑过她的发,她的颊,她微微眯起眼,他却在那一刻低下头,吻住了她的唇。 
惩罚性的碰触,很轻的力道,却重重地烫伤了她。 
十四岁那年,喜欢失去了母亲,也失去了本该留给另一个人的初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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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ry Margarita,”喜欢将装满红色液体的鸡尾酒杯放在吧台上,微微一笑,“要盐吗?” 
被问话的客人则恍神于她魅惑的笑容之中,久久反应不过来。 
“你怎么又玩酒?还未满十八岁呢,”Alex走过来,把喜欢从自己的位置上拉起,“让苏看见,我又得挨骂了!” 
“亲爱的Alex,”喜欢搂住他的肩,不知悔改地大笑,“已经来不及了。” 
玻璃门轻轻地合上,一个伟岸的身影已走向他们。 
“嗨,苏,”Alex汗颜地望着眼前的男人,“我刚才就上了下厕所,这丫头就过来了。” 
“你过来。”苏皱眉看了喜欢一眼,往角落里那桌走去。 
喜欢托腮凝视对面沉默的男人。 
明明是深蓝的眼瞳,却又是如墨的黑发,和她一样的混血,中文名苏绪,所有人都叫他,苏。 
她原以为她会讨厌他的,可是这三年来,他们相处愉快,她甚至十分欣赏他。 
二十五岁那一年就成了作曲界的黑马,钢琴水平同样出色却不屑于任何台前的演出,不管别人说他如何狂妄不羁,他径自选择经营自己的酒吧,偶尔在母校教几堂课。 
虽然她从未将他当作老师来看待,事实上,他也懒得计较她是什么态度。 
——我知道黑桃代表卫兵的剑,我知道梅花是战争的炮枪,我知道钻石象征着财富,但是那并非我心的形状,并非我心的形状。 
墙面的投影上,斯汀在深情地唱。 
“苏,《Leon》里你最喜欢哪句台词?” 
“I dont wanna lose you。” 
“我喜欢那句,Hes not my father。 Hes my lover。” 
在心底深处,有一个人,像父亲一样对待她的男人。 
“喜欢,你在看谁?”苏锐利的目光落在她脸上。 
她怔住,讷讷道:“什么意思?” 
“你不在看我,喜欢,”苏嘲弄地一笑,“你常常盯着我发愣,其实,你不是在看我,对吧?” 
他一直记得,初遇那晚的天台,她像个迷路的孩子,一步步地走到他面前,可怜兮兮地说,是你吗? 
喜欢的心,不可抑制地狂跳。 
为什么他要说出来?她一直以为自己隐藏得很好。 
迷人的凤眸,修长的眉,眼前的这张脸,和记忆中的容颜如此相似,如果不是截然不同的眸色,如果不是苏要年轻一些,她真的很容易迷失。 
那一年,苏吻了她,对他而言,那是一个生气的惩罚,他是向来我行我素的性格,所以即使知道她还只是个十四岁的孩子,也不会道歉。 
她没有回他一耳光,也没有愤怒地谴责,而是忽然掉泪,然后几乎哭成了一个泪人。她不知道是自己是怎么了,眼泪从身体里四面八方涌出来,怎么也控制不了。 
她曾经以为,也固执地以为,那个吻一定是给那个人的。可在她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这样失去了,跟着破灭的还有那些美丽的憧憬,那一刻,她的心里有一种近乎绝望的茫然。 
苏却站在那里静静地看着她,若有所思。 
泪眼朦胧中,苏的样子那么像另一个人,于是她骗自己,就当是他好了。 
只是为什么,她是那样地难过。
十七、我回来了 
喜欢的手指习惯性地抚上胸前那条蓝蓟项链,仿佛这样才能驱逐心里的慌乱不安。 
“从来没见你摘下这条项链,”苏盯着她缓缓开口,“对你而言很重要?” 
“我满月时别人送的礼物。” 
小时候她骗同学说是玻璃,长大了骗人说是水晶,但事实上,那是李少豪爽奉上的全钻项链。 
只是又如何呢,她可以毫不迟疑地确定,如果可以,他愿意倾尽身家来换取父亲指间的那枚婚戒。 
蓝蓟,六月二十六日的生日花。 
公元十三世纪,苏格兰城堡遭到丹麦军队的突袭包围,这支丹麦军队在行进 的途中,不小心误闯蓟花丛,由于遭到蓝蓟花的刺扎疼痛不已而发出哀叫声,结果被苏格兰军察觉,随即起来反击,最后大获全胜。苏格兰人为了纪念这场胜利战争,而把蓝蓟花视为国花,所以蓝蓟花的花语是——老天保佑。 
据说在这一天出生的人,受到老天特别眷顾,不管在学业、事业或感情方面都是一帆风顺。 
真的会受到老天特别眷顾,一帆风顺吗?实在是有点讽刺——蓝蓟向来是为花境作贡献的,放在花坛里,只不过是布景而已。 
“送你项链人出手倒是阔绰,”苏意味深长地一笑,“可是喜欢,你根本就不该是蓝蓟。” 
“嗯?”思绪被他的话打断,喜欢顿时一怔。 
“你是玫瑰,”深蓝的眸紧紧地锁住她,苏的声音低沉动听,“带刺的玫瑰。” 
美丽,明艳,骄傲,敏感,固执,脆弱。 
喜欢愣住,随即自嘲地一笑:“从来没有人这么说过。” 
她是蓝蓟,而她的母亲才是被簇拥的玫瑰。 
就连她的名字,也在说明这一点——叶喜欢,叶听风喜爱冷欢。 
“是我认定的唯一,更好。”苏微微一笑。 
喜欢凝视他的笑容,忽然间有些忐忑:“苏,你今天怎么了?” 
“我以为应该我问你,”他的表情变得有些冷淡,“你没有话要跟我说吗?” 
在他紧迫的注视下,喜欢叹气,乖乖招供:“我的课都已结束,我要回英国了。” 
“什么时候走?” 
“下周一。”喜欢低头回答,听见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为什么我是最后知道的人?” 
喜欢迎上他的目光,嗫嚅道:“怕你生气。” 
“为什么你认为你的离开会让我生气?”过了许久,他轻轻问道。 
喜欢一怔,不知如何作答。 
“笨蛋,”苏嘲讽地瞥了她一眼,“下周一我送你。” 
就这样?喜欢有些惊讶,他的反应太过平淡,倒让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谢谢。”她讪讪地。 
苏却没再说话,只是仰头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歌声仍在继续——如果我告诉你我爱你,你也许会觉得不适应吧……但是那并非我心的形状,并非我心的形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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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I love you so 
The people ask me how 
How Ive lived till now 
I tell them I dont know 
歌声入耳时,李乔杯中的酒明显地一颤。 
抬眼望去,有个年轻的男生抱着吉他在轻轻弹唱,声线动人。 
忽然想不起是哪一年,自己也曾如此,为谁伤心,为谁吟唱。 
一阵香风扑面,有人埋在他肩头娇媚地笑,吐气如兰:“Jonathan。” 
他低头凝视怀里的容颜,熟悉又陌生——忍不住自嘲一笑,总是如此,弱水三千,过唇齿而无味。 
“忘记我了?”他茫然的表情让女人不高兴地皱眉,点着他胸口埋怨道:“真想看看你这里面装的什么。” 
“这里面是空的,”他微微一笑,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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